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车祸骨折没有住院,保险公司可以赔些什么项目
损害赔偿与是否住院没有必然联系,发生交通事故后首先需要确定事故责任承担,如果对方是机动车办有交强险且有责(无论责任大小),则需要在交强险限额内承担全部,如交强险限额不足以支付全部损失,超出部分按责任划分由对方或商业险公司承担,如果没有住院但有医疗机构的证明也可以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费用。具体项目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九条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第二十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第二十一条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第二十二条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第二十三条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第二十四条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如果构成伤残,还可以要求伤残损害赔偿。
『贰』 车祸中受伤没出院保险公司赔付吗
这个需要保险公司对伤者进行医院核查后,结合交警部门出具的先行垫付医疗费用的通知单及伤者治疗医院出具的垫付通知单,保险公司经过审核后,如属于垫付医疗费用的情形,可以在交强险各赔偿限额内进行先行赔付。
『叁』 车祸受伤人出院迟迟不到保险公司理赔怎么办
如协商不成只有诉讼解决,具体委托律师代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肆』 车祸发生,伤者住院未出院,还没有理赔,但是保险快到期了,怎么办
只要方式保险在有效期都没问题,最好你 要和保险公司的具体理赔员做一个沟通,把现在的情况告诉他,问一下他的意见,再绝对怎么处置,其实发生交通事故是很简单的一种理赔,可能是你经验不足,没遇到过这样的事,一点都不麻烦,按规矩办,有问题直接问保险公司,不要怕麻烦,直接电话联系,如果理赔员态度不好,直接打他公司电话
『伍』 车祸后伤者要出院,但保险公司理赔不管,该怎办
交锋事故已经发生了。现在伤者伤愈,要出院。那就正常出院就行。出院后。拿着住院期间的所有票据。你和伤者一起到保险公司协商。如果就赔偿的问题,能达成一致意见,可以直接签订协议。然后进行赔偿事故就完事了。如果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那你就要伤者一方,到法院起诉你和你的保险公司。法院审理后会下达判决。法院怎么判决就怎么赔偿。保险公司也不会有什么意义。
『陆』 交通事故后,没有住院是不是就不能理赔护理费.
不是的,住院并不是拿到护理费的前提条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一条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6)车祸后没有出院保险理赔吗扩展阅读:
1、依据护理期间的不同,可以把护理费分为三类:
① 是受害人在治疗期间,需要他人帮助而付出的护理费;
② 是受害人在伤情治愈后的康复期间,需要他人帮助而付出的护理费;
③ 是受害人因残疾而永久性丧失生活自理能力,需要他人的长期持续帮助而支出的护理费。
注:在受害人住院治疗期间,医院统一安排的护士护理的费用,因为已纳入医疗费的范围,因而不应列入护理费。
2、按照护理人员的不同,也可将护理费分为三类:
① 是聘请专门从事护理工作的人员的护理费用;
② 是受害人的亲属或配偶进行护理的护理费;
③ 是受害人雇佣其他人员进行护理的护理费。
注:受害人的亲属和配偶进行看护时,虽然表面上没有支出费用,但是,这种看护活动仍然具有金钱价值,此种出于亲情的行为不能施惠于加害人,所以加害人也应当支付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