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须要分两种情况分析:
一是车辆维修发票开具给被保险人。
甲企业收到保险赔付款,借记“银行存款”,贷记“营业外收入”;维修车辆后,收到维修企业开具给甲企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相符后,借记“管理费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记“银行存款”;收到保险公司的赔款弥补完企业发生的损失后还有余额的,应按《实施条例》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但不必缴纳增值税。
二是车辆维修发票开具给保险公司。
甲企业收到保险赔付款,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其他应付款”;维修车辆后,维修企业将发票开具给保险公司,甲企业借记“ 其他应付款”,贷记“银行存款”。如果实际支付的维修费小于保险赔付款,应借记“其他应付款”,贷记“营业外收入”,须要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但也不必缴纳增值税。
这里要给保险公司提个醒:保险公司可要求维修企业给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相符后,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对此,国家税务总局虽未明确规定,但不少省国税局已明确规定:如山东省国税局出台的《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政策指引(八)》规定:1、关于保险公司投保车辆维修费进项税额抵扣问题。被保险人投保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由保险公司指定维修厂修理的,保险公司可以凭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内蒙古自治区国税局在《全面推开营改增政策问题解答四》(金融服务部分)规定: 一、关于保险公司投保车辆维修费进项税额抵扣问题。被保险人投保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由保险公司指定维修厂修理的,保险公司可以凭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申报抵扣进项税额;但对按照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保险小额理赔服务指引(试行)》直接向被保险人赔付现金的,要严格控管,原则上不得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希望可以帮到你。
⑵ 公司的车出险后,收到保险公司的理赔,修理后收到修理公司增值税专用发票,怎么做会计分录
财产保险增值税可以抵扣。
1、单位(个人)和保险公司之间存在保险合同关系,单位(个人)向保险公司缴纳保险费,保险公司开具增值税发票给单位(个人)。如果单位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车辆用于生产经营,则单位取得保险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
2、单位(个人)和4S店之间存在汽车修理合同关系,4S店仍然是给单位(个人)提供汽车修理服务,并非给保险公司提供汽车修理服务。单位(个人)首先要将修理款支付给4S店,然后凭着4S店给其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向保险公司办理出险的理赔业务。
3、在存在保险合同的关系下,单位(个人)支付给4S店的修理费,如果单位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车辆用于生产经营应该可以正常抵扣进项税,这个和没有保险合同下的增值税进项税处理应该一样。
4、而保险合同下,单位(个人)支付给保险公司的保险费,如果单位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车辆也是用于生产经营,保险费也可以正常抵扣进项税。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下同)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计算公式为:
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买价,是指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在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价款和按照规定缴纳的烟叶税。
购进农产品,按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抵扣进项税额的除外。
(四)从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自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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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 公司收到保险公司车辆赔款,如何做帐
有保险公司赔款,不能抵扣增值税。
发生,借:管理费用或销售费用--含税修理费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取得赔款,借:银行存款或现金
贷:管理费用或销售费用
⑷ 车辆修理专票给保险公司理赔,公司可以用抵扣联抵扣进项吗
你能留下来就可以用来抵扣
⑸ 车辆保险理赔会计分录怎么做(已取得4S修车增值税专用发票)
因为发票款的最终承担人是保险公司,不是车主,所以发票上的进项税额不允许抵扣。
借:其他应收款—X保险公司
贷:现金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X保险公司
发生时也可以计入管理费用,收到理赔款时再冲减管理费用。
⑹ 车险理赔报销所用发票,是否能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如果是公司的固定资产,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如果是个人消费的购进车险理赔报销所用发票,则不能。
一、先要看是什么性质的赔偿款。如果汽车是以公司的名义购买的,是公司的固定资产。或者是租赁的,只要有租赁合同。其取得是增值税维修发票是可以抵扣的。当然前提条件所发生的修理费不超过固定资产的20%。
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的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五)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⑺ 保险公司为投保车辆维修取得维修费费增值税发票,进项税额能否抵扣
保险公司购进货物、劳务或服务用于赔付的,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可以作为进项税额抵扣,但在提供给客户时,应按转售行为计提销项税额。若保险公司向客户支付了赔付金,再由客户向销售方支付款项购买货物、劳务或服务,最后保险公司要求客户让销售方将发票开具给自已,属于让他人为自己虚开发票行为。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望采纳!
⑻ 车险理赔发票怎么开
一般修理厂修的就会开具普通发票,如果是在4S修的,而且保险公司是按4S的价给你核损的话,就要在4S店修理完毕开4S店的发票!
车险理赔流程:出险-报案-查勘-定损-核价-核损-核赔-支付
出险:发生事故。
1.报案:一般保险公司要求在事发48小时内报案。
(1)出险后,客户向保险公司理赔部门报案;
(2)内勤接报案后,要求客户将出险情况立即填写《业务出险登记表》(电话、传真等报案由内勤代填);
(3)内勤根据客户提供的保险凭证或保险单号立即查阅保单副本并抄单以及复印保单、保单副本和附表。查阅保费收费情况并由财务人员在保费收据(业务及统计联)复印件上确认签章(特约付款须附上协议书或约定);
(4)确认保险标的在保险有效期限内或出险前特约交费,要求客户填写《出险立案查询表》,予以立案(如电话、传真等报案,由检验人员负责要求客户填写),并按报案顺序编写立案号; (5)发放索赔单证。经立案后向被保险人发放有关索赔单证,并告知索赔手续和方法(电话、传真等报案,由检验人员负责);
(6)通知检验人员,报告损失情况及出险地点。
以上工作在半个工作日内完成。
2.查勘定损
(1)检验人员在接保险公司内勤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查勘和检验工作(受损标的在外地的检验,可委托当地保险公司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
(2)要求客户提供有关单证;
(3)指导客户填列有关索赔单证.
3.签收审核索赔单证
(1)营业部、各保险支公司内勤人员审核客户交来的赔案索赔单证,对手续不完备的向客户说明需补交的单证后退回客户,对单证齐全的赔案应在“出险报告(索赔)书"(一式二联)上签收后,将黄色联交还被保险人;
(2)将索陪单证及备存的资料整理后,交产险部核赔科。
4.理算复核
(1)核赔科经办人接到内勤交来的资料后审核,单证手续齐全的在交接本上签收;
(2)所有赔案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理算完毕,交核赔科负责人复核。
5.审批
(1)产险部权限内的赔案交主管理赔的经理审批;
(2)超产险部权限的逐级上报。
6.赔付结案?
(1)核赔科经办人将已完成审批手续的赔案编号,将赔款收据和计算书交财务划款;
(2)财务对赔付确认后,除陪款收据和计算书红色联外,其余取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