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赔给第三者。
第三者责任险(简称:三责险,全称: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责任,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若经保险公司书面同意,被保险人因此发生仲裁或诉讼费用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以外赔偿,但最高不超过责任限额的30%。以往绝大多数的地方政府将第三者责任险列为强制保险险种,不买这个保险,机动车便上不了牌也不能年检。在机动车交通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出台后,第三者责任险已成为非强制性的保险。
Ⅱ 第三者责任险怎么赔付
第三者责任险是指保险期间内,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对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各分项赔偿限额以上的部分负责赔偿。
也就是说发生这种涉及人伤的交通事故,首先要在交强险项下赔偿,
交强险项下有三项费用,但是根据所负事故的责任不同而有区别的,我给你列出来:
1、财产损失限额:2000元(有责)100元(无责)
2、医疗费用限额:10000元(有责)1000元(无责)
3、死亡伤残限额:110000元(有责)11000元(无责)
其中交强险中所说的
医疗费用包括: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死亡伤残费用包括:丧葬费、死亡裣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对超出的交强险各费用限额的部分才会在商业第三者责任险中赔偿,当然也从来没有什么“第三者责任险只对伤残等级1——7级的赔,8——10级的不赔”的说法,最多是想表达8-10级因为赔偿金额比较小应该在交强险内全部赔偿,而1-7级赔偿金额比较高,多半会超出交强险,才会在商业险中赔付。
我从事车险理赔已经有十来年了,我个人建议,象你遇到的这起交通事故治疗时间已经这么久了,肯定也花费了不少医疗费等,一般在交通调解时通常想达成双方都满意的赔偿协议是比较困难的,而且就算你和伤者调解成功了,但是保险公司未必会全部赔偿的,因为保险公司在赔偿的时候很多都是要审核的,讲白了,假设你付了3万元医疗费,保险公司按医保审核后可能只有2万元,还有其它的什么护理费啊、误工费啊、营养费、交通费等这些常见费用调解起来也是比较费事的,与其这样,不如让伤者诉讼至法院,让保险公司直接赔偿这些费用,你的损失也会少一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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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第三者责任险理赔给谁
第三责任险应该叫第三者责任险,是指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责任,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同时,若经保险公司书面同意,被保险人因此发生仲裁或诉讼费用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以外赔偿,但最高不超过责任限额的30%。所以三责险是赔第三方的,己方可以投车上人员险,有的公司司机和车上人员是二个分开的险,阳光保险的车上人员险是含司机在内的,网上投保可以多省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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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第三者责任险是如何理赔的呢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您好!很多车主都称买车险就是买服务,所以对于车主而言,车险的后期理赔服务很重要,直接影响了车主的用户体验。而要想提高车险理赔速度,您不仅要了解车险理赔的流程,更要注重正规投保平台的选择。
第三者责任险是如何理赔的呢
1、不要随意包揽事故责任。车主一定要明确责任,不要认为有保险公司赔付,就忽视责任划分。
2、切忌“先修理后报销”。正确的车险理赔程序是:出险后立即报案,并取得交警开出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在交警处理完事故后,车主向保险公司报案,然后才是对车辆进行修理,提交单证、办理赔付。
3、委托修理厂理赔需慎重。有的修理厂会建议车主通过非常规手段以达到赔付目的。如果被保险公司查实,车主不但需要自己承担责任,还会在保险公司留下不良记录。
4、“不计免赔”范围有限制。当保险车辆产生损失或第三者责任时,保险公司根据保险车辆驾驶人员在事故中所负责任,在符合赔偿规定的金额内实行绝对免赔率:负全部责任的免赔20%;负主要责任的免赔15%;负同等责任的免赔10%;负次要责任的免赔5%。
一般而言,规模越大的车险公司在理赔时的优势越明显。因此,广大车主在投保第三者责任险时,就应将车险理赔的情况考虑清楚,从而更便利自己的出行保障。提供众多的提供理赔的车险公司,欢迎选择。
Ⅳ 保险的第三者是什么意思如何理赔
保险的第三者是指被保险人由于自身的过错、疏忽等给第三方的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即第三者责任保险(责任保险险种之一)是指被保险人由于自身的过错、疏忽等给第三方的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依法或依惯例须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由保险人承担的保险。
第三者”的范围:
第三者责任险是指被保险人及其财产和保险车辆上所有人员与财产以外的他人、他物。所谓“所有人员”,即指车上的驾驶员、售票员、装卸工、乘客、搭客等,这些人不属于第三者,但下车后除驾驶员外,均可视为第三者。
私人车辆的被保险人及其家属成员都不属于第三者。至于保险车辆上的财产,是指被保险人及其驾驶员所有或其代管的财产,这些财产均不属于第三者责任。
理赔流程:出险-报案-查勘-定损-核价-核损-核赔-支付
1.报案:一般保险公司要求在事发48小时内报案。
(1)出险后,客户向保险公司理赔部门报案;
(2)内勤接报案后,要求客户将出险情况立即填写《业务出险登记表》(电话、传真等报案由内勤代填);
(3)内勤根据客户提供的保险凭证或保险单号立即查阅保单副本并抄单以及复印保单、保单副
本和附表。查阅保费收费情况并由财务人员在保费收据(业务及统计联)复印件上确认签章(特约付款须附上协议书或约定);
(4)确认保险标的在保险有效期限内或出险前特约交费,要求客户填写《出险立案查询表》,予以立案(如电话、传真等报案,由检验人员负责要求客户填写),并按报案顺序编写立案号; (5)发放索赔单证。经立案后向被保险人发放有关索赔单证,并告知索赔手续和方法(电话、传真等报案,由检验人员负责);
(6)通知检验人员,报告损失情况及出险地点。
以上工作在半个工作日内完成。
2.查勘定损
(1)检验人员在接保险公司内勤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查勘和检验工作(受损标的在外地的检验,可委托当地保险公司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
(2)要求客户提供有关单证;
(3)指导客户填列有关索赔单证.
3.签收审核索赔单证
(1)营业部、各保险支公司内勤人员审核客户交来的赔案索赔单证,对手续不完备的向客户说明需补交的单证后退回客户,对单证齐全的赔案应在“出险报告(索赔)书"(一式二联)上签收后,将黄色联交还被保险人;
(2)将索陪单证及备存的资料整理后,交产险部核赔科。
4.理算复核
(1)核赔科经办人接到内勤交来的资料后审核,单证手续齐全的在交接本上签收;
(2)所有赔案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理算完毕,交核赔科负责人复核。
5.审批
(1)产险部权限内的赔案交主管理赔的经理审批;
(2)超产险部权限的逐级上报。
6.赔付结案
(1)核赔科经办人将已完成审批手续的赔案编号,将赔款收据和计算书交财务划款;
(2)财务对赔付确认后,除陪款收据和计算书红色联外,其余取回。
(5)保险理赔款第三者险扩展阅读:
第三者责任险每次事故的最高赔偿限额是保险人计算保险费的依据,同时也是保险人承担第三者责任险每次事故赔偿金额的最高限额。
每次事故的责任限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签订保险合同时按5万元、10万元、15万、20万元、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和100万元以上不超过1000万元的档次协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