⑴ 保险公司如何有效防控案件风险,发生案件后,应从哪些方面做好应对工作
你这个问题太笼统了,保险公司的专业保险类型有别,大类一般是人身险和财产险
财产险里就有好多种不同的险种,因此案件风险也会不同,但总体上来说要减小风险,一般要对参保人做严格的审查,并要严谨制定保险合同,并对合同进行管理,一般还要定期回访,了解参保人的情况
⑵ 车险理赔案件成本管控的重点和难点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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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杨卫兵邵增兵
车险条款费率新政出台已经有一段时间了,长期来看,将使保险公司架构以及经营运作更趋市场化,但从短期看必然会导致保险运营成本增加,影响行业的盈利状况。据业内预计,新政实施后产险行业综合成本率上升约5%,这在一定程度上将进一步加大车险市场的竞争,也对保险公司成本管控提出更高要求。
保持一定的经营效益是车险业实现持续健康发展的基础和前提。车险新政给行业竞争带来新的不确定因素,会严重挤压整个行业的盈利空间,保险公司要想保持客观的利润率,有效控制经营成本成为必然选择。在加强成本管控方面,笔者认为应该切实提高以下“四种能力”。
提高承保风险的选择和定价能力
科学的定价能力。实行费率市场化,意味着保险公司要自行制定费率,根据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不同的风险状况,进行差别化定价。对于车险定价,要考虑从车因素(车辆的理赔记录、车辆使用性质、类型、厂牌型号、核定载客数、车身颜色、制造年月、是否固定停放、事故记录等)、从人因素(年龄、性别、驾龄、职业、是否固定驾驶员、违章肇事记录、影响安全驾驶的因素等)以及环境和地域因素等,其定价的复杂程度可想而知。如果要进行费率市场化改革,各家保险公司可以自主定价,其必须具有过硬的精算技术才能保证定价的公平合理性。
实行准确的市场细分。通过合理利用数据进行市场细分,并以此为依据区分出不同类型的客户群,针对性地制定出不同的价格方针与优惠策略,合理设计车险产品,确定责任范围。
科学的核保技术。车险核保是车险经营的入口关,核保环节控制得好坏,关系到车险承保质量的高低,也关系到车险经营的稳定性和经营效益的好坏,同时也是反映车险经营管理水平的一个重要指标。核保人员应该切实做到以效益、质量为理念
,严把核保关,将过去依靠直观经验进行核保的方式转变为根据历史经营数据进行核保分析和风险管控,对核保信息进行风险分类。根据不同的风险分类在确保效益的前提下,制定具有竞争力的费率和折扣率。
提高理赔成本的控制能力
提高定损议价能力。扩大合作修理厂和4S店的覆盖面,达到所有车型全覆盖,完善合作修理网络,利用送修资源优势
,开展整体谈判,争取更多的修理折扣率,降低单车损失金额。
重新梳理理赔流程。查找和堵塞理赔漏洞,省去不必要的环节,提高理赔工作效率,对重点风险点进行严格管控,加强对理赔系统的应用,利用理赔流程控制系统提高工作效率,细化各岗位理赔质量的监督考核,提高整体水平。
抓大放小。针对车险理赔大案、要案,严格理赔程序,堵塞利益漏损,特别是加大对虚假骗赔案件的打击力度,加强与公安刑侦等部门的协调,营造打假高压态势;针对责任明确的小额案件,探索开发自助理赔,提高效率和服务水平。
提高运营成本的管控能力
精简机构,提高效能。从成本、产出角度出发,优化从承保到理赔的各项运营流程,减少不必要的环节,整合相关职能部门,引进高素质人才,杜绝人浮于事的现象,从而节约后台运营成本。
加强信息技术的应用。推行无纸化办公,节约办公费用和人力成本,提高工作效率。
完善绩效考核机制。细化考核措施,制定更加科学合理的薪酬体系和激励政策,使每位员工凭工作数量和质量取酬,调动全员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提高整体工作效率。
合理规划服务项目。深入研究客户对各项服务的敏感度,开发成本低、客户需要的增值服务,精确测算服务效果与成本的关系,提高服务费用的运用效能。
提高第三方追偿能力
车险新政取消了条款中“无责免赔”的规定,要求针对标的车无责的事故,只要被保险人提出索赔,保险公司就要先行赔付,然后再向责任方追偿。这就给保险公司追偿工作提出更高要求,以各保险公司现有的追偿能力是远远不够的。
建立专门的追偿机构和团队。追偿人员要具备较强的法律知识和业务素质,在理赔过程中要提前介入,收集证据,争取主动。同时,加强与交警、法院等部门的协调配合,依靠法律手段,提高追偿工作的成功率。
建立保险公司之间的结算机制。在现实案件中,往往事故双方都投保了保险,且不在同一家保险公司投保,这样追偿问题就变为保险公司之间的结算问题。这种结算成败的关键是定损的统一性,或者说保险公司是否认可其他公司的定速结果。因此,这就需要保险公司之间要加强协调,可由行业自律部门出台统一的定损标准,作为保险公司之间结算依据,或由双方认可的保险公估机构进行定损,作为相互之间结算的依据。
⑶ 2.机动车辆保险在理赔中的如何进行风险控制
一 要严格规范机动车险的签订,签订机动车车辆理赔协议应符合中国法律的规定,任何情况任何时候都不能签订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理赔协议。重点应坚持全面、充分的原则,对保险事故发生的各种可能情况进行全面考虑与分析,全面、准确地分析车辆事故状况等。
二要明确载明涉事诸方的职责,对保险公司和被保险人关于保险赔付时应履行的职责予以有效规定,确定机动车保险时间,切实认可机动车保险关于车辆的相关内容及保险额度。详细地规定保险公司和被保险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要履行明确的告知义务,在签订机动车险协议时,相关单位、部门和人员应对协议主要条款和内容进行明确告知,发生事故时,应严格遵照保险协议实施理赔,不属于保险规定范畴的不得承认。
⑷ 保险公司理赔岗风险控制点有哪些
不同类型的险种具体不一样,反欺诈是一个重点,比如是否冒名顶替,存在投保前疾病未如实告知等,目的是找出风险点反馈给核保及加强管理
⑸ 保监会提出哪些风险防控措施
4月23日,中国保监会发布公告称,其已于近日对各保险公司印发了《中国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业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全行业进一步加强风险防控工作,强化各保险公司在风险防控工作中的主体责任和一线责任,切实加强保险业风险防范的前瞻性、有效性和针对性,严守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维护保险业稳定健康发展。
九是声誉风险防控。要求保险公司加强舆情监测,切实增强舆情应对能力,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十是保险公司要健全风险防控工作机制,从组织领导、责任分工、信息报告、责任追究等方面,加强风险防控工作。
《通知》强调,保险公司要深刻认识当前加强风险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承担起风险防控的主体责任和一线责任,把风险防控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保险公司要形成“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风险防控工作格局,确保防控工作取得实效。对于出现的苗头性、突发性、趋势性风险,要及时向公司股东、董事会以及监管部门报告,不得隐瞒、掩盖风险。保险公司对违法经营造成损失和风险的人员,要严格追责,涉嫌犯罪的,要坚决移送司法机关,不护短遮丑。
下一步,保监会将加强跟踪督导,确保《通知》中各项风险防控工作要求落到实处。对在风险防控工作中失责失当、出现重大风险的公司,保监会将追究公司“一把手”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做到有错必纠、有责必问、有案必查;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依法严肃处理。
⑹ 浅谈如何防范机动车辆保险的理赔风险
开车小心点~~
遵守交通规则!
⑺ 如何防范机动车保险的理赔风险的论文2000左右
分不够,太少; !个人建议,自己写,从以下几个方面出发:
狠抓现场查勘,提高客户现场报案率,提升查勘员的自身技巧
定损严控,所有案件均需拍摄拆解前照片
夜间案件注意防范酒驾,掉包等风险
搞好与交警队关系,对于疑问案件,及时做笔录,调取监控照片
严把工时费标准,防范定损员虚报,高报工时等
⑻ 如何在财产保险核保与理赔环节预防道德风险
保险核保有以下几个原则必须遵守:(1)实现长期的承保利润; (2)提供高质量的专业服务; (3)争取市场的领先地位; (4)谨慎运用公司的承保能力; (5)实施规范的管理; (6)有效利用再保险支持
保险核保的有主要内容:1、投保人资格的审核,是否具有保险利益; 2、保险标的审核; 3、保险金额审核; 4、保险费率的审核和确定; 5、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信誉审核。
⑼ 理赔定义和理赔风险有哪些
理赔是指应权利人申请保险金的请求,保险人以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为依据,审核认定保险责任并给付保险金的行为。
您所提到的理赔风险不知道是指哪个方面,一般来说保险公司在处理理赔的时候主要防范的风险有假赔案(目前来说保险公司遇到的假赔案最多)、付款转账是否为受益人帐户的风险、案件费用理算失误风险(保险公司理赔作业规则风险)、理赔授权风险、理赔投诉风险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