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保险公司理赔一定要本人亲自去吗不能直接提供信息让保险公司转款吗
可以。
可以查询投保的公司业务电话,问清楚自己的业务经理人是谁。
然后让 ta 前来与你办理 理赔业务。
(你授权办理的意思,把身份证 保单 理赔申请等 - -需要签名的,签名交给ta去办理,理赔款会打到你的银行卡账号)
Ⅱ 保险公司理赔必须责任双方本人到场吗
一、交警部门主持调解时,相关保险公司没有派员到场,其他当事人在交警部门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的,一般应确认该协议的效力。一方当事人反悔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撤销或确认无效的,一般不予支持。但当事人能够证明其具有撤销权且撤销权未消灭的或者调解协议具有无效情形的除外。对于一方当事人已向对方出具欠条或还款计划的,可按一般债务纠纷处理。上述一方当事人根据交警部门的调解协议或人民法院的相关法律文书,履行相应的赔偿义务后,其作为原告要求保险公司在限额内承担支付第三者责任保险款项的,可由人民法院民一庭受理。对该当事人的这一诉讼请求,一般应予支持。参加损害赔偿调解的人员包括:(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代理人;(二)道路交通事故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参加的其他人员。委托代理人应当出具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参加调解时当事人一方不得超过三个。发生事故后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案,积极抢救受伤人员同时要保护好现场。交通事故是以责论处;根据事故的大小与事故责任大小,区分是否要承担刑事责任,同时还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1)赔偿要求的提出交通事故发生后在交警部门的调解时对于赔偿义务人来说应注意在调解时不要忘记向赔偿权利人索要先关医疗费票据、交通、修车票据、单证、收款凭证等。一般情况在调解后面临保险公司理赔的问题,所以一定要索要相关票据。作为赔偿权利人,赔偿款一般主张一次性付清,分期付款有风险,当然当事人可以选择公证规避风险。这样如果赔偿义务人将来不支付或者反悔可以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2)调解时间和地点的选择一般来说,就加害人一方来说,越早调解越好,但是过早提出调解要求,很难得到受害人的响应,就受害人一方来说,调解则应该尽可能选在交警队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制作完毕,车辆及其他财产损失经过正式评估机构评估,人身受到伤害的等伤口完全愈合并进行法医鉴定之后提出较好,作为调解人,则应该充分考虑到上述各种因素,选择合适时机,一般来说,应该选择在交警队出具了责任认定书,各种损失经过评估,受害人伤口痊愈之后提出,这样做至少有如下两个方面的好处:1、事故双方经过一段时间调整情绪,从事故造成的心理压力中解脱出来,能够从相对较为理性的角度心平气和的考虑事故善后处理问题,为调解成功的提供了平实的心理基础;2、此时提出调解,对事故造成的各种损失容易评估和计算,双方的权利无状态一目了然,为调解的成功提供了现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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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保险报案必须本人吗
保险报案可以是委托人
根据保险合同的规定,保险标的遭到损毁或发生保险事故时,投保人、 被保险人、受益人及他们的委托代理人应当尽快通知保险公司,否则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受益人自行承担。一般情况下,投保人应在保险事故发生后10日内通知保险公司,但由于各个险种的理赔时效都不尽相同,所以一定要根据保险合同的规定及时报案,以防自己的利益遭到损失。
若投保人是用口头通报的形式报案的,则事后须补填正式的出险通知单。报案时应详细说明下列问题:报案人及被保险人的基本情况,保险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经过和结果等。
保险理赔报案:
1.及时报案在条款规定的时限内及时报案。
2.报案方式上门报案、电话(传真)报案、业务员转达报案。
3.报案内容:
(1)出险的时间、地点、原因
(2)被保险人的现状
(3)被保险人姓名、投保险种、保额、投保日期
(4)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保险理赔案件的审核:
1.保单状况的审核通过理赔电脑系统可以准确、及时地确认保单的有效性。
2.被保险人和保障范围的审核:实行这一步骤是为了确定保险人的责任范围和公司应承担的责任,有利于保护公司免遭骗赔和错误理赔。
3.索赔材料和事故性质的审核:对索赔材料有效性、合法性的认定有利于确定事故的性质和公司应承担的责任范围。
4.确定损失并理算保险金:遵循保险条款,保护合同双方的利益。
5.确定保险金给付受领人医疗费用和残废保险金给付按保险条款规定应支付给被保险人本人,公司不受理指定死亡保险金给付必须根据保险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支付给正确的受领人。
Ⅳ 车险理赔时必须车主到场吗
车险理赔时车主无需到场,在理赔时,有些保险公司需要面见被保险人。如果需要车主在场的话,保险公司的查勘员在事故现场会告诉当事人。保险公司会根据事故的责任划分,和车辆所购买的保险来定损理赔。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第二十三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规定。
(4)保险理赔需要本人吗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Ⅳ 车祸保险报销必须要本人去吗
车辆事故发生后,并不是必须要由车主本人才能报保险,须由被保险人申请赔偿保险金。一般后面的处理要车主本人去操作。出险的时候可以不是本人,但是理赔的时候一定要车主的银行卡号这样保险公司才会打款,如果不是用车主本人的有效证件。车险理赔的主要有以下流程:
报案:发生交通事故后车主应在24小时内通知交警,并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公司。
查勘:在保险公司人员到来之前,车主需要保护好现场。特别要妥善保存交警部门开具的事故单证,自己也可以尽可能多拍一些现场的照片。
定损和核价:这是理赔的关键环节,如果车辆受损严重需要拆检才可以定损或是多方事故的,受损车辆就必须根据保险公司的要求去定损中心定损。定损完毕,就可以将车辆开往修理厂修理了。
单证:车主应该在事故结案10天内向保险公司提交必要的单证,其中包括出险通知书、定损单、修车发票、事故证明等等。
审核:保险公司在收到材料后,会及时进行审核。
结案:符合规定的,保险公司会及时发放赔款,并结案。
【政策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
第十八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由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申请赔偿保险金。被保险人索赔时,应当向保险人提供以下材料:
交强险的保险单。
被保险人出具的索赔申请书。
被保险人和受害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被保险机动车行驶证和驾驶人的驾驶证。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或者人民法院等机构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及其他证明。
被保险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自行协商方式处理交通事故的,应当提供依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的记录交通事故情况的协议书。
受害人财产损失程度证明、人身伤残程度证明、相关医疗证明以及有关损失清单和费用单据。
其他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