㈡ 去保险公司理赔要带上什么资料
你好,对方直接把钱打到你的银行卡或转钱给你都可以,可以协商。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规定,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
被保险人索赔时,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供以下材料:
(一)交强险的保险单;
(二)被保险人出具的索赔申请书;
(三)被保险人和受害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被保险机动车行驶证和驾驶人的驾驶证;
(四)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或者人民法院等机构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及其他证明;
(五)被保险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自行协商方式处理交通事故的,应当提供依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的记录交通事故情况的协议书;
(六)受害人财产损失程度证明、人身伤残程度证明、相关医疗证明以及有关损失清单和费用单据;
(七)其他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三十一条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但是,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
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垫付抢救费用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垫付抢救费用。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
第十八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由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申请赔偿保险金。被保险人索赔时,应当向保险人提供以下材料:
(一)交强险的保险单;
(二)被保险人出具的索赔申请书;
(三)被保险人和受害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被保险机动车行驶证和驾驶人的驾驶证;
(四)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或者人民法院等机构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及其他证明;
(五)被保险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自行协商方式处理交通事故的,应当提供依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的记录交通事故情况的协议书;
(六)受害人财产损失程度证明、人身伤残程度证明、相关医疗证明以及有关损失清单和费用单据;
(七)其他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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㈢ 保险公司理赔人伤要什么材料
车险理赔的看你的事故是什么类型。
1:单方事故,修车的发票,行车证驾驶证(如果现场查勘员拍摄了就不用了),被保险人的身份证银行卡,根据每个保险公司的规定不一样,有的保险公司在单方损失较大的案件需要交警的证明。(注:如涉及人伤需及时联系保险公司人伤定损员了解人伤理赔资料,比如住院病历,门诊病历,住院发票,用药清单及伤者的身份证户口等)
2:双方事故:双方事故需要交警的事故认定书(如责任明确如追尾保险公司现场查勘员有权限直接认定的可免认定书),修车发票,被保险人的身份证银行卡。(注:如涉及人伤同上)
3:涉及第三方财产理赔事故:除上述车辆理赔材料还要有第三方财产损失明细及相关部门的证明。(注:比如第三方财产为牲畜则需要当地畜牧部门的证明,第三方财产为路灯、高速护栏等公共设施则需要相关路政部门出具的财产赔付损失清单或发票证明等相关手续)
这只是简单的介绍一下,发生事故需要理赔还是要及时与保险公司联系,并在事故处理之后及时与工作人员联系车险理赔不如各保险公司所说那样简单,所以还得自己多与处理你保险的工作人员联系,这样才能保证自己的利益不受损失,
希望可以帮到你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㈣ 人伤事故去保险公司协商理赔,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在生活当中,我们经常会遇到一些无法预估的事故,那么现如今大家为了能够保证自身安全,都会去购买一些保险。购买保险也就是为了能够以备不时之需。当自己受到了人生事故之后,也是可以带着相关的资料去到保险公司进行协商理赔。那么如果是因为意外事故,但并不是自己去跟别人打架,所导致受到伤害的话,可以带事故责任认定书以及保险单,还有身份证,医疗费的发票以及三个月的收入证明。
在购买保险的时候,一定要看清楚保险合同上面的内容。而且在购买保险的时候,要选择大的保险公司,这样才不会因为一些保险赔偿金额跟顾客发生口角。以上就是关于保险需要注意的事项,大家如果是有想要购买保险的想法,一定要注意。
㈤ 车祸理赔保险公司需要哪些材料
您好!车祸理赔保险公司需要的材料如下:
1、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2、交警的事故调解书(单独的一份或者是在事故认定书中后面注明的,即关于双方赔偿事项的明确说明); 3、你方驾驶证正副本、行驶证正副本、驾驶员身份证、车主身份证(车主与实际出险人为同一人时,提供一人的即可); 4、车损物价鉴定报告单,车损照片(一般附在鉴定报告后方或者自己的保险公司已经拍过照片),修理费发票; 5、你车子的定损单、修理费发; 6、被保险人的银行卡资料(用来领取赔款、需要知道开户行); 7、经济赔偿凭证或者收条(即三轮车有车损时,说明你已经支付给对方损失的凭证)。谢谢阅读!
㈥ 交通事故保险人伤理赔需要哪些材料
一、理赔需要的材料:
1、保险单,驾驶证、行驶证;
2、交通事故认定书;
3、定损单、维修费发票;
4、有人员伤亡的,需要提供病历本、医疗费发票、片子,诊断证明等;
二、证明双方当事人发生交通事故及其他证明诉讼请求的证据材料有:
1、交通肇事损害赔偿诉讼应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书、交通事故赔偿调解书或调解终结事故等证明材料。
2、法医鉴定材料、交通事故伤残评定书或伤残重新评定书。
3、人身受损的,提交医院出具的疾病证明书、出院证明书、转院证明书。医疗费发票、伤者误工工资证明、护理人员的工资证明、残疾用具价格证明、供养人的基本情况证明、交通费住宿费发票等。
4、财务受损的,提交财务损失评估报告,维修发票。
5、提供诉讼请求中具体请求金额的计算方法和清单。
(6)保险公司人伤理赔需要那些资料扩展阅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第十八条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
第十九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第二十一条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第二十二条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第二十三条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第二十四条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