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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大病医疗保险保险流程主要是搭配准备相关材料,并联系理赔人员。投保医疗保险把握两条原则:一、年轻人以保障为主,二、中年以重大疾病保障为主,以家庭经济状况决定选择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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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健康保险理赔流程图
第一,需要医院确诊。确诊即被保险人感到身体状况有重大疾病的征兆时,一般都会先到保险公司指定的医院进行求诊;在求诊过程中,医院会对被保险人的身体状况进行诊断,得出被保险人是否患有重大疾病以及具体是哪种重疾的结论。医院的确诊都会有确诊书,而确诊书是重疾险理赔的重要依据。
第二,及时报案。被保险人确诊为重大疾病后,需要核对保单,看是否属于保单中所载明的重大疾病。一般情况下,重大疾病基本包含在被保险人所投保的保险中。接下来,被保险人要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住院前或住院后报案都可以。保险公司接到报案以后,就会启动理赔程序,进行理赔。
第三,备齐理赔资料。平安保险提醒,重疾险理赔一般需要以下材料:一是诊断证明书、门诊病历、出院小结、住院小结,在多个医院就诊需同时提供多个医院的诊断证明;二是医疗费用收据、住院费用收据和住院费用明细清单;三是病理、化验、影像、心电图等检查报告,这些报告需加盖医疗机构的有效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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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职工医疗保险赔付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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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医院的门诊、急诊看病后,2000元以上的医疗费用才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50%。
如果是7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70%。
如果是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80%。
住院报销的标准与参保人员所住的医院级别有关:
1、如住的是三级医院,从起付标准到3万元的费用,职工支付15%,也就是报销85%。
2、3万元到4万元的费用,职工支付10%,报销90%。
3、超过4万元到最高支付限额部分的费用,则95%都可以报销,职工只要支付5%。
4、而退休人员个人支付的比例是在职(就是上述的)职工的60%,但起付标准以下的,都由个人支付。
流程:
一、职工费用报销
(一)需提报材料。
1、诊断证明。
2、发票原件。
3、病历复印件(盖章)。
4、费用明细清单。
5、转院审批表或未办理住(转)院审批手续核实表。
(二)业务流程
提交材料——审核材料——制作报销单据——材料复审——材料终审——支付待遇
(三)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D. 医疗保险的具体赔偿过程
什么是医疗保险? 医疗保险又称健康保险,是保险人负责承担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疾病支出以保险医疗费用的人身保险。在我国,该险种处于起步阶段。目前主要作为主险的附加险办理,如作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附加险种较为常见。因为不管是团体人身保险(保险责任包括疾病或意外伤害事故),还是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责任只包括意外伤害事故)保险人都只给付死亡保险金或残疾保险金部分,而不承担因此产生的医疗费用。因此为了获得更充分的保险保障,投保医疗保险很有必要。 医疗保险负责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因发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意外事故所需费用,但每次事故的免赔额为5元。保险期限内医疗费给付累计总数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 若作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附加医疗保险,其除外责任包括被保险人因疾病所支出的医疗、医药费;按公费医疗规定应自费购买的药品费;装配假眼、假牙、假肢等费用。 被保险人在索赔时须提供意外伤害事故证明以及县以上(包括县)医院诊断书和医疗、医药费收据。
E. 平安医疗保险由住院治疗到出院报销流程及手续
住院医保报销流程及注意事项如下:
1、入院或出院时都必须持医疗保险IC卡到各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管理窗口办理出入院登记手续。住院时个人先预交医疗费押金,出院结帐后多还少补。未办理住院登记手续前发生的医疗费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2、参保人员住院后统筹基金的起付线:起付线各地标准各有不同一般为上年度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在一个基本医疗保险结算年度内,多次住院的医疗费累计计算。
3、参保人员因病情需要转诊或转院的,须经三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副主任医师或科主任诊断后提出转诊(院)意见,由所在单位填报申请表,经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管理部门审核同意报市(区)社保机构批准后办理转诊(院)手续。
4、在定点医疗机构出院时,各定点医疗机构会按照相关政策计算医保报销金额和个人应该自付的金额,其报销金额由定点医疗机构和市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结算,个人应该自付的金额由定点医疗机构和参保人员本人结算。
(5)医疗保险保险理赔流程扩展阅读:
关于报销费用标准的信息:
1、首先是从个人帐户中支付,如果个人帐户用完后,就由本人自负。
参保人员住院治疗时的医疗费用支付,实行确定起付标准、超过起付标准部分分段支付以及住院医疗费用最高支付限额的办法。
2、参保人员住院医疗费用在起付标准内的部分由个人自负。
参保人员住院医疗费用自负部分,先从参保人员个人帐户支付,账户不足的,用现金支付,其中医疗保险不报销的费用,只能现金支付,统筹基金支付的部分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医院结算根据国家保障基本医疗的原则,职工一年累计住院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的有一个最高支付限额,最高支付限额以上部分的医疗费用按医疗救助基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对于社保不能报销的部分也可以通过到平安保险商城投保商业医疗保险的方式来弥补。
F. 医疗保险理赔程序介绍
医疗保险理赔的程序
(1)若被保险人同时在某一家保险公司拥有多份涉及医疗费用的保险,该保险公司可采用比例分摊法,即在有效保额总额度内按照各保单项下保险金额之比例分别承担其实际医疗费用的赔付责任。
(2)若保险人支出的医疗费已部分得到单位报销或社会保险给付的,保险公司可根据医疗费凭证复印件及单位、社保局出具的相关报销或给付金额证明,在有效保额内承担其实际医疗费用剩余部分的赔付责任。
(3)若被保险人同时在多家商业性保险公司拥有同一性质之医疗费保险,各家保险公司可以协商确定比例分摊法或补足差额法的具体方案,并就理赔程序达成共识。
(4)若被保险人系因遭受他人侵害导致医疗费用支出的,若该被保险人能提供医疗费原始凭证,可在有效保额内承担与凭证金额相对应的实际的医疗费用的赔付责任;若该被保险人不能提供医疗费原始凭证,事故处理文书又明确记载损害方向被保险人赔偿全部医疗费用的,保险公司不再承担医疗费用赔付责任。
G. 商业医疗保险报销程序
商业医疗保险报销有门诊类的和住院类的,一般流程都是类似的,主要是:
及时报案。被保险人一旦不幸发生应该及时向所投保的保险公司报案,否则超过保险公司规定的时间后报案保险公司是有理由拒赔的。
理赔受理。被保险人要按照条款或协议约定的要求提交理赔材料,对符合受理要求的,保险公司予以受理。
理赔审核。保险公司专业理赔人员对事件进行审核并做出理赔决定。
商业医疗保险报销如果获得保险公司认可,那么在几个工作日后即可获得赔款。
不过对于商业门诊保险报销和住院类医疗报销需要准备的材料是不一样的,如商业门诊类医疗保险报销需要准备三种材料:
1.被保险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医疗费收据原件(附门诊医疗收费项目明细);
3.医疗手册,处方,检查单,化验单等原件。
商业住院类医疗保险报销需要准备的材料有:
1.被保险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病历复印件盖医院章(需要用伤者身份证原件到医院医务科复印);
3.医疗费收据原件,住院医疗收费项目明细原件;
4.医疗手册,处方,检查单,化验单等原件;
5.出院小结(由医院提供并盖章);
6.有社保报销的需提供社保理赔分割单。
H. 商业医疗保险怎么买,商业医疗保险理赔流程
商业医疗保险理赔流程如下:立案查勘 → 审核证明和资料 → 核定保险责任 → 履行赔付义务。I. 医疗保险赔付的相关流程及时间
医疗保险指通过国家立法,按照强制性社会保险原则基本医疗保险费应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按时足额缴纳。
一、医疗保险的结算程序:
(一)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结算程序
定点医疗机构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出院患者的费用结算单、住院结算单及有关资料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作为每月预拨及年终决算的依据。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每月预拨上月的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统筹费用。
经认定患有特殊疾病的参保人员应到劳动保障部门指定的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发生的医药费用直接记帐,即时结算。
(二)急诊结算程序
参保人员因急诊抢救到市内非定点的医疗机构及异地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或单位垫付,急诊抢救终结后,凭医院急诊病历、检查、化验报告单、发票、详细的医疗收费清单等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办理报销手续。
(三)异地安置人员结算程序
1.异地安置异地工作人员由其所在单位为其指定1-2所居住地定点医疗机构,并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2.异地安置异地工作人员患病在居住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本人或所在单位先行垫付,治疗结束后,由所在单位持参保人员医疗证及病历、有效费用票据、复式处方、住院费用清单等在规定日期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结算。
(四)转诊转院结算
1.参保人员因定点医疗机构条件所限或因专科疾病转往其它医疗机构诊断治疗的,需填写转诊转院审批表。由经治医师提出转诊转院理由,科主任提出转诊转院意见,医疗机构医保办审核,分管院长签字,报市医保中心审批后,方可转院。
2.转诊转院原则上先市内后市外、先省内后省外。市内转诊转院规定在定点医疗机构间进行。市外转诊转院须由本市三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提出。
3.参保人员转诊转院后发生的医疗费用,由个人或单位先用现金垫付,医疗终结后,由参保人或其代理人持转诊转院审批表、病历证书、处方及有效单据,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属于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住院费用。
二、医疗保险的报销流程及时间:
凡参合对象,报销流程如下:
(一)参合农民持《新农合证》在定点机构门诊治疗,由定点医疗机构按《新农合证》家庭门诊帐户诊帐户现有的金额直接减免医药费用,超出部由参合农民自付。定点医疗机构应及时与农医所进行结算。
参合农民在市、县、乡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由该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直补。由定点医疗机构对其发生的医药费用进行审核,按实施办法规定标准垫付应补助金额。
(二)参合农民在省级定点医疗机构和非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一律到乡镇农医所补偿。其住院医疗费用一次性在2000元以下(含2000元)的由乡(镇)农医所审核报销,2000元以上或对住院资料有疑问的由乡(镇)农医所审核后交县农医局复核批准后方可报销。
(一)申领补偿时,需带身份证、户口本、《新农合证》(此三证原件审核后复印存底)医疗机构的有效住院发票、出院小结(或病历)、费用清单和转诊证明。
(二)患门诊大病(慢性病)的参合农民在规定时间(一般在每年7月和12月份),需带身份证、户口本、《新农合证》、门诊发票及清单、门诊病历、检查报告、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或专科医院的门诊大病(慢性病)证明到乡(镇)农医所办理。
(三)对已参加了商业保险的参合农民和参加了学生医疗保险的在校学生,出院后既要商业保险赔付又要新农合补偿时,参合农民应先将住院发票原件和发票复印件先交农医所或县级定点医疗机构核对后予以补偿,再将住院发票原件到商业保险公司赔付。发票复印件由农医所或县级定点医疗机构保存,但外伤病人只能原件报销(学生除外)。
(四)住院费用实行限时报结制度,出院后三个月内可随时办理补偿结算手续,超过三个月的视为自行放弃补偿(外出务工者可延迟到年底)。农医所按实施办法规定标准应补偿的金额在10个工作日内支付给参合农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