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网约车保险怎么处理
网约车经营已经是合法化了,但在现实生活中,网约车还存在有各种各样的问题,其中保险理赔就是很多司机着急上火的原因,在理赔的时候非常的困难,麻烦也有很多。那么,如何解决网约车保险理赔难问题?
如何解决网约车保险理赔难问题?
1.交通事故率偏高,保险经营受挤压
我国交通事故发生率居高不下,从交通事故中死亡人数的统计中可见一斑。
我国2002年万辆死亡人数高达53人以上,远远高于美日;11年后的2012年,中国万辆死亡率仍然居高不下,仍是美国的4倍,日本的9倍(参见右下表)。2015年,我国机动车拥有数为2.79亿辆,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为72387人,万辆死亡人数为2.59人,该数字仍然高于发达国家,成为世界上死于交通事故人数较多的国家之一。
由于我国交通事故的发生率居高难下,不少保险公司经营遭遇滑铁卢,车险经营呈现赤字。有的外资保险公司,如美亚保险,面对巨大的中国车险市场,也只能望洋兴叹,选择退出车险经营。
私家车发生事故的风险率本来就比较高,如果再加上经营网约车业务,在拥堵的车道上,更是增大事故发生率,保险经营利益将受到一定程度的挤压。
2.营运前缺少培训,事故发生率高企
私家车驾驶员没有受过商业运营驾驶车辆的专业训练。
在国外,如要获得出租车司机的驾驶执照,除考普通驾驶执照的必修科目外,还必须增加出租车载客驾驶科目的训练和考试。如果没有接受过此类专业训练,对如何安全驾驶和保护乘客,仅限于感性认识,没有实践经验和理论支撑,那么当驾驶途中路况突发异常的情况下,就不知如何有效保护乘客的安全,容易发生载客受伤的事故。
因此,当加入私家车保险的网约车发生事故时,保险公司对因驾驶员没有受过专业训练而导致风险显著增加的运营车辆拒赔,于情于理都无可指摘。
3.网约车确立新政,无适合保险产品
如前所述,私家车兼营网约车业务,私家车保险不能覆盖其风险,但是其又非正式营运车辆,也不适合加入营运车辆保险,按目前的保险费率计算,营运车辆保险的保费大约是私家车保险的一倍。那么,网约车到底应当加入何种车险?
答案是,目前暂无适合私家网约车加入的保险。因此,私家网约车主在投保时遭遇尴尬,不少 保险公司直言,由于没有合适的保险产品,原则上不予接受投保。
详究其原因,是因为保险公司面对的是保险风险发生率完全不一的人群,私家网约车中有的将其作为职业每天十几小时载客,有的仅月载客数次,出车的频率因人而异,因时而异,因天气而异,因生活节奏而异。保险风险发生率随着载客次数的变化而变化,面对如此风险率不一的人群,无法采用统一的保险费率标准,保险公司暂时无适合险种出台。
为什么风险程度不同的对象,不能加入同样一种保险呢?这要从保险经营的原理讲起。保险经营是靠大数法则而建立起来的一种事业,世界上风险的发生看似没有规律的现象,如果增加观察的数量,达到大数时,其规律就出现了。最明显的大数事例就是人的性别,从小范围看,如看一个村落,男女人数可能不会各半,但是放到大数中,世界上的男性和女性比例各占50%,这就是大数法则。保险经营就是建筑在这样一个法则之上。地震,暴风雨等自然现象,人的患病,车祸的发生,看似毫无规律可循,但在大数法则中,可以找到其发生的规律和发生的频率。由于保险公司补偿给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保险金,是源于每位投保人缴纳的保险费。因此,保险经营要求是凡参加同一种保险的人,在风险发生率等条件上必须是基本相同的,在承担风险的比率上也要求是均等的,这样才能计算出该种被保险人群的风险发生率,参加人应缴纳的保险费,才能保证万一风险发生,保险公司能有足够的经济支付能力为投保方(含被保险人、受益人)补偿因事故而带来的损失。
因此,风险发生率大幅度高于标准者,不能使用同一个保险品种,如果使用同一保险品种时,则对其他参加该保险的投保方不公平。微小的风险差异,可以通过提高费率等方法来调整,但是,风险量过高的情况下,保险公司一般不会采取以提高费率的方式接受继续参保,而是采用拒保的方式来解决这种难题。
总之,由于网约车的出车频率随意性太强,其风险程度参差不齐,保险品种内的风险率无法进行测算,因此,无法根据大数法则下的风险发生率对保险费率进行厘定。换言之,风险发生率无法确定的话,如果按照现在私家车和营运车保险产品设计的思路,保险产品无法设计,专门为网约车设计的新产品难以登场。这就是为什么当网约车新政实施后,而与其相匹配的保险产品迟迟不能问世的主要原因。因此,保险公司在开发保险产品时,如何紧跟新形势,开发适合网约车的新产品已经成为保险行业的课题。创新产品的问世,尚需时日。
4.“从人”“从车”哪种好,保险设计遇难题
私家车主从事网约车业务,其主要表现为“车主利用业余时间兼职”,而并非是车辆从私家车的性质改变为“取得运营牌照正式的运营车辆”。
我国的商业车险采用的是“从车原则”,以“车”为中心设计保险产品并厘定费率。换言之,保险产品的设计,车险费率的厘定是根据投保车辆的以往发生事故的情况来判断,不考虑驾驶人员的因素。
其实,汽车的方向盘掌握在驾驶人员手中,目前尚未到全自动驾驶车辆的时代,人的因素在风险发生率中占据主要的地位。除了饮酒、醉酒、药物等法律禁止驾驶的事项外,年龄,交通事故的肇事前科和违反道交法记录,都将直接影响未来的风险发生率。特别是年龄,根据各国经验数据显示,18岁到20岁之间年龄段,交通事故的风险发生率最高;20岁到26岁年龄段,风险发生率相对26岁以上的年龄层较高;而65岁之后,人的反应相对迟钝,也容易违规和发生交通事故。由于各年龄段风险发生率各不相同,因此,理应将上述年龄段的人群予以区分,不同的年龄段适用不同的保险费率,费率的精准化有助于减少事故的发生。
到底是以网约车的兼职者为保险标的(从人原则)来设计产品和厘定保险费率,还是根据车辆为保险标的(从车原则),根据其使用性质的改变来设计产品和厘定保险费率,目前尚无权威的论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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❷ 网约车承运人责任险怎么赔
根据《网约车管理办法》的规定,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为乘客购买承运人责任险等相关保险,充分保障乘客权益。
这意味着,平台负有花钱给乘客买承运人责任险的义务。《网约车管理办法》有明文规定,平台是承运人。
既然平台是承运人,那么承运人责任险就应当由平台花钱买。
虽然在实践中,平台可能通过抽取提成等方式,将花钱买承运人责任险的成本转嫁给司机,但是,从逻辑上讲,就应当是由平台花钱买保险。
何况,《网约车管理办法》中白纸黑字规定的就是由平台买承运人责任险。
❸ 网约车保险理赔
赔呀,但是要看保单上面的受益人是谁,如果是公司理赔就有点麻烦
❹ 网约车保险公司赔吗
网约车如果是按照营业车辆投保,那么就可以向保险公司正常索赔。如果私家车投保家庭自用车,但是作为营业车辆使用,就属于未经保险人同意,私自更改车辆使用性质,增加了车辆使用的危险程度。家庭自用车和营业用车的保险费相差一般在2倍左右。所以保险公司会拒绝赔偿商业险部分。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❺ 之前跑过网约车,保险赔吗
你的车子性质变更了吗,有没有变成运营车辆
保险合同已经明确规定“如果车子从事营业用途,保险公司不承担一切赔偿责任”。在滴滴上跑单当然算是把车子从事营业用途,所以,出事故保险公司是可以拒绝赔偿的。
不过滴滴也给你投了保险,就看你出事故时是在什么情况下的
❻ 有营运网约车出了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赔偿吗
根据保险合同的不同,家用车辆和运营车辆的保费是不同的,如果以家庭自用名义投保的车辆从事网约车营运活动,车辆使用性质就变成了营运车辆,属于保险法中“导致车辆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情形。若未能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增加保险费的,在网约车营运中发生的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只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在第三者责任险范围内不负赔偿责任。
简要案情
2016年8月,滴滴兼职司机张某,通过滴滴平台接到乘客,途中不慎与行人王某发生碰撞并致其受伤。王某因此次事故花费医疗费等各项费用共计20万元。经交警部门认定,张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张某的车辆在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及50万的商业三者险。当事人就赔偿事宜诉至法院。
不同观点
本案争议焦点为私家车用作网约车接单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人身损害,保险公司如何赔偿?
具体分析
按照我国现行车辆管理法规,机动车辆按其使用用途分为营运和非营运两大类别。本案中,张某以自用名义投保的车辆,通过打车软件平台接下网约车订单,运送不特定乘客, 其有收取费用的意图,因此,张某以自用名义的车辆实施网约有偿载客是营运性质的行为,改变了车辆原有登记的性质。
保险合同是双务合同,保险费与保险赔偿金为对价关系。在当前车辆保险领域中,保险公司根据被保险车辆的用途,将其分为家庭自用和营运车辆两种,并设置了不同的保险费率,营运车辆的保险费接近家庭自用的两倍。家庭自用车辆的风险小,支付的保费低,营运车辆的运行里程多,使用频率高,发生交通事故的概率自然更大,明显增加投保车辆危险程度。这既是社会常识也是保险公司对风险的预估,保险人依据投保人告知的情况,评估危险程度而决定是否承保以及收取多少保险费。保险合同订立后,如果危险程度显著增加,保险事故发生的概率超过了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对事故发生的合理预估,如果仍然按照之前保险合同的约定要求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对保险人而言则显失公平。
保险法中规定:在合同有效期内,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被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被保险人未履行前款规定的通知义务的,因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本案中张某以家庭自用名义投保的车辆从事网约车营运活动,车辆使用性质已变成了营运车辆,属于保险法中“导致车辆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情形。张某应当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可以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返还剩余保险费。张某未履行通知义务,其网约车营运中发生的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只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在第三者责任险范围内不负赔偿责任。
❼ 私家车当网约车用,出了事故保险公司赔偿吗
私家车从事营运,保险公司不赔商业险,保险合同是双务合同,保险费与保险赔偿金为对价关系,保费是根据危险程度评估决定的。当前,营运车辆的保费接近家庭自用的两倍,其原因也在于此,这是社会常识,也是保险公司的预估。以家庭自用名义投保的车辆从事营运活动,保险人应当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双方协商增加保费或解除合同返还剩余保费,否则对于保险公司显失公平,这是《保险法》第五十二条的内在逻辑。
❽ 网约车保险这么理赔
网约车保险怎么处理?
从目前已经出台了细则或者征求意见稿的城市来看,还需要完善的是出台落地细则,当前虽然已经确定了网约车的合法化,但是在执行中还会遇到许多问题。
政府需要从法律、条例上规定网约车司机的资质、责任、义务等,使网约车司机没有法律漏洞可钻,而企业需要对网约车司机的进入进行严格把关,并加强对网约车司机行为的监管,一旦发现违法情况,应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1.专车险:责任险的一种,投保人可以为平台和司机,服务过程中因为司机的过失导致乘客人身损失可获得保险赔偿,乘客最高可赔付10万元,一份专车险一年最高累计赔付100万。限额内可多次理赔。
2.驾乘险:意外险的一种,投保人为司机,保障对象为司机和乘客,每人最多可投保5份。当司机和乘客发生人身意外损失时,最高可赔付13.9万元。
网约车合法后对保险有什么要求?
《办法》提出网络预约出租车:一是要有营运车辆相关保险,二是平台要投保承运人责任险,三是要为乘客提供相关保险。
出租行业实务中,传统出租车绑定出租车公司,在较强的营运管理和经营压力之下,营运行为具备“营利性”;而网约车的营运行为较为自由。按照营运程度,网约车可以分为全营运车辆、半营运车辆和偶营运车辆三类,三类车辆的保险风险差别很大。此外,顺风车、合乘等承运行为中,尽管平台、车主也收取一定费用,但由于出行频次、行使路线变化不大,对保险风险的影响有限。
因此,如果对接入网约平台的私家车,不加区分的按照营运车辆收取车险保费和承运人责任险,明显有失公平合理,不利于网约出租市场健康发展。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❾ 网约车商险如何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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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约车保险怎么处理?
从目前已经出台了细则或者征求意见稿的城市来看,还需要完善的是出台落地细则,当前虽然已经确定了网约车的合法化,但是在执行中还会遇到许多问题。
政府需要从法律、条例上规定网约车司机的资质、责任、义务等,使网约车司机没有法律漏洞可钻,而企业需要对网约车司机的进入进行严格把关,并加强对网约车司机行为的监管,一旦发现违法情况,应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1.专车险:责任险的一种,投保人可以为平台和司机,服务过程中因为司机的过失导致乘客人身损失可获得保险赔偿,乘客最高可赔付10万元,一份专车险一年最高累计赔付100万。限额内可多次理赔。
2.驾乘险:意外险的一种,投保人为司机,保障对象为司机和乘客,每人最多可投保5份。当司机和乘客发生人身意外损失时,最高可赔付13.9万元。
网约车合法后对保险有什么要求?
《办法》提出网络预约出租车:一是要有营运车辆相关保险,二是平台要投保承运人责任险,三是要为乘客提供相关保险。
出租行业实务中,传统出租车绑定出租车公司,在较强的营运管理和经营压力之下,营运行为具备“营利性”;而网约车的营运行为较为自由。按照营运程度,网约车可以分为全营运车辆、半营运车辆和偶营运车辆三类,三类车辆的保险风险差别很大。此外,顺风车、合乘等承运行为中,尽管平台、车主也收取一定费用,但由于出行频次、行使路线变化不大,对保险风险的影响有限。
因此,如果对接入网约平台的私家车,不加区分的按照营运车辆收取车险保费和承运人责任险,明显有失公平合理,不利于网约出租市场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