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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未生效理赔

发布时间:2021-08-31 00:32:50

『壹』 汽车保险提前一个多月买了,期间又出了一次险,请问算原保险单理赔还是算未生效的保单理赔

赔款从生效的保单中赔出也就是你所指的原保单 。但理赔次数算在你的未生效保单中,明年你续保时就会计算本次赔款次数了

『贰』 买了辆车,办理了车牌和保险,当天晚上出了事故,事后,保险公司以保险未以未生效不赔,请问打官司能赢吗

车险不理赔的情况:
1、新车未上牌、无临时牌或者临时牌过期期间造成的损失,不赔
在汽车基本险的四个险种的免责条款中,都明确规定,除非另有约定,否则发生保险事故时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行驶证、号牌,或临时号牌或临时移动证,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2、车辆未在规定时间内年检或者未通过年检出事造成的损失,不赔
车辆未通过年检或者未及时年检的,均属于不能合法上路的。车险免责条款规定,未在规定检验期限内进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或检验未通过而上路行驶过程中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3、车辆修理期间出事故造成的损失,不赔
车辆在检测、维修、养护过程中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不赔偿。原因是保险公司认为维修点负有看管车辆的责任,车辆被盗或者损坏是属于维修点的过失。
4、撞到自己家人的,不赔
第三者责任险其中一条免责条款规定,被保险人或驾驶人以及他们的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及其所有或保管的财产的损失,不负责赔偿。
5、在收费停车场丢车,不赔
对于在收费停车场被盗窃的车辆,尽管投了全车盗抢险,保险公司依然不会赔偿。原因是保险公司认为,既然停车场是收费的,那么就有看护保管好车辆的义务。
6、被保险人主动放弃追偿权的,不赔
“行善有风险,放弃追责需谨慎”。这缘于车辆损失险其中一条免责条款规定,因第三者对保险车辆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事故发生后,在保险人未赔偿保险金之前,被保险人放弃对有关责任方请求赔偿权利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7、驾驶证丢失、损害以及更换期间驾车造成的损失,不赔
基本险四个险种的免责条款中均注明,在驾驶证丢失、损毁、超过有效期或被依法扣留、暂扣期间或记分达到12分,仍驾驶机动车造成的事故损失的,不予赔偿。
8、事发超过48小时未告知保险公司,有可能不赔
《保险法》规定:被保险人须在保险事故发生后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否则造成损失无法确定或扩大的部分,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9、保险费交清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赔
基本险通用条款第八条写明,除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应在保险合同成立时一次交清保险费。保险费交清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
10、车辆的新增设备损害,不赔
在车辆损失险和全车盗抢险的免责条款中规定,新车车辆出厂时的原厂配置以外新增设备的损失,保险公司不赔。

『叁』 车险未生效前出了事故报保险,想退了下年的保险有影响吗

保险未生效发生事故,即是报保险,保险公司也不负责理赔。退你是退不了了,只能明年可以另选保险公司。

『肆』 保险合同已经成立,但尚未生效,请问产生怎样的法律后果期间出险,保险公司赔偿吗

出立保险单并不是保险合同成立或者生效的必要条件,并且保险合同成立和生效也是不一样的。
一、关于合同成立与生效之分析
(一)保险合同成立及成立要件
我国《保险法》第十条规定:“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也就是说当事人双方就保险合同的内容协商达成一致,保险合同即告成立。从保险合同订立的程序看,保险合同的订立要经过要约与承诺两个阶段,又称投保与承保,一般来说,投保是一种要约;承保是保险人同意承保的意思表示,是一种承诺。承诺生效时保险合同成立。按照合同法理论,所谓合同的成立是指合同因符合一定的要件而客观存在,其具体表现就是将要约人单方面的意思转化为双方一致的意思表示。保险合同具备了成立的要件将宣告成立,但已经成立的合同必须符合一定的生效要件,才能产生法律约束力。保险合同成立解决了保险合同是否存在的问题,但并没有解决保险合同是否生效的问题。也就是说,即使保险合同已经成立,如果不符合保险合同规定的生效要件,仍然不能产生法律效力。
我国《保险法》第十三条规定:“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并就合同的条款达成协议,保险合同成立。”依照这一规定,保险合同的一般成立要件有三:其一,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即是投保人以订立保险合同为目的的意思表示,在实践中表现为投保人主动要求填写投保单,或经保险代理人的要约引诱而填写投保单,即投保人向保险人发出申请订立保险合同的书面要约。其二,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人收到投保人所填写的投保单后,经逐项审查,认为符合保险条件,愿意接受投保人
的保险要求并表示同意。这种同意承保在实践中主要表现为保险人的言词、书信表示同意,或者保险人将保险费收据交付投保人,也表明同意承保。其三,保险人与投保人就合同的条款达成协议。在保险合同的成立过程中,无论是通过投保单的形式,还是通过保险人与投保人当面洽谈协商或者其他形式,订立保险合同都是投保人与保险人就保险合同条款不断协商的过程,是要约、反要约、再要约直至承诺的过程。应当明确的是,投保单虽然为要约,但如果保险人签发的保险单或保险费收据内载有其他条件,且必须由投保人同意的,则保险单或保险费收据应视为保险人向投保人发出的新要约,只有经过投保人的反承诺,保险合同方能成立。因此,一项保险合同的成立,关键在于保险人与投保人双方是否就保险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了一致的协议,达成一致即告成立。
(二)保险合同生效及生效要件
保险合同的生效是指已经成立的保险合同对当事人产生的法律约束力。我国《合同法》第八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据此,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也具有法律效力,产生一定的法律后果,对投保人和保险人具有约束力,双方当事人中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那么保险合同经双方当事人协商达成一致后是否都会发生法律效力,都能受到法律保护呢?答案显然是否定的,只有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才具有法律效力,依法成立即依照《保险法》及其它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而成立。具体言之,保险合同的生效条件有三:第一,主体合格,即双方当事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就投保人而言,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依法成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就保险人而言,必须是依法设立的保险公司,且须在其营业执照核准的营业范围内订立保险合同。第二,意思表示真实,即双方当事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的意思表示必须符合自己的真实内在意思。如投保人故意谎报被保险人的年龄、健康状况,隐瞒保险标的真实情况而与保险人签订的保险合同,保险人由于受欺诈,虽然与投保人就保险合同达成了协议,但没有反映出当事人的真实内在意思,也即表意与真意不一致,由此产生的保险合同应属无效合同。第三,合同内容合法,即保险合同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我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例情况之一的合同无效: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保险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同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就保险合同而言,则要求双方当事人签订保险合同应严格遵守《保险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否则保险合同无效。如我国《保险法》第十二条规定,“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投保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保险合同无效。”
由保险合同的成立要件与保险合同的生效条件,我们不难看出,保险合同的成立即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的一致,是一种合意。判断保险合同是否成立,只须考察双方当事人是否通过意思表示确立了双方之间的保险权利义务关系,这种判断只是事实上的判断。而保险合同的生效,即已订立的保险合同的内容开始产生法律效力,受到法律保护。判断保险合同是否有效是法律对于已成立的保险合同的评价,这种评价是对保险合同法律价值的评价,它已超出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各自的角度,而从更公平、公正的法律角度,全社会公共利益的角度来评价保险合同,维护保险合同的安全与信誉。因此,判断保险合同是否生效,无论从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处理保险合同纠纷时,都更具有重要意义。
(三)合同成立与生效区别
合同的成立与生效是两个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概念。一般来讲,合同生效的起始时间不能脱离合同成立的时间而独立确定,而且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合同成立的时间也就是合同生效的时间。笔者认为,合同本身并不是法律,它只是当事人之间的一种合意,因此不能直接产生法律效力。合同成立是成合生效的前提条件,不成立的合同不存在生效的问题,而成立的合同也关非当然有效。合同的成立与生效是两个不同性质的问题,一般认为,两者的区别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它们处于两个不同的阶段,属于两个不同的制度范畴。虽然合同的成立与生效是两个联系比较紧密的概念,在起始时间上往往很难区分开来,但从逻辑分析的角度来讲,它们毕竟是处于两个不同的阶段,合同成立是判断合同生效的前提,合同只有在成立以后,才谈得上生效问题。
2、它们的构成要件不同。合同的成立,应具备成立的条件;合同的生效,应符合生效的条件。合同的成立,是订约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亦即合同因承诺生效而成立。3、它们产生的法律效果不同。合同的成立仅仅是反映当事人的意志,如当事人间的合意符合国家的意志,将被赋予法律拘束力;否则,不仅不能在当事人间产生法律拘束力,而且还要承担合同无效的法律责任。合同不成立,是指合同当事人就合同主要条件未达成一致意见,并不是指合同的内容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因而合同不成立与合同无效是两个不同性质的问题,
以上我们可以看出,合同成立与生效的区别不仅表现在它们分别处于两个不同的阶段,属于两个不同的制度范围,而且还表现在构成要件和法律责任的本质区别上。
参考资料: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伍』 新一年保险未生效出险

这与续保没有关系的,续保可以在保单到期前三个月续保(可能不同的地区有不同的规定),这就叫提前续保,但新的保单并未生效,如果在新单还未生效时发生事故了,当然只能是续保前的保单来完成理赔,与新单无关。
如果是在新单生效日之后发生事故,因为旧单己过期,只能按新单的承保来进行理赔了。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陆』 保险公司业务员的失误,导致保险没有生效,投保人无法理赔,保险公司应当承担什么责任求法律依据。

保险公司业务员的失误,导致保险没有生效,属于保险公司经纪人的问题,按照规定,保险经纪人因过错给投保人、被保险人造成损失的,保险业务员作为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因为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二十八条保险经纪人因过错给投保人、被保险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6)保险未生效理赔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柒』 发生交通事故,交强险未生效,有商业险,保险公司会理赔吗

你好,很高兴为你服务!只要商业险在有效期内就可以理赔,放心吧!

『捌』 新车碰擦保险未生效如何理赔

保险未生效保险公司是不能进行理赔的。
如果公交车在事故中有责任,公交车肯定会投保交强险的,可以要求公交车对你的损失进行赔偿,至少在交强险有责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二千内可以让他赔偿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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