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车险理赔考核指标有哪些 选择对了理赔并不难
带着车主们关于车险理赔考核指标的一些问题,笔者登陆了平安车险网销平台,在提示下注册、登录了平安“一账通”,简单的几步,短短的几分钟。所有的问题都得到了解答。
了解车险理赔考核指标前我们先来了解车险理赔的过程,过程一般分为报案、查勘、定损、资料收集、理算、支付六个步骤。向保险公司索赔,最重要的就是及时报案平安的客户发生保险事故后,客户可拨打热线电话95511,平安保险会在三分钟内完成报案受理。在此提醒广大车主出险后一定要第一时间报案,以免延误理赔速度。
由于投保的金额不同,所以具体的赔偿金额也不同对车辆的赔付金额。我们可以仔细阅读投保时保险公司提供的相关理赔材料及车辆保险理赔标准的规定,来了解车险理赔考核指标。避免日后出现得不到必要的保障。
在保险行业迅速发展的今天,选择一家好的保险公司购买车险显得尤其的重要。很多选择平安车险的车主朋友往往因投保时正确选择了平安车险,而享受到更完善、更快捷的理赔服务。作为一家大型保险公司,平安车险对车辆车险理赔考核指标的设定是非常合理以及人性化的,能最大限度的减少因交通事故而给您带来的麻烦,还可以享受全国通赔的服务,无论车在何地,只要拨打95511就能获得帮助,所以选择平安车险被很多人逐渐认可。平安车险在严格按照车险理赔考核指标设立统一的客服电话,车主拨打后都能得到当地平安公司优质的理赔服务,如果按照规定准备了所有资料后,就可以享受到“万元以下,资料齐全,一天赔付”的快速理赔服务了。让车主们在出险后的最短时间内得到理赔。
『贰』 关于财产险理赔中指标如何管控
财产险理赔指标是真实反映公司的负债和经营成果,是理赔管理成果的集中体现,是衡量理赔管理水平高低的尺度,提高理赔指标主要在两个方面:
(1)内强管理、降低车险理赔成本:
①提高车险理赔管理水平;
②落实岗位责任;
③提高系统和流程的优化、改造;
④提高车险经营效益。
(2)提高承保理赔质量、赢得客户和市场。
『叁』 保险服务评价指标体系包括哪些内容
保险服务评价指标体系分别按照财产险和人身险建立两套定量指标。定量指标选取范围,主要涉及保险消费者能够直接感受和体验的服务触点,涵盖各关键服务环节。在指标选择上,兼顾数据客观准确性原则,选取目前保险行业主体普遍适用的可系统提取、人为影响因素可控的指标。
财产保险公司服务评价体系包括8个指标,涉及销售、承保、咨询、理赔、投诉五大环节。其中,为敦促保险公司及时响应消费者的服务需求,切实提升消费者体验,在销售、承保与咨询环节分别设置了电话呼入接通率、客服代表满意率及承保理赔查询异议处理率3项指标,权重均为10%;为突出对理赔难的治理,在理赔环节设置了立案结案率、案均报案支付周期以及理赔获赔率3项指标,权重合计为45%;为引导保险公司减少客户投诉并做好投诉服务,在投诉环节设置了投诉率和投诉件办理及时率2项指标,权重合计为25%。
人身保险公司服务评价体系也包括8个指标,涉及销售、
『肆』 保险理赔和三包索赔一般考核他们什么指标
第三方第三个发的
『伍』 车辆理赔考核办法 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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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此题目有点难度。
2、而想从其它保险公司复制相关减损奖励办法,难度有点大。
3、不知道你此题目最终想得到什么?是一个非常正式的考核奖励标准细则,还是普通几个建议。
我仅提供如下建议:
1、明确考核对象。
2、明确考核标准及细则。
3、奖励,在大多数人眼中,就是物质奖励最实在。
4、调查出假案:万元以下100;1-5万按0.05提取,最低100,最高500元;5万以上,最低500,最高1000。
5、参加调解的,视调解效果及减少赔付大小:按上述调查假案的标准适当降低。
6、减损不能以牺牲服务或者其它情况,每个案件特点是不一样的,有时候,碰到业务,可能本可拒掉,但后来还是赔了,因为上面有人点头了。
7、有了物质奖励,精神奖励也是不能忽视的,得全机构表扬,视成绩大小,全系统表扬。
8、因为有些东西是金钱永远都换不来的。
9、作为管理阶层,应该多与下面手下交流、沟通,不要自己手下在这干了两年,管理阶层连自己的手下长什么样都不知道。其实基层是辛苦的,如果没有得到上面关心,员工会心凉的。
10、有时候他们甚至会想:不管了,去法院吧,去起诉吧,我拿死工资,只要不违规,就行了,反正赔钱又不是我赔。有些时候,就会存在恶性循环的。
11、要有凝聚力、团结合作,因为有些时候,车损查勘员也可以在医疗方面做出不错的协助。因为车损查勘一般是第一现场,而医疗查勘绝大部分不是第一现场,并且医疗查勘对于车辆碰撞、假现场发现能力较弱,而车损查勘员能力就强了。
12、目前法院对于保险这块,均是照顾受害人,所以,避免更多的诉讼是关键。
最后,定好好的奖励办法后,记得一定征求下面考核人员的意见和看法,不能像圣旨一样。只有很好的融入基层,才能稳定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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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 车辆保险理赔的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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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保险理赔计算有哪些方法呢?_车险_中国大地保险
发布时间:2014-05-15
在今天这个时代,保险是我们经常要面对的,可是,买保险容易,真的要理赔的时候,到底赔多少呢?就让我们来看看车辆保险理赔计算公式,用它来计算我们到底能赔多少,而我们也能通过车辆保险理赔计算公式来预估自己要投保多少。
我们列举一个案例:假如A车主将车辆向大地保险公司投保总计20万元保险金额的汽车损失险还有50万元赔偿限额第三者责任险,B车没有投保。后发生交通事故,最终车辆造成损失20万元,A车辆的造成损失15万元。后交管部门裁定,A车主负主要责任,百分之七十;B车主负次要责任,百分之三十,按照保险公司的具体免赔规定可知:负主要责任免赔15%,负次要责任免赔5%。
因此我们根据车辆保险理赔计算公式能计算出:车辆损失险赔偿赔偿额度=A车车辆损失×A车的责任比例×(1-15%)
也就是:14×70%×(1-15%)=8.33万元
第三者责任险赔偿额度=B车车辆损失和人身伤害×A车的责任比例×(1-15%)
也就是(16+4)×70%×(1-15%)=11.9万元
可见,只要有了车辆保险理赔计算公式,我们便能清楚得知我们到底能理赔多少。而且也可以通过计算公式来判断我们的保额,最终达到我们保险的具体目的。并且在这个发展的时代,我们也可以求助于互联网,目前网络上有不少的车辆保险理赔计算公式计算器,只要我们输入具体的数据,选择我们遇到的状况与类型,它就可以直接告诉我们所能赔偿的额度是多少,这更加方便了我们的生活。
而保险也还有其他的理赔公式,以上只是我们举的一个例子而已。具体的应用则需要我们根据具体的问题去分析。公式从简单到复杂都有,假如读者遇到困惑不能理解的地方,可以拨打大地车险专线进行询问,他们会热情告诉你具体的结果。
因此,善用车辆保险理赔计算公式有助于让我们面对保险理赔时不会盲目而不知所措。在赔付的时候也能从容面对,知根知底。同时我们每年的理财计划也能很好规划今年的具体投保额度与需求。最终就可以达到我们最理想的效果,这也是我们买保险的目的。
以上资讯来自保险行业常用规则和情况,客户具体投保需求请详询网站客服人员。
『柒』 保险公司kpi指标有哪些
营销系列的指标主要有:计划达成率(权重40%)、活动率、人均保费、人均件数、增员率、脱落率和三个月转正率(以上权重各占10%),各项指标均设定了健康标准值,并将机构的实际指标状况与年终考核和月度绩效工资的发放相挂钩.
在经营性的单位中引进关键业绩指标(KPI指标)是经营性单位规范操作流程和衡量运作结果很重要的手段和方法。但如何去有效合理地运用却值得去研究。现在寿险行业营销系列常用的KPI指标大体可以分为两类,一种是结果性的指标:如首年度保费达成率、13个月继续率、合格人力、脱落率等指标,这些指标是能够直接反映营销团队经营结果和体现团队实际价值的指标;而还有一种是过程性的指标:如增员率、人均保费、人均件数、活动率和费用控制率等指标,这些指标是导致团队经营结果和最终价值的关键性指标。现在寿险公司基本上对这两类指标都会比较关注,因为没有对过程的控制是很难产生良好的结果的。
结果性的指标是真正反映团队现行状态和价值的指标,受偶然性的因素影响较小,也很难在短期内发生根本的改变;而过程性的指标受偶然性和突发性的因素的影响比较大,这些指标短期内和阶段性的优异是可以通过人为的操作得来的,但短期和阶段性的过程指标优异并不等于该销售团队的价值就会提升,我们应该清楚只有相对长期的阶段性指标优秀才能造就一支优秀的团队。如果将KPI指标用于对销售团队的考核,我们建议将结果性的指标权重加大到足够引起管理者对团队真实品质关注的比例,而对于过程性的指标考核的期限应该相对延长,用平均性的数值进行考核。
『捌』 考核保险公司的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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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保险市场的进一步开放,我国保险市场主体越来越多,各保险公司之间竞争也越来越激烈,各家保险公司也更加注重保险统计和公司的业绩考核工作,以期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促进业务发展。应收保费率反映公司应收保费资产状况,而结案率反映理赔进度,两者均为保险公司比较重要的经营考核指标。但一直沿用至今的应收保费率和结案率指标的计算方法明显是错误的,它们没有真实反映保险公司应收保费情况和理赔部门结案进度,需要予以改进和纠正。
一、传统结案率计算公式存在的争议
结案率既可按月、按季计算,也可按年计算,它是一个对外树立公司形象,对内考核各级保险公司经营管理情况的重要指标。因此,不论从实务角度还是从理论角度来看,我们都需要科学、合理地计算结案率,通过它来真实反映保险公司一定时期内的工作效率,尤其是理赔部门的结案进度。计算结案率的现行公式如下:
结案率=已决件数/(已决件数+末决件数)×100%
经过分析和检验,我们不难发现该公式至少存在三个方面的错误。第一,从统计原理而言,“已决件数”是时期指标,而“未决件数”是时点指标,两者不宜在公式的分母中直接相加、在分式中直接相除,也就是说,由于两者性质不同,“已决件数”和“未决件数”这两个指标根本不具有可加性和可比性。第二,在年初的几个月里,由于理赔工作刚刚开始,“已决件数”数值偏小,而“未决件数”对于已经开业多年的保险公司来说,基本上是常年相差不大而数值却相对较大的一个数,所以,由此公式在年底之前按月或按季计算结案率时,所计算出的年初结案率就比较小,不能真实地反映理赔人员和保险公司当期的实际工作业绩。第三,在一家新开业的保险公司计算结案率时,或保险公司无上年未决赔案而计算结案率时,由于“未决件数”数值为0,该公式变成:
结案率=已决件数/已决件数×100%
这时计算出的结案率始终为100%,结果显然是错误的。
此外,在其他一些文献中还陆续出现了几个不同的结案率公式,主要有:
结案率=本年累计已决件数/本年累计已立案件数×100%(1)
结案率=本年已决赔案数/(本年发生赔案数+上年末决赔案数)×100%
(2)显然,公式(1)只适用于新公司,或者无上年未决赔案的保险公司,而一家经营多年的保险公司在年初时是不可能没有上年未决赔案的,所以此时公式(1)便是错误的。实际上,公式(1)的关键之处就是分母“本年累计已立案件数”只考虑到了公司新立案的案件数,没有考虑到上年未决的赔案,而分子“本年累计已决件数”中显然包含了属于上年未决的赔案,这就形成该公式的分子分母不可比。而公式(2)的错误之处同传统的现行公式是一样的,即分子分母中的时期指标与时点指标不具有可加性,这样计算出的结果仍然错误地表现为:年初时计算的结案率太小,以及新保险公司计算的结案率为100%等等。
二、结案率计算公式的“改进公式”仍不完善
对上述几个结案率计算公式中的错误目前已有人提出了改进公式。其中,《保险研究》2004年11期刊发了周德俊同志撰写的《科学设置结案率指标进行精细化管理》一文就很好地分析和指出了现行结案率计算公式的错误,并得到了结案率计算公式的“改进公式”。然而,经检验发现,该文章虽然指出了传统公式的错误,但是所谓的“改进公式”却并没有真正改进原公式中的错误,而是把其中的一些错误又延续了下来。该文章的“改进公式”如下:
结案率=已决件数/(已决件数+末决件数)×100%(3)
其中A随时间进度按月依次取值为1,2,……,12。毫无疑问,公式(3)的确改进了原来的结案率公式。但对照前面所指的传统公式的三个错误进行分析,不难发现,公式(3)只是解决了其中年初结案率太小的问题,而其他错误仍然未解决。第一,“未决件数”是时点指标,修正后的“未决件数×A/12”还是时点指标,两者仍然不宜直接相加和相比。第二,在计算一家新公司的结案率时,我们会更直观地看到该公式的错误。例如,某家新开业的公司当年一月立案1200件,同期已决900件,显然该公司此时的结案率应是900/1200;75%,可是按上述“改进公式”计算则变成9001(900+300/12)=97.3%,与实际结果相差很大。第三,公式(3)也没有真正解决年初结案率指标太小的问题,因为一方面如上所述,“未决件数×A/12”还是时点指标,它与时期指标“已决件数”不宜直接相加,另一方面这样计算的结案率也不符合真实情况,不能客观地反映出一个公司当时的结案进度。
三、正确计算结案率的思路
事实上,根据统计原理和保险理赔工作的实际情况,只要针对现行结案率计算公式中的错误去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就能得到正确计算结案率的思路:第一,结案率是一个结构相对指标,反映的是部分与整体的关系,这里的“整体”就是一家保险公司当时所面对的所有案件,“部分”即所有案件中已经结案的案件。随着时间的推移,“整体”与“部分”均应越来越大,也就是说这两者应构建成时期指标来相加和相比。第二,这里的“部分”即已决案件容易明确,即到计算指标时为止,已经结掉的案件,而“整体”即所面对的所有案件则可以分为当年新立赔案和上年未决赔案两部分来处理,分别称为“本年累计立案件数”和“年初未决件数”。第三,上年未决案件或称“年初未决件数”就是上年底转至当年初公司未结案的案件数,这个数是一个固定数值而不是时点指标了,并且在计算结案率时把年初未决案件数分摊到一年的12个月中去,这样,每个月、每个季度就可以按时间进度计算结案率指标。根据以上思路,提出新的结案率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结案率=本年累计已决件数/(本年累计已立案件数+年初末决件数×A/12)×100%(4)
其中,A:1,2,……,12。
应该说,公式(4)解决了结案率的计算问题,它能够真正反映保险公司的理赔进度。现在对照现行公式中的不足,逐一分析如下:第一,分子、分母中的三个指标中“本年累计已决件数”和“本年累计立案件数”为同一时期的时期指标,而“年初未决件数”是一个固定不变的数,三者之间具有了可加性和可比性。第二,解决了原来计算公式中年初结案率指标值太小的问题;第三,作为一个特例,计算一家新开业公司的结案率指标时,由于没有上年遗留下来的未决赔案,即“年初未决件数”为零,因而公式变成了:
结案率=本年累计已决件数/本年累计立案件数×100%
它的分子、分母为当年同期的两个时期指标,所反映的也完全是部分与整体的关系,因此计算结果更直观、更合理。
『玖』 车险理赔的车险理赔新指标
车险理赔难曾经备受诟病,而如何规范理赔流程成为解决难题的突破口。2015年2月,保监会发布16项指标 ,敦促保险公司在理赔服务方面实现标准。保监会日前下发《机动车保险理赔基础指标第1号(试行)》(以下简称“基础指标”),为车险理赔圈定涵盖理赔效率、赔付金额在内的16项指标。这是继《机动车辆保险理赔管理指引》后再发理赔实操规定。
机动车保险理赔基础指标第1号(试行)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5年2月
LP-Ⅰ理赔效率类指标
LP-Ⅰ-1:案均报案支付周期
LP-Ⅰ-2: 案均报案理算周期
LP-Ⅰ-3: 案均理算核赔周期
LP-Ⅰ-4: 案均核赔支付周期
LP-Ⅰ-5: 立案结案率
LP-Ⅰ-6:金额结案率
LP-Ⅱ理赔管控类指标
LP-Ⅱ-1:报案立案率
LP-Ⅱ-2:系统强制立案率
LP-Ⅱ-3:赔案重开率(笔数/金额)
LP-Ⅱ-4:估损(代数/绝对)偏差率
LP-Ⅱ-5:零赔付结案率
LP-Ⅱ-6:报案注销率
LP-Ⅱ-7:立案注销率(笔数/金额)
LP-Ⅲ理赔成本类指标
LP-Ⅲ-1:案均已决金额
LP-Ⅲ-2:案均未决金额
LP-Ⅲ-3:已决案均直接理赔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