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南京市社保中心电话
南京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其他公示信息:
办公地址:水西门大街61号
稽核部,电话:86590964
基金征缴部,电话:86590931、86590932
企业养老保险管理部,电话:86590868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部,电话:86590733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部,电话:86590996、86590875
医疗保险管理部,电话:86590799
工伤保险管理部,电话:申报科:84713453、审核科:84713457
失业保险管理部,电话:86590821
(1)南京市失业保险部门电话扩展阅读:
南京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社会保险各项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
二、依法收支、管理社会保险基金,承担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等经办工作。
三、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变更、注销等手续;承担参保单位社会保险申报缴纳审核工作。
四、承担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
五、承担参保人员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医疗等待遇的审核和支付工作。
六、承担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七、承担社会保险稽核工作。
八、对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按协议进行管理服务。
九、承担市卫生局委托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相关经办工作。
十、承担各类社会保险基金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统计报表的编制汇总、统计分析工作。
十一、编制经办险种基金预决算草案。
十二、督促指导全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业务工作。
十三、承担市委、市政府和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参考资料来源: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京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② 失业保险金咨询电话
(一)劳动者办理失业保险,应该去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再就业中心。
(二)己经缴纳社会保险至少一年,填表·表示自己有再就业愿望。
劳动者不是自己主动辞职的。可以领取失业金。
(三)至于再交业中心电活,可以点击本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去找再就业中心电话。
③ 南京社保中心电话
南京市社保中心电话:咨询号码为12333。
征缴中心86590970
企保中心86590868
就业中心86590832
医保中心86590798
失业保险86590806
监察支队86590896
④ 失业保险联系电话是什么号码
失业保险由当地社保局统一管理,建议咨询当地社保局或拨打118114查询当地社保局失业保险科电话。
⑤ 南京社保局人工电话是多少
深圳的朋友遇到社保问题,打社保局电话想转人工服务怎么弄?下面来看看具体的介绍:
有些朋友不知道打12333如何进入人工服务,甚至怀疑是不是没有人工服务的选择。其实,12333的热线是有人工服务的,不过不是一接通就可以进入人工,需要根据业务选择,到具体的分类时,才能有人工服务的选择。
来看看具体的步骤:
步骤一、首先先拨通深圳社保局的电话:12333
步骤二、接通之后,会听到对方的语音:你好,欢迎致电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2333咨询服务热线~~
本月热点问题请按“3”
劳动维权问题请按“4”
人力资源服务请按“1”
社会保障服务请按“2”
步骤三:这时,可以选择你要咨询的业务。如:按“2”选择社会保障服务之后,将会听到各种业务分类的选择:
社会保障卡挂失服务请按“1”
个人参保信息自助查询以及社保待遇自助查询等请按“2”
养老保险业务咨询请按“3”
医疗保险业务咨询请按“4”
生育保险保险业务咨询请按“5”
少儿及大学生保险业务咨询请按“6”
工商保险及劳动能力业务鉴定请按“7”
失业保险业务咨询请按“8”
其他业务咨询包括参保信息变更、社保费用补扣请按“9"
重听请按“#”
返回请按“*”
步骤四:具体选择你要咨询的业务,如想咨询医疗保险的朋友可以按“4”,此时,电话那头会提示你按住哪个数字键可以选择什么业务
这时,想直接咨询人工服务的话,就可以按“0”进行转入人工了。
值得注意的是,社保局的人工服务非常难打入,需要耐心等待,不要挂机,耐心等待几分钟,或许就能打进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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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 失业保险的咨询电话是多少
每个地区的就业管理服务处都有自己的办公电话,并没有全国统一的咨询电话。
但是你可以拨打当地的12333(劳动、社保类咨询热线电话)查询。
拓展资料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用人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及国家财政补贴等渠道筹集资金建立失业保险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并通过专业训练、职业介绍等手段为其再就业创造条件的制度。
⑦ 南京市劳动局电话是多少
社会保险费征缴-86590849;
就业和失业保险-86590912;
劳动争议仲裁-86590914;
养老保险-86590908;
劳动监察-86590812;
南京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的信访处-86590916。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负责编制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7)南京市失业保险部门电话扩展阅读: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
(一)负责编制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市公务员管理的政策规定,拟定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聘任制公务员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拟定和实施政府奖励制度,审核以市政府名义实施的奖励活动。
(三)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开发的综合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拟定全市人力资源中介机构管理规则,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四)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全市就业创业规划和促进就业政策;拟定全市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协助制订地方大中专院校招生计划;建立面向全市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负责指导全市技工院校的业务工作。
(五)负责建立和完善覆盖全市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拟定并组织实施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有关政策和标准,贯彻实施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
(六)负责全市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综合调控;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拟定全市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管理全市社会保险基金,会同有关部门对社会保险基金实施监督。
拟订全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建设规划和管理规则;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社会保险风险备付金的筹措及管理办法。
(七)拟定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拟定全市企业人员收入分配的调控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定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八)拟定全市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政策,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组织实施重点人才工程和项目计划,负责高层次创新人才、领军人才队伍建设和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深化职称和职业资格制度改革工作,健全博士后管理制度。
(九)拟订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培训政策和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协助有关部门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关于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
(十)拟定全市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拟定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负责全市劳动标准执行监管工作;牵头拟定农民工工作相关政策,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负责起草并实施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的地方性法规,受理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
(十二)负责全市外国专家、高科技领军人才和国外智力引进管理和服务工作,拟订相关工作规划和政策;负责全市人力资源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拟定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本市工作或定居的政策。
(十三)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络系统建设,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发布和政策业务咨询工作。
(十四)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⑧ 南京市劳动局电话是多少
劳动局已经更名为人社局,南京市人社局办公室电话:68788038
人社局咨询热线:12333
地址:南京市水西门大街61号
(8)南京市失业保险部门电话扩展阅读:
12333热线同时也是全国统一的服务咨询热线,具体如下:
“12333”作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全国公益服务电话,主要为社会公众提供就业、社会保险、人事、人才、工资收入分配和劳动关系等领域的政策咨询、信息查询、办事指南和投诉举报等公共服务。
南京市人社局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法规,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贯彻执行国家、省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调配政策,负责全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市场监管工作。
(三)负责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综合管理,负责全市表彰奖励工作。
(四)负责全市就业创业和职业培训工作,拟订全市就业创业规划和促进就业政策,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指导全市技工院校的业务工作。
(五)负责建立和完善覆盖全市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拟订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城乡居民社会保险有关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经办机构执行社会保险法等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贯彻实施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
(六)负责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实施综合调控,牵头对社会保障基金(资金)实施监管。
(七)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和企业人员收入分配的调控政策,拟订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八)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重点人才工程,负责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的培养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健全博士后管理制度。
(九)拟订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培训政策和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贯彻实施中央和省市关于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全市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十)拟订全市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对全市劳动标准执行实施监管,牵头拟订农民工工作相关政策,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大事件。
(十一)拟订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的地方性法规并组织实施,受理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
(十二)负责全市外国专家工作,综合管理全市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拟订相关工作规划和政策,拟订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本市工作或定居的政策,负责全市人力资源系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
(十三)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