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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保险理赔案例

发布时间:2021-09-11 15:41:22

Ⅰ 新保险法关于大病未告知赔付案例

新保险法关于大病保险
投保前先要签订投保提示书
根据保监会相关要求,所有寿险公司都必须启用《人身保险投保提示书》,对投保的注意事项和风险进行明确提示。一方面是尽到告知义务,保护消费者权益,另一方面也是保险公司从保护自身的角度考虑,将此作为凭证,力求避免模糊宣传产生纠纷所带来的负面影响。相应地,所有寿险展业人员在销售规定产品时都需要出示投保提示书,银行(资讯论坛产品)代理销售网点也需提供投保提示书,否则即为违规行为。投保人在签署投保单之前要先仔细阅读这份提示书并亲笔签名。《人身保险(资讯论坛产品)投保提示书》主要提示内容为投保风险、犹豫期和投保注意事项,还提醒消费者确认保险机构和销售人员的合法资格等,当然,投保重大疾病保险也不能例外。
体检成为投保健康险的必经程序
以前投保健康险中的重疾险时,保险公司对体检并没有硬性要求,只是对健康体检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抽检,对不符合健康体条件的、年龄超过45周岁的投保人进行健康检查。但《保险法》实施后,由于新法更加侧重保护被投保人权益,新法引入不可抗辩规则,保险人赔付比例将会上升,导致保险公司经营成本上升,保险公司将会提高投保重疾险门槛,要求被保险人必须体检,以防范被保险人道德风险,降低经营成本。
投保人不如实告知两年后保险公司也要赔偿
新法借鉴国际惯例,增设了保险合同“不可抗辩”条款,规定“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2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即保险合同成立满2年后,保险公司不得再以该投保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解除合同。也就是说,如果投保人购买重疾险之前,故意隐瞒了自己的某些病情,按原条款,投保人日后出现相关重大疾病,保险公司可以拒赔,但新保险法实施后,如果投保人的这一重大疾病在2年内没有发作,此后再发作,保险公司必须给予理赔。此规则对于长期人寿保险合同项下的被保险人利益的保护意义重大,填补了现行保险法的空白,也将给保险公司将带来成本的增加。
出现了二次赔付、多次理赔、终末期疾病可理赔等多种方式
所谓“二次赔付”,是指被保险人如因意外事故或合同生效之日起90天后,不幸确诊初次患合同所列35种重大疾病之一,按保险金额领取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主合同保额等额减少,保单继续有效;在首次理赔的重大疾病确诊日算起满365天之后,如果被保险人确诊初次患首次重大疾病所属组别以外其他两组中的任何一种重大疾病,按保险金额领取第二次重大疾病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
二次理赔可以弥补传统重疾险产品“一次患病保障终止”的缺憾。比如信诚人寿推出的附加重疾则主推“二次理赔”概念,为恶性肿瘤提供二次理赔保障,无论是恶性肿瘤初次确诊还是第二次病发(包括复发、转移),提供每次最高达100%的保额赔付。在旧保险法中,被保险人罹患重疾险,被保险人一次患病得到理赔后,合同即告终止。
再如太平人寿的“福禄双至”提出了“终末期疾病也可理赔”的概念。“举个例子,如果客户在医院被确诊,生存期不超过6个月,现在医院只能给予一些基本的药物治疗减轻患者的痛苦,就可以获得相应理赔。”熟悉“福禄双至”产品的个险销售人员表示,该条款的设置并不限于重大疾病,如重大车祸造成的疾病也能获得理赔,实际上扩大了理赔范围。
重大疾病保险保障范围扩大
由于新保险法对重疾险高残的定义等发生变化,高残将细化为具体的病种加以描述等原因,重疾险的产品保障范围随之扩大。如停售的占全国重疾险市场份额达40%以上的中国人寿的“当家花旦”——“康宁终身”和“康宁定期”两款重疾险产品,将由升级版的产品替代,其保障范围有所扩大,如新的“康宁终身”重疾险的保障将由原来的2倍增加到3倍,保障的重疾险范围由原来的10多种扩展为20多种。
理赔将更加顺畅和快捷
从理赔方面,新《保险法》加强并完善了对相对处于弱势地位的投保人、被保险人利益的有效保护,修改或者细化了保险人的理赔程序或者时限。新《保险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第二十三条规定: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30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要求保险人说明拒赔理由等。
重疾险作为附加险投保
据某寿险公司个险部负责人介绍,因为新《保险法》增设了“不可抗辩条款”,即保险合同成立满2年后,保险公司将不得以投保人在投保时违反如实告知义务如误告、漏告、隐瞒某些事实为理由,拒绝给付保险金。纯重疾险对保险公司来说,风险成倍增加。故此,新推的重疾险多以“主险+附加险”的形式存在。一方面是出于为防范投保人的道德风险和降低经营成本的考虑,同时也是迎合市场需求和投保人利益。如果主险是重疾险,根据保监会的规定是不能参与分红的,而选择附加在某主险上的重疾险,如果主险可以进行分红,投保人就可以在获得重疾保障的同时获得收益。此外,在同样的保障范围、保障额度下,附加险为重疾险要比主险为重疾险便宜。消费者自主选择的余地更大。
重疾险费率将微调
由于新推出的重疾险在保障范围上有所拓展,保险公司的赔付风险增加,同时新保险法中的2年不可抗辩条款、理赔中索赔、诉讼时效的变化等新条款,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保险公司的运营成本,加大了赔付支出。新《保险法》运行之后,各保险公司的重大疾病赔付率可能会增加几千万元,新改版的险种费率可能要做上调。如太平人寿的“福禄双至”产品,若30岁男性,保额20万元,采用30年缴方式支付,原产品的价格大约为6060元,而新版的产品价格约为6340元,价格增长的幅度约为4.60%,按照这个价格核算,购买新产品,30年缴费年限,多缴的费用总计大约为8400元,相当于多购买了另5种重大疾病的保障。
观察期也能获得赔偿
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对合同的效力约定附加条件或者附加期限。这意味着,观察期间发生事故保险公司不能推脱责任。
李先生为自己投保了某保险公司的健康险及附加住院费用保险,7月3日,他因肠胃疾病住院治疗。病愈出院后,李先生来到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保险公司依据旧《保险法》相关规定表示,因为李先生病发时间在保单生效后90天内的观察期内,保险公司不予赔付。
但新《保险法》相关条款规定,“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而考虑到保费交纳与保单正式生效之间需要必要的核保环节,新《保险法》也规定:“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对合同的效力约定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同时,针对新《保险法》中有关“保险合同成立时间与效力”问题的新规定,中国保险行业协会鼓励寿险公司引入“临时合同”这一特殊处理规则。保险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起至同意承保,或发出拒保通知书并退还保险费期间,为消费者提供临时保障,保护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利益。

Ⅱ 保险公司比银行先破产的案例多么

这年头,没有稳定性,所谓的受益只是官方和少数人,大多数人都在“囚笼中”难以自保,楼市的泡沫越来越大,也会到了它破灭的一天,然而银行的倒闭,只是名称倒闭了,实际上是债务被收购了。保险业称自己永垂不朽,其实是借用了政策的一个壳,最重要的是它真正保障的是部分利益者,以及维护国家和各层的利益,祖国需要它。谁家钱多去买保险,现在的人刚刚解决温饱和住房问题,还有部分地方底子薄,保险业无非就是帮国家减轻了压力,减小了负担,才让他们生存的。试想一下,如果银行都没了,那是什么概念。保险就会跳出来说,来钱存我这里,有保障。那你的钱有进无出,直到你有事那天,放出高额借贷,直到你还不清为止。现在很多保险罩着国家撑腰很无耻,已经扭曲保险理赔的的概念了。屡见不鲜,建议大家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适当的保险。所谓的保险看个人经济能力,钱多的自然选择,没钱的生存都困难,买保险干嘛!都需要国家来救济。

Ⅲ 香港保险如何理赔麻烦吗

理赔金如何汇入内地?

  1. 可以让保险公司电汇到国内的银行账户

    保险公司把赔偿金电汇到内地银行,不需要内地银行同意,也可以收到保险公司电汇的款项。只是周期会长一点,一般是一周;

  2. 理赔金可以在内地的四大行(中、农、工、建)去做托收。时间大概在45天左右,客户需要在托收的银行开个账户。但要注意的是,退保和拒保后退回的金额是不能托收的!(防止洗钱)。

  3. 香港账户直接入账,这是最方便的方式,没有之一;

    理赔的现金支票可以直接存到你在香港的银行账户,然后客户自己把这笔港币直接通过网上银行汇到客户内地的银行账户,客户可以在内地银行柜面直接先兑换成人民币(等值5万美金)后,再把剩余的港币直接提现,可以通过你的家人、亲戚、朋友来把这些港币换成人民币,每人等值5万美金额度。

  4. POS机直刷

    如果是重疾理赔,急需交一大笔住院或者手术费用的话,可以用香港银行账户的银行卡在医院的POS机直接刷卡。
    如果是工银亚洲(香港)账户,在内地的工行也是可以免费提现的, 每天大概16000人民币(等值2万港币)。这样基本就解决了大部分问题!基本不需要麻烦,直接跟用内地的银行开是一样的!

  5. 本人到香港将理赔支票到银行兑换,然后提现、转账至他人账户;

  6. 本人到香港将理赔支票到银行兑换,然后提现,再找外币兑换店,给他们港币或者美金,他们将外币换成人民币汇到内地账户上(汇率比银行还划算)。

Ⅳ 中国银行理财产品有风险吗以上有赔的实例吗

很少有赔的 一般 99.9

Ⅳ 支付宝里的银行卡安全险有人理赔成功吗

支付宝里的银行卡安全险当然是有人理赔成功的,只要你是,符合条件就可以

Ⅵ 爸爸05年时去银行办了一个平安人寿稳赢一生2万能保险,可今年不幸意外身亡。现在共能领多少钱

应该是领取两倍保额,万能险都是复利计算,但这种计算方式必须时间很长才能看到优势,也就是1万保费加上每年算多点4%累加保额,六年应该不到3000,个人觉得不会超过2X13000元,前提是保险公司确认事故属于意外。希望对你有帮助,最好先打电话给保险公司报案,一般这种事故,都会有理赔人员跟进,家属不需要太操心这事,作为保险公司的员工,很多情况下其实都是愿意为客户考虑,请不要太担心。

Ⅶ 民营银行高利率拉存款,享受存款保险100%赔付,真的能赔吗

把钱存银行,安全,放心 ,可靠,钱跑不了!

这或许是大多数人的真实心声,银行确实安全,从设立到破产都有一整套的程序和规定。但近30年来,依然出现了几家银行被银监会接管,重整,甚至破产注销的案例,通常是些城市商业银行,性质更多属于民营银行。

所以把钱存银行并不一定安全,如果银行陷入了重整和破产后,还是会存在挤兑的情形,而对超过50万的存款可能会分文不得。

结语

既然银行破产后存款小于50万后能100%的赔付,那么就不用为此担心,只要不把所有鸡蛋放在一个篮里,那么任何一家有存款的银行破产了后,我们都可以及时地拿回属于自己的钱。

但随着民营银行的增多,许多没听过的银行出现,并以理财产品的形式进行存款拉拢,所以在存款的时候一定要搞清楚,是存款还是买理财产品,因为许多人并不会认真的阅读合同条款。

存款是本金永远有保障,而理财产品可能就会折损本金,导致血本无归,一定要合理认识风险才行。

存款保险制度是为银行破产准备的。但一定不能超过50万的额度,超过的是一分不赔的,只会赔付50万以内,这是一个重点,必须把握好以免吃亏。

Ⅷ 买香港保险怎么理赔

香港保险的索赔比一般人想象的更容易,甚至有些连客户自己都认为可能会被拒赔的款项,都会及时赔到手中,并且赔的干脆利落,不会出现保险公司故意不赔,少赔的情况。
索赔时,需要填写好索赔的表格(重疾、医疗、身故各有不同的索赔表格),以及医院开出的确诊报告,一同寄给代理人/中介人,一般7-10个工作天内会收到理赔款项。
当然这一切要基于,投保时投保人遵从“最高诚信”原则的基础之上。
宽松的赔偿条件
香港保险对于疾病的界定是很宽松的,对比香港对中风的定义:
与内地对中风的定义:
可以看出针对同款疾病,香港更容易达到理赔的条件。更值得一提的是,投保之后超过一年自杀,也在受保范围内。比如2003年张国荣自杀身故,就得到了巨额理赔款。
理赔金如何领?
在内地客户数量日趋增长,而外汇管制日趋严格的环境下,寻求更多样化的理赔方式,成了保险公司生存立足,实现业务增长的基础。事实是,香港的几家保险公司的理赔方式也日趋人性化。例如港险的几家龙头公司,陆续推出了新的理赔支付方式:
两家保险公司最近都新增了“电汇支付”的方式向内地的客户支付理赔金。也就是说,即使没有香港的银行卡,也可以选择让保险公司将理赔金以电汇的形式直接打到内地的卡里。不过,这里的电汇支付的是美金或港币,要兑换成人民币,还需要持单人/受益人亲自去银行做结汇。
支票如何变现?
香港保险的理赔,许多时候是以支票的形式给到客户的手上。
如果持有香港银行卡,可以选择委托代理人直接将支票存在香港银行卡里,当然,是以港币或美金的形式。
如果没来得及开香港的银行卡,可以选择在内地做支票托收,这是最常用的一种办法。受益人/持单人受到保险公司的支票以后,在内地的银行里做托收支票,将外币的支票存入自己的外币户口中,然后结汇,转换成人民币。当然这个过程受到每人每年五万美金上限的限制。
香港开户
前面说了很多种领取理赔金的方式,当然最最推荐还是在香港开一张银行卡。
现在常用理赔方式,不论是直接电汇,还是支票托收,都将受到外汇管制的影响,即是每人每年5万美金的购汇结汇限额。超出5万美金额度的部分,可以留到第二年再结汇,也可以选择直接境外消费,或者最方便的,带有银联标志的香港银行卡,可以在大陆直接刷卡消费。
案例列举
我们来分享保诚2017年最新的理赔案例,弘翼君重点挑出4个案子,供参阅。
一,病毒性脑炎(理赔金额151,869.03美金)
这是同组同事的客户,一个有能力交百万储蓄保费的家庭,谁也没想到也会需要保险来救急。客户14岁的儿子因为病毒性脑炎住院2个多月。2015年1月底投保到今年刚好两年整,基本投保额是10万美金,前10年公司免费赠送5万美金保额,加上退回的部分保费,理赔总金额为151869.03美金。希望这笔赔偿金能给这个家庭带来一些安慰。
二,胃癌(理赔金额:161万港币)
客户李先生(32岁)在购买危疾终身保一年零七个月后,不幸确诊胃癌。客户投保额为15万美金,加上首十年赠送的52500美金及部分退回的保费,共获公司赔付206,755.88美金,合计:1610000港元。客户在确诊后,第一时间与我们同事取得联系,并在内地准备好了理赔所需要的资料快递至公司(全程本人不需过港)
三,儿童普通住院医疗(理赔金额875.35美金)
客户于2014年8月份给宝宝投保危疾终身加倍保并附加了住院消费险,前面两个案例针对的都是重大疾理赔。这个是普通的住院医疗,(住院满3个小时即可实报实销)想要特别说明的是,这是客户投保至今的第八次理赔了。可见,在给孩子投保重疾的同时附加一份住院消费险,是很有必要的。
四,意外受伤(理赔金额:17586港币)
同事自己投保公司高端医疗产品,于年初意外脚伤,在香港私家医疗住院一天,总共花费17586港币。这也是同事的第二次意外受伤理赔。
其实,类似的案例还有很多很多,正如影帝黄渤说的:“虽然谁也不想拿到这张理赔支票。但你如果重视它,它必定会守护你!”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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