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因视力不断下降而求医,最终被核磁共振检查出患有脑膜瘤,于是入住国内知名的一家医院进行开颅手术切除肿瘤。手术发现是因为脑膜瘤压迫视神经,导致视神经萎缩而出现视力下降。出院后朋友才知道公司为所有员工投保了团体重大疾病保险,朋友的情况符合其中的良性脑肿瘤,出院后即把相关的住院资料递交给保险公司。 良性脑肿瘤,指脑的良性肿瘤,已经引起颅内压增高,临床表现为视神经乳头水肿、精神症状、癫痫及运动感觉障碍等,并危及生命。须由头颅断层扫描(CT)、核磁共振检查(MRI)或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PET)等影像学检查证实,并须满足下列至少一项条件: (1)实际实施了开颅进行的脑肿瘤完全切除或部分切除的手术; (2)实际实施了对脑肿瘤进行的放射治疗。 于是朋友咨询主治医生。医生具体答复如下: (1) 颅内压增高会导致视神经乳头水肿、精神症状、癫痫及运动感觉障碍等,但因人而异,有人可能出现其中的一种或几种,但不可能每个人都出现所有的症状。 (2) 视乳头水肿是颅内压增高的早期症状。视乳头水肿早期并不影响视力,视野检查可见生理盲点扩大。当视乳头水肿持续数周或数月之后,视盘逐渐变得苍白,视力开始减退,视野呈向心性缩小,这是视神经萎缩的表现。也就是说,朋友的症状已过了视神经水肿的阶段,到了比水肿还严重的萎缩阶段。如不切除肿瘤,不仅影响视力,还会危及生命。 (3) 朋友是存在颅内压升高的现象,且已导致视神经萎缩。但医生没有在住院资料中像保险定义那样的表达方式全部写出,而是注明了视神经萎缩。医生做住院记录,仅是根据他临床的需要而记录,并取其摘要记录在出院小结上。这就产生了病人有症状A、B、C、D、E五种,保险条款上也要求满足A、B、C、D、E才能赔付,但医生记录只记录了B、C、D、E,他认为A不需要记录,或记录A+这个更严重的症状就足以说明问题。 (4) 医生的记录是医院存档的,医生认为他的记录是客观存在的,符合他的医学要求的。他根本不理会保险条款上是如何约定的,不会按照保险定义去编写他的记录,这才是他客观行医的准则。更不会因为为迎合保险需要而去修改已存档的资料。而且,医生修改存档的资料,意味着他自己承认原先的资料有错误,他要向医院承认错误的,且接受处罚的。医生当然不干。 因为朋友的颅内压升高,导致视神经水肿继而萎缩并危及生命是客观存在,医生还是很通情达理的在朋友的病历上补充说明了这一事实,并签字确认。应该说,加上这份补充说明的病历,朋友的情况满足了保险定义的赔付标准。 朋友把这份病历交给保险公司后,得到的答复还是不行。保险公司又说: (1) 保险公司只认当初去医院复核时看到的资料,这本病历没有在医院存档,对后补的材料不予采纳。 (2) 朋友说,你们再不相信,可以找当事医生核实。保险公司讲我们只认医院存档的资料,不会去找医生的。 保险公司反复就是一句话,他们只认当初在医院复核的资料,当初的资料不满足赔付条件,按照他们的内部流程就拒赔。真让人彻底崩溃! 整个过程中,朋友和医生没有因为要索赔而刻意准备资料,而且最终提交的所有资料也满足了保险公司的赔付标准。保险公司不顾客观事实,也不提供解决方案,就是抓住医院存档的原始记录而一味地拒绝赔付。投保的目的就是为了在危难时有一保障,保险公司的最初承诺也是如花似玉。但真正事到临头,保险公司却千方百计的鸡眼里挑骨头,刻意刁难。 目前沟通就陷入了僵局,朋友在病痛中又陷入苦闷之中。几个朋友听说原委后,从保险公司的前后言行上判断,一致认为其根本目的就是想赖帐。特在此寻求懂行的朋友指点迷津: 1) 就保险公司的内部流程而言,后补的病历能不能作为证明;
『贰』 人寿保险索赔耍赖!求帮助!
商业人寿健康保险是这样规定的,
在承保范围内,
参保之前的两年不能有医院确诊记录,
也就是说,
你父亲应该在参保前2年内没有犯过类似的病,
而且要保证医院没有2年内的诊断记录,
看样子是保险代理员在里面追求利益,
而实行了骗保行为,
因为身为保险业,
这种常识不可能不知道,
我国的保险情况在5年内基本都是经过考试和培训的人员持证经营,
5年以前的你说没有保险常识,
都是无业游民在做还有可能,
但是您这保险不是无证的人员做的,
所以责任在给你做保单的保险员身上,
如果去打官司,
要咨询明白你是怎样的不知情,
保险员属于误导你,
只要指出当初保险员是知道你父亲病情的,
而这种情况保险公司是不应该予以承保的,
保险员肯定知情,
骗保行为他至少也有一大半的责任,
心情比一切重要,
尽心尽力就好,
不要太看重结果,
找经验丰富的问问,
这个主要是取证困难,
你怎样证实自己不知情,
而保险员当时已经知情还鼓动你上保险,
吃一堑长一智吧,
为了这个上火就得不偿失了。
『叁』 交通 保险理赔,对方(全责)不配合,耍赖 怎么办帮帮小女子~~
保险赔款
被保险人或者其代理人在事故处理完毕后,10日内将索赔单证包括: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调解书、判决书和修理发票、医疗费发票、病历、误工费证明、被抚养人身份情况以及保单正本 ( 复印件 ) 、身份证复印件、行驶证复印件、驾驶员驾照复印件等资料提交给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计算赔款。
届时,保险公司会通知领取保险赔款;领取赔款时,领款人要携带保险单正本、被保险人身份证或者户口本原件,如委托他人他人代领,代领人还要携带身份证及被保险人出具的《领取赔款授权书》。赔款最长有效期为自事故报案当日起2年内。
(3)保险公司理赔耍赖扩展阅读:
轻微事故
当车辆发生损失数额较小的保险事故后,车主可以将车开至保险公司指定修理处,那里有定损打价权,让修理厂帮助索赔。这种情况一般经过以下几步为车辆定损理赔
1、检验证件,出示三证及保单:本车行驶证、驾驶员的驾驶证、被保人的身份证、保户保险单;
2、坏车检查,初定车辆损失部位、坏车检查、填写案件审批表、复印所有证件等;
3、照相定损,照相定损,安排处理意见;
4、报案定时,按照案件审批表内容报案。修理完毕,带齐证件及修车发票到修理处接车即可,让修理处代理索赔。
『肆』 你觉得保险人在理赔时作出耍赖行为可否认为是道德风险
现在保险公司以各种理由拒赔的案子很多,也许作为我们大家来说保险公司的拒赔都是耍赖的,这种想法是没有错的,但是保险公司是一个商业机构他当然是想少赔钱给自己降低成本啊,所以他们会找各种拒赔的理由.解决这种情况只有买保险时多问让他们把出外责任都将清楚了,以后他们就没有任何借口了.而不是不买保险了
『伍』 怎么投诉保险公司理赔
95519
很多人都感觉到,买保险容易,保险理赔却很难!
碰上保险公司代理人的误导,或是保险公司理赔拖拉,常令保险消费者心痛不已,造成很多保险纠纷,也就导致了保险投诉。
但是如何通过保险投诉让中国人寿保险做出更快更好的理赔,已是很多人一直想知道的答案。
向保险监管部门投诉中国人寿保险公司?
保监会一直强调要重视被保险人的利益,对恶意拖赔等违法违规现象必须查处。但是保监会和各地保监局主要只接受对保险公司和主要负责人违规违纪问题的信访。被保险人关注的保险纠纷一般不是其处理的重点。因此向保险监管部门投诉似乎不是最好的保险投诉途径。
向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的总部投诉?
向中国人寿保险总部投诉,似乎是一条比较好的途径,中国人寿保险的投诉电话是95519。一般来说,简单的保险投诉纠纷,向总部投诉后,相对来说,会取得一定进展。但是大部分投诉,通过该途径,仍然无法获得及时理赔。甚至让很多人气愤不已。
向新闻媒体投诉中国人寿保险公司?
很多投诉人,迫不得已通过向新闻媒体投诉,以期望获得合理理赔。但是仍然有大部分投诉,前期似乎取得一定突破,但最终结果却不容乐观,让投诉人情绪大起大落。主要原因是保险条款的复杂性和专业性让很多媒体无法像处理消费类电子类投诉一样,简单有效。因而保险投诉必须要有专业、独立的第三方机构来进行处理。比如:世纪保网。
向世纪保网投诉中国人寿保险公司?
世纪保网由专业资深的保险公司高管组成,其团队近期处理了1000多起投诉,投诉受理率为100%,投诉成功处理率为96%。包括福建和辽宁的投诉人,通过世纪保网的投诉频道解决了投诉,拿到了拖欠一年多的保险赔款。通过专业的投诉分析和公众的第三方角度,世纪保网在保险公司和消费者心目中有着卓越的威信,不少投诉人还专门给世纪保网寄去了感谢信和感谢锦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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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 保险公司耍赖
保险过户前的险是必须要原来的人的身份证 你的情况只能找原来卖车的人帮忙 这个问题上是你自己有点不小心
『柒』 保险公司明显耍赖,我可以找315投诉吗
你首先要看看合同条款,其中有“责任免除”这一项,你看看这些理由是否符合“责任免除”。如果符合,那他们不赔是可以的。但是责任免除条款必须在合同订立时明确说明,就是向投保人明确提示注意才能生效。否则不生效。
你找315投诉不一定有用。你应该找你们当地的保险行业协会和保险监督管理局,不行的话提请行政仲裁。
『捌』 保险公司耍赖皮无奈。请教高手,怎么解决!
确实不行,保险理赔都要求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目前的大环境下在私人医院就诊都不赔。不排除第一次能够得到赔偿是业务员的职业认识太低,也许是新手。而即使他们同意了,你也必须拿出他们同意的证据,比如电话录音,这样才能得到赔偿。如果没有,那就确实没辙了。好好看看保险单,这些都写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