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交通事故理赔完了,双方多签字了,因理赔太少后悔了,可以再起诉对方吗
1、和解协议是有法律效力的,如果对方反悔,除非对方能够有证据证明其签协议时是非自愿或者受到威胁情况下签署的,又或者协议内容显失公平,否则法院即使受理案件,仍不会支持对方主张;
2、这个问题必须在和解协议中描述清楚,现在是对方自愿放弃伤残鉴定而选择协商赔偿,赔偿额度是双方认可的,对方接受了赔偿视作认可责任方已经完成了对其所有侵权赔偿责任的履行;在此情况下,对方即使起诉法院也不会支持其主张;
3、类似问题2,协议内容必须清除描述伤残补偿方面的协商内容,既然是双方认可的一次性赔偿,协议中必须明确对方接受此赔偿之后,责任方的义务已经履行完毕,权利和责任均被全部清理完毕,互不追究。
否则,没有此协商前提的话,就不可能以一次性赔偿作为调解手段,直接走诉讼程序。
❷ 保险公司理赔签了字可以起诉保险公司吗
您好,为什么要起诉保险公司呢?具体什么情况
❸ 交通事故理赔完了不合理.签了协议书.还能起诉要求保险公司理赔吗
如果后期产生的费用与之钱协议赔偿相差较大,可以就新发生的费用起诉对方和保险公司赔偿。
❹ 车主全责在保险公司理培上签字了还可以起诉吗
责任确认表可以在没有双方签字的情况下生效,但交警会听取双方的现场描述,运用其专业知识确认现场责任。然而,你没有必要不同意它。如果你不同意,你只能申请行政复议。所谓交警的签字只是拿走责任确认书的一个标志。
对于这种情况,作为受害方是可以向所在的保险公司申请“代位赔偿”。
具体申请的流程是:
1、提交申请材料:事故责任认定书、全责方相关信息、自己的身份证行驶证驾驶证等证件、保险单证。
2、定损修车:根据保险公司定损员裁定的维修项目到二类及以上维修点修车,车辆维修完成后,先垫付维修费,并开具正式发票。
3、获得保险赔偿:收集齐全相关资料(含申请材料、发票等)到保险公司理赔点申请索赔,将向第三责任方要求赔偿的权益转让给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审核后,根据投保相应险种的要求,进行赔付。
4、配合作证:需要配合保险公司和相关部门调查肇事者。
5、结案:从法律途径获得肇事的赔偿后结案。
❺ 交通事故赔偿在保险公司已经签了字按了手印还可以走法律程序吗
我问你一问,在保险公司签字按手印,是保险公司用武力威胁逼迫或控制人身自由签字按手印的吗?如果是,你应该在恢复自由所立即报警,你那个签字按手印的协议就作废了,可以起诉。如果与保险公司人赔偿协议是双方协商而成,你当时同意了才签字按手印,那就具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再要走什么法律?要起诉吗?那我再问你一句,生米已做成饭,你还可以让它变成生米吗?你的屎已经拉出来了,你还可以从屁眼里把它放回肚子里吗?或者从口里放去?人是讲诚信的。
❻ 我是车主我对不合理的保险理赔签字了,以后和保险公司打官司还能赢吗
我是车主,我对不合理的保险理赔签字了,以后和保险公司打官司还能赢吗,这个只要有正当的理由还是可以的。
❼ 交通事故赔偿调解协议书签了,还能再上法院起诉保险公司索赔交强险吗
签订交通事故赔偿协议后,受害人仍然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保险公司和肇事方赔偿。法院会立案受理,审查后,区分下列情况进行处理:
保险公司未参与签订赔偿协议的,会判决保险公司在保险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
保险公司参与签订赔偿协议的,如果经查明受害人是受胁迫签订赔偿协议的,法院会判决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如果经查明受害人未受胁迫的情况下签订协议的,法院会驳回受害人的诉讼请求。
❽ 保险公司已经赔付后还可以起诉吗,就是已经拿到钱了,协议书也签了,但是赔的钱太少了。明显低于标准。
除非差得很多,否则还是别起诉了。
要是起诉得撤销原协议,一般得有充分证据证明被欺诈或显失公平等,打官司不是一件容易事,除非相差太多,否则不太值得。
❾ 保险公司理赔签了字可以起诉保险公司吗
总的来说,现在法律规定保险公司应该在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范围内直接赔偿,你的车又购买了不计免赔,所以,对于这个交通事故造成的绝大部分甚至是全部损失(若在保额内)都应该由保险公司赔偿的,所以,你的损失应该不会有多大;
你自己垫付的款项,按你的陈述,有些是不合理的,比如,你没有义务支付伤者生活费2000元,法律你有赔付误工费的义务。若你支付伤者生活费2000元是支付误工费则可以理赔。
建议:现在你要对方直接起诉我方和保险公司,然后在法院要求保险公司全部赔偿;
对于你自己已经垫付的钱,可找保险公司理赔,若保险公司免赔太多,可不同意进行理赔,直接起诉保险公司,那样,你已经垫付的钱,只要是属于法律上该赔偿的,保险公司基本上都该理赔给你的。
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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