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原因是:中间商赚差价
中间商是谁?销售保险人员
“之前得过病,没事,保险公司查不到”——不符合健康告知投保,理赔肯定难。
“没事你买了吧,两年后出险,保险公司就能陪了”——故意曲解两年不可抗辩,理赔当然难。
这些话,部分中间商肯定说了,也这么干了。
保险公司理赔难不难?
不难。
投保人报案后,保险公司审查资料给予理赔。会不会有保险公司恶意拖延理赔时长,人为设计障碍,保险法不准,银保监会也不允许。
《保险法》第二十三条: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只要做到了合规投保、合法,保险公司的理赔,并不难。
如何做到保险理赔不难?
这两点或许可以帮助到你~
1、投保前,认真阅读健康告知,逐条阅读。不确定的不能勉强过
2、投保时,认真阅读保障内容。现在很多互联网产品都有了投保和理赔案例,对于理解保障内容也有很大帮助。
⑵ 保险公司理赔结案后,理赔不满意怎么办
保险公司理赔结案后,对理赔金额有异议的,可以根据保险合同条款与保险公司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三条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
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保险人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
(2)保险理赔反舞弊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九条再保险接受人不得向原保险的投保人要求支付保险费。原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不得向再保险接受人提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再保险分出人不得以再保险接受人未履行再保险责任为由,拒绝履行或者迟延履行其原保险责任。
第三十条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订立的保险合同,保险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合同条款有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合同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作出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
⑶ 某国有保险公司理赔人丁某指使他人故意虚报保险事故,由自己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20万元。丁某的行为构
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构成贪污罪。非国家工作人员的话构成职务侵占罪。
⑷ 车险理赔大的案子,有可能被怀疑骗保,保险公司一般会怎么调查麻烦说的详细点
对接报案、调度、查勘、立案、定损(估损)、人身伤亡跟踪(调查)、报核价、核损等。
依据《机动车辆保险理赔管理指引》第十七条规定:公司应制定覆盖车险理赔全过程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按照精简高效原则,对接报案、调度、查勘、立案、定损(估损)、人身伤亡跟踪(调查)、报核价、核损、医疗审核、资料收集、理算、核赔、结销案、赔款支付、追偿及损余物资处理、客户回访、投诉处理以及特殊案件处理等各环节的工作流程和操作办法进行统一规范。
逐步实现标准化、一致性的理赔管理和客户服务。为防范风险,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理赔处理各环节衔接点要严格规范,前后各环节间应形成必要的相互监督控制机制。
(4)保险理赔反舞弊扩展阅读:
机动车辆保险理赔的相关要求规定:
1、公司应建立理赔费用管理制度,严格按照会计制度规定,规范直接理赔费用和间接理赔费用管理。理赔费用分摊应科学、合理并符合相关规定。
2、直接理赔费用要严格按照列支项目和原始凭证、材料,如实列支,审批权应集中到省级或以上机构,并按照直接理赔费用占赔款的一定比例监控。
3、间接理赔费用要制定严格的间接理赔费用预算管理、计提标准、列支项目、列支审核以及执行监督制度,间接理赔费用的列支项目和单笔大额支出应规定严格的审批流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