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理赔对方不配合的话,保存好证据之后,有约定仲裁条款的就申请仲裁,没有仲裁条款的就向人民法院起诉。
理赔程序
1、立案查勘
保险人在接到出险通知后,应当立即派人进行现场查勘,了解损失情况及原因,查对保险单,登记立案。
2、审核证明和资料
保险人对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提供的有关证明和资料进行审核,以确定保险合同是否有效,保险期限是否届满,受损失的是否是保险财产,索赔人是否有权主张赔付,事故发生的地点是否在承保范围内等。
3、核定保险责任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经过对事实的查验和对各项单证的审核后,应当及时作出自己应否承担保险责任及承担多大责任的核定,并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
4、履行赔付义务
保险人在核定责任的基础上,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有关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额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保险合同对保险金额及赔偿或者给付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保险人按照法定程序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后,保险理赔就告结束。如果保险人未及时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的,就构成一种违约行为。
按照规定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即“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这里的赔偿损失,是指保险人应当支付的保险金的利息损失。
为了保证保险人依法履行赔付义务,同时保护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合法权益,明确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
(1)保险理赔不是儿戏扩展阅读:
保险公司在出险后依据保险合同约定向保户理赔有两种方式:赔偿和给付。
赔偿与财产保险对应,指保险公司根据保险财产出险时的受损情况,在保险额的基础上对被保险人的损失进行的赔偿。
保险赔偿是补偿性质的,即它只对实际损失的部分进行赔偿,最多与受损财产的价值相当,而永远不会多于其价值。
而人身保险是以人的生命或身体作为保险标的,因人的生命和身体是不能用金钱衡量的,所以,人身保险出险而使生命或身体所受到的损害,是不能用金钱衡量的。
故在出险时,保险公司只能在保单约定的额度内对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即人身保险是以给付的方式支付保险金的。
仲裁程序是以当事人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为起始。仲裁委员会收到当事人提交的仲裁申请书后,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在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向申请人发出受理通知书。
同时向被申请人发出仲裁通知书及附件。双方当事人在收到受理通知书或仲裁通知书后,应当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申请人须在规定的期限内预交仲裁费用,否则将视为申请人撤回仲裁申请; 被申请人可在仲裁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答辩书。
分别做好证据材料的核对及整理工作,必要时可提交补充证据; 及时提交仲裁员选定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详细写明委托权限的授权委托书等有关材料。
在被申请人下落不明的情况下,申请人应主动查找其下落,并向仲裁委员会提交被申请人的确切住所,否则将影响仲裁程序进行。
被申请人若要提出仲裁反请求,则必须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提出。此外,双方当事人均有权向仲裁委员会申请财产保全和证据保全,有权委托律师和其他代理人进行仲裁活动。
组庭
双方当事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约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和选定仲裁员。若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约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或者选定仲裁员的,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
仲裁庭组成后,仲裁委员会向双方当事人发出组庭通知书。当事人在收到组庭通知书后,对仲裁员的公正性有怀疑时,可以在首次开庭前提出回避申请,同时应当说明理由。
若回避事由在首次开庭后知道的,可以在最后一次开庭终结前提出。因回避而重新选定或指定仲裁员后,当事人可以请求已进行的仲裁程序重新进行,是否准许,由仲裁庭决定。
2. 如果保险理赔时发生争议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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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诺解答:
您好!
在少数的保险理赔过程中,也有出现争议或是纠纷的情况,对于保险公司来讲,是不希望发生这一类事件的,因为任何原因的争议或纠纷,都会为被保人带来不愉快,也会给保险公司造成不好的影响,所以许多公司都有一定的通融赔付准备金。只要不是原则性错误或是赔付数额比较大的案件,保险公司一般都会运用通融赔付的手段予以处理,来缓和争议。当然,如果是针对原则性的争议,就不能采用通融赔付的方式。通常是会以保险合同条款及相关法律法规文件为依据来进行解决。对理赔争议的解决程序,一般是: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
如果被保人或受益人对保险公司的理赔决定有异议时,可遵循的原则是:先协商再调解;调解无果再仲裁;仲裁不服最后才对簿公堂-诉讼。诉讼的结果具有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
3. 保险公司不给我理赔,各种理由,我该怎么办
现在保险就是骗人,我保险交了一年后得病了,后来手续都给保险公司了,保险公司找各种理由拒赔,甚至都把你十年前的病查出来说各种理由达不到赔付,我就想知道上保险的时候你怎么不去查,那时候你怎么不说,住过院的不能上保险,还好我刚交了一年,这要是交了几年后损失可大了,一年两千多啊,所以上保险的时候三思啊
4. 是不是保险公司的理赔真的很难
报案程序是这样的:1.如果是财险类的,以车险常见,如果是发生了交通事故,第一时间给交警拨打电话,告知在那个路段发生了交通事故,第二给保险公司打电话,然后就等待交警和保险公司到现场勘察,由交警出具责任事故裁决书,只要交警到现场了,开了裁决书,为了交通事故的畅通等,事故人就可以把车挪开,因为理赔时,保险公司需要事故裁决书。2.如是人身险,医疗住院,三天之内给保险公司报案,叙述疾病名称,医院,科室,联系人等就可以了,但保险公司在两年之内,即使没报案只要属于保险责任范围之内的,也都给给予理赔。如是身故的,5年之内的,提供因疾病死亡的,医院出具死亡证明,因意外的由公安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及销户证明(复印件),火化(发票复印件)或土葬证明,保单,继承人的证件等。 一般只要资料齐全都很快的。
5. 告保险公司,会不会打赢官司保险理赔的猫腻
告赢保险公司,需要相关的证据,法律是一切靠证据说话的,恰当的诉讼请求,以及事实与理由的陈述和法律依据,都是决定官司胜败的重要因素。所以,写诉状要有好的构思和设计,否则,不仅会影响诉讼结果,有时还会造成费用的损失。
个人起诉保险公司方法:
1、起诉状,弄清楚对方的基本登记信息(对方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电话等),可以自己写也可以找律师代写;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复印副本;
2、准备证据,你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和对方发生纠纷的所有对你有利证据及复印件、及其他可能对你有帮助的证据及证人名单等
3、带上诉讼费;到法院立案庭立案。
第一百零九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一十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6. 理赔结案了保险公司的理赔款却迟迟不下来
资料齐全的情况下一般3-5个工作日,建议打客服电话咨询。
7. 保险公司不予理赔的情形有哪些
买保险时实事求是的填写全部资料,不隐瞒虚报,特别是健康险有既往病史如实告知。只要保险合同的承保范围都可以理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