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长春社区医保局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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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疗保险是属地管理的,居民医疗保险是按年缴费,是否可以申请当年补缴费,各地规定不一样,可以到长春社区街道办劳动保险窗口咨询办理。
2、带身份证、医保卡申请办理补缴手续。
B. 长春市医保中心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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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医保变省医保的办理流程:
首先在长春市办理停保(灵活由本人办理,职工由单位办理)。
本人在新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开具《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由本人或者新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邮寄到“长春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备注:收件单位名称:长春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收件人:陶明、韩风;收件地址:长春市南关区繁荣东路166号;邮编130000;长春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行政区划代码:220100)。长春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收到《联系函》后,将其《参保凭证》、《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邮寄回该人员新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
C. 长春市医保中心地址和电话
长春市医疗保障局
电话:0431-81110000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政兴路277号
邮编:130022
(3)长春社会医疗保险局电话号码扩展阅读:
医疗保险处:
1、负责拟定我市覆盖城乡居民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发展规划和改革方案;
2、拟订全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政策并组织实施;
3、拟订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的管理办法及费用结算办法;
4、对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险制度执行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5、负责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的费率调整工作;
6、贯彻执行职工疾病和生育期间的待遇政策;
7、拟定补充医疗保险和特殊人群医疗保障政策和管理办法;
8、贯彻执行公务员医疗费用补贴政策。
D. 长春医保中心电话多少
长春医保中心客服电话更换为81110000。
医保指社会医疗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法律法规,在劳动者患病时基本医疗需求的社会保险制度。
2016年1月12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要求,推进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制度整合,逐步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2016年12月20日,人社部召开基本医疗保险全国联网和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视频会,并与北京等22个申请首批启动基本医疗保险全国联网和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省份签订了工作责任书,标志着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正式转入落实阶段。
2021年6月,统计公报显示:2020年全国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36131万人,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
社会医疗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法规,为向保障范围内的劳动者提供患病时基本医疗需求保障而建立的社会保险制度。
社会统筹医疗保险组成:缴费基数为M:员工工资性收入+津贴。单位每年交纳8%M;员工个人每年交纳2%M。
单位缴费8%M:6.6%M至7%M进入统筹账户(1%M至1.4%M进入个人账户)---住院费用;个人缴费工资的2%M:2%M进入个人账户(加上单位缴费1%M至1.4%M)---门诊费用。
注:住院费用从统筹账户中报销,金额每人都一样;门诊费用从个人账户(即医保卡)中扣除,每人不一样。
2017年5月2日报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财政部发布通知要求2017年居民医保各级财政人均补助标准在2016年基础上新增30元,平均每人每年达到450元。2017年城乡居民医保人均个人缴费标准在2016年基础上提高30元,平均每人每年达到480元。
E. 长春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联系电话
电话0431-5641840
长春市医疗保险 管理中心
主要职能:
1、负责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筹集、征收、管理和支付;
2、建立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决算制度,填报医疗保险各类财务、统计报表;
3、 负责确定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与其签订服务合同,明确各自责任、权利和义务;
4、定期向社会公布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支情况,受理参保单位和职工有关医疗卫生保险业务的查询;
5、负责离休人员、老红军医疗费用,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医疗费用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的单独管理;
6、负责工伤、生育保险的经办工作。
机构设置:下设六个部
行政管理部 电 话:0431-5641840
登记审核部 电 话:5641912
基金征缴部 电 话:5641897
医药监督部 电 话:5641922
结算拨付部 电 话:5641972
网络信息部 电 话:5641895
地 址:同志街75号
邮 编:130021
监督电话:5679956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