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在中国购买的商业保险回国以后是不能理赔的只在中国才可以理赔
Ⅱ 中国人拿了外国国籍还能享受社保和医保吗
可以。
《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三条
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或者登记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依法招用的外国人。
应当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2)外籍中国人入了保险能理赔吗扩展阅读:
《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相关法条:
第五条
参加社会保险的外国人,符合条件的,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在达到规定的领取养老金年龄前离境的,其社会保险个人账户予以保留,再次来中国就业的,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经本人书面申请终止社会保险关系的,也可以将其社会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外国人死亡的,其社会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第七条
在中国境外享受按月领取社会保险待遇的外国人,应当至少每年向负责支付其待遇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一次由中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生存证明。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网络-《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
Ⅲ 在国内买的保险,在国外出险的话能理赔吗
第一类含意外医疗责任的,比如医疗险、意外险中的意外医疗部分。医疗责任属于报销型,和给付型不同,它是需要拿发票报销的。这类保险对就诊的医院是有要求的,一般是国内二级及以上的公立医院。所以在国外医院就诊的是没法报销的。当然,上面说的医疗险不包括高端海外医疗险。第二类不含医疗责任的,比如重疾险、寿险、意外险中的身故伤残责任等,这类保险是给付型的,不是报销型的,所以和医院关系不大。所以,不管你在哪儿出险,只要触及了保障责任,都可以申请理赔。
Ⅳ 中国人拿了外国国籍还能继续享受社保和医保吗
可以。
《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三条 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或者登记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依法招用的外国人。
应当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4)外籍中国人入了保险能理赔吗扩展阅读:
《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相关法条:
第五条 参加社会保险的外国人,符合条件的,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在达到规定的领取养老金年龄前离境的,其社会保险个人账户予以保留,再次来中国就业的,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经本人书面申请终止社会保险关系的,也可以将其社会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外国人死亡的,其社会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第七条 在中国境外享受按月领取社会保险待遇的外国人,应当至少每年向负责支付其待遇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一次由中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生存证明。
Ⅳ 中国人入外国籍在中国交的商业保险还好用吗
有用
Ⅵ 国内购买了保险,出国后还能理赔么
首先,已经购买的保单在被保险人出国之后依然会有法律效力,只要投保人一直按时缴纳保险费。如果只有被保险人出国,而投保人依然在国内,由投保人继续缴费就可以;如果投保人也出国,那投保人可以指定国内的其他人代缴保费,或者把等值美元汇到保险公司的账户上。而被保险人在出国之前,投保人应该将所到国家、新的住址以及联系方式事前告知保险公司。其次,万一被保险人在国外出险,不同保险的赔付有所不同。如果是重大疾病保险,被保险人在国外发生重疾,保险公司会要求被保险人回国诊断,否则保险公司不进行赔付;如被保险人因病死亡,保险公司可以负责赔偿,但要求受益人提供医院诊断证明、死亡证明,并得到居住国的公证机构公正和中国驻该国使馆的认证。但是,办理这些手续需要缴纳很高的手续费,且手续费均由受益人承担。因此,保险公司提醒投保人,如果被保险人长期出国,可以停掉短期健康险和报销类的保险,保留以身故为保险责任的产品。而对于已经缴纳保费多年的长期保险,建议继续保留,因为如果退保,投保人将承受比较大的损失。投保人如果在国外出险,应该及时向国内保险公司报案。被保险人长期出国,可以停掉短期健康险和报销类的保险,保留以身故为保险责任的产品。而对于已经缴纳保费多年的长期保险,建议继续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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Ⅶ 外籍人士可以买中国保险吗
可以。
根据《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
第二条 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是指依法获得《外国人就业证》、《外国专家证》、《外国常驻记者证》等就业证件和外国人居留证件,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在中国境内合法就业的非中国国籍的人员。
第三条 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或者登记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依法招用的外国人,应当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与境外雇主订立雇用合同后,被派遣到在中国境内注册或者登记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以下称境内工作单位)工作的外国人,应当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由境内工作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7)外籍中国人入了保险能理赔吗扩展阅读:
1、用人单位招用外国人的,应当自办理就业证件之日起30日内为其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受境外雇主派遣到境内工作单位工作的外国人,应当由境内工作单位按照前款规定为其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依法办理外国人就业证件的机构,应当及时将外国人来华就业的相关信息通报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定期向相关机构查询外国人办理就业证件的情况。
2、参加社会保险的外国人,符合条件的,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在达到规定的领取养老金年龄前离境的,其社会保险个人账户予以保留,再次来中国就业的,缴费年限累计计算;经本人书面申请终止社会保险关系的,也可以将其社会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Ⅷ 外籍华人在中国投养老保险了,能享受养老保险的待遇吗
外籍华人在中国投养老保险了,能享受养老保险的待遇。
《关于获准出国定居的退休人员加入外国国籍后仍可享受退休待遇的规定》“已获准出国定居的退休人员,加入外国国籍后,根据劳动保险条例‘凡在实行劳动保险的企业内工作的工人与职员(包括学徒),不分民族、年龄、性别和国籍,均适用本条例’的精神,可以继续享受国家对获准出国定居的退休人员规定的退休待遇。”
也就是说,只要持有离退休证明以及相关单位开具的本人生存证明文件,就可以享受到相应的国内待遇。
根据外交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关于在境外居住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审核表有关问题的通知》(领外函[2015]660号)规定,自2015年7月1日起,中国领事馆可根据海外当事人的申请,为其出具“在境外居住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审核表”;免收领事规费。
按照新规定,申请人无需向领事馆提交退休证明,简化了申请手续。
Ⅸ 中国人可以投国外保险吗
纵观世界,有人的地方几乎都有保险,保险公司遍布世界各地,那么国内保险与国外保险是否存在差距呢?国内外保险区别到底是什么呢?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中国的保险业在理念、合同、条款、费率、事故处理和赔偿等方面,都与国际保险业有着较大的差距,目前,中国的保险业在理念、合同、条款、费率、事故处理和赔偿等方面,都与国际保险业有着较大的差距。特别是若干年来,出现了很多保险公司,它们基本沿袭了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做法,加上相互间的竞争,使得中国保险业无论在理念、条款和对待被保险人方面与国际保险业存在较大差距。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强行要求中国的保险公司走出国门,结果未必很好。国内外保险区别保险理念和体制。保险的宗旨就是要在发生保险事故后,使被保险人的损失能够得到合理和充分的赔偿,因此保险业不是暴利行业。保险公司收取保险费的70%左右应该用于保险事故的赔款,这也是国际保险业得以长期生存和发展的理念和原则。在这方面,中国的被保险人总有一天会觉醒,随之而来的,将是中国的保险公司不得不遵照国际通行的理念和原则来经营。国际保险界公认的公平的保险赔付率应该在70%左右,即保险公司的总成本,包括支付给保险经纪人的佣金,应该控制在保费收入的30%左右。但是中国保险界和学术界都不愿谈论这一原则,因此中国的保险公司的赔付率是很低的,保险公司通过较低赔付率来盈利。发达国家保险业的政策和体制,基本上是由受委托的保险经纪人代表客户(投保人、被保险人),与保险人(承保人、保险公司)磋商保险条款和费率,并在保险经纪人征得客户同意的情况下,再由保险人签发保险单,因此这份保险单决不是一份格式合同。国内外保险区别保险业内分工。国外保险公司不直接与客户(被保险人)接触,一切事务性的工作都由保险经纪人去做,包括投保、客户维护和索赔等。而中国的保险公司习惯于直接与被保险人接触,揽取业务,由于保险公司人多势众,十分抵制保险中介,因此发展中国保险经纪人不易。国内外保险区别保险经纪人与保险代理人。按法律规定,保险经纪人是受客户的委托代表被保险人,而保险代理人是由保险公司授权,代表保险公司去揽取保险业务的代理人,他们的行为首先由保险公司负责。然而在中国,虽然法律也有类似规定,但在实际操作中,保险代理人的操作方式与保险经纪人基本上没有区别,而且保险代理人也一个劲地表白要维护被保险人的利益。国内外保险区别保险公司成本。由于中国的保险业对保险公司的经验成本没有明确的要求,对保险公司的利润水平、员工和管理人员的薪水,以及各类费用的支出没有约束的机制,致使保险公司机构庞大,员工众多,经营成本居高不下。再加上国内保险经纪人虽然拿了经纪人佣金,然而又不能在保险公司与被保险人之间提供应有的专业服务。因此,保险公司为了获得最大的利润,就无理由地拒赔、惜赔或拖延赔付,致使被保险人支付了保险费而很难得到保险公司合理的赔付。国内外保险区别保单格式合同。中国保险业对保单的看法好像很一致,都认为这是合乎中国合同法规定的格式合同,因此似乎没人提议对格式合同进行改革。然而笔者认为,这完全是误导,国际上的保险经纪人不会到保险公司买一份格式合同(保单)给客户(被保险人)的。保险经纪人都应该是谈判的高手,他们受客户的委托,代表客户的利益,与保险人磋商合乎被保险人的保险条款和费率,并在得到被保险人同意的情况下,再让保险人签发保单。对保险公司提供的保单的格式和基本的条款,被保险人和保险经纪人完全有权对其进行修改,使其更符合被保险人的需要。因此,最后保险人签发的是一份能反映保险经纪人与保险人谈判结果的保险合同(保单),这样做也完全符合一般合同订立的原则和程序,能够充分保护合同双方的权益。由于保险经纪人能够提供专业的中介服务,在签订保险合同(保单)之前,能充分代表被保险人的利益,最终被保险人不可能再提出对保险条款和费率一无所知或不甚了解的置疑。国内外保险区别保险条款和费率。新中国诞生后成立的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在制定国内保险条款时,把国际上通用的保险单条款做了很大简化,结果影响了累积几百年的国际保险经验条款的严密性和整体性。这种改变,为中国保险业日后的发展埋下了隐患。起初,人们的保险意识淡薄,因此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的矛盾并不突出。改革开放之后,国内新成立的保险公司基本上沿用了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条款和费率,但是由于同业的竞争,不但在保险费率方面进行竞相杀价的,在对条款的解释和业务操作方面,以及保险理赔方面也设置了很多障碍,无理由的拒赔、惜赔和拖延赔付的情况常常发生。因此,被保险人与保险人之间的矛盾日益尖锐,保险业在众多被保险人眼里已经成了一个严重缺乏诚信的行业。这对十分需要诚信的保险业来说是一种极大的讽刺。中国保险业要发展就要有竞争者,竞争的越激烈发展的越快。与国外几百年的历史相比,我国保险业只有短短的十几年。要学的还很多,特别是国外保险公司对员工,对客户,对市场的各种各样的先进经验与先进思想更是我们急需要学的。因此只有看到这些差距,我们才能有针对性的提高自身的水平,以便同其展开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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Ⅹ 国内保险国外能赔吗
1、意外保险是我们最为常见的保险,而一般情况下我们购买的意外保险或意外医疗保险的承保地区都只限中国境内,所以我们在出国旅游或留学的过程中,购买一份能够承保地区涵盖国外的意外保险较为合适,现在许多保险公司都推出了针对国外旅游、留学的保险,在我们出游之前一定要将保障准备完善。
2、重大疾病保险不同于意外保险,如果我们在国外发生了重大疾病保险范围内的事故,是能够理赔的。但我们同时也需要了解重大疾病保险的理赔条件:我们需要出具理赔申请书、被保险人身份证以及医疗机构所出具的诊断报告,和有效的事故伤害证明。而在重大疾病保险理赔的条件中,医疗机构是我们理赔的关键点。许多重大疾病保险中也对医疗机构进行了详细的阐释。当我们在国外进行理赔时,许多保险公司要求所在国外所就医的医院是需具有大使馆认证资质的医院,但不同的保险公司对于国外医院资质的要求会有所差别,我们在出国之前一定要咨询了解清楚,预防不幸发生,让我们的保障能够不间断。
3、定期寿险,定期寿险进行国外理赔时和重大疾病保险相似,对国外医院的资质会有较为严格的要求,但也会有个别保险公司支持国内机构所出具的相关材料,所以我们在出国之前也需要询问了解清楚。
旅行的过程是美好的,但我们的安全保障却不能间断,在外游玩的过程中我们也要时刻关注自身的安全与健康,无论是在国内旅游或者国外旅游,我们在出行之前一定要准备充足我们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