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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理赔误工护理的标准

发布时间:2021-08-05 12:49:28

1. 请问保险公司对误工,护理,营养,伙食各方面的具体理赔标准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护理费和营养费是按规定标准支付后保险公司进行赔付。
保险公司进行赔偿的标准是按照当地或者住院时具体情况来定,可以向保险公司提供出院证明。
护理费是指人身伤害案件发生后,受害人住院期间,由于身体健康等原因行动能力和自理能力都有一定程度的降低,需要家人或者其他亲属的陪同和护理,并由相关责任人根据一定的标准予以赔偿的费用。
关于护理费的标准及计算方式如下:
(1)护理人员原则上是一个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需要两人或两人以上的。可以参照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的意见确定护理人员的人数。不得擅自使用护理人员。
(2)护理费的赔偿,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员的期限来决定的,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无收入的,指本人生活来源主要或者全部依靠他人供给或者有少量收入,但不足以维持本人正常生活的。
(3)护理期限一般原则就是到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为止。如果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若受害人护理超过二十年的,超过年限仍可以另诉
(4)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支付护理费。构成伤残的护理费应为至定残前一日。
(5)护理费赔偿计算公式为:人身损害发生地护理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护理人数。
关于营养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确定营养费的根据是受害人的伤残情况和理疗机构的意见,最重要的依据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伤情显著轻微,不需住院治疗的,一般不赔偿营养费。受害程度达轻伤以上者,应当赔偿营养费,赔偿期限从受害之日起到伤情基本痊愈之日止。另外受害人实际需要补充的营养,必须是因为侵权人的行为受到损害,为了弥补该损害而需要补充的营养。
营养费的赔偿金额计算公式: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酌情建议的数额。

2. 保险赔偿陪护人员误工费怎么算

一、误工费的赔偿标准
1、误工费是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的。伤者本人的误工时间根据当事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治证明确定。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最终评定伤残的前一日。
2、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实际减少的收入必须是实际丧失的收入,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课酬、合法的兼职收入等,但一般不包括企业经营者作为受害者时所丧失的经营损失和特殊工种的补助费。
当事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当事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当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误工费的计算公式
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元/月)×误工时间
(1)有固定收入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额=正常情况下劳动工作收入-事故受伤后的劳动收入
(2)无固定收入,但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最近三年收入总和÷3年÷12个月×误工时间
(3)无固定收入,且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状况的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相近行业上-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误工时间
二、人身损害陪护费赔偿标准:
“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需指出的是,条例作为行政法规,所规定的“一刀切”陪护费计算方式与最高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5条规定的陪护费计算方式有所不同,该条规定:“经医院批准应以当地的一般临时工的工资标准为限。”关于此项赔偿费用,应注重:
1、陪护费发生的前提是患者确需专人陪护,例如患者生活无法自理等;
2、陪护人员可以是专门聘请的临时工(护工),也可以是患者家属;
3、《条例》规定与最高人民法院《若干意见》有一定的差异。最高法院《若干意见》第145条将此项费用称为“陪护人员的误工补助费”,规定“经医院批准专事护理的人,其误工补助费可以按收入的实际损失计算。应得奖金一般可以计算在应赔偿的数额内。本人没有工资收入的,其补偿标准应以当地的一般临时工的工资标准为限。”
4、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5、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
6、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7、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靠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而确定护理级别。
8、陪护费赔偿金额=陪护天数×陪护人数×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3. 您好,关于保险公司理赔误工费的标准是什么

你好,你所说的误工费,我们一般定义为住院津贴!意思是,购买了具有住院医疗的保险险!一般会附带一个住院津贴的责任!每住院一天,都会给付相应的住院津贴保险金!
这个是没有统一标准的!你如果购买了,那么对应情况只能按照合同条款来进行理赔!客户是没有其他操作空间的!
你要理赔,必须按照合同里面申请理赔款内的顺序来申请,并且出具该条款要求的材料!比如诊断书,住院出院小结,医院给你的发票等等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4. 护理费保险公司怎么赔偿啊,有没有标准

护理费是按规定标准支付后保险公司进行赔付,保险公司进行赔偿的标准是按照当地或者住院时具体情况来定,可以向保险公司提供出院证明。护理费是指人身伤害案件发生后,受害人住院期间,由于身体健康等原因行动能力和自理能力都有一定程度的降低,需要家人或者其他亲属的陪同和护理,并由相关责任人根据一定的标准予以赔偿的费用。关于护理费的标准及计算方式如下:
1、护理人员原则上是一个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需要两人或两人以上的。可以参照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的意见确定护理人员的人数。不得擅自使用护理人员。
2、护理费的赔偿,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员的期限来决定的,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无收入的,指本人生活来源主要或者全部依靠他人供给或者有少量收入,但不足以维持本人正常生活的。
3、护理期限一般原则就是到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为止。如果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若受害人护理超过二十年的,超过年限仍可以另诉
4、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支付护理费。构成伤残的护理费应为至定残前一日。
5、护理费赔偿计算公式为:人身损害发生地护理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护理人数。

温馨提示:以上解释仅供参考,具体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
应答时间:2020-12-17,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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