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得看伤者户籍地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坏赔偿办法,现在有些地区不分,大部分地区还是区分的
Ⅱ 现在交通事故赔偿还分农村户口和城市户口吗
城镇户口和农村户口的赔偿标准是不同的,具体是:
残疾赔偿金:城市居民户口:24852元年,农村居民户口:10849元年。以城市户口为例,计算公式为:残疾赔偿金24852元年×20年×伤残赔偿系数。
伤残赔偿系数根据鉴定结论来定。十级伤残就是0.1,九级伤残就是0.2,八级伤残就是0.3,七级伤残就是0.4,六级伤残就是0.5,五级伤残就是0.6,四级伤残就是0.7,三级伤残就是0.8,二级伤残就是0.9,一级伤残就是1.0。
死亡赔偿金:城市居民户口:24852元年,农村居民户口:10849元年。计算20年。丧葬费:武汉地区上年度6个月的平均工资。
一般情况下,因交通事故受到伤害的当事人,属以下情形之一,可以按城镇标准赔偿。
1、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并在城镇务工、生活;
2、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不以农业收入为生活来源;
3、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年龄女在55周岁以上,男60周岁以上及未成年人;
4、在城镇经商一年以上;
5、户籍所在地基层组织系村民委员会,但本户已被征地;
6、户籍属于成都五区农村户口,未被征地;
7、外来务工的建筑工人,在一个或多个建筑工地连续务工超过一年;
8、虽然居住在农村,但就职于某单位超过一年,以非农业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
Ⅲ 什么时候交通事故赔偿不分农村户口和城市户口
第三只眼
近日,据新华网报道,安徽省肥西县骆大爷在儿子生活的杭州遇车祸身亡,仅因老人未办理暂住证,保险理赔便按农村、城市而有区别,两个标准竟相差40余万元。
基于长期以来的中国二元社会机制,2004年,最高法《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死亡赔偿金标准根据死者的户籍性质不同,分别按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计算。两者之间的差距悬殊,于是引发了“同命不同价”的问题。比如,2005年底重庆一起车祸中有3个孩子不幸丧生,两个城市户口的孩子各获20多万元赔偿,而农村户口的孩子只有9万元赔偿,不及前者的一半。当时就引爆了舆论对于户籍制度的强烈谴责。
之后,司法、立法机关也做出了“补救”。2006年,最高法公布了一份司法复函,明确:交通事故的死者虽然是农村户口,但其经常居住地和主要收入来源地均为城市,赔偿按城镇居民的相关标准计算。之后,不少地方的法院都规定:农村户口的受害者,已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的,可以适用城镇赔偿标准。2010年《侵权责任法》也明确,同一起侵权案件中,只能适用一个标准,必须“就高不就低”。
杭州这起车祸中,骆大爷虽然是农村户口,但在杭州生活了2年,按理应该适用杭州城镇的赔偿标准。但目前的情况是,虽然骆大爷的儿子拿出房东证明、物业公司证明等证据来证明骆大爷生前在杭州居住满一年,但保险公司依然不认可,强制要求提供骆大爷的暂住证。显然有暂住证才能按城镇标准赔偿,只是保险公司的土政策,.如果骆先生在杭州当地法院起诉的话,法院应该会认定骆大爷可以适用杭州的城镇赔偿标准。
但现行的死亡赔偿标准,仍然是按最高法《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根据户籍性质不同而适用不同的死亡赔偿标准,即使像骆大爷这样的进城者能“就高”适用城镇赔偿标准,普遍的“同命不同价”现象却依然存在。别说跨省,就是安徽本省内部也有30多万元的差距。
按“死亡赔偿金相当于生前收入的补偿”的法理,司法解释所规定的城乡两套赔偿标准,无非是中国城乡差距悬殊的现实的反映,同时司法解释又强化了这种差距。所以,要杜绝“同命不同价”,关键还是解决中国地域发展差距、城乡二元结构的大问题;同时,在东部沿海城乡发展比较均衡的地区,司法机关要适时推出城乡统一赔偿标准的试点。
Ⅳ 交通事故保险公司理赔,要分城镇户口和农村户口吗
不是分户口,而是分城镇标准和农村标准。(农村户口的在城镇工作、生活一年以上也可按城镇标准赔偿)。你的情况应当已构成十级伤残,可伤残鉴定后依法索赔。
Ⅳ 交通事故赔偿农村户口和城市户口有什么区别
认定标准是:以“居民”为认定标准。而并非简单的以户口本上标注的户口性质来简单的区分农村标准和城镇标准。
因交通事故受到伤害的当事人,属以下情形之一,可以按城镇标准赔偿。
1、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并在城镇务工、生活;
2、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不以农业收入为生活来源;
3、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年龄女在55周岁以上,男60周岁以上及未成年人;
4、在城镇经商一年以上;
5、户籍所在地基层组织系村民委员会,但本户已被征地;
6、户籍属于成都五区农村户口,未被征地;
7、外来务工的建筑工人,在一个或多个建筑工地连续务工超过一年;
8、虽然居住在农村,但就职于某单位超过一年,以非农业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
Ⅵ 企业职工发生交通事故却是农村户口如何赔偿
如果走工伤的话部分农村户口和城镇户口基本都是统一价,如果是走交通事故的话需要区分农村户口和城镇户口,其中还是有很大的差别
Ⅶ 交通事故赔偿中农村户口与城镇户口认定标准
1、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道路交通事故人身伤害事故中农村户口的受害者及家属如主张按所在地按城镇居民标准赔偿需需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在城镇有相对固定的工作和收入;二是在城镇已连续居住、生活满一年。
2、对于虽然是农业户口,但在城镇、工作、学习、生活、经商、居住一年以上的受害人,如果其经常居住地或者主要收入来源地为城市,有关损害赔偿费用可以按照城镇居民的标准计算。参考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经常居住地在城镇的农村居民因交通事故伤亡如何计算赔偿费用的复函》。
证明主要收入来源地在城镇的证据,可以提供的证据主要有:
1、用人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工资单,考勤记录,职工花名册,押金收据等;
2、向工商、税务等行政管理机关缴纳管理费的凭据;
3、工作单位的负责人、同事的证人证言;
4、交纳“四金”的凭证和管理机关的档案记录等。需要说明的是,在城市经商、居住的农村户口的受害人,应当同时提交经常居住地和主要收入来源地均为城市的证据,二者不能或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