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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过两年未理赔

发布时间:2021-08-10 01:51:22

⑴ 我有住院病史,买了保险超过两年后,再住院理赔

有住院病史,在购买保险时保险公司已经知道并且同意签订保险合同,且再次住院属于保险范围内的,保险公司是需要理赔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 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保险事故是指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

(1)保险合同过两年未理赔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一条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人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保险人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的除外。

第二十二条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保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

⑵ 买保险未如实告知,超过两年就一定能赔吗

超过两年可以获赔。

保险合同成立满两年后,保险人不得以投保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为由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为了防止保险公司滥用合同解除权,有效保护被保险人长期利益,2009年修订的保险法增设了保险合同不可抗辩规则。根据修订后的保险法第16条的规定,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但是,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两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此条款被称为保险合同的“不可抗辩规条款。简言之,修改后保险法对保险人解除合同的权利作出进一步限制,即投保人未依法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人可以依法行使解除权,但自合同成立之日起两年内未行使该权利的,则不得再行使。换言之,保险人解除合同的抗辩权的期限为两年。

(2)保险合同过两年未理赔扩展阅读:

据了解,投保时要如实告知,这是购买商业寿险能否获得索赔的关键,也是投保人必须履行的义务。所谓如实告知是指在投保时应在《个人寿险投保单》健康告知书询问内容进行书面告知。也就是投保人有什么病应该全部说清楚,如果不说,那就是投保人的过失,保险公司可以不予理赔。

根据《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被保险人投保并未满两年,故不适用于两年不可抗辩条款,且被保险人明知自己投保前曾经住院,且长期药物治疗,应属于故意不如实告知,故保险公司做出不承担保险责任、解除保险合同、不退还保险费的理赔决定。

⑶ 带病投保超过两年,保险公司就一定能赔吗

只要我熬过两年之后再理赔,保险公司就一定赔是吗?如果你这样想,那就真的大错特错了。说明你还没有完全理解两年不可抗辩是啥意思。

先解释下啥叫两年不可抗辩原则:《保险法》第16条有关于两年不可抗辩的相关表述:

第十六条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

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而且随着法律越来越完善,未来理赔也有可能会变得更加严格。

现在的保险公司很强大,只要你在医院有过就诊记录,不论是大医院还是小医院,市医院还是十八线县城的小诊所,只要想查,基本上挖地三尺都能查的到。

之前我们也专门介绍过,从去年4月1号开始,全国开始实行电子病历,门诊病历最少保留15年,住院病历最少保留30年。

你某年某月,得了什么病、买了什么药、照了什么片子、做了什么化验,都会留下电子记录。

所以大家还是不要抱有侥幸心理,健康告知问啥我们如实回答就行了。

⑷ 保单失效后满2年还未理赔,该如何处理

你好,保单失效与是否理赔没有直接关系,主要是你是否已经报案,如果已经报案那就对时间没有太大关系。再就是看未理赔的原因,是资料提交不全还是对方故意延迟,有相关的部门可以投诉,有一个可以监督保险公司的部门叫保监会,可以尝试咨询一下

⑸ 保险 未如实告知超过两年后能赔吗

在医院已经有过记录了,所以想要的到赔偿应该不可以。

如实告知只是你本人做相应的回答,但医院已经有记录了,意味着就是骗保。现在全国联网都能查到的。

只能得到退还到相当可怜的一部分保费钱。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

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5)保险合同过两年未理赔扩展阅读:

保险合同的建立是在最大诚信原则基础上的,也就是说,保险合同的双方比其他合同的双方需要更高程度的诚信。

《保险法》第五条保险活动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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