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给你赔付的,但是保险公司赔款是双方定损完成后一起赔付。你这种情况是你的车已经定损完了,但是对方的车还没定损完,或者对方的车还没交发票。所以不能给你打钱。
② 汽车快速理赔到底是怎么一个流程。
汽车快速理赔的流程如下↓↓↓ 更多车险相关内容及套路奶爸整理在这篇文章《车险套路大揭秘,老司机教你不花冤枉钱》建议仔细阅读。③ 人保的快速理赔,能修车前先赔付吗
人保的快速理赔,可以修车前先赔付。
道路资源有限的情况下,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各方现场填写好事故确认书,就要迅速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以免延缓城市交通。
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及保险快速理赔的规定:
第四条
驾驶机动车发生第三条规定情形之外的交通事故,由任意一方当事人填写“机动车交通事故当事人事故事实形态确认卡”,并经各方当事人确认签名后,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自行协商处理或报警等候交警前来处理。
第六条
当事人填写确认卡后撤离现场自行协议处理未果报警的,应当向交通警察提供确认卡。交通警察应当根据当事人提供的确认卡,依据《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当事人责任确定规范》当场制作《事故认定书》。
第七条当事人按第四条规定执行的,事故中有交通违法行为的,交通警察依法从轻处罚;对不执行第四条规定的,则依法从重处罚。
第八条
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事故后需保险索赔的,应当在按照第四条规定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后,立即向各自的承保保险公司电话报案,按保险报案电话提示到“保险快速理赔联合服务中心”进行定损和索赔。电话报案的内容为:当事人车牌号、出险时间、地点、路段、碰撞部位、对方车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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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 快速理赔定损后,保险是不是会先
对于很多车主来说给爱车投保都是重要的一课,既要选对保险公司,又要根据实际情况考虑。不过相对于投保来说,最让市民头疼的还是理赔。
误区一:先修理后报销
有些车主,在车辆出险后并不是立刻向保险公司报案,而是先找修理厂,修完车后再找保险公司报销费用,其实这说明他们并不了解理赔的一般程序。
其实,出险后应首先打110报案,并拿到交警开出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以便日后可提供警方的有关事故记录。
在交警处理完事故后,车主应向保险公司报案,保险公司会派人查勘、定损,然后才是对车辆进行修理,最后提交单证、赔付。
如果车主不向保险公司报案先修理车辆,在理赔时保险公司认为修理费用高出定损的费用,差额部分将有可能由车主自己承担。所以先定损后修车,是对被保险人自身利益的保护。
误区二:事故责任大包大揽
有的车主认为反正有保险公司赔付,事故中的责任认定并不重要。在进行认定时,有的车主“不怕”承担责任,这是很危险的。因为保险公司的理赔依据是交警出具的责任认定书。
对于第三者责任险,保险公司根据车主承担的责任轻重,制定了不同的赔付比例。在责任认定中,车主一定要明确责任,不是自己的责任一定不要承担,切记不要对责任“大包大揽”,避免留下后患。
误区三:出事当然要全赔
消费者往往喜欢进入一个误区,认为我买了保险,出了事故就得全赔。其实根据保险条例,并非所有的事故都能得到全额赔偿。
据了解,通常投保人在买保险时,往往只投有风险和强制购买的保险,一旦出现全责理赔,保险都要扣除20%的不计免赔率,即只赔80%,其余归投保人承担。
投保人要想得到全额赔偿,前提条件是只有购买“不计免赔附加险”。
实际上投保了不计免赔险,也不是一定就可以获得全额理赔。
保险公司为了防范“道德风险”,会对一些特定的事故,定出单独的免赔率,这些免赔率是不属于不计免赔范围的。如多次出险、超范围行驶、理赔证件不全等等,保险公司会加扣免赔率。
对于找不到第三者的事故,保险公司通常认为难以客观判定当事车主的实际事故责任,其理赔标准无法将车主事故责任作为理赔参考依据,所以保险公司设定了特殊的加扣免赔率。
误区四:定损、修理、理赔不分家
几乎所有车主都认为,和4S店联合定损就是实际的维修费,也是保险理赔的金额。
实际上定损是保险公司的程序,之所以和修配厂联合定损,是因为保险公司不是全能的,它要听取4S店的意见。
4S店不能左右定损额度,保险公司会综合各方情况后,给出合理的定损额度,定损一旦完成,理赔额度也基本确定了。
至于如何修理已与保险公司无关,由车主和修配厂来决定,实际修车费用视车主要求可能高于或低于定损额度,甚至修车地点也可能不是协助定损的厂家。
误区五:委托修理厂理赔
很多车主为了避免麻烦,发生事故后不与保险公司直接联系,就将理赔全权委托给较为熟悉的修理厂。这样做虽然挺简单,但也存在不小的风险。
一些规模小、资质差的修理厂往往利用客户的信任,用便宜的零部件为客户修理,以高价的零部件向保险公司索赔,这样修理厂就可以获取不同零部件之间的差价。
这样做如果被保险公司查实,车主不但需要自己承担责任,还会在保险公司留下不良的记录。就算没有被保险公司发现,在续保时车主也会由于事故记录增多,而得不到费率上的优惠。
⑤ 保险快速理赔需要多久
一般需要几个小时。
保险公司为了提高理赔服务质量,在标的车辆出险后报案——被保险人领取到赔款这个过程,时间短,程序简单。
1、一般为单方事故,出险原因简单,没有争议,损失在3000元以下。
2、或者是双方损失都在2000元以下,单独只有财产损失的双方事故,责任认定清晰,没有争议。
另外一种意思是指交管部门为了道路通畅,简化交通事故的处理流程,将上述第二种的双方事故的处理程序简化,事故双方就近到快速处理中心解决,没有交警队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和赔偿凭证,取而代之的是快速处理中心的协议,定损单,赔偿凭证,只有全责/无责,同责/同责两种责任判定,和一般交通事故不同的是,快速处理中心的同责事故,交强险是赔付自己的车损的。
⑥ 快速理赔保险公司定损
不能快速理赔了!因为当事人未在规定24小时内到达“理赔中心”的,不能使用快速理赔,也就是无效。
快速理赔有两种情况:
一种是指保险公司为了提高理赔服务质量,在标的车辆出险后报案——被保险人领取到赔款这个过程,时间短,程序简单。1,一般为单方事故,出险原因简单,没有争议,损失在3000元以下。2,或者是双方损失都在2000元以下,单独只有财产损失的双方事故,责任认定清晰,没有争议。
另外一种情况是指交管部门为了道路通畅,简化交通事故的处理流程,将上述第二种的双方事故的处理程序简化,事故双方就近到快速处理中心解决,没有交警队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和赔偿凭证,取而代之的是快速处理中心的协议,定损单,赔偿凭证,只有全责/无责,同责/同责两种责任判定,和一般交通事故不同的是,快速处理中心的同责事故,交强险是赔付自己的车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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⑦ 关于快速理赔 保险问题
快速理赔指双方车辆损失不超5000元,责任无争议,可自行移动,双方证照齐全,无人伤无物损。可按快速理赔来处理。
单方事故快速理赔处理:单方事故指不涉及赔偿第三方损失的案件,比如我开车行驶 在较偏远的山区刮到石墩,受损程度不是很大,我不愿在现场等待,像这种情况先向保险公司报案,说明情况后,按照保险公司指引,用手机拍照传微信给查勘员,拍照的流程按照远中近的方法去拍,一张远景(能反应出车牌,车子整体外观,车子碰撞物体),一张中景(反应车辆具体部位),近景可多拍几张(反应碰撞痕迹是否一致)。在拍下车架号,行驶证、驾驶证、被保人身份证。被保人银行卡。后台会帮你估算价格,车主同意价格后赔款。
双方事故快速理赔:双方事故指两车或多车相碰撞,涉及第三方赔偿的案件。现在城市道路比较拥挤,特别是在上下班高峰期,在这段时间也是碰撞的高发期,当在道路上发生了交通事故时,建议车主先自行拍照后(现场拍照的口诀“前拍拍,后拍拍,碰撞位置再拍拍”),把车移到不妨碍交通的地方或者把车开到就近的快速处理中心处理。快速中心有保险公司人员和交警,在快速处理中心可以定责任,定价格,维修。一条龙服务。
人伤案件的快速理赔处理:只针对一些伤势轻微,不去医院治疗,现场能一次性打断的案件,比如刮到行人的手,刮破一点皮,伤者不去医院,想在现场处理完,这种情况在现场等待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到现场,让其和伤者协商合理的价格,现场赔付。人伤案件能在现场处理的最好现场处理,那怕赔偿金额稍高些。
⑧ 保险快速理赔是什么
是指发生在机动车之间、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之间,没有人员伤亡,造成了财产损失或当事人轻微受伤的交通事故,只要车辆能够安全移动并符合自撤现场规定的,都必须撤离事故现场,自行协商赔偿处理方式。
车损事故发生后,可当场、或者最迟一到两天内,即可划定事故责任,不需要等待很长时间。事故责任认定越快,理赔的时间越快。”
(8)保险快速理赔当天先赔500扩展阅读
快处快赔的具体操作流程是,发生交通事故如符合“快处快赔”的处理方式,当事人应立即向所承保的保险公司报案,并拍照保留相关证据,照片要体现事发路段、车牌号码,并在5分钟之内撤离现场,然后双方共同前往“快处快赔”中心定责、定损、理赔。
目前“快处快赔”已经在国内很多城市推行,有的城市还规定,对轻微事故不采用快处快赔、造成交通堵塞的当事人给予重罚。因此对于广大车主来说,了解快处快赔的相关规定是非常必要的。
⑨ 汽车保险理赔及快速理赔的流程。要简单的说一下,别说一些官方话
一、车险快速理赔流程是什么?
不同保险公司在理赔程序上会有所不同,但理赔流程大致上还是相同的。第一,保护事故现场,抢救伤员,迅速报案。车险条款通常规定在出险后48小时内报保险公司,否则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偿。如果委托他人代为报案,报案人还应携带身份证及被保险人出具的代为报案委托书;第二,定损修理;第三,提交索赔单证,领取保险赔款。
此外,在处理车辆理赔流程的时候还需要具体分为三种情况进行分析,即单方事故的处理及索赔程序、双方事故的处理及索赔程序和多方事故的处理及索赔程序。这样细分的结果是对理赔流程的一个细化和完善。
具体操作是怎样的:
1、及时进行出险通知。
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的、必要的施救和保护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并在保险事故发生后48小时内拨打电话报案。避免因损失无法确定或扩大的损失部分得不到赔偿。
2、协助查勘。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应当积极协助保险人进行现场查勘。
3、会同检验,确定损失。
因保险事故损坏的财产,应当尽量修复,修理前应当会同保险人检验,协商确定修理项目、方式和费用。否则,保险人有权重新核定或拒绝赔偿。
4、提供有关证明和资料。
被保险人索赔时,应当提供保险单、损失清单、有关费用单据、保险车辆行驶证和发生事故时驾驶人员的驾驶证,并提供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或法院等机构出具的事故证明、有关的法律文书(裁定书、裁决书、调解书、判决书等)及其他证明。
5、引起与保险赔偿有关的仲裁或者诉讼时,被保险人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保险人。
二、理赔出现争议如何处理?
因履行保险合同发生争议的,首先应当进行协商达成事故理赔协议,协商不成时,可进行投诉。如果协商不成的,再提交保险单载明的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保险单未载明仲裁机构或者争议发生后未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