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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定保险公司理赔

发布时间:2021-09-16 06:15:26

⑴ 什麽叫裁定保险赔偿

不同保险公司在理赔程序上会有所不同,但理赔流程大致上还是相同的。
第一,保护事故现场,抢救伤员,迅速报案。车险条款通常规定在出险后48小时内报保险公司,否则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偿。如果委托他人代为报案,报案人还应携带身份证及被保险人出具的代为报案委托书;
第二,定损修理;第三,提交索赔单证,领取保险赔款。
在处理车辆理赔流程的时候还需要具体分为三种情况进行分析,即单方事故的处理及索赔程序、双方事故的处理及索赔程序和多方事故的处理及索赔程序。这样细分的结果是对理赔流程的一个细化和完善。
快速理赔具体操作:
1、及时进行出险通知。
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的、必要的施救和保护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并在保险事故发生后48小时内拨打电话报案。避免因损失无法确定或扩大的损失部分得不到赔偿。
2、协助查勘。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应当积极协助保险人进行现场查勘。
3、会同检验,确定损失。
因保险事故损坏的财产,应当尽量修复,修理前应当会同保险人检验,协商确定修理项目、方式和费用。否则,保险人有权重新核定或拒绝赔偿。
4、提供有关证明和资料。
被保险人索赔时,应当提供保险单、损失清单、有关费用单据、保险车辆行驶证和发生事故时驾驶人员的驾驶证,并提供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或法院等机构出具的事故证明、有关的法律文书(裁定书、裁决书、调解书、判决书等)及其他证明。
5、引起与保险赔偿有关的仲裁或者诉讼时,被保险人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保险人。
因履行保险合同发生争议的,首先应当进行协商达成事故理赔协议,协商不成时,可进行投诉。如果协商不成的,再提交保险单载明的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保险单未载明仲裁机构或者争议发生后未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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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 交通事故经过法院调节达成协议,裁定书下达后,保险公司在规定时间内迟迟不给赔偿款咋办

经过法院调节达成协议,说明你们应该是在法院的调节下双方决定和解,你应该是在达成协议之后选择了撤诉,这种情况下,建议可以先去找保险公司,看他们是什么原因不给赔偿款,如果是忘了,那就补出来就好,如果是故意拖欠,不想付款,那就可以拿着调解书去找法院强制执行,或者再次起诉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
在裁定书下达之后,保险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给赔付款,提醒以后仍然未交赔付款,这个时候一般采用找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方法。
那么在申请强制执行的时候有哪些步骤呢?
1、提起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 员移送执 行员执行。
2、法院受理。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 应当自收 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3、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被执行人不履行 法律文书 确定的义务,并有可能隐匿、转移财产的,执行员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4、采取强制措施 。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执行法院可以通过以 下强制执 行的措施: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搜查被申请 执行人隐 匿的财产;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等措施。
我们要用法律保护自己,在裁定书下达之后如果保险公司没有在规定时间内付款,首先我们要先提醒保险公司,看是否是忘记了,之后如果他们不是忘记,是故意不付款,我们就要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⑶ 保险公司理赔应该是多少,怎么赔法

保险公司不会给予赔付,也好像没有哪种条款是承担车辆被骗的保险责任。

⑷ 交通事故中,法院的补正裁定书交到保险公司怎样赔偿

补正裁定一般是笔误,不会对判决发生实质性的变更。

⑸ 急、急、急!!!保险裁定

所谓代为追偿就是说本来是他人的责任对你造成了伤害或者损失,应该有责任人来赔偿。但是在你购买保险的情况下,可以由保险公司现行赔付。然后保险公司再以你的身份向责任人要求赔偿。这就叫做代为追偿。

具体情况要具体分析。我有一点不太明白,那就是那些易燃易爆物品到底是你的还是别人的?
你保的是水险还是第三者责任险?如果是水险,那么保险公司肯定应该赔偿。这绝对属于意外损失。不存在责任问题。不管有没有代为追偿,保险公司都应该先行赔付。
另一方面,如果周围的船只因为你船上的易燃易爆物品而要求你赔偿,那么保险公司应该不赔。你也不应该赔,毕竟责任不在你。让他们找短路的船主去。
如果是别人的船上的易燃易爆物品,那么保险公司更应该赔偿你的损失了。这也是非常明确的意外损失。

那么就没有问题了。既然易燃物大家都有。那么这肯定属于意外,保险公司必须赔偿你的意外损失。以后是你还是保险公司再找责任人那都是后话。
但是估计保险公司会要求你先找责任人要求赔偿。你也可以先尝试一下。但是请放心,最后如果责任人不赔或者无力赔偿,保险公司是必须赔偿的。

这个要看责任人是否有能力赔付。如果有,当然可以也应该通过法律手段要求责任人赔偿。在责任人赔偿不够,仍然没有弥补的损失由保险公司来赔偿。(比如你损失了2万,责任人赔偿了1万,剩下的一万就应该由保险公司来赔偿。)
如果责任人已经无力赔偿,则应该全部由保险公司来赔偿。(这里的争执就是如何判断责任人是否由偿付能力)
我的建议是你先和责任人商量,让他先给你一些钱(不用多,几百就可以,但一定保留进一步要求赔偿的权利,否则就弄巧成拙了),然后拿着这些证据去保险公司,就说人家只能赔这么多了,剩下的部分依然属于意外损失,要求保险公司赔偿剩余部分。
如果保险公司不同意,你就只能去法院告保险公司了。(先威胁保险公司说要告他们,很大可能会服软。之所以不建议你起诉个人是因为根据你说的情况,估计那个人也陪不出多少钱了。)

⑹ 交通事故致伤责任裁定平等保险怎么赔偿

一、从法律条文的理解方面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前半段规定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立法者没有明确说保险公司是按照被保险人的过错来承担相应的责任。同时通过前半段和后半段的比较可以得出保险公司向受害人承担赔偿责任的基础与机动车驾驶人向受害人承担赔偿责任的基础并不相同,后者的基础在于机动车驾驶人的过错行为,责任大小主要依据过错来判断,故前者的基础不在于机动车驾驶人的过错行为。另外,《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3条规定:本条例所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从中可以看出,交强险主要特征体现在的强制性的规定上,表现为购买的强制性和赔偿的强制性。从以上的条文的文意理解上,保险公司向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的划分不是以侵权人的过错行为的程度为标准的,其承担的基础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二、从法律的立法目的来看,保险公司向受害人赔偿损失的主要理由是为了及时填补受害人的损失,分散投保人赔偿的风险。综合看待投保人、保险人和第三人之间的关系。在投保人与保险人之间,以合同关系为纽带,但是由于强制保险的第一位立法目的是为了保护第三人,所以在保险人与第三人之间形成了一种法定责任,换言之,保险人的赔偿责任与机动车驾驶人是否构成侵权责任、其侵权责任的大小并无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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⑺ 什么是保险理赔简述保险理赔的程序

办保险后发生死亡或意外伤害,生病住院,重大疾病,只要符合保险合同里的责任认定,报案,递交资料,等待审核理赔,付款给受益人!结案。

⑻ 事故后保险公司赔偿

车祸伤人后保险公司赔偿如下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交强险赔偿范围

1、交强险赔偿范围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2、交强险赔偿限额

有责任的限额:(2008年2月1日以后的标准)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赔偿最高限额:12.2万

无责任的限额::(2008年2月1日以后的标准)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赔偿最高限额:1.21万

二、死亡伤残赔偿项目:

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三、医疗费用赔偿项目:

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四、财产损失赔偿项目:

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一)直接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利益的直接减损。通常包括车辆、随身携带财产损失、车载货物损失、现场抢救、善后处理的费用等。

(二)间接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利益的间接减损通常包括停运等损失,受害人能够证明可预期取得的间接经济利益遭受损失,就可以要求赔偿。

比如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纯利损失、司机工资支出、公路规费、工商运营费等。法律依据是1999年1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042次会议通过,自1999年2月13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

“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

五、关于赔偿范围的认定

第十四条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的“人身伤亡”,是指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侵害被侵权人的生命权、健康权等人身权益所造成的损害,包括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和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各项损害。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的“财产损失”,是指因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侵害被侵权人的财产权益所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六、关于责任承担的认定

第十六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8)裁定保险公司理赔扩展阅读:

赔偿编辑

赔偿范围

相对于商业三者险20多条免责条款,交强险的免责为“受害人故意行为造成损失”、“被保险人自身财产损失”、“相关仲裁及诉讼费用”和事故造成的某些间接损失,保障范围要大许多。而且,无论事故中被保险车辆有没有责任,交强险在责任限额范围内都予以赔偿,并且没有免赔额和免赔率。

赔偿程序

交强险申请理赔如涉及第三者伤亡或财产损失的道路交通事故,被保险人应先联系120急救电话(如有人身伤亡),拨打122交警电话,并拨打保险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报案,配合保险公司查勘现场,可以根据情况要求保险公司支付或垫付抢救费。

保险公司应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1天内,书面告知需要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自收到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付保险金。

免责不赔范围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情形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的保险责任限额内不负赔偿责任:

1、受害人的故意行为导致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例如:自杀、自残行为,碰瓷等等;

2、《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3款中规定的保险车辆本车人员、被保险人;

3、因发生交通事故而导致的仲裁或诉讼费及与之相关的其它费用;

4、间接损失,例如:车辆因碰撞而价值减损。

理赔程序

接报案和理赔受理

A、接到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报案后,应询问有关情况,并立即告知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具体的赔偿程序等有关事项。

涉及人员伤亡或事故一方没有投保的,应提醒事故当事人立即向当地交通管理部门报案。

B、保险人应对报案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并统一归档管理。

C、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应由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申请赔偿保险金。

保险人应当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以索赔须知的方式书面告知被保险人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保险人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协议后10个工作日内赔偿保险金。

索赔须知必须通俗、易懂,并根据实际案情勾选以下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索赔申请书,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正本,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调解书,简易事故处理书,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处理协议书,法院裁定书、裁决书、调解书、判决书,仲裁书,车辆定损单,车辆修理发票,财产损失清单,

医院诊断证明,医疗费报销凭证,误工证明及收入情况证明,伤残鉴定书,死亡证明,被扶养人证明材料,户籍证明,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保险人身份证明,领取赔款人身份证明等。

查勘和定损

A、事故各方机动车的保险人在接到客户报案后,有责方车辆的保险公司应进行查勘,对受害人的损失进行核定。无责方车辆涉及人员伤亡赔偿的,无责方保险公司也应进行查勘定损。

过户手续

交强险保险条款第十五条规定:“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保险人将按照保单年度重新核定保险费计收。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由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申请赔偿保险金。”

车主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到保险公司提出书面申请,进行变更即可。如果不是本人来办理,代办人还需携带委托书,到保险公司办理。

旧车保费

在二手车交易过程中,交强险有“随车”原则,除条款约定的特殊情况外不得解除保险合同。也就是说,二手车在买卖后,交强险自动转到新车主名下。

因此,车主购买到二手车后,应查看二手车是否还带有交强险。除了交强险不需过户外,其他车险都需要新车主到车辆原来的投保公司进行过户。

交强险费率根据车辆历史记录实行双挂钩机制,凡是有过出险记录,或者醉酒驾驶违法驾驶行为记录的车辆,下一年度交强险费率会有上浮,

而记录良好的车辆下一年续保时可享受一定折扣的优惠费率,而二手车过户时记录是跟车不跟人的。因此二手车交强险多少钱会因为二手车的具体情况不同而有所差别。

⑼ 交警裁定个修个的车保险如何赔偿

交警裁定双方同样的责任,这个时候保险公司就只负责被保险人的车险损失,不赔偿对方。

⑽ 保险理赔修理费保全裁定

对方申请财产保全,你可以提供反担保,法院应裁定解除扣押,你把车取回来后继续营运。
因为原告申请诉讼保全的时候,是提供了担保的,你提供反担保也可以把车取回来。但不能转移、隐匿、变卖和损毁。切记,否则要承担法律责任。至于反担保需要提供多少钱,你可以与申请方协商,或者由法院来定。
保险公司对交通事故的赔偿,只认人民法院的判决书和调解书,所以你取回车辆后,等法院宣判就是了,如果在保险理赔范围内,法院会依据当事人的申请,直接到保险公司扣划赔偿款,如果赔偿标的超出保险理赔范围,则需要你对超出部分进行赔偿。
建议你把诉讼程序走完,等判决结果,这种案子,你赔再多,受害方也觉得少。他们不是按照法律规定来计算的,多少有点像当然地提出赔偿请求。我就遇到过一个案子,10级伤残,受害方提出残疾赔偿金不算,还要10万元的精神损失费,他们不知道所谓精神损失,在道路交通人身损害赔偿中就是残疾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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