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发生了交通事故产生人员受伤,保险公司如何赔偿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保险公司有义务在保险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
超过交强险赔偿的损失,由第三者责任险进行赔偿,对于标的车及标的车上人,标的车驾驶员的赔偿由车损险,车上人员和驾驶员座位险进行赔偿。理由如下:
首先,保险公司的赔偿责任是法定义务。《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第1款对保险公司的赔偿责任作了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保险法》第23条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依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第24条规定:“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并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有关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额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保险合同对保险金额及赔偿或者给付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规定:“投保人允许的驾驶人驾驶机动车致使投保人遭受损害,当事人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投保人为本车上人员的除外。”
第1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第三人人身损害,当事人请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二)醉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三)驾驶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在赔偿范围内向侵权人主张追偿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追偿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保险公司实际赔偿之日起计算。”所以,保险人有直接向受害的第三者赔偿保险金的义务。
(1)人伤理赔保险公司以外赔偿扩展阅读:
事故分类
轻微事故
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的数额中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
一般事故
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
重大事故
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
特大事故
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截至2012年11月10日,重特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14.8%和15.5%,其中煤矿重特大事故同比分别下降35.0%和34.2%。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国中央人民政府
道路交通安全法-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⑵ 我想问一下交强险中人伤赔偿保险公司只赔80吗
”保险公司按交强险一万以下的只报销医疗费用的80%合不合理?“不合理也不合法。
但是你先要搞清楚,保险公司不理赔部分是否是非医保药物和器械。如此的话是正确的,或者正好应了80%这个比例,可那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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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 人伤理赔是保险公司全权负责吗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约定赔偿又称赔偿额的预定,它是主合同的从合同,指当事人在约定赔偿合同中预定一个损失赔偿数额或者约定赔偿损失的计算方法,在一方当事人违约给另一方当事人造成损失时,则按约定进行赔偿。约定赔偿简便易行,可以减少赔偿损失计算的繁杂。
约定赔偿是一种附条件的从合同。违约损害发生,条件成就,则按合同的约定进行赔偿。违约损害未发生,条件不成就,约定赔偿合同不生效,无所谓赔偿。
约定赔偿与实际损失额往往不能完全吻合,在一般情况下,即使有差异,亦应按约定赔偿办理。倘若约定赔偿额较实际损失额过高或者过低显失公平的,赔偿人可以请求减少,受赔偿人可以请求增加赔偿额。
⑷ 保险公司人伤理赔为什么基本都要走法院
这个不一定的,你是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吧,这个要看合同里边的条款,理赔都是按照合同里边的条款来理赔的,
⑸ 保险公司人伤理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1、交强险有12万的人身损失限额,还有2000元是财产。
2、下面有附相关费用说明。
3、通过你的描述看,本次人身损失有:
①医疗费:以实际票据为准,如果是正常理赔,保险公司是参照医保标准赔付,一般能够赔到8成左右。前提条件,相关医疗费是治疗与本次事故有关的费用,如果治疗自身疾病,则不管你,还是保险公司均可以不用承担。
②误工费:只能计算伤者本人的误工费。伤者家属的误工费不能计算。如果伤者住院,则伤者家属的误工费以“护理费”的形式进行补偿。赔付标准与误工费差不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20号
■第二十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③营养费:非重大外伤,如骨折、长期卧床者、老人等,住院时间不长者,一般均不计算营养费。(如果确实要计算,可能参照伙食费的标准计算。)
④精神损害抚慰金:【11万以下,全部对方或对方交强险保险公司承担】只有达到伤残,才能计算。其它情况不能计算。
4、注意分项的规定,限额内先保险公司全部承担,超出部分由双方按责任大小进行分担。
5、①+③=1万,一般保险公司可以报,余下超出1万的部分由双方按责任大小进行分担。
6、②+④=11万以内的损失保险公司出,余下超出11万的部分由双方按责任大小进行分担。
7、只要一方有责任,不管责任大小,只要有责任,此方就要在12万交强限额内先予赔付,超过的部分,参照双方责任大小进行分担。
附:(中*国*保监会网站上面有相关说明)
■【11万以内保险公司承担】死亡伤残费用包括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1万以内保险公司承担】医疗费用包括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⑹ 我车祸伤人后保险公司赔偿哪些费用
车祸伤人后保险公司赔偿如下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关于赔偿范围的认定
第十四条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的“人身伤亡”,是指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侵害被侵权人的生命权、健康权等人身权益所造成的损害,包括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和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各项损害。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的“财产损失”,是指因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侵害被侵权人的财产权益所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三、关于责任承担的认定
第十六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交强险赔偿范围
一、交强险赔偿范围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交强险赔偿限额
*有责任的限额:(2008年2月1日以后的标准)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赔偿最高限额:12.2万
*无责任的限额::(2008年2月1日以后的标准)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赔偿最高限额:1.21万
*死亡伤残赔偿项目:
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医疗费用赔偿项目:
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财产损失赔偿项目:
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一)直接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利益的直接减损。通常包括车辆、随身携带财产损失、车载货物损失、现场抢救、善后处理的费用等。
(二)间接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利益的间接减损通常包括停运等损失,受害人能够证明可预期取得的间接经济利益遭受损失,就可以要求赔偿。比如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纯利损失、司机工资支出、公路规费、工商运营费等。法律依据是1999年1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042次会议通过,自1999年2月13日起施行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 “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
⑺ 保险公司人伤赔偿技巧
1、涉及人伤理赔的有效期不用考虑。
2、从经验来看,这样的案子走司法渠道要好些。
3、与本次事故有关的手术医疗费用任何时候都可赔偿。
4、这样大的案子处理对本人而言将是个漫长的过程,急也没用。好在你的险种及额度较全较高。对方不急,一是心态还好;二是看你将如何赔偿问题。
5、修理费待结案时一起索赔,费用是在保险公司定损范围内的和医疗费一并原则是能全部赔偿的。
这样的案子所谓私了实际是在伤者基本治愈的情况下,在交警的主持下协商解决。而这样较大的理赔案,以协商友好式的诉讼,其实还会更简单点。
通常是治疗结束,即伤者出院,作了伤残鉴定和后期治疗费的判定即可,当然还要看对方的意见。
后遗症之类的费用同样可在后期治疗费中判定,有依据的保险同样会赔付。所以,一次性解决是最好的,这一点诉讼的效果会更好。
人伤的理赔涉及的项目较多,而对方作为受损者理所当然会提出各方面的利益要求,比如精神损失费,协商解决的除非保险公司事先同意的可赔,而法院判决的都会赔。通常车辆修理费和治疗费及有依据的后期治疗费都能全赔,伤者的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及其家属的误工费、交通费、伙食费等则要看实际情况而定,所以协商解决不作出让步完全以保险赔偿而定是很难达成的。对方的要求提出后可与保险公司的理赔员沟通,得出能赔偿的大数,在此基础上的差额就看自己的接受能力了。从理赔的角度来看,走诉讼会简单,当然,整个事件能协商解决更好。
自己全责,无论道理还是个人内心而言还是主动点好。若心里没底,可找保险公司理赔部或是理赔专员就本案的理赔流程、赔偿范围、大致能赔付的金额做个了解,交警部门处协商解决时最好请理赔专员到场;其次,与交警处理部门联系,协商解决交警仅是充当协调的角色,调解书相对固定的样式其有或是周围复印打印店有,索要一份备案。有准备后:
协商:以保险赔偿为底线,再考虑自己的接受能力。
无果-----友好地请其起起诉。
协商效果极差----不管,其自然会走相关法律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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⑻ 车险和人伤在保险公司可以分开理赔么
车险和人伤在保险公司可以分开理赔。
在出现交通意外的时候自己是需要及时的打电话给保险公司。
在实际进行车险人伤理赔的时候,自己还是需要知道调解不成功的情况;因为协调不成功保险公司的人员就会离开,自己和受伤者就是需要谈判,而这个时候和保险公司是对立的,所以,在这一点上自己还是应该考虑清楚,这样在具体保障的时候才能够做的更好,或者说自己才能够放心,都是需要考虑和说明。
保险公司在实际赔偿的过程中要是不好自己就是需要走相关的法律程序,这样自己才能够放心,最终可能不会受到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