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青岛市南区领取生育津贴条件
生育津贴申领办事指南 办理依据: 青岛市政府令第151号《青岛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 青劳社[2003]13号《青岛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实施细则》青劳社[2008]25号关于贯彻《青岛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 办理条件: 所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为该职工连续足额缴费一年以上,女职工合法生育或流、引产按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携带材料: 职工本人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卡》、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出生医学证明,委托人居民身份证及《青岛市城镇职工生 育保险参保单位职工生育津贴审批表》 (单位填写并加盖公章),职工本人在本市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银行开设的个人结算户存折 或借记卡。 办事程序: 参保职工应于分娩或流、引产出院后的每月(最早为次月)1-10号, 本人或委托人持有关材料,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经审验材料符 合拨付条件的,进行待遇审核,月底统一划拨至个人提供的账户。 办理时限: 现场办理,每月月底前拨付。 办理地点: 市内四区职工在市内四区各劳动保险办或外资处就近办理。其他区市到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区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市南区劳动保险办(福州南路9号2楼)电话:85971830 市北区劳动保险办(延吉路38号劳动力市场4楼)电话:83668973 四方区劳动保险办(庆安路21号)电话:85624527 李沧区劳动保险办(兴华路30号)电话:84630973 市劳动保险办外资处(福州南路9号4楼)电话:66773820
Ⅱ 青岛市南社保中心电话是 地址:青岛市市南区福州南路9号。电话:0532-85971821
是的,您提到的电话是市南社保咨询电话,考虑到市南的单位比较多,有时候可能会存在打不通的情况。
日常问题,您可以致电12333咨询。
Ⅲ 青岛市市南区社保中心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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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南区福州南路9号2号楼社保局电话
青岛市市本级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办公室青岛市市南区福州南路8号9楼综合处8571203485713395基金统筹处857635848571504285713395
市南区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办公室市南区办事处青岛市市南区福州南路9号2楼办公室8597185785971857基金征缴科8597182185971857
Ⅳ 青岛社保、医保咨询电话
青岛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85756032
医保中心市南区办 85971810
医保中心市北区办 83625132
医保中心四方区办 85662202
医保中心李沧区办 84621982
城阳区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87868375
开发区社会保障中心 86896875
崂山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88897855
1.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
2.医疗保险是为补偿疾病所带来的医疗费用的一种保险。职工因疾病、负伤、生育时,由社会或企业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或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险。
Ⅳ 青岛社保中心 咨询电话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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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政策法规咨询电话:12333或85719191
地址:青岛市市南区福州南路8号三楼
监督电话:86010707、85912335
网址:
Ⅵ 青岛市南区社保中心在哪电话
在福州南路8号,路东。社保大楼的4楼。
你直接过去就可以了
电话属于热线,很难打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