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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东区养老保险中心
地址:大东区培育巷(大东区工商局南胡同)
大东区医保在沈河区办理,沈河区医疗保险中心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西顺城街51号(小西门五交化大楼路东)
② 沈阳市和平区养老保险电话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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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局值班电话:(024)2281传真:22855269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八纬路23号邮编:110014
你也可以打12333电话咨询。
沈阳市和平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沈阳市总站路
电话:(024)23217320
③ 沈阳市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咨询电话
拨打024-82510065,沈阳市民及参保人员就可以咨询沈阳市养老保险政策。
由于养老保险政策性强、群众关注度高,使沈阳市养老保险管理中心电话咨询量不断增加,原有的咨询电话无法承担起全市各界日益增长的咨询需求。7月,沈阳市养老保险管理中心新的电话咨询系统正式开通运行,群众打电话咨询养老保险政策难的问题得到了彻底解决。
新设立特服号82510065,一条专线5个座席。开通当日接听量达360余人次,为开通前的2倍。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④ 沈阳市养老保险管理中心电话
你可以打12333,但是只能是周一到周五打其他时间休息。具体时间大概是早8:30--晚5:00左右,有什么问题可以求助人工服务,她们会很细致的解答你的问题的
⑤ 沈阳大东养老保险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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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人社保缴费办理方法:
参保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所属地的地税局登记,然后,到银行签订税费扣缴协议书,并将一份交给地税工作人员,由工作人员录入银行帐号后,并保证在每月15前帐户有足够的现金以便扣缴社保费。(无需参保人在到社保局办理)
2、社保咨询电话:12333、地税局社保咨询电话:12366-2
3、沈阳市地方税务局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华山路18号
电话:(024)86245434
沈阳市地税局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南一经街113号
电话:(024)22660051
沈阳市地方税务局咨询事务所大东分所
地址:沈阳市魁星楼路6号
沈阳市地方税务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第二税务所
地址:沈阳市新隆街附近
沈阳市地方税务局新城子分局
地址:沈阳市福州路附近
电话:(024)89640114
沈阳市地税局稽查局
地址:沈阳市和平北大街59号甲
电话:(024)22712745
沈阳市地方税务局皇姑分局第六税务所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黑龙江街1号
沈阳市地税局于洪分局陵北税务所
地址:沈阳市鸭绿江东街25号
电话:(024)86613967
沈阳市地方税务局于洪分局陵西税务所
地址:沈阳市黄河北大街135号
电话:(024)86613849
沈阳市地方税务局大东分局税务五所
地址:沈阳市大东区
电话:(024)88539209网络地图
⑥ 大东区养老保险中心电话
大东区养老保险的电话,你想要查询的话,就可以打他们的114进行查询。
⑦ 沈阳市各养老保险中心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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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沈阳各中办理保险一定要先打电话问办理时间。网址(上面有沈阳市养老保险咨询热线)
2、一般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办理保险报停是25号以后办理,医疗保险则是1-15号办理,所以肯定要跑两次。另外身份证、合同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都要带全,有欠费记录的一定要下午15:00之前去,过时间不收补交欠费。
3、还有就是失业证也要带上,并且是当年的,如去年的还要先到社区盖章后到所属街道办事处盖章(户口簿千万别忘带)我就是折腾两回。希望对大家在沈阳办保险的有帮助。
⑧ 沈阳市大东区养老保险中心电话
沈阳市养老保险咨询电话82510065
地址:皇姑区崇山中路103号市就业和社会保险服务大厅(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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⑨ 沈阳市社保咨询电话
沈阳市社会保险咨询:82510065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及省有关要求,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组织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不含医疗保障,下同)地方性法规草案、规章、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建设,规范人才、劳动力、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市场。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统筹协调选拔高等院校优秀毕业生赴基层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就业管理政策,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四)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政策和离退休政策。代市政府承办有关人事任免事项。组织实施国家功勋荣誉制度;拟订表彰奖励制度,指导和协调表彰奖励工作。
(五)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健全博士后管理办法,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引进工作。
(六)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农民工工作的决策部署及省、市有关要求,组织制定和审议全市农民工工作的有关规定,组织推动全市农民工工作,督促检查各地区、各部门相关政策落实情况和任务完成情况,协调解决政策落实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统筹协调落实国家关于家庭服务业工作重大决策和部署及省、市有关要求。
(七)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拟订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拟订和监督落实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完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访工作制度。
(八)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拟订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组织拟订全市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统筹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办法,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拟订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投资运营政策。
(九)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十)承担本部门及所属单位党组织建设相关工作。
(十一)指导全市技工学校、职业培训机构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
(十二)将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纳入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内容。
(十三)按分工负责企业帮扶工作。
(十四)本部门具体行政职权见政府门户网站公布的权责清单和政务服务事项清单。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9)沈阳大东养老保险公司电话扩展阅读
沈阳市社保中心其他联系电话:
1、企业职工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处。 办公电话:22824906
2、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处。 办公电话:22899373
3、工伤保险处。 办公电话:22522810
4、失业保险处。 办公电话:22539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