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经询问保险理赔员得知,只要把伤者送到医院就可以走了,特来询问这么做合理合法吗
不要去垫付医疗费,垫付也建议几百块,一切走保险流程,不然到时候你和保险扯皮
『贰』 开单位车撞人后报警和保险,交警去了,保险公司没有去勘察现场的,让把伤者送医院。保险公司结案会理赔么
伤残赔偿要看你是在什么地方了,鉴定这事情我只能说水很深。这是国情所决定的,不能确定能不能定上残,或者是几级残。既然他准备去评残了,应该是有人给他做指导了。
看你的描述应该不一定能评上残,但如果评上了,应该最多10级残。赔偿金额以原告起诉地区的上一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做参考。
他到法院起诉肯定是把保险公司、车辆所属单位、驾驶人一并起诉。
可以肯定的是你不用担心够不够赔。交强险11万,商业险30万,一共能赔41万给三责。肯定是够用的。
你不用操那么心,不用再联系伤者了,不要再掏一分钱给别人。等法院的传票就行了,有了传票,直接去开庭就行了,如果没时间去可以找委托人。不过我个人建议不用找,你不去开庭也行的。法院肯定是判决你原单位赔偿,你原单位肯定有辩护人的,你找了委托人过去也是过过场,改变不了任何判决结果,如果你去开庭,不要说其它的,掏钱没有,请求依法判决就行。
这件事中你最大的错误就是不应该掏钱,你是职务行为,应该是原单位全额支付。你个人掏什么钱呢,还掏了14万,你真是有钱人哦。伤者起诉最少要等一年后,你原单位在还好,如果倒掉,你找谁呢?你又不是被保险人,保险公司完全可以不鸟你,那时候就很麻烦了。
『叁』 伤者出院后,多少时间内需到保险公司理赔
按照国家《保险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五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所以要看看你买的是什么险种?如有事项,欢迎联系,本人从事理赔10年,希望可以帮到你。
『肆』 你好,我开车撞到人后没有拍照,第一时间送伤者去了医院,回头找保险公司能够理赔吗
人伤案件需出具交警事故责任认定书,才可理赔。请第一时间报保险立案
『伍』 交通事故发生之后把伤者送到医院之后再报保险公司,保险公司怎么赔付
保险公司不会首先垫付医疗费的,这种情况除非是首先向公安机关报警,否则保险公司也不会进行理赔
『陆』 开车撞了行人,先送伤者去医院了,保险公司会赔吗
没事,保险公司最主要是要你的后果,也就是说他可以事后给你的车照照片等,具体的还是要找保险公司协商。
『柒』 出了交通事故对方会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到我保险公司理赔吗
一、关于交通肇事后逃逸的构成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的交通肇事后逃逸,是指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后,肇事者为了逃避法律追究,驾驶肇事车辆或者遗弃肇事车辆后逃跑的行为。
刑法规定对逃逸加重处罚,根本目的有二:一是为了及时抢救伤者,防止事故损失的扩大;二是便于尽快查清事故责任,处理事故善后。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规定,肇事者发生交通事故后必须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此,保护事故现场,抢救伤员,报警并接受公安机关的处理,是肇事者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交通肇事后逃逸行为的本质特征就是为了逃避法律追究不履行上述法定义务,正确认定逃逸也应当围绕肇事者在肇事后是否履行了法定义务去考察。审判实践中,应当把握好主观和客观两个方面的要件。
一是主观要件,即为了逃避法律追究。包括为了逃避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的追究。如果没有法定事由或者正当理由离开事故现场,应当推定为逃避法律追究。
二是客观要件,即在接受公安机关处理前,驾驶肇事车辆或者遗弃肇事车辆后逃跑。以逃离事故现场为一般情形。这里的事故现场,不仅包括交通事故发生现场,还包括与事故发生现场具有紧密联系的空间,如按警察指定等候处理的地点等。在认定是否属于逃离事故现场时,要特别注意逃逸行为与肇事行为在时空上的连贯性。履行了道路交通安全法上设定的肇事者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后逃跑,不宜认定为交通肇事后逃逸。
二、关于几种常见情形的认定和处理
肇事者被殴打或者面临被殴打的实际危险而逃离事故现场,然后立即报警并接受公安机关处理的,可以不认定为逃逸。此种情形需要有足够的事实依据和证据存在,才能采信被告人的辩解。逃离事故现场后具备报警条件不及时报警,具备投案条件而不及时投案的,应当认定为逃逸。如果是因为出了事故内心恐惧而逃离事故现场的,或者为了逃避酒精检测等而逃离事故现场的,均应认定为逃逸。
肇事者接受公安机关处理后,在侦查、起诉、审判阶段为躲避责任经传唤不到案,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期间逃跑,实质是一种逃避侦查、起诉、审判的违反刑事诉讼程序的行为,均不宜认定为逃逸,但应当酌情从重处罚。
肇事者离开事故现场迳直去公安机关投案,不影响事故责任的认定,且事故损失没有明显扩大的,可以不作为逃逸处理。肇事者逃逸后,途中害怕被加重追究刑事责任而到公安机关投案的,仍然应当认定为逃逸,其中如实交代罪行的,可以认定为自首。认定是否直接去公安机关投案,不能仅以被告人辩解为依据,应当根据离开现场后的行走线路、时间长短以及是否具备报案条件等因素综合判定。无法认定直接去公安机关投案的,以逃逸论。
肇事者肇事后虽然采用打电话等方式报警,然后逃离事故现场的,或者逃离事故现场后打电话报警的,仍然应当认定为逃逸。但因为有报警行为,可对其酌情从轻处罚。
造成人身伤亡的,肇事者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如果是为了抢救伤员而离开现场,不认定为逃离事故现场。但是如果肇事者将伤者送到医院后,没有报警并接受公安机关处理,而是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的,应当认定为逃逸,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肇事者具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二条第二款第(一)至(五)项情形之一,又有逃逸行为的,逃逸行为应作为法定加重情节,对肇事者在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二个量刑档次,即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幅度内量刑。但根据《解释》第二条第二款第(六)项规定因交通肇事后逃逸而构成犯罪的,由于逃逸已成为构成犯罪的要件,不能重复评价为加重情节,故对肇事者只能在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一个量刑档次,即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幅度内量刑。
三、关于对交通肇事后让人顶替案件的处理
当前,交通肇事后肇事者让他人顶替,以逃避法律追究的情况多发,给交通事故责任的正确认定带来困难,容易使肇事者逃避法律的追究,也易使被害方的利益造成损害,且严重妨害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应予从严惩治。
让人顶替的情形有多种。有的肇事者让同车人顶替或者打电话让人来现场顶替;有的肇事者逃离现场后叫顶替者到现场或者去公安机关投案等等,根本目的就是使自己逃避法律的追究。因此,肇事者让人顶替的行为从本质上说仍是一种交通肇事后的“逃跑”行为,而且还是一种指使他人向司法机关作伪证的行为,妨害了司法机关的正常诉讼活动,社会危害比一般逃逸更大,应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并从重处罚。处理这类案件,还要区分肇事者是否逃离了事故现场。对肇事者让人顶替但自己没有逃离现场的,可酌情从轻处罚。对顶替者,构成犯罪的,以刑法第三百一十条包庇罪追究刑事责任。
四、关于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认定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中“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肇事者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
因逃逸致人死亡,既包括被害人受重伤后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也包括被害人因伤无法离开现场而发生的其他车辆再次辗压致死的情形。
因逃逸致人死亡,只适用于肇事者因逃逸过失致人死亡的情况,不包括故意致人死亡的情况。如果发生事故后,肇事者为逃避法律追究,故意将被害人隐藏、抛弃或者移动至危险地段等积极行为,使其得不到救助而死亡或者发生再次辗压等事故死亡的,应按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肇事者将伤者送到医院接受救治后,没有报警也没有接受公安机关处理就逃跑而被认定为逃逸,但此后被害人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不宜再认定为“因逃逸致人死亡”。
是否因逃逸致使被害人得不到救助而死亡,须根据司法鉴定及在案其他证据综合判定。
五、关于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性质和逃逸后的责任承担
交通肇事刑事案件中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果制作的一种法律文书,本质上具有证据性质。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全案的其它证据综合分析,从而正确认定肇事者的责任,公正处理案件。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对肇事者不履行法定义务而逃逸的,应当推定为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肇事者的责任。人民法院审理此类案件时,也应按此原则处理。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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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捌』 我把人碰倒了后逃离事发现场,保险公司会给我碰到的人理赔吗
在现实生活中,发生交通事故是非常多见的。但是,出了事故之后,逃逸现场的事情,确是非常少见的。那么,如果我们把人碰到了,并且逃离了事故现场,那么保险公司还会理赔吗?答案是肯定的,肯定不会理赔。因为我们这个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属于违法行为。在保险公司的相关管理条例中,对此有着明确内容规定,凡是违法的行为,都将拒赔。所以对于我们来说,这种行为是非常不妥的。所以大家一定要慎重对待,其实,发生这样的事故,我们正确处理,并不会给我们带来很大的麻烦。那么我们到底该怎么做呢?下面我们一起来简单的了解一下。
所以大家一定要引起重视,千万不能抱有侥幸心理。现在是法制社会,到处都是天网。稍微查一下,就可以知道事发的经过,只有我们正确的处理,才能给我们的影响最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