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家公司的要求不一样,只要你符合要求的话,你可以看看保险条款,重疾只要医生确诊书,是可以提前给付的,这个就很快
2. 重大疾病保险的理赔流程是怎样的
重疾险的理赔流程如下:3. 重大疾病保险理赔一般需要多少时间
重大疾病保险理赔一般需要的时间,需要分三种类型,如下。
恶性肿瘤是典型的确诊即可理赔的病种。
需要注意的是,它必须是经病理学检查结果明确诊断,并且不属于已列出的非该项疾病责任保障范围内的病种。
符合这两项条件,才可获得理赔。
这种通常是最直观的,该项重疾会在条款中明确,需要实际实施了什么手术、不保什么手术,符合条件皆可获赔。
事实上,因重疾确诊无法赔而产生纠纷最多就是这种类型。
通常来说,保险条款中会明确此类重疾,需要达到什么状态才能获赔。对于消费者而言,这也是我们最需要注意的地方。
尤其需要注意时间限制、状态限制等,例如脑中风后遗症重疾险的条款中明确了,脑中风后遗症需确诊180天后,仍遗留下列至少一种障碍。
也有部分重疾险会对年龄做出限制,符合条件才可获赔,例如对双耳失聪附加“9岁以内”这样的限制条件等,虽然少见,但需警惕。
买重疾险时,需要仔细浏览重疾险的条款,以免买到看似保障充足,实际限制颇多而无法切实保障我们的重疾险。另外:《保险理赔按照这几步走,其实不难。》
希望可以帮到你!!
资料来源:《关于保险理赔,你知道多少?》
4. 重大疾病如何理赔
这位朋友你好,说到理赔,这是一个人人都关心的问题,毕竟谁会跟钱过不去呢,那么奶爸就简单为大家讲解理赔的注意事项吧:《保险理赔按照这几步走,其实不难 》
所谓的重疾险,得了合同规定的重大疾病,如癌症、心脑血管疾病、脑中风等疾病,直接赔付现金。重疾险属于给付型的保险。
据保监会统一定义的25种重大疾病发病率数据显示,男性一辈子患重疾概率平均74%,女性平均68%。
若不幸罹患重病,带给家庭的不仅仅是高昂的治疗费用,更是生病期间工作中止,收入中断,甚至是永久性收入降低。
重疾险的作用很大,却是最复杂的。在挑选重疾险之前,我们应该先搞清楚重疾险的分类有哪些:
重疾险的选择可以从这5点进行考虑:
1、保费预算是多少?
买保险要想不踩坑,第一步,就是要控制你的保费预算。
2、结合预算,保额需要多少?
保额的高低,是衡量一款重疾险好坏的首要因素。一款重疾险产品的保障功能再优秀,可是保额不够治病,那就没有意义了。
3、选择哪种产品类型?
在确保保额充足的情况下,大家就要开始攻克一系列难题。“长期or短期”、“非返还型型or返还型”、“身故保障or不含身故保障”、“单次赔付or多次赔付”等等......
4、病种保障怎么看?
一款重疾险保障是否全面,最直观的就是看它对高发病种的覆盖情况。
5、特色附加责任/可选保障需要考虑吗?
随着重疾险产品的同质化,特色的附加责任或可选保障也成为重疾险竞争的一个“加分项”。
综上所述,保险的合同就显得十分重要的了,那么奶爸就教你如何高效读懂合同:《4招快速看懂保险合同!3分钟就能学会的阅读技巧》
奶爸相信通过上面的知识,大家都对重疾险投保有着一定的了解,重疾险真的是必备的保障,倘若一场大病,让家庭的支柱轰然如山倒,打击非常之大。我们非常有必要把家庭的顶梁柱,配置非常齐全的保险。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来源:奶爸保险知识
5. 重大疾病保险理赔有哪些步骤
重疾险理赔只需要以下几步:
第一步:医院确诊
就诊医院需要满足二级或者二级以上公立医院的水平,通过医院检查患者是否患有重大疾病,并且给出具体是哪种疾病的结论。因为医院出具的确诊书是重疾险理赔的重要依据。
第二步:报案
被医院确诊了重大疾病这一行就可以向保险公司报案了。报案可以通过保险公司的客服电话、官方公众号、官方APP、线下代理人等等。不过最稳妥的方式是拨打当地保险公司的客服电话。
报案是有一定的时间期限的,大家注意好时间。一般重疾险条款要求被保险人自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10日内或规定的期限内通知保险公司,并且在保险公司理赔人员的指引下进一步完成资料提交等事项。
第三步:提交申请材料
理赔申请一般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不同险种所需要的材料会有所不同,学姐将理赔小技巧和各险种需要的理赔资料总结为一篇攻略文章,详情请点击:保险理赔如何快速拿到理赔款,这些你都需要知道)
个人信息:
理赔申请书:有申请人本人填写,签字
保险合同:保单
身份证明:被保险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银行账户:被保险人本人有效的银行账户复印件,供保险公司打款使用
理赔资料:
病理、及其他检查、化验报告
门(急)诊病历、出院小结
比较重要的部分:入院记录、出院小结、疾病诊断书。
第四步:保险公司立案、审核
保险公司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和合同约定的资料后,保险公司对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提供的有关证明进行审核,确定保险单是否有效,保险期限是否到期,是否保障责任范围内等。
第五步:履行赔付义务
保险公司在确定责任的基础上,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和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达成赔偿协议后,履行赔偿义务给付赔偿金,保险理赔结果。
如果初审有问题、资料不齐全的会要求补充资料,在30日内作出核定,形成最后理赔处理结论,并告知申请人。
不符合理赔条件或者属于免责,也会及时告知申请人无法理赔。
6. 新保险法关于大病未告知赔付案例
新保险法关于大病保险
投保前先要签订投保提示书
根据保监会相关要求,所有寿险公司都必须启用《人身保险投保提示书》,对投保的注意事项和风险进行明确提示。一方面是尽到告知义务,保护消费者权益,另一方面也是保险公司从保护自身的角度考虑,将此作为凭证,力求避免模糊宣传产生纠纷所带来的负面影响。相应地,所有寿险展业人员在销售规定产品时都需要出示投保提示书,银行(资讯论坛产品)代理销售网点也需提供投保提示书,否则即为违规行为。投保人在签署投保单之前要先仔细阅读这份提示书并亲笔签名。《人身保险(资讯论坛产品)投保提示书》主要提示内容为投保风险、犹豫期和投保注意事项,还提醒消费者确认保险机构和销售人员的合法资格等,当然,投保重大疾病保险也不能例外。
体检成为投保健康险的必经程序
以前投保健康险中的重疾险时,保险公司对体检并没有硬性要求,只是对健康体检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抽检,对不符合健康体条件的、年龄超过45周岁的投保人进行健康检查。但《保险法》实施后,由于新法更加侧重保护被投保人权益,新法引入不可抗辩规则,保险人赔付比例将会上升,导致保险公司经营成本上升,保险公司将会提高投保重疾险门槛,要求被保险人必须体检,以防范被保险人道德风险,降低经营成本。
投保人不如实告知两年后保险公司也要赔偿
新法借鉴国际惯例,增设了保险合同“不可抗辩”条款,规定“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2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即保险合同成立满2年后,保险公司不得再以该投保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解除合同。也就是说,如果投保人购买重疾险之前,故意隐瞒了自己的某些病情,按原条款,投保人日后出现相关重大疾病,保险公司可以拒赔,但新保险法实施后,如果投保人的这一重大疾病在2年内没有发作,此后再发作,保险公司必须给予理赔。此规则对于长期人寿保险合同项下的被保险人利益的保护意义重大,填补了现行保险法的空白,也将给保险公司将带来成本的增加。
出现了二次赔付、多次理赔、终末期疾病可理赔等多种方式
所谓“二次赔付”,是指被保险人如因意外事故或合同生效之日起90天后,不幸确诊初次患合同所列35种重大疾病之一,按保险金额领取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主合同保额等额减少,保单继续有效;在首次理赔的重大疾病确诊日算起满365天之后,如果被保险人确诊初次患首次重大疾病所属组别以外其他两组中的任何一种重大疾病,按保险金额领取第二次重大疾病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
二次理赔可以弥补传统重疾险产品“一次患病保障终止”的缺憾。比如信诚人寿推出的附加重疾则主推“二次理赔”概念,为恶性肿瘤提供二次理赔保障,无论是恶性肿瘤初次确诊还是第二次病发(包括复发、转移),提供每次最高达100%的保额赔付。在旧保险法中,被保险人罹患重疾险,被保险人一次患病得到理赔后,合同即告终止。
再如太平人寿的“福禄双至”提出了“终末期疾病也可理赔”的概念。“举个例子,如果客户在医院被确诊,生存期不超过6个月,现在医院只能给予一些基本的药物治疗减轻患者的痛苦,就可以获得相应理赔。”熟悉“福禄双至”产品的个险销售人员表示,该条款的设置并不限于重大疾病,如重大车祸造成的疾病也能获得理赔,实际上扩大了理赔范围。
重大疾病保险保障范围扩大
由于新保险法对重疾险高残的定义等发生变化,高残将细化为具体的病种加以描述等原因,重疾险的产品保障范围随之扩大。如停售的占全国重疾险市场份额达40%以上的中国人寿的“当家花旦”——“康宁终身”和“康宁定期”两款重疾险产品,将由升级版的产品替代,其保障范围有所扩大,如新的“康宁终身”重疾险的保障将由原来的2倍增加到3倍,保障的重疾险范围由原来的10多种扩展为20多种。
理赔将更加顺畅和快捷
从理赔方面,新《保险法》加强并完善了对相对处于弱势地位的投保人、被保险人利益的有效保护,修改或者细化了保险人的理赔程序或者时限。新《保险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第二十三条规定: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30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要求保险人说明拒赔理由等。
重疾险作为附加险投保
据某寿险公司个险部负责人介绍,因为新《保险法》增设了“不可抗辩条款”,即保险合同成立满2年后,保险公司将不得以投保人在投保时违反如实告知义务如误告、漏告、隐瞒某些事实为理由,拒绝给付保险金。纯重疾险对保险公司来说,风险成倍增加。故此,新推的重疾险多以“主险+附加险”的形式存在。一方面是出于为防范投保人的道德风险和降低经营成本的考虑,同时也是迎合市场需求和投保人利益。如果主险是重疾险,根据保监会的规定是不能参与分红的,而选择附加在某主险上的重疾险,如果主险可以进行分红,投保人就可以在获得重疾保障的同时获得收益。此外,在同样的保障范围、保障额度下,附加险为重疾险要比主险为重疾险便宜。消费者自主选择的余地更大。
重疾险费率将微调
由于新推出的重疾险在保障范围上有所拓展,保险公司的赔付风险增加,同时新保险法中的2年不可抗辩条款、理赔中索赔、诉讼时效的变化等新条款,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保险公司的运营成本,加大了赔付支出。新《保险法》运行之后,各保险公司的重大疾病赔付率可能会增加几千万元,新改版的险种费率可能要做上调。如太平人寿的“福禄双至”产品,若30岁男性,保额20万元,采用30年缴方式支付,原产品的价格大约为6060元,而新版的产品价格约为6340元,价格增长的幅度约为4.60%,按照这个价格核算,购买新产品,30年缴费年限,多缴的费用总计大约为8400元,相当于多购买了另5种重大疾病的保障。
观察期也能获得赔偿
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对合同的效力约定附加条件或者附加期限。这意味着,观察期间发生事故保险公司不能推脱责任。
李先生为自己投保了某保险公司的健康险及附加住院费用保险,7月3日,他因肠胃疾病住院治疗。病愈出院后,李先生来到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保险公司依据旧《保险法》相关规定表示,因为李先生病发时间在保单生效后90天内的观察期内,保险公司不予赔付。
但新《保险法》相关条款规定,“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而考虑到保费交纳与保单正式生效之间需要必要的核保环节,新《保险法》也规定:“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对合同的效力约定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同时,针对新《保险法》中有关“保险合同成立时间与效力”问题的新规定,中国保险行业协会鼓励寿险公司引入“临时合同”这一特殊处理规则。保险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起至同意承保,或发出拒保通知书并退还保险费期间,为消费者提供临时保障,保护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利益。
7. 保险重疾赔付怎么赔
有房有车有娃之后,保险越来越受到关注。特别是重疾险,几乎是“上有老,下有小”的中年标配。然而,很多已投保者对重疾险却并不了解,认为只要得了重疾险上包括的疾病就一定会获得理赔。事实上,保险重疾和医学重疾的意义并非一致,得了重疾也不一定能获赔。
▉得了重病不一定能获赔
目前,各家保险公司沿用的重疾险条款,是根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2007年制订统一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其中规定了25种常见重疾标准条款,并且约定前6种是必须保障内容。
此后,各保险公司推出的重疾就在这25种基础之上进行增加,有很多公司将轻症条款也纳入保障范围,重疾险保障种类有的多达50至70种。需要注意的是除了这25种之外,其他的重症和轻症均不是标准定义,由各家保险公司自己决定轻症疾病理赔标准。
轻症定义为各家公司自行掌握,那么得了25种必保的重疾,是否就意味着一定能理赔呢?答案是否定的。这是因为保险医学和临床医学并不一样。
以知乎用户得的“急性心肌梗死”为例,这也是一种日常生活里的常见疾病,也是标准的25种重疾之一。但是医生开具的诊断证书却并不一定符合理赔条件。
记者查阅了多家保险公司重疾险条款对心梗的定义,内容完全一致:急性心肌梗死属于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这里的急性心肌梗死是指因冠状动脉阻塞导致的相应区域供血不足造成部分心肌坏死。须满足下列至少三项条件:
1、典型临床表现,例如急性胸痛等;
2、新近的心电图改变提示急性心肌梗死;
3、心肌酶或肌钙蛋白有诊断意义的升高,或呈符合急性心肌梗死的动态性变化;
4、发病90天后,经检查证实左心室功能降低,如左心室射血分数低于50%。
从知乎用户发的诊断书截图来看,其第二和第三项理赔条件存在争议,而第四项显然并未达到。如果按照保险公司的核赔条件,确实不容易拿到赔付。
▉脑梗不赔脑中风后遗症才赔
官方定义的25种重大疾病中包括“脑中风后遗症”,看到这个名称,很多人第一联想定义是脑梗,这是种日常生活中的常见疾病。而据记者了解到,两者保险定义上是完全不同的,因此经常引起理赔纠纷。
有着医学背景的保险核赔员康晨告诉记者,脑梗与脑中风后遗症在保险上是两种不同的定义,主要是程度之别。很多脑梗患者经过一段时间治疗,就可以康复。以腔隙性脑梗为例,约80%的病人在5年内不会复发,及早发现手术完全复原的机会很大,算不上是重大疾病。而脑中风后遗症则是严重的脑梗,患者在一段时间后出现了功能性障碍,这才在保险的理赔范畴里。
再以慢性肾功能衰竭为例,轻微症状不在理赔范围。必须达到尿毒症期,经诊断后已经进行了至少90天的规律性透析治疗,或者是进行了手术治疗才符合赔付要求。
此外,脑肿瘤里面,脑垂体瘤、脑囊肿、脑血管性疾病不在保障范围内。而在临床工作上,垂体瘤的发生概率都是很高的。
“其实,重疾险对重疾的定义一直是‘三高’原则。”康晨告诉记者,“三高”分别是高死亡率、高治疗成本、高发病率。同一种病,程度上不严重的就算不上重大疾病。临床医学解决个体问题,而保险医学定义则是基于大数法则,如果没有严格统一的标准就无法计算费率。
▉恶性肿瘤理赔条件不一
再以癌症为例,在人们日常认知中肯定属于重大疾病,自然可获理赔。事实却不是这样。不是所有癌症都可获赔。记者查询各家公司对癌症理赔的条件,其中原位癌都不在理赔之列。对此,保险核赔人员告诉记者,科学的解释是:原位癌是指上皮恶性肿瘤局限在皮肤或黏膜内,还未通过皮肤或黏膜下面的基底膜侵犯到周围组织。这种癌症由于没有转移,所以治愈率比较高,如结肠原位癌的治愈率可达80%到90%,肝脏原位癌的治愈率也不低于50%。按照重疾险理赔的“三高”原则,原位癌不符合标准。
记者了解到,目前恶性肿瘤的重疾险理赔条件之一就是需要医生用病理切片确定,对此,很多投保者存在质疑,难道非切片确诊就不能理赔吗?
一位资深核赔员告诉记者,对于许多恶性肿瘤,切片是许多医生的诊断依据。而且从患者的角度来说,没有切片就被定性为恶性肿瘤,自己和家人也很难接受。
不过,在癌症重疾险理赔上,也不一定都需要切片作为依据。保险公司人士告诉记者,做不了切片的,考虑大概率,也可以理赔。比如女性绒癌,就可以以病理为依据确认。还有一些可以被治愈的癌症,也能得到理赔。比如甲状腺癌,术后治愈率相当高,也在重疾理赔范围。
▉重疾险能否更人性化
在此次知乎的讨论中,一位专业的内科医生表示,重疾险理赔条款中可以“抠”细节的地方很多。
这位医生举例,“脑炎后遗症”的定义是:神经系统永久性的功能障碍,指疾病确诊180天后,仍遗留下列一种或一种以上障碍:一肢或一肢以上肢体机能完全丧失;语言功能或者吞咽功能完全丧失;生活自主能力完全丧失。粗看条款只要达到其中一条就可以获赔,似乎很容易,而实际上,中风是通过评估肌力来算分,“完全”不可能达到。几个“完全”定义就把患者的病情推向了极端。此外,严重帕金森综合征、严重运动神经元损伤等病的保险理赔条件中,也有很多类似限制。重大疾病,只要达到标准就可以理赔,理赔关键在于是否满足这样的病情程度。
重疾保险对于极端病例具有雪中送炭的作用,但是对于更多人们概念里的重疾,是带有限制性的。目前,我国沿用的是2007年的重疾险定义,如今10年已经过去了,随着医学技术的发展,条款设定也应当与时俱进。比如以前不少重疾理赔条件为必须进行手术,而现在一些重大疾病通过微创技术也可以处理,虽然不会对身体造成很大伤害,但同样治疗费用不低。这种情况是否也可以得到理赔?不少人呼吁,重疾险条件定义应该随着时代进步更新,体现得更人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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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重大保险理赔案件进行梳理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大家投了保险,特别是重大疾病保险,最为关注的就是理赔是不是简单方便快捷,目前各大保险公司推出的服务都不错,但我个人真心为阳光保险公司点个赞。该公司新推出的一款线上产品“健康随e保”还真是相当不错的重大疾病保险,首先他是线上产品,利用互联网的发展推广,免却了中间环节和渠道,所以保费就得到了控制,成本很低,全是净保费。没有附加费用。另一个是免体检,这个相当有人性化,使一部分群众本身怕麻烦,却没有了麻烦,省时省力省心。另外一个就是保障范围相当之广,有四十一种之大,几乎覆盖了所有易发的重大疾病,最后就是关于理赔的问题了,,手续相当之简便,只要提供相关资料当时就可以办结,款项在三个工作日内打入个人帐户。就这么简单。
9. 人寿保险重大疾病理赔需要的材料
为了更好的应对人生当中的各种因生、老、病、死、伤残、失业等造成的困难,投保一份合适的寿险是必要的。人寿保险理赔需要提供哪些材料(1)保险金给付申请书由被保险人填写并签名;(2)被保险人身份证明文件;(3)保险单原件,包括最后一次交费收据。人寿保险怎样办理理赔?理赔流程是怎样的通常情况下,寿险理赔要经历下列流程:接案、立案、初审、调查、理算、复核审批、结案归档七个环节。具体的理赔流程如下:1.接案:接案是指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后,保险接受客户的报案和索赔申请的过程。报案的内容包括保险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经过及相关情况,被保险人(当事人)姓名、身份证号、保险单号、投保险种和日期,报案人的姓名、联系方式等。2.立案:立案是指保险公司的理赔部门受理客户索赔申请并按公司相关规则对索赔案件进行登记和编号的过程,以使案件进入正式处理阶段。3.初审:初审是理赔人员对索赔申请案件的性质、合同的有效性、索赔材料等进行初步审核的过程。4.调查:调查是指对保险事故进行核实和查证的过程,它对理赔处理结果有着决定性的影响。调查的原则包括实事求是的原则,迅速、准确、全面的原则,双人查勘的原则,回避原则,调查过程中禁止做出任何承诺的原则等。5.理算:是指理算人员对索赔案件做出给付、拒付、通融赔付、豁免处理和对给付保险金金额进行计算的过程。理算人员根据出险合同以及类别进行理赔计算并缮制《理赔计算书》与《理赔案件处理呈报表》。6.结案归档:结案人员根据复核人员送交的理赔案卷的批示进行不同的处理:1)给付案件的处理。对继续有效的合同,缮制《批单》一式二份,一份附贴在合同上,交还客户以明示,另一份归档;同时缮制《理赔领款通知书》寄送申请人并将合同作“已结案且合同继续有效”处理。对于终止的保险合同,缮制《理赔领款通知书》寄送申请人并注明保险合同效力终止的原因,同时将保险合同作“已结案且合同终止”处理。2)拒付案件的处理。对继续有效的合同,缮制《拒赔通知书》寄送申请人并注明拒赔原因和提示申请人取回相关材料,同时将保险合同作“已结案且合同继续有效”处理。对于效力终止的合同,缮制《拒赔通知书》寄送申请人并注明拒赔原因及合同效力终止的原因,如有退还款项的,同时在通知书中注明应退款项,将保险合同作“已结案且合同终止”处理。3)豁免案件的处理。对豁免保费的案件,缮制《豁免保费通知书》寄送申请人并将合同作“已结案且合同豁免保费”处理。(2)归档。归档是结案人员将已结案的理赔案件的所有材料按规定的顺序排放和装订,并按业务档案管理的要求进行归档管理,以便将来查阅和使用。为了便于您后期的理赔,建议您尽量通过正规投保渠道来购买人寿保险。通过购买人寿保险一旦不幸发生保险事故,我们专业的理赔小组会全程协助您理赔到底。为您推荐以下产品:人保寿险精心优选定期寿险合众定期重大疾病保险(手机网络『网络现金贷』,随时满足您的消费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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