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的,如果理赔时提供给保险公司的证件信息出错,保险公司一般都会把资料打回来,要求重新提交
因为提交的理赔资料的证件出错,而被保险公司拒赔是毫无依据的,毫无根据的
可以先把保险公司的客服电话,向保险公司总部反映,协商,如果保险公司的客服不能很好的处理这个问题,建议拨打保监会的客服电话:12378.
不能因为某些保险公司的不良做法,影响到整个保险行业的信誉
『贰』 户口与保险有关系吗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1、户籍所在地社保机构有义务接收户籍地居民转入的养老保险。
2、如果不是参保人户口所在地,但是是参保人工作单位所在地的社保机构也有义务接收符合规定的参保人的社保迁入现帐户合并。(超龄不是户籍地的社保,当地社保局是可以不接收的)
不是接收迁入参保人的社保就一定要承担发放退休金的,如果你在接收地累计缴纳社保满10年,你将来到法定退休年龄,达到社保规定的最低累计缴费年限15年,可以选择在参保地办理退休手续,享受参保地居民的退休待遇。也可以迁移回户籍地办理退休手续,享受户籍地居民的退休待遇。
3、如果迁入社保的参保人在当地累计缴费没有满10年的,将来办理退休手续时,必须迁出社保到缴费满10年的缴费地或户籍地帐户合并,达到社保规定的最低累计缴费年限15年,就可以办理退休手续,在办理退休地领取退休金。
4、迁移合并的社保,并不影响你的累计缴费年限。
根据国办发[2009]66号文的相关规定: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参保人员返回户籍所在地(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就业参保的,户籍所在地的相关社保经办机构应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二)参保人员未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由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但对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应在原参保地继续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同时在新参保地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记录单位和个人全部缴费。参保人员再次跨省流动就业或在新参保地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将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中的全部缴费本息,转移归集到原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
(三)参保人员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不受以上年龄规定限制,应在调入地及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按下列规定确定其待遇领取地:
(一)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三)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四)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叁』 保险合同本上地址和户口上不符合,能理赔吗
地址不符没有关系,这个不属于客户重要信息,只要身份证号码和姓名相符就行。
『肆』 户口本上户主关系错了会影响保险报销吗
不影响吧!是不是户主对那个保险没有影响。
『伍』 保险理赔和户口关系
保险理赔的时候有收益人的,理赔时确保投保人合法权益需要证明双方关系才可以理赔,如果只需要父母与子女关系证明,就到学校开证明或者到父母户口的街道派出所开,或者到户口当地的村委开具。详情如下:
一、开具父母与子女关系证明需提交的材料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申请人已注销户口的,提交原户籍地公安机关所出具的户籍记载证明;
2、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关系证明;申请人所在单位无人事部门的,由申请人档案所在地或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父母与子女关系证明;申请人无工作单位的,由其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本人与关系人之间的父母与子女关系证明;
3、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公证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本人的《居民身份证》;
4、关系人须提交《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护照》、通行证及其他能够证明其身份的证明;
5、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
当然,不同的公证处对材料及证明的要求可能会有所不同,建议您先向当地的市一级公证处咨询。
每一个县市都有公证处,没有明确的地域限制。
二、父母与子女关系证明格式
父母与子女关系证明
XX公证处:
我单位职工(或我村村民、社区居民)XXX,男(或女),X年X月X日出生,生前住X,于X年X月X日在X因X死亡,其亲属关系如下:
1、XXX的父、母亲姓名X,X年X月X日出生,现住X。(或父、母亲姓名X,X年X月X日在X因X死亡)。
2、XXX的原配是X,X年X月X日出生,现住X。(如原配偶已死亡的请写明死亡时间,离婚的请写明离婚时间)。
XXX的原配去世后(或离异后)是否再婚。(如再婚,请写明再婚配偶的姓名、出生时间、现住址)。
3、XXX与原配所生养的全部子女(包括收养子女)的姓名、出生时间、现住址。
XXX再婚后,与再婚配偶所生养的全部子女(包括继子女)的姓名、出生时间、现住址。
XXX共有上述X个子女,无其他子女。(如有子女已死亡的,请写明何时何地因何死亡,已死亡子女的配偶和子女的情况)。
4、XXX的兄弟姐妹的姓名、出生时间、现住址。(如有已死亡的,请写明何时何地因何死亡)。
5、XXX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姓名、出生时间、现住址。(如已死亡的,请写明何时何地因何死亡)。
出证明单位名称(盖章):________
出证明人的姓名:_______
职务: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
三、亲属关系的简介
亲属是基于婚姻、血缘和法律拟制而形成的社会关系。我国法律所调整的亲属关系包括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姊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孙子女和外孙子女、儿媳和公婆、女婿和岳父母、以及其他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如伯、叔、姑、舅、姨、侄子女、甥子女、堂兄弟姊妹、表兄弟姊妹等。亲属不等于家庭成员,有亲属关系的人可能分属于多个不同的家庭;家庭成员并不绝对有亲属关系。
根据亲属关系发生的原因,可以将亲属分为配偶、血亲和姻亲三类。血亲包括自然血亲和拟制血亲,前者是指出于同一祖先具有血缘联系的亲属;后者是指彼此本无该种血亲应当具有的血缘关系,但法律因其符合一定的条件,确认其与该种血亲具有同等权利和义务的亲属,如继父母与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就是拟制血亲。姻亲是指除配偶外以婚姻关系为中介而产生的亲属,包括血亲的配偶、配偶的血亲、配偶的血亲的配偶,姻亲之间只有在法律特别规定的情况下才具有权利义务关系。
血亲还可以分为直系血亲和旁系血亲,前者是指生育自己的和自己生育的上下各代亲属;后者是指彼此间具有间接的血缘联系,除直系血亲以外的亲属。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陆』 买保险时工作人员把保险人的户籍弄错了,会不会影响保险人
如果弄错了,可以去保险公司重提提供资料做保全,保险公司系一个批单就可以了,批单的解释权在保险合同之上。
『柒』 户口迁移会影响到商业保险的理赔么
户口不在一个户口薄上不会影响理赔的,商业保险都会有指定受益人的,只要拿保险合同和被保人身份证,受益人的身份证和银行卡,直接理赔,如果没有指定受益人,法定受益人只要到派出所开个证明就好了!
『捌』 住院的名字和户口本上的字不对保险公司会报吗
分三大类情况。
一:意外医疗和意外住院导致的报销,可以报意外险,需要医生开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即使意外受伤,也是这个书,会写比如“意外”摔伤导致骨折、“意外”被狗咬伤等,总之要提醒医生有意外险,他会标注意外二字),正规发票和用药清单,部分保险公司可能会要求他们的定点医院发票才有效。
如果是住院,需要出院小结,以及住院期间的一些相关检查单据,如CT等。
二:疾病报销,若是健康险重疾或轻疾的理赔,凭疾病诊断证明书,只要是符合承保范围内的,就可以直接提前给付,不用等治疗后再拿发票报销(反正中国人寿是这样,其他保险公司请注意条款细则)。
疾病住院,属于可报销的险种内(如国寿的康悦高端医疗),则可以报销,凭出院小结、住院相关的检查单据、正规发票(或社保报销后的回执)、用药清单报销,且报销时会根据可赔付限额、比例来实际赔付(所以投保时,一定要清楚什么条件下能赔多少)。
此外,只要是住院,要看看保险中有没有住院津贴,可以凭出院小结都申请报一遍(如意外险和健康险都有住院津贴,就可以报2份住院津贴,且与住院报销不冲突)
三:身故或残疾赔付:身故赔付需要公安机关看出的户口注销证明、医院的火化证明(客观条件不允许的可免)、医学死亡证明。
残疾赔付,需要按保险公司标准在医院作出的伤残鉴定结论来赔付(所以在残疾赔付,尤其团险等容易涉及残疾赔付的险种方面,一定要弄清楚评残标准是什么。例如国寿就是以社保评残标准为基础细化到268种评残标准)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玖』 签合同的时候户籍填错了,对退保险有影响吗
不受影响,建议提前去变更一下,防止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