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请问之前我在其他保险公司购买重疾险,在核保过程中被延期处理过,现
1,不告知拒赔风险非常大。2,从核保方面来看,延期并不会造成太大的核保困难,如实告知即可,不必过分担心。
『贰』 保险核保核赔问题
一般正常流程为:
1.报案(在寿险中大多数情况报案不是必须的)。
2.保险公司核实、查看(财险和寿险的具体方法会有一定区别)。
3.递交理赔资料。
4.保险公司核赔审核并按照保险责任计算赔付金额(大额理赔与可疑理赔需要再次查验)。
5.下发理赔通知书(或赔付或拒赔)。
6.结案。
『叁』 智能核保已经通过,如果需要理赔,保险公司怎么处理这种核保通过保险
智能核保通过表示该保单正常承保,享受保险的保障权益;出险时可以成为有效依据,符合理赔条件,可以获赔。
『肆』 保险公司核保后把理赔过得病给除外属于违约么
不属于违约,因为发生过理赔的疾病复发的可能性很高,再次理赔的概率也就更高了,这个时候再投保其他健康险就不是健康体了,一般会排除发生此疾病的器官。
『伍』 上保险,出现了转入人工核保,后通过了,又上保险。显示被保险人报案或理赔,非承保记录,还能上保险吗
保险社同心梦力太大,尽量别上保险,等到理赔的时候非常难,他就不按他这你理赔会上都是骗人的
『陆』 核保理赔什么意思
核保就是保险公司查看你投保是否有风险,风险有多大?是否进行一些诸如调查,体检,缴费之类的要求。
理赔就是当你出险并达到应该给付你保险金的条件的话,保险公司按合同约定给付你保险金。
『柒』 带病投保超过两年,保险公司就一定能赔吗
只要我熬过两年之后再理赔,保险公司就一定赔是吗?如果你这样想,那就真的大错特错了。说明你还没有完全理解两年不可抗辩是啥意思。
先解释下啥叫两年不可抗辩原则:《保险法》第16条有关于两年不可抗辩的相关表述:
第十六条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
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而且随着法律越来越完善,未来理赔也有可能会变得更加严格。
现在的保险公司很强大,只要你在医院有过就诊记录,不论是大医院还是小医院,市医院还是十八线县城的小诊所,只要想查,基本上挖地三尺都能查的到。
之前我们也专门介绍过,从去年4月1号开始,全国开始实行电子病历,门诊病历最少保留15年,住院病历最少保留30年。
你某年某月,得了什么病、买了什么药、照了什么片子、做了什么化验,都会留下电子记录。
所以大家还是不要抱有侥幸心理,健康告知问啥我们如实回答就行了。
『捌』 理赔和核保有什么区别
核保核赔是保险公司一个部门的两个职能。
核保:对新投保要约的审核。核保通过后,方能顺利承保。
核赔:对理赔申请进行审核。审核案件属于保险责任后,予以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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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玖』 保险已经通过核保的,但是有过病例可以吗
这个情况比较复杂,要分不同的情况而定。
首先如果是已经告知了的,那么很简单,保单的效力绝对没有问题,可以放心。
如果是没有告知的,那么要看情况,如果是比较小的病,不严重,如阑尾炎手术、因胆囊炎施行的胆囊切除手术、粉瘤切除术等等,那么不告知也没关系,不会影响保单的有效性的。
如果是比较严重的疾病,如高血压、糖尿病,那么是会影响保单有效性的,保险法也规定存在这类不如实告知时,保险公司可以不予理赔,所以就要通过保全变更,补充健康告知,把情况告知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会根据病情来决定最终的核保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