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强险有责三方医疗费用最高赔偿10000万,如果医疗费用只有1万元,应该是交强险全部赔偿。交强险是这个保险公司的话,应该由这家保险公司全部赔偿。超过部分,则按全险合同约定的项目和内容及应承担的部分进行赔偿。假如二万元,由于同责,自然对方(有保险则是对方保险公司)分担一半。因此,你参保的保险公司只赔偿一半即:5000元;
二、交强险对有责三方财产损失最高赔偿是2000元,你有全险,如果约定责任分担的话,修车费用14000元,剔除交强险赔偿的2000元,又按责任分担(同等责任),那就是(14000-2000)/2=6000元,但前提是2000元应该在交强险中承担,也就是你列出的(14000-2000)/2+2000=8000元。
三、你最好看清楚全险合同的约定项目、内容和赔偿标准,现实中有的保险公司会在合同中利用某些措词钻空子,达到少赔偿的目的。
B. 保险公司理赔
没办法,现实很残酷,找肇事人啊,先让他垫着,或者交通事故基金,或者保险公司,都可以。
C. 保险公司进行理赔,一般的具体过程是什么
一般步骤以下:1、机动车辆保险理赔后举报。2、机动车辆到4S站检修。3、机动车辆买车人或授权人、4S站招待员、保险公司定损员3方一同确定损失。4、保险公司出示定损汇报,机动车辆检修。5、买车人给予相关资料给汽车4S店。6、车辆修理好后买车人取车离开,授权汽车4S店委托向保险公司理赔,赔偿款付款到汽车4S店账号。
保险公司理赔的基本上步骤:举报-现场勘查-定损-检修-索赔
报警:通告道路交通单位、保险公司、汽车4S店
4、执行赔偿责任
保险人在核准义务的基本上,对归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是收益人达到相关赔付或是计付保险费用的协议书后十日内,执行赔付或是计付保障金责任。保险合同对保险费用及赔付或是计付限期有承诺的,保险人理应按照保险合同的承诺,执行赔付或是计付保障金责任。
D. 保险公司理赔过程。。。
一般追尾, 双方事故的, 是要有交警的定责单的, 才可以理赔才对。 如果是他的保险公司确认你的可以赔800多, 那要等你的车修好后,保险公司才赔给你修车的4S店的。
因为你无责, 人保也不会赔你的。
E. 几大保险公司理赔如何处理
这种情况理赔也是很简单的。
分为两种情况:
第一种是给付型的,这种是不需要提供发票,只要在理赔的范围,提供证明就可以在两个保险公司足额领取应该获得的理赔金额。
第二种相对麻烦一些,这主要是针对的报销型的理赔。
1、首先给两个保险公司打电话报案,然后你先去一个保险公司,提供各种理赔需要的资料,刚并且需要拿着原始发票(记住自己要留发票的复印件),去第一个保险公司理赔;
2、第一个保险公司理赔完毕后,会给你一个理赔分割单,你拿着理赔分割单,发票复印件,和理赔需要的个资料(复印件即可),去第二家保险公司理赔。
3、第二家保险公司会在扣除第一家保险公司理赔金额后,对剩余部分按比例理赔。
之所以会这样,原因在于报销型的保险,是以补偿损失为目的,不是让被保险人收益为目的。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F. 保险公司理赔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哪些是直接费用哪些是间接费用
车辆直接损失是直接费用。
为了避免车辆进一步扩大损失而进行必要的施救措施是间接的费用。
G. 发生了交通事故产生人员受伤,保险公司如何赔偿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保险公司有义务在保险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
超过交强险赔偿的损失,由第三者责任险进行赔偿,对于标的车及标的车上人,标的车驾驶员的赔偿由车损险,车上人员和驾驶员座位险进行赔偿。理由如下:
首先,保险公司的赔偿责任是法定义务。《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第1款对保险公司的赔偿责任作了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保险法》第23条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依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第24条规定:“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并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有关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额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保险合同对保险金额及赔偿或者给付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规定:“投保人允许的驾驶人驾驶机动车致使投保人遭受损害,当事人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投保人为本车上人员的除外。”
第1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第三人人身损害,当事人请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二)醉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三)驾驶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在赔偿范围内向侵权人主张追偿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追偿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保险公司实际赔偿之日起计算。”所以,保险人有直接向受害的第三者赔偿保险金的义务。
(7)保险公司理赔产生扩展阅读:
事故分类
轻微事故
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的数额中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
一般事故
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
重大事故
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
特大事故
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截至2012年11月10日,重特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14.8%和15.5%,其中煤矿重特大事故同比分别下降35.0%和34.2%。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国中央人民政府
道路交通安全法-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