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被保险公司威胁不撤诉就不赔
有时候就算不在理赔范围,如果投保方要求不高也确是无奈起诉的,保险公司会破财消灾维护良好社会公众形象,如果过份的保险公司也只认法律
『贰』 遭遇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理赔难!工作人员口出狂言!!!求助!!!
造成此类情况的原因,
1、您岳母在投保前患有未治愈疾病,造成理赔调查时间长,保险公司会在内部研究造成理赔时间长。
2、理赔人员素质太差。
3、无法明说
建议您看一下条款中的理赔时效,如果超过了时效,保险公司仍未将理赔决定告知您,您可以口头或者书面向保险公司说明,自己将向法院提起诉讼,您的事情就会很快的被解决,呵呵,保险公司太怕打官司了。别打什么95519了,都是他们自己的电话,打个比方吧,别人想你投诉您的儿子,您会怎么处理?
本人在寿险公司做理赔主管!
相信我,很快就有解决!
『叁』 人被威胁慌乱中撞向对方车辆保险公司理赔吗
如果有这种情况,你是否上了三者险保险公司会全权处理的?
『肆』 正常的交通事故,有交通事故认定书的,但保险公司不肯理赔,且用欺骗威胁的手段让我签订了放弃理赔声明书
你可以到法院起诉保险公司,如果真是保险公司骗你签订的放弃理赔协议,也就是协议不是你真是意思的表示,那么法院会撤销所签的协议,然后判决保险公司赔偿你的损失,记住你必须有足够的理由和证据证明保险公司是骗你的,否则法院不会支持你的。
『伍』 人寿保险该赔不赔,把合同不当回事,还威胁我们说走法律程序,在走法律程序之前,有什么其他办法
如果是当初按正规程序订立的合同,且出险也确实属于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那保险公司是不能推卸责任不赔的!此情况下如果保险公司拒赔,可持保险合同与保险公开具的拒赔通知书到法院起诉保险公司。
『陆』 保险公司理赔时刁难,怎么办
朋友因视力不断下降而求医,最终被核磁共振检查出患有脑膜瘤,于是入住国内知名的一家医院进行开颅手术切除肿瘤。手术发现是因为脑膜瘤压迫视神经,导致视神经萎缩而出现视力下降。出院后朋友才知道公司为所有员工投保了团体重大疾病保险,朋友的情况符合其中的良性脑肿瘤,出院后即把相关的住院资料递交给保险公司。 良性脑肿瘤,指脑的良性肿瘤,已经引起颅内压增高,临床表现为视神经乳头水肿、精神症状、癫痫及运动感觉障碍等,并危及生命。须由头颅断层扫描(CT)、核磁共振检查(MRI)或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PET)等影像学检查证实,并须满足下列至少一项条件: (1)实际实施了开颅进行的脑肿瘤完全切除或部分切除的手术; (2)实际实施了对脑肿瘤进行的放射治疗。 于是朋友咨询主治医生。医生具体答复如下: (1) 颅内压增高会导致视神经乳头水肿、精神症状、癫痫及运动感觉障碍等,但因人而异,有人可能出现其中的一种或几种,但不可能每个人都出现所有的症状。 (2) 视乳头水肿是颅内压增高的早期症状。视乳头水肿早期并不影响视力,视野检查可见生理盲点扩大。当视乳头水肿持续数周或数月之后,视盘逐渐变得苍白,视力开始减退,视野呈向心性缩小,这是视神经萎缩的表现。也就是说,朋友的症状已过了视神经水肿的阶段,到了比水肿还严重的萎缩阶段。如不切除肿瘤,不仅影响视力,还会危及生命。 (3) 朋友是存在颅内压升高的现象,且已导致视神经萎缩。但医生没有在住院资料中像保险定义那样的表达方式全部写出,而是注明了视神经萎缩。医生做住院记录,仅是根据他临床的需要而记录,并取其摘要记录在出院小结上。这就产生了病人有症状A、B、C、D、E五种,保险条款上也要求满足A、B、C、D、E才能赔付,但医生记录只记录了B、C、D、E,他认为A不需要记录,或记录A+这个更严重的症状就足以说明问题。 (4) 医生的记录是医院存档的,医生认为他的记录是客观存在的,符合他的医学要求的。他根本不理会保险条款上是如何约定的,不会按照保险定义去编写他的记录,这才是他客观行医的准则。更不会因为为迎合保险需要而去修改已存档的资料。而且,医生修改存档的资料,意味着他自己承认原先的资料有错误,他要向医院承认错误的,且接受处罚的。医生当然不干。 因为朋友的颅内压升高,导致视神经水肿继而萎缩并危及生命是客观存在,医生还是很通情达理的在朋友的病历上补充说明了这一事实,并签字确认。应该说,加上这份补充说明的病历,朋友的情况满足了保险定义的赔付标准。 朋友把这份病历交给保险公司后,得到的答复还是不行。保险公司又说: (1) 保险公司只认当初去医院复核时看到的资料,这本病历没有在医院存档,对后补的材料不予采纳。 (2) 朋友说,你们再不相信,可以找当事医生核实。保险公司讲我们只认医院存档的资料,不会去找医生的。 保险公司反复就是一句话,他们只认当初在医院复核的资料,当初的资料不满足赔付条件,按照他们的内部流程就拒赔。真让人彻底崩溃! 整个过程中,朋友和医生没有因为要索赔而刻意准备资料,而且最终提交的所有资料也满足了保险公司的赔付标准。保险公司不顾客观事实,也不提供解决方案,就是抓住医院存档的原始记录而一味地拒绝赔付。投保的目的就是为了在危难时有一保障,保险公司的最初承诺也是如花似玉。但真正事到临头,保险公司却千方百计的鸡眼里挑骨头,刻意刁难。 目前沟通就陷入了僵局,朋友在病痛中又陷入苦闷之中。几个朋友听说原委后,从保险公司的前后言行上判断,一致认为其根本目的就是想赖帐。特在此寻求懂行的朋友指点迷津: 1) 就保险公司的内部流程而言,后补的病历能不能作为证明;
『柒』 发生交通事故后伤者就赔偿问题不同意,威胁恐吓我,我有什么办法
让对方去起诉你和保险公司。
既然你有买保险,对方的损失就应该由保险公司代为赔偿。保险公司是代替你赔偿,所以保险公司赔偿之后不需要你再赔偿,除非是不属于保险赔偿的项目,或超出保险限额的部分,才由你本人承担。
如果你保险足额,就可以置身事外了,甚至可以帮着伤者去找保险公司索赔,最后保险公司能赔多少就是他们的事了。保险公司会一笔笔和对方算清楚,不合理的要求,一分钱都不会给的。
『捌』 大家好我在太平保险买了汽车全保,半个月出了事故,现在理赔,保险公司开单子,可是有个人不同意,还威胁
如果一切都是合法的,这个时候有人不同意,还威胁你,这个是最好办的,直接报警,或者找扫黑除恶办公室给你解决问题。
中国是法制社会,当下扫黑除恶这么大的力度,只要你是正当追求自己的权利,怕这些黑暗角落的人干什么,直接打扫黑除恶办公室的电话举报他,实名举报,他根本怕你怕的要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