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因对方保险公司迟迟不签协议,可以让我的保险公司代位吗
可以的。自己投保的保险公司应能接受。当然,明年的保险费要多支出一些。
❷ 机动车辆保险索赔申请书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索赔程序⑴确定责任
如果是自己不小心将车撞在墙上、树上,则立即报案;
如果是两亲密接触,在属于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规定的情形之内,两方认真协商,确定事故责任,有责任则向保险公司报案,没责任,则不必向您投保的公司报案,但是要协助对方向其保险公司报案。
如果分不清责任,应该通知交警,由交警处理并出具证明材料。
⑵报案
发生事故后,应该立即向保险公司报案,一方面通知保险公司,一方面征求保险公司理赔人员意见,明确需要提供的事故证明的类型。
报案时,应该携带保险单、行驶证、肇事驾驶员的驾驶证、被保险人身份证;
报案一般可以采用电话报案,但是要在最短的时间内,到保险公司或保险公司授权的定损分中心办理书面报案手续。应该填写《报案登记表》或《出险通知书》.
注意:一定在48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案,如果此次损失不大,也应该向保险公司电话报案,告知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大概损失,让保险公司登记备案,以便方便时到保险公司索赔,而不至于超过索赔时间。
⑶查勘
保险公司的理赔人员或授权的定损分中心的查勘人员,对事故车辆进行拍照、确定维修项目、修复方式和维修价格。
注意:在修理事故车之前,一定要保险公司理赔人员或授权的定损分中心的查勘人员,就事故车辆进行拍照、定损。否则,在索赔时,会遇到各种麻烦。
⑷核损
保险公司核损人员,对查勘人员提交的查勘信息进行修理费用、保险责任认定、索赔须知的完善的审查。
⑸修理保险公司理赔人员出具定损单以后,您可以在修理费用金额内,自己选择修理厂修理事故车辆,也可以到保险公司推荐的二级以上修理厂修理。
注意:目前保险公司不得再指定修理厂,您有权利自己选择,当然,如果保险公司给您推荐的是信誉非常好的专修厂,您可以省去预先垫付修理费的烦恼。
⑹提交索赔材料
修好车,公安部门结案后,您可以将所有索赔材料交给保险公司理算人员进行理算。
⑺理算后,提交核赔进行审核,通过后可以向您支付赔款
注意:按照保险法的规定,在索赔单证提交齐全,双方达成赔偿协议以后,10天内,保险公司应该把赔款给您。
⑻您在领取赔款的时候,应该携带以下手续
个人:提供被保险人的身份证原件、领取赔款人的身份证原件,委托他人代领的还要提供被保险人签署的领取赔款授权书。
单位:携带被保险人单位的公章或财务章,或者提供加盖被保险人单位公章的领取赔款授权书、领款人身份证原件。
不同的事故在索赔时需要提供的索赔材料
⑴一般车损案件
需要提供:
①保险单正本;
②出险地交警队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事故调解书”或“简易事故处理书”或“出险事故证明”或“当事人自行解决交通事故协议书”、“双方事故友好笔录”;
③提供车辆修理的正式发票(即“汽车维修业专用发票”);
④修理材料清单;
⑤结算清单;
⑥《机动车辆保险车辆损失情况确认书》及《修理项目清单》和《零部件更换项目清单》;(被保险人为个人的,需要被保险人签字确认;被保险人为单位的,需要加盖单位公章。)有的保险公司,将此单叫做《定损单》或《托修单》。
⑦《机动车辆保险索赔申请书》;(被保险人为个人的,需要被保险人签字确认;被保险人为单位,需要加盖单位公章。)有的保险公司叫做《出险通知书》
⑧肇事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保险车辆的《机动车行驶证》、被保险人的身份证。
⑵涉及第三方人伤事故
一旦发生人伤事故,一方面应该保护好现场,设置好标记;一方面应该立即抢救伤员。同时拨打122报警。向保险公司报案,并详细介绍伤者情况。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及时将伤者情况和事故处理情况向保险公司反映。在事故结案之前,应该了解自己在事故中所承担的责任、大概的损失情况、需要赔偿的项目等,然后向保险公司理赔人员咨询,保险公司理赔人员明确同意可以赔偿的,可以在调解过程中接受;保险公司不同意的部分,应该继续做工作,以免造成自己的损失加大。
需要提供:
①保险单正本;
②出险地交警队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事故调解书”或“简易事故处理书”或“出险事故证明”以及“经济执行凭证”;通过法院判决的还需提供判决书;“经济执行凭证”是您向受害人支付费用的,由交警部门统一印制的凭证。
③医疗机构出具的病例、诊断证明、出院通知书、医疗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须附处方及治疗、用药明细单据)。
④受害人、护理人员、参加事故处理人员单位劳资部门出具的误工证明及收入情况证明(收入超过纳税金额的应提交纳税证明);没有固定收入的,须提供有效的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证明。
⑤残者须提供法医伤残鉴定书、亡者须提供死亡证明。
⑥被扶养人情况证明材料、户籍派出所出具的受害者家庭情况证明;无劳动能力者,还须提供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
⑦残者需要配制残疾用具的,需要提供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辅助器具配制机构出具的书面意见、购买发票。
⑧交通费报销凭证、住宿费报销凭证。
⑨《机动车辆保险索赔申请书》。
⑩肇事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保险车辆的《机动车行驶证》、被保险人的身份证。
⑶全车盗抢事故所需单证
一般流程:
目前发生盗抢险事故以后,手续更加简便了。
*一旦发现爱车找不到了,可以立即拨打110报警;并向保险公司报案;
*警察赶到后,做好报案记录。同时到案发地邢警队填写书面的报案登记,并取得《案件受理回执单》。有的区县公安局已经提供了上门办理报案登记的便民服务措施。
*在做好报案登记后,一般要等待60天或3个月(各家保险公司的条款不一样)。在等待索赔的时间内,您一方面要到路政局取得《北京市公路养路费异动凭单》;一方面要检查一下您的车辆行驶证、购车发票或其他机动车来历证明、车辆购置税缴费收据和凭证或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和代征车辆购置税缴税收据或免税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等手续是否齐全,如果随车丢失,应该立即补办。如行驶证、车辆登记证书丢失,可以到车管所出具证明;如车辆购置附加费缴费收据和凭证或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和代征车辆购置税缴税收据或免税证明丢失,则应该到车辆购置税登记部门补办或出具已缴费(税)证明。购车发票丢失了,应该到您买车的地方复印一张发票存根并盖上销售商的发票专用章。真麻烦,因此,千万不要将车辆重要凭证放在车里。
*满60天或3个月以后,就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了。
需要提供:
①保险单正本。
②机动车行驶证。
③机动车来历凭证(如购车发票)。
④车辆购置附加费缴费收据和凭证或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和代征车辆购置税缴税收据或免税证明。
⑤出险地县级以上公安刑侦部门出具的盗抢案件立案证明;(在北京地区丢失的,可以由保险公司通过公安网络自动下载,不必客户再跑路。)
⑥机动车登记证书。
⑦路政局出具的《北京市公路养路费异动凭单》。
⑧《机动车辆保险索赔申请书》。
⑨《机动车辆保险权益转让书》;(被保险人为个人的,需要被保险人签字确认;被保险人为单位的,需要加盖单位公章。)
⑩有的保险公司还需要提供车钥匙、登报声明等材料。
⑷车辆发生火灾事故所需索赔单证
车辆一旦着火,一方面应该尽快救火,一方面报119,同时向保险公司报案。配合保险公司对着火车辆进行拍照、定损;自己选择可心的修理厂或到保险公司推荐的修理厂修理爱车;如果车辆一旦没有了修复价值,应该与保险公司认真协商确定赔偿金额;找消防部门开火灾证明。向保险公司提交索赔材料。
需要提供:
①保险单正本。
②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火灾证明。
③《机动车辆保险车辆损失情况确认书》及《修理项目清单》和《零部件更换项目清单》。④《机动车辆保险索赔申请书》。
⑤提供车辆修理的正式发票(即“汽车维修业专用发票”)、修理材料清单、结算清单。
⑥肇事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保险车辆的《机动车行驶证》、被保险人的身份证。
?⑸无法找到第三方的事故所需单证
①保险单正本。
②出险地交警队或派出所出具的事故原因及事故责任证明。
③《机动车辆保险车辆损失情况确认书》及《修理项目清单》和《零部件更换项目清单》。
④提供车辆修理的正式发票(即“汽车维修业专用发票”)、修理材料清单、结算清单。
⑤《机动车辆保险索赔申请书》。
⑥肇事驾驶员《机动车驾驶证》、保险车辆《机动车行驶证》、被保险人的身份证。
⑹造成第三者财产损失事故所需单证
保护好现场,对受到损坏的财产进行抢救,防止进一步遭受损失。同时通知交通事故处理部门和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进行拍照、确定损失。向保险公司提供以下单证材料。
需要提供的材料:
①保险单正本。
②出险地公安或事故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③《机动车辆保险索赔申请书》。
④设备总体造价及损失程度证明。
⑤设备恢复的工程预算。
⑥财产损失清单。
⑦购置、修复受损财产的有关费用单据。
⑧肇事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保险车辆的《机动车行驶证》、被保险人的身份证。
⑺保险车辆遭受暴风、暴雨等自然灾害事故所需单证
一方面对受损车辆进行抢救,尤其对于被雨水浸泡后的车辆,千万不要再次启动;一方面立即向保险公司报案。遇到面积灾害,在向保险公司及时报案的前提下,保险公司可以根据一类事故统一获得气象证明,无需您来回跑路。
需要提供的单证:
①保险单正本。
②气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视具体情况,由您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是否需要,由谁提供)。
③《机动车辆保险车辆损失情况确认书》及《修理项目清单》和《零部件更换项目清单》。
④提供车辆修理的正式发票(即“汽车维修业专用发票”)、修理材料清单、结算清单。
⑤《机动车辆保险索赔申请书》。
⑥肇事驾驶员《机动车驾驶证》、保险车辆《机动车行驶证》、被保险人的身份证。
⑻保险车辆在外阜出险的事故所需单证
车辆一旦在外地出险,怎么办?别着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首先发生事故后,别着急,道路事故的,应该立即报警;撞人的应该立即抢救伤者,并保护好现场,向交警报案。立即向保险公司报案,询问事故怎么处理。
车辆要求回北京修理的:
*车辆可以开的,开回北京处理,别忘了将事故证明带回来。
*车辆不能开的,可以当地雇车拖回来,也可以让保险公司派车拖回来,费用在保险公司同意的前提下,保险公司埋单;
车辆要求在当地修理的:
*可以找当地的保险公司进行查勘、定损,如果在保险公司推荐的修理厂修车,还可以由保险公司代结依据条款保险公司可以赔付部分的修理费;
*没有保险公司机构的地方,可以请经过保险公司认可的当地的保险公估机构查勘、定损;
*可以在征得保险公司同意的前提下,自己对车辆拍个照,让修理厂确定一下修理和需要换的项目和金额,保险公司同意后,可以先修车,将照片、发票、修理清单、事故证明以及其他一些单证材料带回北京即可索赔;
*可以由保险公司派人去现场协助您处理事故。
需要提供的单证:
①保险单正本。
②出险地公安交警部门或事故处理主管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
③事故车辆或受损财产的照片。
④出险地保险公司或保险公司认可的保险公估机构出具的现场查勘、损失确定等证明材料。
⑤提供车辆修理的正式发票(即“汽车维修业专用发票”)、修理材料清单、结算清单。
⑥《机动车辆保险索赔申请书》。
⑦肇事驾驶员《机动车驾驶证》、保险车辆《机动车行驶证》、被保险人的身份证。
⑧保险公司需要的其他索赔单证。
?⑼涉及代位追偿的案件,除需提供相关类型案件所需证明、单证以外,还需提供《机动车辆保险权益转让书》。
如果您的爱车是被“菜鸟”撞坏的,而且这又是一只穷困潦倒的“菜鸟”,赔不起您。怎么办?如果您保了车辆损失险,您可以向您的保险公司提出索赔,并将有关材料交给保险公司,并将“菜鸟”为什么不赔您的理由告诉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可以根据这种情况,在车辆损失险项下赔给您。赔给您,您得给保险公司出具一份《权益转让书》,也就是通过这种形式,将向“菜鸟”追偿的权利转给保险公司,“冤有头债有主”,保险公司赔了您,保险公司去向“菜鸟”将他该负责的损失追回来。
特别提示:上面谈及的不同事故所需提供的索赔材料,仅供参考。在实际案例中,请您根据具体情况与您的承保公司商沟通后最终确定。
❸ 保险合同中代位求偿权以谁的名义
代位求偿权是保险合同赋予保险人所特有的一项权利,但是,海运和陆运的保险代位也有些不同之处。在代位求偿行使的依据、代位求偿方式、代位求偿的请求时效、有无委付、代位求偿的范围、对《权益转让书》的要求等方面均有一些差异。
保险代位求偿权,又称“权益转让”,它是指由于第三者的过错致使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给付了保险金后,有权获得被保险人有关该项损失的一切权利和补偿,保险人的这种行为,就称为代位求偿;其所享有的权利,称为“代位求偿权”。代位求偿权是保险合同赋予保险人所特有的一项权利,是民法理论中债权人代位权在保险法律关系中的运用。代位求偿权是各国保险法律、法规共同承认的债权转移制度,保险的最终目的是使被保险人受损时能得到足够的补偿。由于补偿原则的限制,被保险人所得赔偿不得超过其保险利益,不能因保险关系而获得额外利益。[1]在保险代位求偿权行使完毕后,保险人依法只能享有其支付的保险赔偿金范围内的数额,超过的部分不属于保险人所有。这些都有是保险代位在海运和陆运中的共同点。但是,仔细分析,海运和陆运的保险代位也有些不同之处。
1、代位求偿行使的依据不同。《海商法》、《保险法》、《合同法》和《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均可调整海上运输保险中的代位求偿关系,而陆运则是依据《保险法》、《合同法》、《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和《机动车辆保险条款》等法律、法规。
2、代位求偿方式不同。对于保险人是否必须以自己的的名义行使代位求偿权,我国《保险法》和《海商法》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似乎以保险人自己的名义和被保险人的名义均可,但在《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中则规定得非常明确。我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第94条和第95条规定:保险人行使代位请求权利时,被保险人未向造成保险事故的第三人提起诉讼的,保险人应当以自己的名义向该第三人提起诉讼。保险人行使代位请求权利时,被保险人已经向造成保险事故的第三人提起诉讼的,保险人可以向受理该案的法院提出变更当事人的请求,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人请求赔偿的权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5条规定:保险人依据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第95条规定行使代位请求赔偿权利,应当以自己的名义进行;以他人名义提起诉讼的,海事法院应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从上述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可以看出,在海运中,保险人应当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第三人请求或提起诉讼或仲裁的代位求偿方式,而陆运保险代位的行使则并不是必须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第三人请求或提起诉讼或仲裁的代位求偿方式,也就是说,在陆运中保险人以自己的名义或被保险人的名义均可行使代位权。
3、代位求偿的范围不同。1993年生效的《海商法》第二百五十二条规定,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是由第三人造成的,被保险人向第三人要求赔偿的权利,自保险公司支付赔偿之日起,相应转移给保险公司。第二百五十四条规定,保险公司从第三人取得的赔偿,超过其支付的保险赔偿的,超过部分应当退还给被保险人。1995年生效的《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公司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从法律的规定我们可以看出,陆运保险代位求偿只能依据《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保险人只能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即保险人的保险代位求偿权仅限于保险赔偿金额范围;而海运代位求偿可以依据《海商法》第二百五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保险人从第三人取得的赔偿超过其支付的保险赔偿的,超过部分应当返还给被保险人。”即保险人的代位求偿权的范围可不受赔偿金额限制,只不过当其获得的赔偿数额超过其支付的补偿金额时,必须将超过部分返还给被保险人。[2]
4、代位求偿的请求时效不同。《保险法》对保险给付请求权的时效作了特别规定,但对保险人行使保险代位求偿权的时效未作规定。保险代位权为保险人对第三人赔偿请求权。第三人造成保险标的发生损害而应承担侵权赔偿责任,被保险人以此对第三人享有损害赔偿请求权,属于侵权之债的债权请求权的范畴,保险人的代位权虽然源于保险法的直接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但亦属此列。因此,保险公司行使保险代位求偿权的时效,应适用《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的一般诉讼时效,即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生效期间为二年。按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或者应当知道被侵害之日起起算。但是,《海商法》是特别法,海运保险中代位求偿的请求时效需要依据《海商法》的有关规定。我国《海商法》第十三章有11个条款对时效问题做了规定,其中与海上保险代位求偿密切相关的三个主要条款存在差异。《海商法》第264条规定:“根据海上保险合同,向保险人请求保险赔偿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两年,自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算。”《海商法》第257条又规定:“就海上货物运输向承运人要求赔偿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一年,自承运人交付或者应当交付货物之日起计算;在时效期间内或者时效期间届满后,被认定为负有责任的人向第三人提起追偿请求的,时效期间为九十日,自追偿请求人解决原赔偿请求之日起或者收到受理对其本人提起诉讼的法院的起诉状副本之日起计算。”《海商法》第二百六十一条又规定:“有关船舶碰撞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二年,自碰撞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本法第一百六十九条第三款规定的追偿请求权,时效期间为一年,自当事人连带支付损害赔偿之日起计算。”可以看出,三个条款对时效的规定不同,一是两年,二是一年,三是九十天。从法律的规定看,我国海运保险代位求偿的诉讼时效比陆运保险代位求偿的诉讼时效要复杂。
5、有无委付不同。所谓委付是指保险标的发生推定全损时,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将保险标的的一切权益转移给保险人,而请求保险人按保险金额全数赔付的行为。委付是一种放弃物权的法律行为,在海上保险中经常采用。而陆运保险中则没有委付的情形。
6、对《权益转让书》的要求不同。就法律规定来说,《权益转让书》在海事诉讼和陆运保险代位诉讼中,起着不同的作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8条规定,《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第96条规定的支付保险赔偿的凭证指赔偿金收据、银行支付单据或者其他支付凭证。仅有被保险人出具的权利转让书但不能出具实际支付证明的,不能作为保险人取得代位请求赔偿权利的事实依据。由此可见,海事诉讼中《权益转让书》对保险人取得代位求偿权不具有实际意义,也不能对保险金实际支付起到证明的证据作用,其充其量只能作为保险人行使代位求偿权的一种辅助证据,可有可无。但是在陆运保险代位求偿诉讼中,一般认为,陆运保险代位诉讼中载明已支付保险金额与时间内容的《权益转让书》应具有一般的证明力,除非第三人提出异议,权益转让书可以具备保险金已支付的辅证作用,第三人不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保险人已支付保险金的陈述,保险人无须另行提供实际支付凭证。
我在其他地方看到的,不知道能否帮助得到您,谢谢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❹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我像我保险公司申请代位赔偿已提供身份证等信息,还必须提供肇事司机的现在居住地址么
代位追偿需要以步骤
第打自己保险公司电话报案在电话里简单介绍事故时间点责任认定然后明确表示对方配合理赔需要代位追偿这样保险公司那边已经有报备这点非常重要
第保险公司报案之后需要先自行垫付修车款给4S店维修发票需要修车款垫付之后才能开具支付修车款之后4S点会将维修明细维修发票定损单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并交付
第拿维修清单维修发票定损单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全责方行驶证驾驶证复印件或者照片去自己投保保险公司
第填写索赔权转让书这个保险公司会提供模板并且保险公司相关人员会进行指导信息确认无误后所有信息会提交至系统内然后就等待赔付款到账即可LZ这次在第天就收到保险公司赔付款后续就由保险公司向对方追讨修车款
有几点还需重指出
1代位追偿这项权利包含在商业险中但保险公司般会主动进行宣传申请代位追偿算自己出险我们无责方代位追偿需要先行打保险公司电话报案
2在与全责方联系过程中通话最进行录音这点4S给建议4S店在前期与对方联系修车金额过程中电话都进行录音过这些录音资料目前还没有用
3虽然对方无商业险但车辆还要联系保险公司进行定损(对方没商业险情况可以由我方保险公司进行定损)这个4S店保险公司会搞定维修方面无需过参与我们负责拿车车修去提回来才我们最重要事情至于维修金额维修清单事情让4S店保险公司去肇事方扯皮
4代位追偿向对方车辆所有者进行追讨车主而驾驶者与保险公司发生利害关系车辆所有者就对方车辆投保人本次事故中车辆所有者当时驾驶者同个人最后保险公司向对方车主追讨
5提交材料时候需要提供对方行驶证驾驶证复印件建议家遇到事故时候拍对方行驶证驾驶证信息如果当时没拍也要紧可以带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本人身份证到处理这起事故交警支队事故科调取对方行驶证驾驶证照片交警在处理事故时候进行过拍照LZ这次比较特殊对方车辆我车辆都在个保险公司而那辆车曾经出过险因此在保险公司资料库里面查到对方出险时行驶证驾驶证照片
6如果在外发生事故车辆维修定损都可以在当进行代位追偿可以在当分公司办理也可以带资料回投保办理(LZ这次异出事故回投保办理)。
❺ 对方全责事故,定损修理后对方司机耍赖不付修理款,自己车保险是人保,如何要求代位追偿,需要哪些资料
需要资料有;定损单,事故证明,修车的资料,自己的行驶本,驾驶本,身份证,最好有对方的身份材料。
你的车被追尾,你应该是无责,对方保险公司查勘员对你的车辆进行定损,应该告知你定损金额,而且你应在定损单上签字,确认按照此协议修理。取车时只需要给对方提供你车的交强险保单复印件就行了,修车费用由他付,然后他拿所需手续去他的保险公司索赔。
车主要切记当遭遇对方全责时,不要私了,也不要放弃自己的追偿权,那么该情况的理赔流程就和正常理赔是一样的。拨打保险公司电话进行报案,待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查勘定损后会列出理赔单据,在经过公司审核后,会在最短的时间为您完成理赔服务。
申请代位追偿需要5个步骤:
(1)找4S协助走程序 定损,修车,填表等;
(2)等待对方复议,复议时间为15天,复议期间对方会接到交警的电话通知。
(3)保险公司正式代位追偿,同时提前赔付你钱;
(4)配合保险公司作证;
(5)取得赔偿,案子终结。
(5)保险代为理赔协议书扩展阅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保险活动,保护保险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对保险业的监督管理,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保险事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保险活动,适用本法。
第四条从事保险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第五条保险活动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第六条保险业务由依照本法设立的保险公司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保险组织经营,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保险业务。
第七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办理境内保险的,应当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保险公司投保。
第八条保险业和银行业、证券业、信托业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管理,保险公司与银行、证券、信托业务机构分别设立。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九条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对保险业实施监督管理。
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根据履行职责的需要设立派出机构。派出机构按照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授权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第二章保险合同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十条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
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
第十一条订立保险合同,应当协商一致,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保险的外,保险合同自愿订立。
第十二条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对被保险人应当具有保险利益。
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
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财产保险是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可以为被保险人。
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第十三条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
❻ 案例:保险人应如何行使代位求偿权
包景林应该使用自己的权利,不要伤害别人,也要保护自己
❼ 保险车险碰撞维修理赔要签索赔授权书
索赔程序⑴确定责任
如果是自己不小心将车撞在墙上、树上,则立即报案;
如果是两亲密接触,在属于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规定的情形之内,两方认真协商,确定事故责任,有责任则向保险公司报案,没责任,则不必向您投保的公司报案,但是要协助对方向其保险公司报案。
如果分不清责任,应该通知交警,由交警处理并出具证明材料。
⑵报案
发生事故后,应该立即向保险公司报案,一方面通知保险公司,一方面征求保险公司理赔人员意见,明确需要提供的事故证明的类型。
报案时,应该携带保险单、行驶证、肇事驾驶员的驾驶证、被保险人身份证;
报案一般可以采用电话报案,但是要在最短的时间内,到保险公司或保险公司授权的定损分中心办理书面报案手续。应该填写《报案登记表》或《出险通知书》.
注意:一定在48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案,如果此次损失不大,也应该向保险公司电话报案,告知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大概损失,让保险公司登记备案,以便方便时到保险公司索赔,而不至于超过索赔时间。
⑶查勘
保险公司的理赔人员或授权的定损分中心的查勘人员,对事故车辆进行拍照、确定维修项目、修复方式和维修价格。
注意:在修理事故车之前,一定要保险公司理赔人员或授权的定损分中心的查勘人员,就事故车辆进行拍照、定损。否则,在索赔时,会遇到各种麻烦。
⑷核损
保险公司核损人员,对查勘人员提交的查勘信息进行修理费用、保险责任认定、索赔须知的完善的审查。
⑸修理保险公司理赔人员出具定损单以后,您可以在修理费用金额内,自己选择修理厂修理事故车辆,也可以到保险公司推荐的二级以上修理厂修理。
注意:目前保险公司不得再指定修理厂,您有权利自己选择,当然,如果保险公司给您推荐的是信誉非常好的专修厂,您可以省去预先垫付修理费的烦恼。
⑹提交索赔材料
修好车,公安部门结案后,您可以将所有索赔材料交给保险公司理算人员进行理算。
⑺理算后,提交核赔进行审核,通过后可以向您支付赔款
注意:按照保险法的规定,在索赔单证提交齐全,双方达成赔偿协议以后,10天内,保险公司应该把赔款给您。
⑻您在领取赔款的时候,应该携带以下手续
个人:提供被保险人的身份证原件、领取赔款人的身份证原件,委托他人代领的还要提供被保险人签署的领取赔款授权书。
单位:携带被保险人单位的公章或财务章,或者提供加盖被保险人单位公章的领取赔款授权书、领款人身份证原件。
不同的事故在索赔时需要提供的索赔材料
⑴一般车损案件
需要提供:
①保险单正本;
②出险地交警队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事故调解书”或“简易事故处理书”或“出险事故证明”或“当事人自行解决交通事故协议书”、“双方事故友好笔录”;
③提供车辆修理的正式发票(即“汽车维修业专用发票”);
④修理材料清单;
⑤结算清单;
⑥《机动车辆保险车辆损失情况确认书》及《修理项目清单》和《零部件更换项目清单》;(被保险人为个人的,需要被保险人签字确认;被保险人为单位的,需要加盖单位公章。)有的保险公司,将此单叫做《定损单》或《托修单》。
⑦《机动车辆保险索赔申请书》;(被保险人为个人的,需要被保险人签字确认;被保险人为单位,需要加盖单位公章。)有的保险公司叫做《出险通知书》
⑧肇事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保险车辆的《机动车行驶证》、被保险人的身份证。
⑵涉及第三方人伤事故
一旦发生人伤事故,一方面应该保护好现场,设置好标记;一方面应该立即抢救伤员。同时拨打122报警。向保险公司报案,并详细介绍伤者情况。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及时将伤者情况和事故处理情况向保险公司反映。在事故结案之前,应该了解自己在事故中所承担的责任、大概的损失情况、需要赔偿的项目等,然后向保险公司理赔人员咨询,保险公司理赔人员明确同意可以赔偿的,可以在调解过程中接受;保险公司不同意的部分,应该继续做工作,以免造成自己的损失加大。
需要提供:
①保险单正本;
②出险地交警队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事故调解书”或“简易事故处理书”或“出险事故证明”以及“经济执行凭证”;通过法院判决的还需提供判决书;“经济执行凭证”是您向受害人支付费用的,由交警部门统一印制的凭证。
③医疗机构出具的病例、诊断证明、出院通知书、医疗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须附处方及治疗、用药明细单据)。
④受害人、护理人员、参加事故处理人员单位劳资部门出具的误工证明及收入情况证明(收入超过纳税金额的应提交纳税证明);没有固定收入的,须提供有效的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证明。
⑤残者须提供法医伤残鉴定书、亡者须提供死亡证明。
⑥被扶养人情况证明材料、户籍派出所出具的受害者家庭情况证明;无劳动能力者,还须提供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
⑦残者需要配制残疾用具的,需要提供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辅助器具配制机构出具的书面意见、购买发票。
⑧交通费报销凭证、住宿费报销凭证。
⑨《机动车辆保险索赔申请书》。
⑩肇事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保险车辆的《机动车行驶证》、被保险人的身份证。
⑶全车盗抢事故所需单证
一般流程:
目前发生盗抢险事故以后,手续更加简便了。
*一旦发现爱车找不到了,可以立即拨打110报警;并向保险公司报案;
*警察赶到后,做好报案记录。同时到案发地邢警队填写书面的报案登记,并取得《案件受理回执单》。有的区县公安局已经提供了上门办理报案登记的便民服务措施。
*在做好报案登记后,一般要等待60天或3个月(各家保险公司的条款不一样)。在等待索赔的时间内,您一方面要到路政局取得《北京市公路养路费异动凭单》;一方面要检查一下您的车辆行驶证、购车发票或其他机动车来历证明、车辆购置税缴费收据和凭证或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和代征车辆购置税缴税收据或免税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等手续是否齐全,如果随车丢失,应该立即补办。如行驶证、车辆登记证书丢失,可以到车管所出具证明;如车辆购置附加费缴费收据和凭证或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和代征车辆购置税缴税收据或免税证明丢失,则应该到车辆购置税登记部门补办或出具已缴费(税)证明。购车发票丢失了,应该到您买车的地方复印一张发票存根并盖上销售商的发票专用章。真麻烦,因此,千万不要将车辆重要凭证放在车里。
*满60天或3个月以后,就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了。
需要提供:
①保险单正本。
②机动车行驶证。
③机动车来历凭证(如购车发票)。
④车辆购置附加费缴费收据和凭证或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和代征车辆购置税缴税收据或免税证明。
⑤出险地县级以上公安刑侦部门出具的盗抢案件立案证明;(在北京地区丢失的,可以由保险公司通过公安网络自动下载,不必客户再跑路。)
⑥机动车登记证书。
⑦路政局出具的《北京市公路养路费异动凭单》。
⑧《机动车辆保险索赔申请书》。
⑨《机动车辆保险权益转让书》;(被保险人为个人的,需要被保险人签字确认;被保险人为单位的,需要加盖单位公章。)
⑩有的保险公司还需要提供车钥匙、登报声明等材料。
⑷车辆发生火灾事故所需索赔单证
车辆一旦着火,一方面应该尽快救火,一方面报119,同时向保险公司报案。配合保险公司对着火车辆进行拍照、定损;自己选择可心的修理厂或到保险公司推荐的修理厂修理爱车;如果车辆一旦没有了修复价值,应该与保险公司认真协商确定赔偿金额;找消防部门开火灾证明。向保险公司提交索赔材料。
需要提供:
①保险单正本。
②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火灾证明。
③《机动车辆保险车辆损失情况确认书》及《修理项目清单》和《零部件更换项目清单》。④《机动车辆保险索赔申请书》。
⑤提供车辆修理的正式发票(即“汽车维修业专用发票”)、修理材料清单、结算清单。
⑥肇事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保险车辆的《机动车行驶证》、被保险人的身份证。
?⑸无法找到第三方的事故所需单证
①保险单正本。
②出险地交警队或派出所出具的事故原因及事故责任证明。
③《机动车辆保险车辆损失情况确认书》及《修理项目清单》和《零部件更换项目清单》。
④提供车辆修理的正式发票(即“汽车维修业专用发票”)、修理材料清单、结算清单。
⑤《机动车辆保险索赔申请书》。
⑥肇事驾驶员《机动车驾驶证》、保险车辆《机动车行驶证》、被保险人的身份证。
⑹造成第三者财产损失事故所需单证
保护好现场,对受到损坏的财产进行抢救,防止进一步遭受损失。同时通知交通事故处理部门和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进行拍照、确定损失。向保险公司提供以下单证材料。
需要提供的材料:
①保险单正本。
②出险地公安或事故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③《机动车辆保险索赔申请书》。
④设备总体造价及损失程度证明。
⑤设备恢复的工程预算。
⑥财产损失清单。
⑦购置、修复受损财产的有关费用单据。
⑧肇事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保险车辆的《机动车行驶证》、被保险人的身份证。
⑺保险车辆遭受暴风、暴雨等自然灾害事故所需单证
一方面对受损车辆进行抢救,尤其对于被雨水浸泡后的车辆,千万不要再次启动;一方面立即向保险公司报案。遇到面积灾害,在向保险公司及时报案的前提下,保险公司可以根据一类事故统一获得气象证明,无需您来回跑路。
需要提供的单证:
①保险单正本。
②气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视具体情况,由您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是否需要,由谁提供)。
③《机动车辆保险车辆损失情况确认书》及《修理项目清单》和《零部件更换项目清单》。
④提供车辆修理的正式发票(即“汽车维修业专用发票”)、修理材料清单、结算清单。
⑤《机动车辆保险索赔申请书》。
⑥肇事驾驶员《机动车驾驶证》、保险车辆《机动车行驶证》、被保险人的身份证。
⑻保险车辆在外阜出险的事故所需单证
车辆一旦在外地出险,怎么办?别着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首先发生事故后,别着急,道路事故的,应该立即报警;撞人的应该立即抢救伤者,并保护好现场,向交警报案。立即向保险公司报案,询问事故怎么处理。
车辆要求回北京修理的:
*车辆可以开的,开回北京处理,别忘了将事故证明带回来。
*车辆不能开的,可以当地雇车拖回来,也可以让保险公司派车拖回来,费用在保险公司同意的前提下,保险公司埋单;
车辆要求在当地修理的:
*可以找当地的保险公司进行查勘、定损,如果在保险公司推荐的修理厂修车,还可以由保险公司代结依据条款保险公司可以赔付部分的修理费;
*没有保险公司机构的地方,可以请经过保险公司认可的当地的保险公估机构查勘、定损;
*可以在征得保险公司同意的前提下,自己对车辆拍个照,让修理厂确定一下修理和需要换的项目和金额,保险公司同意后,可以先修车,将照片、发票、修理清单、事故证明以及其他一些单证材料带回北京即可索赔;
*可以由保险公司派人去现场协助您处理事故。
需要提供的单证:
①保险单正本。
②出险地公安交警部门或事故处理主管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
③事故车辆或受损财产的照片。
④出险地保险公司或保险公司认可的保险公估机构出具的现场查勘、损失确定等证明材料。
⑤提供车辆修理的正式发票(即“汽车维修业专用发票”)、修理材料清单、结算清单。
⑥《机动车辆保险索赔申请书》。
⑦肇事驾驶员《机动车驾驶证》、保险车辆《机动车行驶证》、被保险人的身份证。
⑧保险公司需要的其他索赔单证。
?⑼涉及代位追偿的案件,除需提供相关类型案件所需证明、单证以外,还需提供《机动车辆保险权益转让书》。
如果您的爱车是被“菜鸟”撞坏的,而且这又是一只穷困潦倒的“菜鸟”,赔不起您。怎么办?如果您保了车辆损失险,您可以向您的保险公司提出索赔,并将有关材料交给保险公司,并将“菜鸟”为什么不赔您的理由告诉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可以根据这种情况,在车辆损失险项下赔给您。赔给您,您得给保险公司出具一份《权益转让书》,也就是通过这种形式,将向“菜鸟”追偿的权利转给保险公司,“冤有头债有主”,保险公司赔了您,保险公司去向“菜鸟”将他该负责的损失追回来。
特别提示:上面谈及的不同事故所需提供的索赔材料,仅供参考。在实际案例中,请您根据具体情况与您的承保公司商沟通后最终确定。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❽ 签了调解协议书,但没有标明修车赔偿问题,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代位求偿吗
可以的,看你的协议书是什么内容,如果只是人伤调解,可以代为球场
❾ 对方全责,有赔偿协议书,可向己方保险公司审请代位赔偿吗
这是五道口广告之后又一新广告形式嘛
❿ 为什么保险公司让我签订代位追偿协议
保险公司这样做从法律依据上讲应无可厚非,因为其有明确的法律及合同依据,也即《保险法》第六十条至第六十三条规定的保险代位追偿权。所谓保险代位追偿权,是指在财产保险中,保险人赔偿被保险人的损失后,获得在其赔偿金额的限度内,要求被保险人转让其对第三人要求赔偿的权利。《保险法》第六十条第一款规定:“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行使保险代位追偿权,应注意以下事项:(1)代位追偿权只适用于财产保险,不适用于人身保险。《保险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等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付人身保险合同中,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对发生保险事故的被保险人给予经济补偿的行为。保险金后,不享有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但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仍有权向第三者请求赔偿。(2)必须是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如果发生的事故并非在保险责任范围内,则不存在保险人代位行使权利的问题。(3)保险事故的发生必须由第三者的行为所致。(4)被保险人必须对责任方享有损害赔偿请求权。(5)代位权的产生必须在保险人给付赔偿金之后。在保险人没有支付赔偿金之前,不享有代位权。(6)代位追偿权必须在赔偿金额范围内行使。(7)保险事故发生后,如果被保险人已经从第三人处取得损害赔偿金,则保险人赔偿保险金时,可以相应扣减被保险人从第三人处取得的赔偿金额。(8)如果被保险人的损失大于保险金,则在被保险人取得保险金后,仍可就不足损失大于保险金,则在被保险人取得保险金后,仍可就不足部分向第三人请求损害赔偿。(9)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取得保险金后又向第三人请求损害赔偿并取得损害赔偿金的,保险人可以要求被保险人返还保险金。(10)如果保险人代位行使赔偿权所取得的赔偿金超过保险金,则应将多余部分退还给被保险人。(11)保险事故发生后,在保险人未赔偿保险金之前,被保险人放弃对第三人的请求赔偿权利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赔偿金的责任。本案的关键是肇事者作为被保险人的朋友,在被保险人的允许下借车使用发生交通事故,是否视为是第三者造成了保险标的(车辆)的损害的保险事故,也即李某是第三者还是广义上的被保险人尚无定论,还需要通过司法判决来确定。但本案提醒了广大车主在借车给他人使用时应谨慎,以避免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产生不必要的麻烦,导致自身利益受到损失。同时,也提醒借了他人车使用的朋友也应小心驾驶,不要以为驾驶车辆已经购买保险就疏忽大意,因为一旦出事保险公司可能会通过向车主行使代位追偿权来追究你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