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农村户口在城镇居住10年了!出交通事故后 保险公司要安城市标准理赔吗谢谢
只要在城镇居住生活一年以上,就可以按照城镇标准赔偿。
只要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已经在城镇生活10年了,保险公司会同意按照城镇标准赔偿的。
即使保险公司不同意,法院也会按照城镇标准作出判决的。
最高法院有规定,各省高级法院也有这样的规定。目前全国法院都是按照这样判决的。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经常居住地在城镇的农村居民因交通事故伤亡如何计算赔偿费用的复函
([2005]民他字第25号)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关于罗金会等五人与云南昭通交通运输集团公司旅客运输合同纠纷一案所涉法律理解及适用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和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应当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结合受害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等因素,确定适用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均消费性支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的标准。本案中,受害人唐顺亮虽然农村户口,但在城市经商、居住,其经常居住地和主要收入来源地均为城市,有关损害赔偿费用应当根据当地城镇居民的相关标准计算。
2006年4月3日
Ⅱ 农村户口在什么情况下 可按城镇人口标准计算赔偿金
事故发生后,由于对死者陈某是按城镇人口还是农村人口标准计算死亡赔偿金的问题,当事各方分歧较大,赔偿事宜未能达成一致协议。死者陈某的父母便将谭某的父母、货车驾驶员肖某及其投保的保险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各项损失42万余元。
Ⅲ 我是农村户口,公司给交的保险一年多,今年8月底出车祸,对方全责,现在怎样才能按照城市户口要求理赔
提供证据证明自己长期在城镇内居住并且提供单位收入凭证
Ⅳ 交通赔偿标准法院判决按照城镇赔,但保险公司认为根据证据不应该按照城镇标准赔付,怎么办
如法院判决是一审生效判决或终审判决,则该判决产生既判力。该判决针对请求所作出的判断就成为规制双方当事人今后法律关系的规范,当双方当事人对同一事项再度发生争执时,就不允许当事人提出与此相矛盾的主张,而且当事人不能对该判断进行争议,法院也不能作出与之相矛盾或抵触的判断。
保险公司必须尊重生效判决的既判力,即使受害人不提供任何缮制(理赔)资料,保险公司亦应按照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事实及赔偿项目及数额进行理算。本案中,受害人其实已无须提供任何资料来进一步确定其户口性质。
Ⅳ 请问下交通肇事在城市居住一年以上保险公司会按居民户口赔偿吗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如果能够提供相关的证据证明确实是在城市居住了一年,保险公司不按城镇人口赔偿标准计算的话,可以向法院起诉。
Ⅵ 农村户口按城镇居民标准赔偿需要什么条件
(一)农村居民能够提交其在城镇的合法暂住证明(暂住证),在城镇有相对固定的工作和收入,已连续居住、生活满一年的,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按城镇居民标准计算。具体包括:
1、在城镇连续居住一年以上,并在城镇务工、生活;
2、在城镇连续居住一年以上,不以农业收入为生活来源;
3、在城镇连续居住并经商一年以上;
4、户籍所在地基层组织系村民委员会,但本户已被征地,成为“失地农民”;
(二)农村居民在城镇上学,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按城镇居民标准计算;
(三)因同一事故造成人身损害,受害人既有城镇居民又有农村居民的,所有受害人的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均按城镇居民标准计算。
(6)要求保险公司按城镇人口标准理赔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
第四十八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九条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五十条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 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一条以买卖等方式转让拼装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五十二条盗窃、抢劫或者抢夺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Ⅶ 保险理赔如何证明是城镇人口
我们国家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认定标准是“在城镇居住超过一年”和“有固定收入”两个必要条件。不过,有些证据只需要一个就够了,例如书面劳动合同。可是,有些农村公民虽然在城镇务工,但是所在的企业没有与他们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没有社会保险,没有工资凭证,那么要证明城镇居民标准就会存在难度。
当然,如果你需要证明你的城镇标准,可以提供住房证明、缴费证明、小孩上学证明,或者由房东开具证明并出庭作证,一般法院都会采纳。此外,如果这些证明都不存在,例如用人单位不愿意出具证明,房东不愿意出具证明,没有办理暂住证或居住证,没有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工资条,几乎只有证人可以证明当事人在城市居住。这时,你可以找到一起务工的老乡帮助证明,并提供其在城镇开户银行的账目流水(凭身份证有开户行打印并盖章)。这种证据,一般的法院也会认可。当然,如果什么也没有,那就要看主审法官是否“内心确信”当事人符合城镇标准,这时主审法院凭经验对当事人的发问,看他是否清楚所在城市的生活情况,往往可以起到证据作用。
所以,你们需要随时准备能够证明自己“城镇居民”身份的凭据,例如居住证、租房合同、房租收据、缴费票据、小孩上学证明、购物发票(经常逛超市的发票,十二个以上可以起到证明作用,每月逛一次超市不算多)、劳动合同、社保记录、工资卡、银行流水、书信或快递地址,都可以起到证据作用。总之,只要与金钱有关的证据,还是保存为好。也许,你会用得上他们。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Ⅷ 农村户口,有满一年的暂住证,工作也满一年,保险公司会按城镇居民标准赔付么
符合如下情形,可以主张按城镇居民的标准赔偿。当事人提供下列证据之一的,经人民法院审查,可以认为交通事故受害人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已在城镇地区居住一年以上:
(1)事发前至事故发生时已满一年的暂住证;
(2)城镇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书面证明;
(3)城镇居住地居民委员会出具书面证明且有相应的房屋租赁合同或其他书面证明;
(4)受害人为产权人(包括共有人)的城镇房屋产权证明文件或房屋买卖合同、支付房款证明及在事发前实际入住此房的居住地居民委员会证明材料;
(5)事发前在城镇工作满一年的劳动合同及社保、工资等其他原始证据;
(6)事发前在城镇工作满一年的雇佣证明及工资领取流水账目等原始证据;
(7)事发前在城镇学习满一年的学籍证明或入学通知书及学费缴纳凭证、学校证明。
Ⅸ 交通事故工伤双重赔偿,保险公司第三者按农村标准还是城镇标准赔偿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的规定:
①在中国境内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都要参加工伤保险统筹,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
②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应当按照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请求工伤保险赔偿,不能直接对用人单位提起人身损害赔偿的民事诉讼。
③即使用人单位没有给劳动者建立工伤保险关系,只要该单位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也是适用《工伤保险条例》予以赔偿。换言之,应当参保的企业违法不缴纳保险费的,发生工伤事故,也应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承担给付工伤职工相应保险待遇的责任。
④如果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对工伤保险赔偿有异议,属于劳动争议案件,不属于普通的民事侵权赔偿案件,应当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⑤工伤保险相对民事损害赔偿来说,有以下特殊的优点:
a工伤保险实行用人单位无过错责任,不考虑劳动者是否有过错,只要发生工伤,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就应给予全额赔偿。而民事侵权考虑受害人自身是否存在过失,实行过失相抵,即根据受害人过失程度相应减少赔偿数额。
b工伤保险实行社会统筹,有利于受害人及时获得充分救济;企业参加工伤保险,分散了赔偿责任,有利于企业摆脱高额赔付造成的困境,避免因行业风险过大导致竞争不利;工伤保险还有利于劳资关系和谐,避免劳资冲突和纠纷。
⑥发生工伤事故:
a如果属于用人单位责任的,工伤职工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不能再通过民事诉讼获得双重赔偿。
b如果劳动者遭受工伤,是由于第三人的侵权行为造成,则第三人不能免除民事赔偿责任,工伤职工可以获得双重赔偿。例如:职工因工出差遭遇交通事故,工伤职工虽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但对交通肇事负有责任的第三人仍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对此理解可参照《保险法》上对人身伤害赔偿的处理。《保险法》第68条规定:“人身保险的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等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后,不得享有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但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仍有权向第三者请求赔偿。”
《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规定:“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
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工伤保险条例》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参加工伤保险的具体步骤和实施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条规定:“本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五)‘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劳动保险经费
国家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支付的各项劳动保险待遇费用的总称。在中国,企业职工享受的保险待遇,全部费用由企业和国家负担。支付的渠道有三个:
①从企业工资基金中支付,其中有病假、伤假、产假期间的工资等。
②从企业职工福利基金中支付,其中有职工医疗费、职工家属医疗补助费以及职工工伤住院医疗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等。
③从企业营业外支出支付,即从企业缴纳所得税前的利润中支付,其中有退休金、退职金、因工伤残护理费、因工残废补助费、长期病假救济费、职工死亡的丧葬费和供养直系亲属的抚恤费、救济费等。
以上各项费用的支出,除营业外支出的部分不计入成本外,其他都计入成本。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保险费用,从本单位的行政经费或事业经费中开支。公费医疗费用,由国家专门拨款给公费医疗管理机关统一使用。
Ⅹ 保险公司理赔标准城镇和农村的区别
针对你的问题,回答如下:
所谓的城镇标准是指:以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来计算残疾赔偿金或是死亡赔偿金。
所谓的农村标准是指:以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为基数,来计算残疾赔偿金或是死亡赔偿金。
两者之间差距极大,且各地区的金额有很大的不同,但是绝非单纯依照是否为农村户口来做认定。
后续若有其他问题,或须协助计算索赔金额,可点我的名字,与我联系。
希望这个答案对你有所帮助,加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