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单及被保险人清单、伤者身份证复印件、医院诊断证明、检验报告单、医疗费收据及清单。
团意险在理赔时,大多遵循中国人行颁布的7级伤残赔偿标准,也就是说,在工伤鉴定的范围内8级和9级伤残,不属于赔偿范围。
而在建筑施工过程中,8级和9级伤残事故还是常有发生的,也就是说团意险保障的不够全面。团意险对于人员增减是有人数限制的,一般人员的变化不能超过总人数的30%。
如果是一般企事业单位,一般比较适合,而对于那些人员流动性强的单位,如工程公司,保安公司等就不太适合。
(1)建筑工地保险理赔组负责扩展阅读:
团体意外保险理赔注意事项:
投保团体意外险,除一般应保管好保险合同、履行好如实告知义务、索赔注意单证齐全等各种保险常规知识外,还需要注意以下几个点:
投保团意险前后应采用适当方式向员工明确宣示。在实际生活中,发生人死亡、伤残的意外事故后,解决问题的焦点恰恰集中在钱赔多少的事情上。
需提供投保员工人数、职业或工种、保额需求或费用预算等信息;需填写投保书、提供员工清单、通过现金或支票缴费;
投保后被保险员工人数或工种发生变化,应于10日内书面通知保险公司,对相关事项进行合同批改处理,避免因工作疏忽,造成不必要的理赔纠纷。
要明确指定受益人。主要是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没有指定受益人,该保险金按法定继承程序分割。明确指定受益人,可以减少事后处理的精力。投保后,要求变更受益人,应及时书面告知保险公司。
『贰』 在建筑工地受伤,保险公司主要赔偿什么,怎么赔
主要赔偿因伤造成的经济损失,真心在帮你期待采纳,
『叁』 建筑工程保险理赔的基本程序有哪些
买的是哪家保险公司的保险就打客服热线
『肆』 一般建筑工地都买集体意外保险,保险公司的赔偿范围又哪些包括误工费吗
不包括,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造成本合同所附“残疾程度与给付比例表”所列残疾之一的。
本公司按该表所列比例乘以其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意外残疾保险金。如治疗仍未结束的,按事故发生之日起第180日的身体情况进行残疾鉴定,并据此给付意外残疾保险金。
一、投保人:凡合法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均可作为投保人为其正式在职人员(不包括临时工、短期工)或团体会员(以购买保险而组织的团体除外)向保险人投保本保险,被保险人人数应占其单位在职人员人数或团体会员人数的75%以上且不少于10人。投保时必须经被保险人同意。
二、被保险人:凡年满18周岁至60周岁(含18周岁及60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学习、工作或劳动的投保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或团体会员,均可以作为本保险的被保险人,但必须在投保人投保时提供的人员清单之列。
『伍』 工地受伤走保险理赔
在建筑工地受伤要求赔偿,可以选择两个途径。
一是走民事诉讼,也就是以雇佣关系进行,这个需要有伤残等级鉴定,可以直接到法院要求赔偿。
二是走劳动关系,要求认定工伤,然后做劳动能力鉴定,出来级别以后,要求工伤待遇。
这两个途径应当视情况进行确定,如果说用工主体比较明确,走劳动关系比较好一些;如果是包工头性质的就走民事起诉。
民事赔偿数额相比走工伤待遇的程序所得到的待遇要少一些,具体数额要以受伤程度做为参考,伤残级别越高待遇就越高,一般包含医药费、护理费、伙食补助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伤残、医疗、就业补助等。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陆』 建筑工程一切险如何理赔
简述EPC工程管理模式下,承包商的全过程工程保险管理任务-工保网
2、后期保险管理
作为一项重要的风险管理手段,工程保险在投保后的相应管理工作,直接影响着投保人最初风险保障目标能否实现,即业主方或EPC工程总承包商能否顺利获得保险理赔,或相应事故预防技术能否有效发挥作用。这里主要涉及两方面的保险管理内容,即重视保后索赔管理与配合风险管理服务。
重视保后索赔管理
工程保险索赔管理,对于各类工程险种能否发挥、或能够发挥多少实际理赔功能有着重要影响。由于投保人与保险人之间长期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情况,保险公司为防范道德风险发生,降低自身损失,其理赔处理过程与要求往往十分严格。如是否及时报险、是否报警、是否采取相应事故减损、是否提供各类理赔材料等,都直接影响着保险公司是否理赔,或最终承担的赔偿责任。
同时,在保险责任、除外责任、免赔额等保险合同条款的理解与运用上,承包商天然处于弱势地位。一些应由保险人承担的保险赔偿责任,往往被“除外责任”、“免赔额”等理由解除。这客观上要求EPC总承包商重视工程保险的保后管理工作,通过委派专项人员或部门进行保后理赔管理,真正实现各类工程险种的保险保障作用。保后管理人员的工作内容主要包括两方面,即风险事故前的保险条款研究与风险事故后的索赔处理。
配合风险管理服务
质量安全风险管理,是指保险机构依据保险合同约定,通过自身风险管理或第三方质量、安全风险管理服务机构力量,为投保项目工程提供的工程质量或安全生产管理风险管理服务。其涉及的工程险种主要包括IDI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工程质量风险管理服务)与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安全生产风险管理服务)。
由于目前这两大险种的风险管理服务主要通过第三方专业风险管理机构实现,而后者的工作内容往往涉及相应工程建设活动主体的工作规范、标准与质量安全责任,因此,在相应质量安全风险管理服务的实施过程中,经常会遭遇来自如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的工作不配合或其他阻力,严重影响着具体风险管理服务的实施质量。
EPC工程总承包商在投保IDI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或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项目管理过程中,应尤其重视相应的保险风险管理服务,配合风险管理服务机构完成相应检测、检查,通过其风险建议解决相应工程质量或安全生产风险问题。
『柒』 建筑工程发生事故后,工程保险该如何理赔
刘艳波律师解答:您好,对于工程保险的理赔,主要有以下几个流程:查勘定损环节;包括:测量;清点;拍照;对有关的帐册、设计图纸、记录及合同,要进行收集,必要时予以封存;收集现场查勘的资料(设计图、施工方案、施工记录、工程承包合同等)。 责任认定环节;包括:确定事故原点、灾害事故综合分析、对照分析等。核赔环节;包括:出险时间是否在保险期内?、出险区域是否在保险单列明的范围?、受损财产或项目是否属于保险财产?、出险原因是否属于保险责任?、损失是否属于免赔责任或除外责任?等等。 结案环节;包括:(一)确定向谁支付赔款。总的原则:谁受损,谁得赔款;谁索赔,谁得赔款。有的工程是由业主统一投保,业主是投保人,也是保险索赔者,业主在与承包商的合同中,有关于保险的条款,保险公司可以支付给业主,由业主再划给受损的承包商,也可以直接划给承包商,但要取得业主书面认可。
『捌』 建筑工地险如何赔偿标准
1、----
——先说“什么叫确定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法第7条中的规定”,这是可能老板赖皮的一种说法,——他以为建筑工地的工人工作不固定,而且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就没有形成“劳动关系(劳动雇用关系)”想以此推脱责任。大多数建筑工地都没有给建筑工人交纳五险一金(就是工伤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失业金险等)这也是中国建筑工地的普遍现象,但出了事,受伤的工人就得靠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利,不能以中国建筑工地的劳务现状(不签合同,不交五险一金)来否定自己的伤害和痛苦。
——法律条文:《劳动合同法》-----第7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解析:就是用人单位同你商量后,他同意请你打工,你同意跟他干活,从上班的第一起你们的劳动关系就确定了(就形成了劳动雇用关系),不能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来否定双方没有建立劳动关系,就得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来保障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虽然你没有跟他签订合同,同样要按签订书面合同一样的标准给你待遇(当然就包括安全保障和伤亡保险了),你也要按签订书面合同一样的的标准跟他干活。-----所以不用担心没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问题,老板一般都会耍赖,你就得依靠法律来办,你必需申请劳动局介入调查和处理。
2、----
——“建筑工地工伤赔偿标准”。国家没有单独的建筑工地工伤赔偿标准,由《工伤保险条例》以及各省工伤保险办法等相关规定来调整。
你也没有说清楚是几级?
————给一个七到十级中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给你看一下:
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标准
1、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2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13个月)
2、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0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11个月)
3、九级伤残=本人工资×8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9个月)
4、十级伤残=本人工资×6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7个月)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由于《工伤保险条例》的修订,2011年1月1日以后,工伤医疗补助金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你到你所在地的劳动部门或保险机构查询一下吧!)
另附(工伤法律赔偿网址给你,自己有什么疑惑上这个网查询):
非常同情农民工兄弟,也非常希望能帮到你。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玖』 在建筑工地受伤,保险公司主要赔偿什么,怎么赔
在建筑工地受伤要求赔偿,可以选择两个途径。
一是走民事诉讼,也就是以雇佣关系进行,这个需要有伤残等级鉴定,可以直接到法院要求赔偿。
二是走劳动关系,要求认定工伤,然后做劳动能力鉴定,出来级别以后,要求工伤待遇。
这两个途径应当视情况进行确定,如果说用工主体比较明确,走劳动关系比较好一些;如果是包工头性质的就走民事起诉。
民事赔偿数额相比走工伤待遇的程序所得到的待遇要少一些,具体数额要以受伤程度做为参考,伤残级别越高待遇就越高,一般包含医药费、护理费、伙食补助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伤残、医疗、就业补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