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赔偿的责任对象包括本车乘车人吗
(一)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16条的规定,包括以下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精神损害抚慰金。
(二)财产损失赔偿标准
财产损失赔偿标准,以交通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来确定赔偿数额。
直接损失的赔偿标准:
原则上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对于局部可修复的车辆、设施和物品,应当赔偿维修费;因局部损失导致贬值的,还应当赔偿贬值部分的损失;对于无法修复的,应当赔偿其实际价值。
间接损失的赔偿标准:
受害人因交通事故遭受的间接损失,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例如,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
(三)精神损害赔偿标准
精神损害是一种外人无法计量的无形伤害,对于精神损害的大小和程度一般无法用物质尺度来衡量,因此,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对于精神损害抚慰金,只能依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包括地区经济环境,当事人的身份,当事人的家庭背景,当事人在案件中责任的大小,社会影响力等由法官依据自由裁量权在一个类似客观合理适当的范围内进行确定。
『贰』 责任保险直接赔偿的对象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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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辆强制第三者责任保险,是指机动车辆所有人在领用车辆牌照之前和使用车辆过程中,必须投保的一定限额的法定第三者责任保险。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叁』 机动车强制保险赔偿对象包括乘车人员么为什么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我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第三者责任险是指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责任,保险公司负责赔偿。以往地方政府将第三者责任险列为强制保险险种,在机动车交通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出台后,第三者责任险已成为非强制性的保险。
交强险与三责险在保险种类上属于同一个险种,都是保障道路交通事故中第三方受害人获得及时有效赔偿的险种。交强险是法定强制性的,三责险是商业性的,并可补充交强险在对第三者的财产损失和医疗费用部分赔偿较低的不足。
两者的主要区别有:
一是赔偿原则不同。三责险采取的是“过错责任”原则,保险公司根据被保险人的事故责任来确定赔偿责任标准;交强险实行的是“无过错责任”原则,不管被保险人在事故中是否负有责任,保险公司都会在6万元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
二是保障范围不同。交强险的赔偿范围几乎涵盖了所有道路交通责任风险。而商业三责险则规定了免赔额、免赔率或责任免除事项等,具有一定的限制性。
三是是否具有强制性。交强险具有法定强制性,而三责险是商业保险业务。
四是条款费率的差异。交强险实行全国统一的保险条款和基础费率,保监会按照交强险业务总体上“不盈利不亏损”的原则审批费率,而各保险公司推出的三责险在条款费率上都各有差异。
『肆』 责任保险的承保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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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区别,公共责任险就是常说的公众责任险,公众责任险又被称为普通责任保险或综合责任保险,它以被保险人的公众责任为承保对象,是责任保险中独立的、适用范围最为广泛的保险类别。
通常机关、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的办公楼、饭店、工厂、商场、公共娱乐场所等都可以通过投保公众责任保险来转嫁这方面风险。
公众责任保险适用范围及其广泛,既可以承保不同行业的企业和团体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因意外事故所造成的他人人身、财产损失而产生的赔偿责任,也可以承保家庭或个人纯日常生活中因意外事故造成的他人人身、财产损失而产生的赔偿责任。公众责任保险的主要险种有:场所责任保险、电梯责任保险、承保人责任保险和个人责任保险。
公众责任险的险种有很多,如综合公共责任保险、场所责任保险、承包人责任保险、承运人责任保险等,公众责任保在赔偿额度上的确定是采用规定每次事故赔偿限额的方式,既无分项限额,又无累计限额,仅规定每次公众责任事故的混合赔偿限额,它只能制约每次事故的赔偿责任,对整个保险期内的总的赔偿责任不起作用。
『伍』 车上人员责任险的赔付对象是否包括被保险人
你说的是属于车辆险种的责任险,赔付对象只是收到伤害的第三者和受益人,很少情况会有投保人,至于被保险人是肯定收不到赔偿的,我以前在保险公司做,这些都是保险法上面明确规定的,没有为什么原因!
『陆』 什么是责任保险,责任保险都有哪些特征
一、什么是责任保险
责任保险,是指以保险客户的法律赔偿风险为承保对象的一类保险,它属于广义财产保险范畴,适用于广义财产保险的一般经营理论,但又具有自己的独特内容和经营特点,从而是一类可以独成体系的保险业务。
首先,责任保险与一般财产保险具有共同的性质,即都属于赔偿性保险。
其次,责任保险承保的风险是被保险人的法律风险。
再次,责任保险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内可能造成他人的利益损失为承保基础。
根据业务内容的不同,责任保险可以分为公众责任保险、产品责任保险、雇主责任保险、职业责任保险和第三者责任保险五类业务,其中每一类业务又由若干具体的险种构成。
二、责任保险有哪些特征
责任保险与一般财产保险相比较,其共同点是均以大数法则为数理基础,经营原则一致,经营方式相近(除部分法定险种外),均是对被保险人经济利益损失进行补偿。
(一)责任保险产生与发展基础的特征
责任保险产生与发展的基础不仅是各种民事法律风险的客观存在和社会生产力达到了一定的阶段,而且是由于人类社会的进步带来了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其中法制的健全与完善是责任保险产生与发展的最为直接的基础。
(二)责任保险补偿对象的特征
尽管责任保险中承保人的赔款是支付给被保险人,但这种赔款实质上是对被保险人之外的受害方即第三者的补偿,从而是直接保障被保险人利益、间接保障受害人利益的一种双重保障机制。
(三)责任保险承保标的的特征
责任保险承保的却是各种民事法律风险,是没有实体的标的。
保险人在承保责任保险时,通常对每一种责任保险业务要规定若干等级的赔偿限额,由被保险人自己选择,被保险人选定的赔偿限额便是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的最高限额,超过限额的经济赔偿责任只能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
(四)责任保险承保方式的特征
责任保险的承保方式具有多样化的特征。
在独立承保方式下,保险人签发专门的责任保险单,它与特定的物没有保险意义上的直接联系,而是完全独立操作的保险业务。
在附加承保方式下,保险人签发责任保险单的前提是被保险人必须参加了一般的财产保险,即一般财产保险是主险,责任保险则是没有独立地位的附加险。
在组合承保方式下,责任保险的内容既不必签订单独的责任保险合同,也无需签发附加或特约条款,只需要参加该财产保险便使相应的责任风险得到了保险保障。
(五)责任保险赔偿处理中的特征
1.责任保险的赔案,均以被保险人对第三方的损害并依法应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为前提条件,必然要涉及到受害的第三者,而一般财产保险或人身保险赔案只是保险双方的事情;
2.责任保险赔案的处理也以法院的判决或执法部门的裁决为依据,从而需要更全面地运用法律制度;
3.责任保险中因是保险人代替致害人承担对受害人的赔偿责任,被保险人对各种责任事故处理的态度往往关系到保险人的利益,从而使保险人具有参与处理责任事故的权力;
4.责任保险赔款最后并非归被保险人所有,而是实质上付给了受害方。
『柒』 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 赔偿对象为什么不包括保险人
是不是为什么不包括被保险人?如果是,答案如下: 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顾名思义是针对机动车主或司机以外第三人的损害进行赔偿的责任保险。 这种商业保险虽然赔偿对象是被保险人以外的第三者,但是其保障的还是被保险人的利益。假如,一起交通事故被保险人全责,给第三者造成了20万元的损失。可见,此时因为有第三者责任险的存在,第三者的损失有保障,同时被保险人也不用另掏腰包了。被保险人利益也得到了保障,这也是被保险人只所以入第三者责任险的根本动力。 如果你想对自己有个更好的保障,你可以再入其他的、能对被保险人进行赔付的险种。当然,钱肯定要比只入第三者责任险多了。道理就是保险公司承担责任越大,保费肯定越多。毕竟是商业行为吗。
『捌』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赔偿的对象
交强险的赔偿范围:
可以这样说,凡是对第三方(除本车、本车上的人)造成损失的,无论是否有责任,都是交强险赔偿范围。当有责任时,三方财产损失最高赔偿 2000元,三方医疗费最高赔偿10000元,三方死亡伤残最高赔偿110000元。当无责任时,三方财产损失最高赔偿100元,三方医疗费最高赔偿 1000元,三方死亡伤残最高赔偿11000元。
交强险赔偿的费用包括:
医疗费包括: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死亡伤残费包括: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办理丧葬事宜的交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通过判决或调解产生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玖』 请问车上人员责任险的理赔对象是指谁呢,理赔范围有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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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对于有车一族而言,车上坐的大多数为自己的亲友,为了提高车上人员的保障,建议车主最好购买一份针对性强的车上人员责任险。
车上人员责任险的理赔对象是指谁?理赔范围有多大
车上人员责任险算是车辆商业险的主要保险,它主要功能是赔偿车辆因交通事故造成的车内人员的伤亡的保险。其保障范围是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不是行为人出于故意,而是行为人不可预见的以及不可抗拒的,造成了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突发事件),导致您车上的司机或乘客人员伤亡造成的费用损失,以及为减少损失而支付的必要合理的施救、保护费用,由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根据保障范围的不同可以分为司机座位和乘客座位。所以车上人员责任险理赔范围有多大是看您车辆的座位数的。
购买合适的车上人员责任险,您首先要对其保障范围有所了解,另外,选择合适的投保渠道也很重要,是提供专业车上人员责任险的最佳渠道,欢迎您前来选购和咨询。
『拾』 责任保险的最终补偿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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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业主无忧看一下就知道,公众责任险又称普通责任保险或综合责任保险,它以被保险人的公众责任为承保对象,是责任保险中独立的、适用范围最为广泛的保险类别。
所谓公众责任,是指致害人在公众活动场所的过错行为致使他人的人身或财产遭受损害,依法应由致害人承担的对受害人的经济赔偿责任。公众责任的构成,以在法律上负有经济赔偿责任为前提,其法律依据是各国的民法及各种有关的单行法规制度。此外,在一些并非公众活动的场所,如果公众在该场所受到了应当由致害人负责的损害,亦可以归属于公众责任。因此,各种公共设施场所、工厂、办公楼、学校、医院、商店、展览馆、动物园、宾馆、旅店、影剧院、运动场所,以及工程建设工地等,均存在着公众责任事故风险。这些场所的所有者、经营管理者等均需要通过投保公众责任保险来转嫁其责任。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