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1、交强险有12万的人身损失限额,还有2000元是财产。
2、下面有附相关费用说明。
3、通过你的描述看,本次人身损失有:
①医疗费:以实际票据为准,如果是正常理赔,保险公司是参照医保标准赔付,一般能够赔到8成左右。前提条件,相关医疗费是治疗与本次事故有关的费用,如果治疗自身疾病,则不管你,还是保险公司均可以不用承担。
②误工费:只能计算伤者本人的误工费。伤者家属的误工费不能计算。如果伤者住院,则伤者家属的误工费以“护理费”的形式进行补偿。赔付标准与误工费差不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20号
■第二十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③营养费:非重大外伤,如骨折、长期卧床者、老人等,住院时间不长者,一般均不计算营养费。(如果确实要计算,可能参照伙食费的标准计算。)
④精神损害抚慰金:【11万以下,全部对方或对方交强险保险公司承担】只有达到伤残,才能计算。其它情况不能计算。
4、注意分项的规定,限额内先保险公司全部承担,超出部分由双方按责任大小进行分担。
5、①+③=1万,一般保险公司可以报,余下超出1万的部分由双方按责任大小进行分担。
6、②+④=11万以内的损失保险公司出,余下超出11万的部分由双方按责任大小进行分担。
7、只要一方有责任,不管责任大小,只要有责任,此方就要在12万交强限额内先予赔付,超过的部分,参照双方责任大小进行分担。
附:(中*国*保监会网站上面有相关说明)
■【11万以内保险公司承担】死亡伤残费用包括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1万以内保险公司承担】医疗费用包括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② 车险理赔人伤理赔。我是请的护工,可是保险公司就是不按护工费报,我该怎么办
如果对保险公司赔付标准有异议,协商解决不了,只能到法院起诉保险公司。
③ 人伤理赔过了期限,保险公司不理赔怎么办然后伤者找上门找赔偿要怎样处理
如果当时报案了理赔员定损了 就没事 如果没有 过了理赔期限保险公司无法定损 保险公司可以不理赔 保险合同写的很清楚
④ 交通事故人伤者不配合保险公司理赔怎么办
被告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保险公司作为第三人参与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准许,并通知保险公司参与诉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六条 诉讼第三人和第三人异议之诉
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 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
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 前两款规定的第三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但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
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作出该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经审理,诉讼请求成立的,应当改变或者撤销原判决、裁定、调解书;诉讼请求不成立的,驳回诉讼请求。
(4)保险公司人伤没理赔扩展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七条 仲裁裁决执行
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
(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向仲裁机构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认定执行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裁定不予执行。
裁定书应当送达双方当事人和仲裁机构。 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双方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重新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百三十八条 公证债权文书执行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第二百三十九条 申请执行期限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第二百四十条 执行通知与强制执行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⑤ “人伤事故还没有理赔 然后把保险退了 保险公司还管吗
应该赔付。事故在保险期之内,车辆处置及保险变更均在事故之后,对事故理赔不影响。只要所需资料齐备,如果拒赔可上诉法院裁决。
⑥ 保险人伤理赔一直不到账如果需要投诉保险公司打什么电话
那你就打保险公司电话问啊,打客服电话,让她们去催,或者看看是什么原因到账理赔一直未到账,是否资料未交齐,直接打保险公司客服电话可以投诉的
⑦ 交通事故人伤,保险公司有些不赔,需要我赔吗
交通事故造成他人伤害,如果保险公司不赔偿的,第一,是不合法不合理的支出,由受害人自己负担。比如受害人要求赔偿的住宿费等。
第二,是合理合法的支出,但超过了交强险的限额,或者超过了商业险的限额,就应当由肇事司机赔偿。比如超过交强险医疗费限额1万元的医疗费等。
第三,是合理合法的支出,但不属于保险公司的赔偿范围,如鉴定费,诉讼费,都应当由肇事司机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