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我开车把别人车子撞了,报了保险,别人要求误工费要赔吗,赔多少
如果对方受伤住院治疗或无法上班,并因此遭受单位扣发工资等,肯定是要赔偿误工费的。但如果对方即使耽误了工作,但并没有误工损失,就可以不赔误工费。你可以要求对方提供证据证明其遭受实际误工损失,对方无法提供证据证明,就可以不赔。
另外,误工费是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的。具体的赔偿标准为:
1、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实际减少的收入必须是实际丧失的收入,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课酬、合法的兼职收入等,但一般不包括企业经营者作为受害者时所丧失的经营损失和特殊工种的补助费。
2、当事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当事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当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另外,误工费的计算方式为: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元/月)×误工时间。
B. 保险公司理赔误工费吗
误工费赔偿标准
1、有固定收入的:
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对有固定收入的,应当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损失计算误工费损失赔偿。至于受害人是否能够负担得起,则是执行的问题。
2、无固定收入的:
(1)受害人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
误工费=误工时间(天)*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天/元)
收入状况的证明包括纳税凭证、单位出具的证明等。
(2)受害人不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定型化标准):
误工费=误工时间(天)*相同、相近行业的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天/元)
陪护费赔偿标准
1、护理人员有收入的:
护理费=误工费
2、护理人员没有收入的:
护理费 = 当地护工同等级劳务报酬标准 x 护理天数(最长不超过20年)x 护工人数(原则上1人,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第二十一条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护理人同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C. 保险公司理赔误工费需要什么证明
需要医生的病假单,公司的误工证明,公司的工资单,税单(如果退休了,领取退休工资,无误工费用)。公司开的那些还要有公司的财务盖章。
保险业内专家表示,在受伤期间如果相关人员的工资没有停发,一般而言保险公司是不赔误工费的。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这个的计算公式可以表述为:
误工费赔偿金额 = 误工收入(天/月/年)× 误工时间
当然了,误工费赔偿金额(事故受伤后劳动收入)肯定是不能大于受害人正常情况下的劳动收入的,这是因为,误工费的赔偿,只有在存在因误工而减少收入的情况下才能成立,如果不存在收入减少的情况,也就不存在误工费的赔偿问题。
(3)走保险理赔误工费扩展阅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D. 如何向保险公司理赔误工费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新的《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届时与《民法典》相冲突的条款失效,由新的司法解释颁布替换。
工伤保险是不赔偿误工费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E. 交通事故中误工费保险公司应怎样计算呢
误工费计算如下两点:
1,收入确定。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十条规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2,误工时间确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5)走保险理赔误工费扩展阅读:
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来确定。一般针对的是上班族,比如公务员、政府雇员、企业员工等,此时受害人应提供受伤前一年的工资单和受伤后因误工导致单位少发或不发的证明材料,赔偿义务人按照受伤前后的差额进行赔偿。
无固定收入的,一般针对的是个体工商户、工作单位不是很固定的人员,需提供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若不能提供其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状况的,但能够证明其所从事的行业的,可以参照受伤前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
F. 保险理赔误工费
医疗费对方应该赔付给你,护理费是指在医院住院期间所产生的,故你在家里由家人照料就没有护理费,你单位开的双倍工资保险公司可以不予理睬,这就是为什么保险公司要你的工资卡清单的原因,要是你实际工资只有2000而单位开给你10万一个月工资保险公司不是亏死了?
你的右手拇指骨折是达不到评残的,因此对方保险公司可以只赔你两个月休息期间的误工费
顺便说一下,要是你的工资超过2000元每月的话,保险公司肯定要求你出具个税完税证明的,所以建议你别动歪脑筋了,你能想得到的让对方多赔些钱的方法老早被对方承保公司规避掉了,不会有那么多空子的
你现在能做的只能找对方当事人,让他私人拿出钱来。因为交通事故是你和他之间的事,你有理由让他赔钱,至于他能从他的承保公司赔到多少钱是他的事,和你一点关系都没有。懂了?
G. 交通事故误工费是保险公司赔付还是车主赔付
保险公司赔付,但是有限制,具体如下:
1、只要标的车在交通事故中承担一定的责任,保险公司就应该在交强险中11万限额内,全额承担误工费的赔偿责任;
2、要求医院出具诊断证明,就注明出院后的休假天数,伤者单位出具出险前三个月的收入证明,扣款证明及纳税证明,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因休假而造成的收入减少的部分,单位未扣工资的,不赔误工费;
3、司法解释 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4、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7)走保险理赔误工费扩展阅读: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1、受害人的收入能力和水平差异较大。
客观存在的差异性,决定了不同的受害人在遭受损害后,其损失的误工收入会因人而异。
2、计算的依据各不相同。
因行业和岗位的不同,以及受害人是否就业的不同,收入方式的不同,对于误工费计算的依据,也是因人而异。
3、具有一定的推绎性。
一般而言,应当以受害人在遭受损害前某一时段,能够正常工作、劳动可能取得收入作为参照或者依据。而对于该时段的可能收入,也只能根据一定客观数据,在排除对其收入产生不利或者有利影响因素的情况下,进行推算。
时间计算
1、非持续性的误工
这种误工的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2、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
这种误工的时间从受到伤害耽搁工作之日计算至定残之日的前一天。
3、受害人因伤害死亡的
从侵权行为开始计算,至受害人死亡之时止(或有的因受害人死亡不计算误工费,因死亡赔偿金已补偿预期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