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保险金和遗产的区别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死亡赔偿金属于物质损害赔偿金,而不再属于精神损害抚慰金。
最高人民法院2003年12月25日发布的法释〔2003〕19号《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三条规定:“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该项解释仅就“军人”这一特殊群体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明确界定为个人财产,但对作为非“军人”的一般群体,也应作同一理解,否则难免给人以“厚此薄彼”之嫌,且有违最大限度地救济受害者、填平其所受损害的立法价值选择。
对死亡赔偿金,究其作为直接受害人死者的遗产、个人合法财产,还是作为间接受害人死者近亲属的收入损失赔偿或是对死者近亲属的物质帮助与精神抚慰?可以说,在理论上和实务中众说纷纭,莫衷一是。持“遗产”观点的认为可以直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有关规定处理;持“物质帮助与精神抚慰”观点的人认为可以由死者生前供养的直系亲属领受。笔者认为“遗产”观点和死者“个人合法财产”观点均不妥。理由如下: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虽然死亡赔偿金也是公民死亡时发生的,与遗产有一定的相似之处,但二者还是有很大的区别:(一)死亡赔偿金是公民因人身损害事故死亡之后才发生的,非该公民死亡时所遗留的;(二)《继承法》详细规定了遗产的范围,该范围之内并没有包括死亡赔偿金;(三)任何公民均可以在生前立遗嘱处分自己的遗产,如未立遗嘱,死后也可以依照法定继承原则分配该公民的遗产,而公民在生前无法也不可能处分自己的死亡赔偿金;(四)如按遗产处理死亡赔偿金,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也有权分得该项的一部分,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指的是《继承法》第十四条规定的两种人,即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而且根据《继承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如按遗产处理死亡赔偿金,继承人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这有悖于立法上设死亡赔偿金的目的。
总之,死亡赔偿金不符合遗产的构成要件,不能认定成为公民的遗产。认为死亡赔偿金是死者的个人财产,也是欠妥的。这是因为:(一)任何公民要取得财产所有权必须有合法依据,公民只有在自己生命存在的情况下,才能通过行使一定的民事行为,合法取得财产所有权,但由于加害人支付死亡赔偿金时,该公民已经死亡,也就不是通过亲自行使民事行为而取得该款项的所有权;(二)由于死亡赔偿金是在公民死亡之后才由加害人支付的,该公民无法将其作为生活资料或生产资料进行使用,也无法对该费用享有和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三)公民不能以牺牲自己的生命来换取合法财产所有权,否则,不但违反了法律规定,而且有悖于社会的公序良俗。因此,死亡赔偿金不属于公民的个人合法财产。笔者认为,死亡赔偿金是死者因他人致害死亡后由加害人给其亲属所造成的物质性收入损失的一种补偿。
❷ 保险理赔是否属于遗产
保险理赔金,过世的人,当时没有指定受益人,所以是法定受益人,那这笔理赔款是否属于遗产。因为过世的人生前还有一笔银行信用卡透支欠款需要偿还,到底是先偿还后继承,还是由配偶独自承担其他继承遗产的继承人不必承担。
❸ 死亡赔偿金、保险金是不是遗产
死亡赔偿金、保险金均不属于遗产。
死亡赔偿金不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财产。死亡赔偿金是死者因事故死亡之后才发生的,而不是公民死亡时所遗留的,死亡赔偿金在死者生前或死亡时并不存在。死亡赔偿金不是对死者的赔偿 。交通事故事故中的死亡赔偿金是事故责任方在死者死亡后,依照法律规定支付给死者家属的,而不是支付给死者个人的赔偿。《民法通则》第九条规定,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公民死亡是其民事权利能力终止的法定事由。自然人只有在自己生命存在的情况下,才能通过行使一定的民事行为,合法取得财产所有权。自然人死亡后,不能通过亲自行使民事行为而取得该款项的所有权。综上,死亡赔偿金不属于死者合法取得的个人财产。
对于财产保险来说,保险金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因此财产保险金属于保险人的遗产。对于人身保险来说, 由于人身保险具有极其强烈的人身性,情况较为复杂:如果该人身保险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指定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那么被保险人死亡后,该保险金应当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来处理;如果指定了受益人且受益人不是被保险人本人,那么该人身保险金应当付给受益人,而不能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参与分配。
遗产是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所有财产和法律规定可以继承的其他财产权益。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遗产必须符合三个特征:
(1)必须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财产;
(2)必须是公民个人所有的财产;
(3)必须是合法财产。
这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才能成为遗产。
❹ 保险金是遗产吗
现实问题
孙某是位退休老人,老伴早已过世,育有一子一女,孙某中年的时候为自己购买了一份人身保险,指定女儿为受益人。孙某百年后,子女开始继承相关财产,在顺利继承了房产、现金等财产后,子女对保险金该如何继承产生了争议。儿子认为这属于遗产,应由两人继承,女儿认为自己是受益人,应由其一人继承。那么,法律对此是如何规定的呢?人身保险金属于遗产吗?
律师解答
依照《保险法》的相关规定,人身保险金能否列入被保险人的遗产,取决于被保险人是否指定了受益人。指定了受益人的,被保险人死亡后,其人身保险金应付给受益人;未指定受益人的,被保险人死亡后,其人身保险金应作为遗产处理,可以用来清偿债务或者赔偿。
因此,在本案中,由于孙某在购买人身保险的时候已经指定了受益人,那么在他身故后的保险金就不属于遗产,应当由女儿来领取。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四十二条 被保险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1)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2)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3)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
❺ 请问一个人意外去世之后,保险公司赔付的钱,算不算遗产这个钱有谁来继承
一般这种意外保险都会有受益人的,一般受益人不会是投保人本人。所以一般情况下不会是遗产,比如A和B是夫妻,如果A买了人身意外保险,受益人是B,那么A意外死亡以后,B就会得到理赔金,这是B的财产,不是遗产。
❻ 保险金是否算遗产不可一概而论
Hツ攴课菔Щ穑?O展?九飧侗O战鹑?蛟?G安痪茫?四骋蛞黄鹗鹿仕劳觥T谇謇硪挪?保?四车母改柑岢鋈?蛟?O战鹩κ艄四骋挪???怯腥?坛小G胛剩?O战鹉芊褡魑?挪?坛?读者:瞿平瞿平读者:对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金能否作为遗产继承的问题不能一概而论,而应按具体情况区别对待。在财产保险中,夫妻为家庭财产投保,不论以男方名义还是女方名义投保,一旦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按保险合同进行理赔,支付保险金。该保险金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当一方死亡时,该保险金首先要进行析产,即将属于一方的保险金划分出来,剩余的保险金才能作为遗产。而人身保险则与财产保险不同,在人身保险中,当投保人就是被保险人时,保险事故发生后,应该由人身保险合同中的受益人取得保险金,该笔保险金就属于投保人的个人财产。如果该投保人死亡后,其保险金就应作为遗产由合法继承人继承;但如果被保险人指定由第三人作为受益人,当被保险人死亡时只有受益人才有权请求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该受益人是这笔保险金的合法所有人,不能列为被保险人的遗产范围,从而也就不能由其继承人继承。从你来信反映的情况看,顾某为夫妇共有的家庭财产——房屋投保,发生火灾事故后所得的三万元保险金依法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能全部作为顾某的遗产予以继承。正确的做法是,应先对三万元保险金进行析产,划出一万五千元归其妻子所有,剩下的一万五千元才属于顾某的遗产,由其妻子和父母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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❼ 保险算不算遗产
这个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可作为遗产的须符合:
1.没有指定受益人的。
2.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的,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3.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