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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撞人保险理赔流程:
发生了涉及第三方人伤事故后,首先不要慌张,先保护好事故现场,并积极抢救伤者,同时向公安交警部门和保险公司报案。
向交警部门报案,请交通民警裁定事故责任和对伤者的损失赔偿进行调解。向保险公司报案,一方面是按照保险条款中约定履行及时报案义务,另一方面更主要的是向保险公司咨询有关赔偿的具体事宜。因此,两个报案是非常重要的。
在处理第三方人伤事故的过程中,建议经常与保险公司的理赔人员进行联络,将事故的进展情况、费用支付情况以及受害人及家属提出的条件和要求向理赔人员通报,以便及时得到理赔人员的明确答复和有关建议,以最大限度地减少自己的损失。
车上人员责任险是第三者责任险的附加险,也就是说在投保了第三者责任险的基础上,才可以投保车上人员责任险。通俗讲就是,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车辆因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车上的乘客、司机伤亡而产生的损失。
② 保险顶包人怎么处理
出事故后妻子“顶包”,保险公司有权拒赔吗?日前,无锡滨湖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个案子。
案情
发生交通事故妻子“顶包”,保险公司拒绝赔偿
秦某是锡城某货运公司的司机。去年4月19日,秦某驾驶公司的重型普通货车送货,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遇到蔡某驾驶电动车(后乘坐其妻刘某)同样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进入十字路口,结果重型货车与电动车碰撞,造成蔡某受伤、刘某当场死亡。事发后,秦某的妻子王某自称是肇事货车驾驶员。当晚,秦某投案,经酒精检查,其血液中未检出含有乙醇成分。
同年5月27日,交警队出具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双方的违法行为均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秦某、蔡某负事故同等责任,刘某不负事故责任。蔡某及其两个女儿起诉至法院,要求秦某及所属的货运公司、保险公司赔偿各项损失共计531438元。
保险公司辩称:对于事故经过及责任认定没有异议;涉案的重型货车在其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及商业险(1000000元不计免赔),本次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内;但秦某未及时向交警报告,且存在王某“顶包”的情形,根据双方商业险条款约定,该行为符合其公司制定的责任免除部分载明的“(六)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在未依法采取措施的情况下驾驶被保险机动车或者遗弃被保险机动车逃离事故现场,或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中“伪造现场”的情节,其有权拒绝在商业险限额内赔偿。
判决
“顶包”不影响事故责任认定,保险公司仍应赔偿
滨湖法院审理认为:刘某因本起交通事故死亡,蔡某及两女儿均系刘某的第一顺位继承人,有权获得赔偿,赔偿责任应当由侵权人秦某予以承担。原、被告对交通事故认定书均无异议,该院结合事故经过、双方过错程度及原因力大小,酌定由秦某承担70%的赔偿责任。秦某驾驶车辆系履行职务行为,故由货运公司承担本次事故赔偿责任。
虽然初期秦某妻子王某存在顶替的情况,但秦某一直在现场陪同处理事故,且其在前往交警队的路上主动交代车子是由其驾驶的。保险公司对免责条款的字体加黑加粗处理,尽到提示义务,货运公司在保险公司投保单上盖章,该条款生效。但秦某与保险公司对王某顶替驾驶员的行为是否属于该条款中“伪造现场”的情形具有不同解释,而该免责条款作为保险公司提供的格式条款,具有两种以上解释时,应作出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交警部门依据现场勘验笔录、事发路口监控视频及相关检验报告等证据作出本案事故责任的认定,王某的顶替行为并未影响交警部门对事故发生经过、性质、原因等作出准确判断,故保险公司拒绝在商业险范围内赔偿的辩称,该院不予采纳。
投保机动车交强险和商业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该院最终认定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513038元,已超出该院核定的交强险80000元的死亡伤残费用赔偿限额,超出部分433038元由货运公司按照70%的赔偿比例承担303126.60元,保险公司在商业险限额内予以理赔。最终法院判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赔偿蔡某及两女儿383126.60元。
评析
“顶包”虽违法,但并不必然导致商业险免赔
本案的焦点问题是保险公司是否存在免责情形。承办法官在审理本案时,至交警部门调阅了卷宗,并就“顶包”情况向办案交警作了详细的调查。
“顶包”行为本身确实具有违法性,并在道德上应当予以谴责,但保险人并不能依此绝对免赔商业险。该案中,秦某并无酒驾、毒驾或其他不能驾驶机动车辆的情节,其妻子顶替他投案的情况并未导致本次交通事故的责任无法查清,保险人也未因“顶包”的行为导致赔偿责任的加重,故保险人仍应当在商业险限额内予以赔偿。其他案件中,有法院判决“顶包”情形下免赔商业险,但仍应注意到,在该类案件中导致商业险免赔的理由并不是“顶包”行为本身,而恰恰是“顶包”行为背后的原因,即驾驶人由于存在各种不能驾驶机动车的情形,在事发后,畏惧承担相应刑事责任而指使他人顶替。因此,“顶包”行为本身并不当然导致商业险免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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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保险怎样理赔
1、受理报案
受理报案是指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必须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保险公司应将事故情况登录备案。一般来讲,报案是保险公司理赔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它有助于保险公司及时了解事故情况,必要时可介入调查,尽早核实事故性质;同时保险公司又可以根据保险合同的要求及事故情况,告知或提醒申请人所需准备的材料,并对相关材料的收集方法及途径给予指导。
2、受理材料、立案
受理立案就是保险公司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理赔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材料是否齐全、是否需要补交材料或保险公司确定是否受理的过程。在立案环节中,保险公司的立案人对提交的证明材料不齐全、不清晰的,会当即告诉申请人补交相关材料;对材料齐全、清晰的,即时告知申请人处理案件大致所需要的时间,并告知保险金的领取方法。
3、调查
调查是保险公司通过对有关证据的收集,核实保险事故以及材料的真实性的过程。调查过程不仅需要相关部门及机关的配合,申请人的配合是必不可少的环节,否则将影响保险金的及时赔付。
4、审核
审核就是指案件经办人根据相关证据认定客观事实、确定保险责任后、精确计算给付金额,作出理赔结论的过程。
5、签批
签批是指理赔案件签批人对以上各环节工作进行复核,对核实无误的案件进行审批的过程。
6、通知、领款
案件经过签批环节后,保险公司就可以通知受益人携带相关身份证明及关系证明,前来办理领款手续了。为了使保险公司能准确、迅速地联系相关受益人,申请书上必须填写准确的电话号码及联系地址。总之,保险公司处理理赔案件必须做到客观、公正,在以事实为依据,以合同、法律为准绳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维护广大客户的应得利益。
以上便是“保险怎么理赔”的介绍,大家在购买保险之前,需要对保险的理赔流程做一个简要的了解,以免在需要的时候出现不必要的麻烦。
④ 保险公司理赔流程理赔的钱怎么给
1、有人伤要及时110、120及车险报案(48小时之内,不然不理赔,现场就报最好,别自己开车送人去医院移动现场,万一伤者挂了,责任不好定你就完了)、交警会扣车拿走交强险保单,伤者要住院的话,1000元办个住院就成,凭1000元收据去打发票或者在护士办公室墙上找到发票自己保存(报销凭据)别想一分钱不掏,虽说在肇事人无力垫付的情况下,有道路救助基金和公安部门出通知让保险公司先行垫付医药费,但最好不要走这一步,过于强硬一分不垫付是不可能的,初期就容易激化矛盾,被打被砸那是自找的,一般没人同情,和医生说下用医保药,后面就不要管了,该检查就检查,该用药就用药。
2、保险的人伤专员必联系,务必要他来医院,期间要多次联系,做什么检查、用什么药、材料的都去打电话烦那个人伤专员去,并要提出现在是抢救人的,你人伤专员要来定什么医保和非医保的,不然报销有的烦,打120最好,省的动自己车子,拿好救护费发票报销。
3、伤者办好住院手续后凭医院出具的疾病诊断书去交警队提车,一般是交押金几千至几万不等,一般是交钱至指定银行,看伤者病情,钱交了就可以去停场车提车(施救费发票报销),这个钱是用于伤者的治疗费用,报销时交警队会给你钱或发票,别以为看过什么贴子就能一分钱不花处理交通事故,停车费都不付。真和你来劲了,依法查你车证灯光三角牌灭火器什么的,盗抢车辆也能排查你玩玩,除非你不在本地开车了,不然有招对付你。
4、伤者住院后,可以根据情况去交警队定责拿事故认定书,找保险修自己的车去吧!和弱者相撞一般都是你全责,原因你懂的!没人挂掉没植物人没终身瘫痪的,也最好认全责,方便处理,为那N%是对方责任没必要,你就无责还要承担10%责任呢,还有重大伤亡的一定不能乱认责,弄不好就是天文数字和刑事责任,当然这种情况下,警方也会慎重定责,而且你也有行政复议的权力。两辆轿车相撞,自己别主动认全责!除非头脑坏掉了,认全责只是相对行人和非机动车这类弱者而言的!一般与弱者相撞,基本判也是全责!你有保险,他没保险,你是机动车,他是非机车,为了省事!为了省心!为了和谐就这么简单!当然你要觉得全责不好!你也可以不认全责!仁者见仁了!
5、伤者住院期间别闲的骨头痒,跑去看望伤者,伤者不会因为你的看望而对你有好感,会减少你的赔偿钱的,那个都是有规定的,不可能少的。弄不起还起反作用,以为你胆小怕事,容易狮子大开口。当然你要是撞出交情来,准备交朋友了那就另说了!等伤者出院静养后,一般都是一起去交警队处理的,交警队处理就是调解其实就是和谐,糊糊弄弄结案件,坚决不要同意,在调解书上签字同意了基本上自己贴钱很多,一般都是将护理和误工这个时间算的很长,你到保险公司是不认可的,因为这是属于你自行承诺的,贴钱是肯定的。三责险条款上一般都有这么1条:未经保险人书面同意,被保险人自行承诺或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有权重新核定,不属于保险人赔偿范围或超出保险人应赔金额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金额。。
6、不要以为交警队的调解有用,保险基本不认可的,按理说钱都是保险公司出的,保险公司为什么不去交警队一起调解呢,因为保险一去交警队就是面对你和伤者及交警队的三重压力了,你买保险是为了转嫁风险!但保险也不傻,他还是会转嫁风险给你,不会去交警队的!而你一旦被签字定了调解协议了,再去保险公司报销,保险公司收拾你就和玩的一样,就会拿出上面那条规定和你一项项的核对费用,那个笔划一次,你就要自理一次钱。
7、不同意调解要求对方起诉,坚决不调解,遇到无理取闹就110,法院判十万,保险公司不敢少1分,明确告诉对方如果有关系有活动能力可以去保险公司,让保险公司多赔钱,当然赔的太多可以带你分点。
8、法院对于没有重大人员伤员的交通事故一般不开庭,也是民事调解,但这个调解比交警队的管,是由保险公司的专职律师与伤者及其代理人或律师签订的调解书,车主嘛就坐在边上看热门就成了。其实都是老熟人,常年搞交通事故的律师都认识,就看那保险公司与伤者及其代理人在法院就像买菜一样讨价还价,主要就是护理和误工时间的长短,一般要求出具误工证明和纳税证明。以前遇到的那个伤者,估计单位没有扣钱,也没有证明,保险公司按城镇户口算的误工费、护理费、还有什么交通费、营养费,当然像什么骨折严重的开刀就有伤残评级了,其实都看保险公司了。就是保险公司一张嘴,多给也行,少给也行。谈好了你签字认可,把相关修车治疗费用全给保险公司律师一并处理,最后等保险公司打钱到法院帐上,你拿回你的修车钱或垫付医药费、伤者拿回相应的赔偿钱,各拿各钱,各走各路。
9、一般在法院,保险公司的律师会忽悠你,什么险种不对,不计免赔没有买,要你自己掏多少钱的,自己要拿出保单核对下,基本的知识还是要懂的,不然看你是个傻鸟,容易忽悠你自己掏钱。真要没买,这个也是可以讨价还价的,别听律师说的什么没有权力决定,没有权力决定保险公司要他来法院干鸟,看热闹的吗?
10、险种、不计免赔忽悠不成,就是医保、非医保再来忽悠你掏钱,拿出住院那个清单扫一眼说你要多少钱,这个都是非医保的,你要把之前第2条做的事说出来,把责任全扔给保险公司,买保险本来就是为了转嫁风险!为了抢救伤者,用药和检查是由医生决定的,你是不能决定的,不敢延误伤者的治疗,这个是人伤专员和你保险公司的事,钱是你保险公司出的,你自己就有义务进行监督规范用药和检查,和车主是没有关系的,要保险公司非医保有什么依据来源要举证出来?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都没有提到医保与非医保之分,打官司保险基本必输!当然不出或少出非医保费用还有其它可以办法,自己多想!
11、原则就是不垫付(你请客伤者住医院,伤者老婆做护理,每天都是好多钱,长住才好呢,多安逸)、不探望(探望多了,伤者以为你什么都不懂,害怕闹事,容易大开口要钱)、不调解(交警队调解没强制力、保险公司不认可,容易自己贴大钱)
12、私了后患巨多!容易给完钱,过了一段时间又来要钱!基本骨折以上不经法院的是头脑进水了,现在物价飞涨,骨折弄个开刀什么的几万太正常了!弄个伤残评级也简单,又是几万!要是脑部受伤开刀没个六位数根本解决不了!私了那是伤不起的!
13、平常那种碰到人的给个几百就走人的情况,如果实在闲的蛋疼可以叫上保险慢慢玩!交强险无责赔付医药费1000元!个人感觉性价比较低!有行车记录仪感觉明显碰瓷坚决报警!
12、以前说的A类条款承担司法签定费、律师费、诉讼费的,这是老黄历了,现在要买法律费用特约险才行。
13、不计免赔的意思就是百分百赔付,没买的话就是要根据相应责任要你自己承担部分,所认一定要买。车损险修自己车,三责险修对方车和人的(30和50保费没多大区别,相差二三百,但保额多了20万,感觉三责20-30万现在不够用,见过撞上磨托车受伤,颅骨骨折,蛛网膜出血最后连同伤残赔偿结案,他是20万的保额,最终贴了十几万),司机乘客险修自己车上人的(没这个险种最好不要带人,自己主责以上,不管是同学还是朋友都没用,出事你得掏钱,万一坐个4-5人,交强险只有1万医药费,三责险又用不上,你Y的发大财了),车子不要轻易借人!A3也就几万元,撞上人那价不好说,一般还是要承担连带责任的!
14、机动车相撞没人伤,一般不扣车,都是快速处理或定损中心,报了保险,拿了事故认定书就去修车吧,遇到无理的人,第1是找交警处理,第2是有单位的去找单位找他或领导,第3是个人的上述无效直接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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