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某市政公司于2009年9月向某保险公司投保了公众责任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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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论文弄完了,给你整了一下,你借鉴一下。有问题再给我留言啊O(∩_∩)O~
重复保险是投保人对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同一保险事故同时向两个或两个以上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且其保险金额之和大于保险价值的保险。
1.某投保人就自己的财产(价值150000元)先后分别与甲、乙、丙三家保险公司签订了财产保险合同。保额为50000元、100000元、150000元,后在共同的保险期间内,发生保险损失100000元。求各保险公司的赔偿金额。
答:通常来说,重复保险的分摊方式有三种:比例责任制,限额责任制和顺序责任制。大多数国家都是采取比例分摊,考试题目(除特殊说明)也一般就这样来计算分摊额的,所以我就用比例分摊来给你解这个题吧。
某保险人分摊的赔偿责任=(某保险人承保的保险金额/所有保险人承保的保险金额总额)×损失金额
所以甲、乙、丙个公司的赔偿金额如下:
甲=(5万/30万)×10万=1.67万;乙=(10万/30万)×10万=3.33万;丙=(15万/30万)×10万=5万。某人得到的赔偿总额为10万,不能因为保险而获得额外的收益。
2.某人就自己的财产(价值100万元)与甲、乙两家保险公司签订了财产保险合同,两家保险公司承保保额分别为40万元、50万元。保险期间内,发生保险损失60万元。求两家保险公司各自承担的的赔偿金额。
答:这就不是一个重复保险了。因此,可以看成是某人与甲乙两公司订立的都是不足额保险合同。赔偿金额=损失金额×保险保障程度(保险保障程度=保险金额/保险价值),因此
甲=(40/100)×60=24万;乙=(50/100)×60=30万。某人得到的赔偿总额为54万,而不是60万,因为他并没有购买了足额的保险。
3.某人就自己的财产向甲保险公司投保了火灾保险,保额为90万元、保险期间内,由于第三者原因发生火灾,造成损失60万元。出险时,该财产估价总值为100万。保险人应如何赔偿?若保险人赔偿后,向第三者追偿,追回赔偿50万,应如何处理?若追回赔偿60万,应如何处理?
答:事故发生时保险价值为100万,而保险金额为90万,因此也是一个不足额保险。
保险公司赔偿=(90/100)×60=54万。
因为事故发生的是由于第三者造成的,那么保险公司在理赔之后取得代为求偿权,有权向第三者进行追偿,若追回50万,则这50万全归保险公司所有,若追回60万,那么保险公司得到54万,剩余6万归某人所有。
4.刘某于2003年5月9日向甲财产保险公司投保家庭财产保险,保额10万元,同年7月5日,其单位向乙财产保险公司投保团体家庭财产保险,保额5万。2004年1月10日,刘某家发生火灾,损失清单列明:家电损失6万,家具损失4万,金银首饰1万,现金6000元,问如何赔偿?
答:这道题首先要明确的是家庭财产保险的可保财产有哪些(这些你可以自己去看)。在本题中,金银首饰和现金不能作为家庭财产保险的可保财产,因此能获得保险赔偿的只有家电损失6万,家具损失4万,总计10万。
其次,判断是否为重复保险。这里面并没有提到刘某的财产的保险价值,因此我不能判断他是不是一个重复保险。暂且将它作为一个重复保险来看(算法同题1),则
甲=(10/15)×10=6.67万;乙=(5/15)×10=3.33万。刘某获得的赔偿总额为10万。
5.某面粉厂于2006年3月11日与保险公司签订了保险合同,为刘某等36个工人投了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保险金额为每人50000元,保险期限1年,保险费已于3月11日一次交清。2006年10月4日,刘某在上班途中被公共汽车撞倒,经抢救无效,于2006年10月6日死亡,共用去抢救费用8000元。事故经交警勘查、鉴定,车祸事故的责任在于公共汽车司机违章驾车。公共汽车公司全额支付了刘某的抢救费用,并给付10000元。事后,面粉厂向刘某家人支付丧葬费、抚恤金20000元,并持保单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经调查核实,认为刘某因车祸死亡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本应付刘某保险金50000元,但因车辆的责任在于公共汽车公司,既然公共汽车公司已经赔偿18000元,那么保险公司应只赔偿保险金与公共汽车公司赔偿数额的差额。遂向面粉厂支付保险金32000元。就此案有何看法?
答:1.保险公司的观点是错误的。人的身体是无价的,人身保险合同不是补偿性保险合同,也不存在代位求偿,公交公司赔付了18000元,这与保险公司赔付多少没有关系,保险公司需要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给付5万元保险金。
2.这里保险金也不应该给付给面粉厂。面粉厂作为投保人,但是并不是受益人,受益人应该是刘某的家属,因此面粉厂没有资格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也不应该把保险金给付给面粉厂。
2. 交通事故三年了,法院已经判决赔偿90万、保险公司已经赔付62万、自己赔偿后还剩下15万,执行局
如你说的情况,可以与对方协商,只要双方能协商一致,就行了。
3. 保险公司说理赔多少就赔多少
首先你要提出保险公司定损不合理的依据。如果不能说服保险公司,你应让他们提供配件来源(在哪里能买到),因为保险公司没有权利给你更换副厂保险杠,但如果保险公司说这个价可以买到,应提供具体的经销商。
4S店的修理费用较高,一般的保险公司,不支持4S店的价格。但如果你在保险时选择了“指定专修厂”(4S店)的附加险,保险公司应同意你到4S店修理。
尽量不要再次将杠撞坏,因为,保险公司会有肇事记录,影响到你下一年度续保是的优惠比例,甚至会上浮保费。
4. 交通事故我全责,保险公司答应赔付90万,协议书是不是可以写双方已经没有关系,家属不同意写双方无关系
这个写和没写一个样。
因为协议不能违背法律规定,有法律关系的写了也没用,没有法律关系的,没写也一样没关系。你这个事故虽然这次了结了,但以后发现有未列入赔偿而确实存在损失的问题,还是可以起诉索赔的。当然不合法索赔法院也不会支持的。这就是写不写跟你实际会不会承担法律责任没半毛关系。
5. 保险公司说一万元以内只赔付百分之八十是怎么回事
如果你购买是三者商业保险,一切都有保险公司理赔,保险公司赔付到80%,就说明只有这些符合赔付规定,你个人不必掏钱,受害方不服,就让他起诉,一切有保险公司担着。
如果你就是仅仅购买的“交强险”,交强险的医疗最高赔付限额是10000元,其余的还就得你个人负担。
6. 保险公司理赔率有多高
看过了2020上半年40份理赔报告后,我发现了保险公司不能说的秘密
一恍惚,2020大半年都过去了。
转眼中秋将至,人在光阴似箭流,公子这大半年过的委实有一种不真实感。
不久以前,十几家保险公司陆续发布了2020年上半年理赔报告。
我整理汇总了下来,终于发现了保司的秘密:
(华夏人寿2020年理赔半年报截图)
所以趁着自己还年轻、身体又好,保险一定要尽早买,尽早买尽早保障不是?
一拖再拖,一等再等,最后很可能会错过最佳投保机会。
经常有很多大龄粉丝朋友问我,身体有了些小毛小病,还能不能买保险?
每到这个时候公子都很无奈,如果早做准备,今天就不会是保险挑人,而是你挑保险了,保险挑人实在很被动。
以上便是2020上半年各保司理赔情况简单分析,相信大家是有些收获的。
而且对于保险理赔以及投保需注意的地方,大家心里也应该有了自己的答案。
只要放下偏见,保险会比你想象的更靠谱。
我们数据说话。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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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我公司车险理赔,保险公司定损一万,实际修理1万,发票给保险公司理赔,最后理赔出来的金额只有9000
那得看你是不是开票的时候跟保险公司没有协商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