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首先要根据保险合同规定的理赔范围、相关证明材料、单据等来进行核赔,如果出现疑问可能还需要进行调查,整个过程非常复杂,时间也相对会很久。无形中增加了被保险人的经济负担和风险。因此选择包含有第三方服务的保险品种,将会大大简化理赔的程序,减少理赔的时间,降低风险。
在第三方理赔服务中,第三方公司会帮助你收集所需的证明材料、医疗单据等,全权代理理赔,将被保险人从复杂的理赔程序中解放出来。服务更高效快捷。
国内目前服务比较全面的第三方服务商远盟,是中国大陆第一家(也是目前唯一)能够提供从院前急救到院中急诊和院内住院治疗的无缝隙紧急医疗救援的第三方服务提供商。除了提供普通的理赔服务外,还能提供紧急医疗救援服务,院前及急门诊、住院的担保垫付、以及后续保险理赔一系列健康保险解决方案,也是远盟的一大服务特色。目前国内很多大的保险公司的健康险产品中包含都有远盟的服务。
Ⅱ 保险为什么会出现理赔难,到底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说的越多越好!!!!!!!!!
1、在我五年的保险理赔实务中,平均有5%的案子是不赔的,但这个5%不赔的案子一般都是闹的沸沸扬扬的,有的上电视了,有的打官司了,弄得人尽皆知,影响很大;
而那正常理赔的是绝对不会站在马路上大声告诉别人:保险公司赔我钱了!
所以你听到的都是理赔难,听不到理赔好的声音;
2、大家感觉理赔难的另一个原因,楼上的也说了,我不多说了;
3、还有一个原因,是当初业务员夸大宣传或误导,让客户有太高的期望值,而到后来发现理赔结果与当初业务员所述相差甚远,就当然觉得保险理赔难了;
4、也有一部分是客户自身理解有问题,对于不懂的地方,保险公司给他解释了,他又不相信保险公司的解释,一味地以为保险公司是在骗他,他当然也感觉保险理赔难了;
5、保险条款复杂,这也是原因之一。保险合同是专业合同,为了减少将来的歧义,条款定义必须准确,而保险条款涉及疾病、死亡、法律等等到多方面问题,因此会有很多的专业术语,这样老百姓就不太看得懂,当然会感觉理赔难了。
Ⅲ 保险理赔为什么难
这位朋友首先你要明白发生事故以后所要走的哪些程序:1.要先打报案电话,保护好现场,(有人伤的情况同时拨打120)待所属的保险公司的查勘员来查勘现场,同时告知你所要提供的理赔材料。2.尽量提供全所需要的理赔材料,可以打客服电话咨询一下,(前提是在查勘员告知不清晰的基础上),小案件保险公司在收到材料后最晚1周内可以给你的账户打上钱,如果是重大案件的话,要令当别论,不要相信什么10内结案还是20日结案,那个保险公司都不可能保证打款日期,因为要走的程序比较复杂,有的还需要寄往上级公司的材料进行审核,所以说如果着急的话可以勤打电话让其工作人员帮忙督促其完成。3.在交强商业俱全的情况下,如果牵扯人伤的话,可以申请保险公司先行垫付,有人伤材料和交警出具的垫付通知书即可,这样可以缓解一时之急。希望这些能给这位朋友有所帮助。
Ⅳ 保险怎么理赔,保险理赔为什么那么难
1.明确责任范围有部分保民买了保险,对自己所购买保险并不是很了解,对保障范围也很模糊,不该保险公司承担的责任保险公司当然不会赔,比如有人买了重疾险,但感冒生病住院花了一笔钱,也想去找保险公司保险,这肯定是行不通的。
2.及时报案,询问理赔相关事项当事情发生后,应第一时间打电话给保险公司报案,然后询问相关理赔要点,保险公司的客服会详细解释理赔流程,而保民朋友需要做的就是记下重点,然后将相关资料准备好。说到这里就要提一下报案问题,务必要在第一时间报案,时间越长越不利于理赔,或许现场会被破坏,保险公司找不到重要的证据,这也会给理赔造成麻烦。
3.将单据存放好这点很重要,保险公司会理赔,但前提是有相关证据,俗话说口说无凭,这些单据就是最好的佐证。凡是收到的单据不管是证明还是发票或者是病例,都要好好保存,保险公司只有在收到足够资料后才会开始理赔,资料的缺失会拖长理赔时间。
4.受益人和其他相比,这一项很容易被忽略,其实指定受益人有时候正是成功理赔的关键因素,举个例子,某保险因为被保险人身故发生了理赔,如果原先有指定受益人,那么保险公司所给付的保险金将会直接给指定受益人,但是若并不是指定受益人,选择的是法定受益人,这笔赔偿金就会作为遗产继承,而父母,孩子,配偶都是有这个权利的,到底该如何分配呢,这种情况下,理赔时间当然会变长。
综上所述,建议在买保险时最好指定受益人,也许有保民问了,现在在网上买保险,都是默认的法定受益人,没有指定受益人这个选项,这个又该如何是好呢?方法很简单,可以通过保全才实现,所谓的保全就是保险售后服务,可以办理地址变更,银行卡号更换等,当然也可以遵从被保险人的意愿更改受益人了。
Ⅳ 保险理赔困难主要存在因素是什么
三方面因素:
(一)保险公司方面
1我国的保险公司(尤其是省分公司、市分公司及基层各支公司,总公司除外)全都存在重视业务发展、忽视客户服务的倾向。保险公司各级机构为完成上级公司下达的任务,会千方百计做大业务规模,抢占市场。对于理赔等客户服务工作由于和机构利益关系不是很大,各级分支机构对此重视不够,使理赔等客户服务工作流于形式。每年各保险公司的各级分支机构都会举办上百场产品说明会,但是没有任何一家保险公司会开一个面向客户的理赔说明会。
2由于长期存在重保费,请管理,保险公司业务前期管理的诸多环节存在大量问题。理赔作为业务环节的最后一个关口,业务前期埋下的隐患都会在理赔过程中暴露出来,主要表现在:
(1)条款制定中的问题,致使理赔标准不统一。部分保险产品在条款设计上存在一些缺陷,为理赔工作带来一些争议。如保险公司设定的免赔额问题,这个免赔额是相对免赔额还是绝对免赔额,条款没有说清,致使一个条款,两个理赔结果。
(2)销售过程中的问题。销售人员在销售产品的时候存在瑕疵,往往不向保险消费者如实告知,因为这样可能会影响销售人员的经济利益。“重保费、轻管理”的这种销售机制下,加上对保险代理人职业道德教育、恶意承揽约束力不够,兼业代理机构人员签单不规范等原因,使消费者处于交易的不利地位。
3保险公司理赔人员业务水平良莠不齐。各保险公司理赔专业人才缺乏,现有的理赔人员,大多数不具备专业的理赔知识和能力,办事效率低下,每当出现复杂赔案时,往往难以做出准确判断。
4每年递增的业务指标,除了带来了大量保费外,还使理赔案件数量急剧增长,理赔人员严重不足,造成部分公司不能及时理赔。
(二)客户方面
从客户方面看,由于缺乏基本的法律、保险知识,客户对于保险理赔有一定误解,使得客户感觉理赔困难,并经常调侃:“保险公司收钱容易,出钱难!”
1客户基本的法律、保险知识淡薄,忽视或无视保险合同。保险是完全建立在法律之上,一切以保险合同款为准的金融服务。很多客户得了重大疾病就来保险公司申请重大疾病理赔,理由就是医生说:“他得了重大疾病,可以理赔,”殊不知医学上的重大疾病并不是保险合同上所约定的重大疾病。
2不了解理赔流程, 认为发生事故应该马上理赔。很多理赔赔案中并存着诸多的道德风险、经济犯罪风险,使得保险公司在处理赔案时不得不小心谨慎,要求被保险人提供详尽的单证、材料,客观上造成理赔时间较长。
3大多数客户认为发生事故后,保险公司要对损失进行全额赔付。其实,保险公司的赔付标准和具体的赔款计算方法都有明确的具体规定,这些内容会写入赔款计算书, 客户可以索要,以核对赔款金额的合理性;如果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不属于合同约定的责任范围,或是在缺少必要的索赔单证等情形下,保险公司依据条款及相关规定做出拒赔决定合理合法,但客户就不能理解,一味要求保险公司赔付,更有甚者聚众来保险公司大闹一场,给保险公司、保险行业带来了很大的负面影响。
4客户投保环节不谨慎,签约时草率,或代签字,对条款理解不透彻,为日后理赔埋下隐患;对理赔程序及事项事先不太明了,或存在误解,也极容易在出险理赔时产生争议,引发赔偿纠纷。
(三)外部环境方面
1相关法律制度不健全。由于相关制度不健全,理赔涉及的医院、公安等部门都没有法律规定的义务和责任为保险理赔提供证明,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理赔调查取证的难度,拖延了理赔时间。
2保险行业理赔难的言论泛滥。 在生活中我们不难发现,只要一遇到保险理赔纠纷,不分原因就认为是保险公司的责任,舆论中“投保容易理赔难”的言论流传甚广,不能不说有这方面的原因。
3社会监督有待加强。 社会监督对生活的各个方面产生的影响正在逐步加强, 如果能够有效利用社会力量,对解决保险理赔难问题十分有益。目前,我国在利用保险评级机构、新闻媒体、独立审计等机构发挥监督作用方面做得还很不够,对保险公司的影响甚微,没有起到应有的社会监督作用。
4保险诉讼案件法院判决超范围。寿险理赔诉讼案件中,部分法院过度使用保护受害方的原则,判决保险公司承担超出法律和保险条款责任范围的赔偿项目,使得保险公司理赔过程中时常与被保险人就赔偿项目发生争议,造成保险公司被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