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四、彭先生因糖尿病5年来反复住院。每次出院到公司办理赔都还很顺利。到第六年却接到保险公司一纸拒保书,因为其身体状况公司决定从第六年开始不再受理其投保医疗险的要求,彭先生非常的不理解了。因为保险公司会根据客户的身体状况象我们公司就是5年一次检视,如果在正常范围内就保证续保;如果客户身体恶化要么就会增加保费,如遇到客户身体非常糟糕就会拒保。当然这样的情况并不多见,一旦客户遇到了就不能接受这样的结果,最后的结果肯定是觉得保险是骗人的了。案例五、黄姐去年买了医疗保险,当时在身体告知这块说以前没有生过病,保单顺利成保。今年因子宫肌瘤住院后我去跟公司申请理赔的时候,公司一纸批文,说这个客户是带病投保的,公司拒绝赔付保险金。保险公司一般情况下是根据投保方的自述来决定是否可以承保,所以投保方的诚信和道德素质就显得尤为重要。所以保险合同与一般合同而言,更需要讲诚信和道德。那么在这样的条件下,保险公司的最大诚信原则也就应运而生。所以,我们在投保的时候一定不要忘记:如实告知。大家现在可能已经看出点门道了,我们在办理保险时,是要和保险公司以签订合同的形式来达成双方享受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当发生理赔的时候是按当初签订的合同条款办事的。说实话,那些保险条款确实比较晦涩难懂,而且理赔涉及保险、医学等许多专业知识,业务员可能自己也没弄明白或者有的业务员素质不高为了签单故意误导客户,一旦发生理赔的时候客户一看怎么跟自己当初买保险的时候了解的不一样就会有理赔难的问题浮现。重点出问题的就在医疗险这一块。因为凡是医疗险都是补偿性原则,而不是让被保险人通过保险来获得额外的收益。客户都要自己掏点腰包地,区别是没买保险呢就自己全掏,买了呢就只掏一部分而已。还有就是在报销范围的界定上,有的界定是客户觉得不能接受的。这个问题我认为是大多数老百姓对医疗保险的理赔界定不清楚造成的。大家不防想一想,国家的医疗保险也是有很多不能报销的,道理相同。我的一些对医保有了解的客户在接受商业医疗报销的时候很容易就是这个道理。综上所述,我认为买保险选择一个好的业务员非常重要。一个负责的业务员会如实告知你保险是什么,它的优缺点在哪里,根据你的家庭财产状况和需求你该如何买保险才合适?因为客户一般来说是不了解保险是怎么回事的,所以业务员诚信告知就尤为重要。我认为保险是一个充满爱心和责任心的职业,用我的专业、责任、爱心,陪你看尽人生路。点滴感想,但愿有买保险的读一读,能对你们有些许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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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保险理赔到底难不难
一般符合理赔要求,并且材料齐全,一般保险理赔不是很难。
保险理赔,是指在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而使被保险人财产受到损失或人身生命受到损害时,或保单约定的其它保险事故出现而需要给付保险金时,保险公司根据合同规定,履行赔偿或给付责任的行为,是直接体现保险职能和履行保险责任的工作。
简单的说,保险理赔是保险人在保险标的发生风险事故后,对被保险人提出的索赔请求进行处理的行为。在保险经营中,保险理赔是保险补偿职能的具体体现。
《保险法》第 22 、 23
条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依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理赔程序:
1、立案查勘保险人在接到出险通知后,应当立即派人进行现场查勘,了解损失情况及原因,查对保险单,登记立案。
2、审核证明和资料保险人对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提供的有关证明和资料进行审核,以确定保险合同是否有效,保险期限是否届满,受损失的是否是保险财产,索赔人是否有权主张赔付,事故发生的地点是否在承保范围内等。
3、核定保险责任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经过对事实的查验和对各项单证的审核后,应当及时作出自己应否承担保险责任及承担多大责任的核定,并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
4、履行赔付义务保险人在核定责任的基础上,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有关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额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保险金额及赔偿或者给付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保险人按照法定程序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后,保险理赔就告结束。如果保险人未及时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的,就构成一种违约行为,按照规定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即“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这里的赔偿损失,是指保险人应当支付的保险金的利息损失。
为了保证保险人依法履行赔付义务,同时保护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合法权益,明确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
3. 为什么保险理赔这么难
保险公司首先要根据保险合同规定的理赔范围、相关证明材料、单据等来进行核赔,如果出现疑问可能还需要进行调查,整个过程非常复杂,时间也相对会很久。无形中增加了被保险人的经济负担和风险。因此选择包含有第三方服务的保险品种,将会大大简化理赔的程序,减少理赔的时间,降低风险。
在第三方理赔服务中,第三方公司会帮助你收集所需的证明材料、医疗单据等,全权代理理赔,将被保险人从复杂的理赔程序中解放出来。服务更高效快捷。
国内目前服务比较全面的第三方服务商远盟,是中国大陆第一家(也是目前唯一)能够提供从院前急救到院中急诊和院内住院治疗的无缝隙紧急医疗救援的第三方服务提供商。除了提供普通的理赔服务外,还能提供紧急医疗救援服务,院前及急门诊、住院的担保垫付、以及后续保险理赔一系列健康保险解决方案,也是远盟的一大服务特色。目前国内很多大的保险公司的健康险产品中包含都有远盟的服务。
4. 怎样解决保险理赔难问题
随着保险监管力度的加强,近年来,我国保险市场秩序逐渐规范,但“理赔难”问题依然是社会关注的焦点,严重影响了保险业的声誉,降低了人们购买保险产品的积极性。因此,如何解决这一问题,将是关系到我国保险业进一步发展的关键。根据被调查人员的建议及笔者的思考,提出以下几点对策: 加强保险公司内控制度建设 1.完善保险公司内部管理制度。从承保到理赔的全过程,都将影响理赔服务质量,因此,要进一步完善保险公司内部管理制度。从承保过程看,重点解决销售误导、核保不严等问题,提高承保业务质量,降低理赔纠纷隐患;从理赔服务看,加强对结案率、结案周期和未决案件等的考核,将其与绩效考核相联系,并将客户的理赔服务满意度纳入考核指标体系;同时,分析出现理赔纠纷的原因,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2.明确界定保险条款内容。保险合同的某些条款内容的模糊性是造成理赔纠纷的主要原因之一,因此,保险公司应收集整理那些容易引起理赔纠纷的条款,将其进行明确界定,以减少可能出现的纠纷。 3.加大对保险公司的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大对保险公司违规的处罚力度,增加其违规成本,以打消或限制保险公司从合同条款制定、产品营销到后期理赔等环节回避履行赔付责任的动机和行为。 加强保险业信息披露制度建设 1.提高保险公司经营信息透明度。目前,尽管法律法规对保险公司有详尽的信息披露要求,但对缺乏专业知识的投保人而言,其运行效果较为有限。提高保险公司经营信息透明度可行的做法,是及时公布对各公司的处罚情况等信息,以帮助投保人作出直接有效的投保判断,从而有效起到公众约束的作用。 2.推动中立的保险评级机构发展。中立的保险评级机构提供的信息,可为消费者比较各保险公司的产品和服务提供便利,从而减少由信息不对称带来的理赔纠纷。此外,中立的保险评级机构还对保险公司的经营过程形成约束,是一种政府强制监管之外的补充监督机制。 3.加强舆论导向建设。客观公正的舆论导向,一方面,可对保险业起到有效的监督作用;另一方面,也为消费者了解保险业提供便捷的渠道。因此,针对媒体更关注“理赔难”和公众保险知识素养不高的现实,可通过保险行业协会加强与媒体的沟通,以促使媒体以客观、公正和积极的态度,关注保险业发展及发展中可能出现的问题。 建立统一的理赔流程标准 针对不同险种,调查各家保险公司从报案、查勘、定损、单证收集到赔付结案的整个流程,制定统一的理赔标准,要求各保险公司统一执行。对理赔过程中的每一具体程序,统计分析其具体的操作时间,从而制定统一的赔付时间限制,对达不到这一条件的公司给予处罚并及时向公众公布。 建立跨行业跨部门合作机制 1.加强与公安、法院等部门的联系,打击保险欺诈等违法行为。由于针对保险标的风险状况的信息不对称,骗保、骗赔等保险欺诈行为时有发生。一方面,保险欺诈给保险公司带来了高额赔付;另一方面,一些不成功的保险欺诈行为在客观上还助长了“理赔难”言论的泛滥。因此,应加强与执法和司法部门的合作,严厉打击保险欺诈行为。 2.加强与医疗、交警等机构或部门的合作,减少理赔取证难度。单一保险公司很难建立与这些部门的有效合作机制,因此,建议通过政府各部门之间联合发文的方式,为保险理赔建立畅通的取证渠道,以降低取证时间和成本,有效提高理赔效率。
5. 保险理赔难是怎么回事
其实没有什么理赔难的,我给客户包过两三个理赔,每个都很容易就理赔了。其实这个就是一些人以讹传讹,其实只要资料齐全都很容易理赔成功的。这个毕竟涉及到个人的钱,所以保险公司都会要求出具完整的材料或证明等等。如果不全保险公司就会要求重新收集齐全以后再办理理赔。很多人就会觉得我当初买的时候只要交钱就行,理赔的时候就要这要那的,觉得理赔难。而且保险的理赔第一个要注意的是第一时间报案,这个是很重要的,保险公司一般都会规定7天或10天内给保险公司报案(具体要看保险公司,我记得有一个公司只有5天),这个时间很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