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疾病,可以填写就诊医院的名称。
如果是意外,就填写实际发生的地点,例如家中、某某单位某某车间、某某路与某某路的十字路口等……
B. 保险公司按什么理赔 是否理赔是如何确定的
保险公司是个很复杂的系统,各司其职,有成熟的制度,而是否理赔则是在分析条款,法律医学后得出的结论,对保险公司来说,能否达到赔偿标准才是最重要的。核查是否理赔是很严格的,在专业的检查后才能做出决定,参加理赔的人有不少,但有权拒赔的,很少。
C. 保险理赔必须在办理保险的所在地
有点保险公司是支持保单迁移的,如果不支持,你理赔的时候就相关单据寄给你购买保险时的代理人即可,不需要你会山东一趟,具体情况你可以打一下太平洋保险的服务电话就清楚了。
D. 怎么理解保险是天,理赔是地这句话
买保险时,所有宣传都是对客户有利的,一旦需要理赔时,客户才会发现自己可得利益微乎其微,保险公司总能找得到拒赔的理由。
E. 保险理赔的原则是什么
损失赔偿原则是指在保险标的的遭受保险责任范围的损失时,保险人应按照合同规定,以货币形式赔偿被保险人所受的损失,或者以实物赔偿、或修复原标的。具体的原则有两点:
一、保险赔偿的一般的准则
为了保障被保险人的权利,保险赔偿原则首先要求保险人对财产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损失的赔偿必须做到及时、准确、守约。
1、有损失才有补偿,补偿以损失为前提。而且,该损失必须是保险标的在保险期间内、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
2、损失补偿有最高额限制。
(1)保险赔偿以不超过实际损失为限。
(2)保险赔偿以不超过保险利益为限。
(3)保险赔偿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
二、近因原则
1、单一原因造成保险标的损失,如该原因属保险事故,则保险人承担保险赔偿责任,否则保险人可以拒绝赔偿。
2、多种原因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可区分以下四种情形:
①如果多种原因均为承保危险,则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损失负赔偿责任。反之,如果多种原因均非承保危险,则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②多种原因连续发生,如果其中持续起决定作用或处于支配地位的原因属承保危险,则保险人负赔偿责任,否则保险人不陪。
③多种原因间断发生,即前因与后因并不连续,后因与前因不相关联,后因不是前因的必然、直接结果,而是新的相对独立的原因。
④多种原因同时发生或相对独立,无法确认近因,对此,如果可以依其原因对损失加以划分,则保险人对承保危险部分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损失无法划分,多数学者认为保险人可不承担保险责任。
F. 那条法律(或司法解释)规定,保险理赔可以由“保险事故发生地人民法院管辖”不要和我谈侵权行为地。
其实要根据具体情况适用法律条款选择法院的管辖权,保险理赔纠纷不是和保险事故的侵害方诉讼,而是签订保险合同的双方产生分歧,保险合同是特别法,另外保险理赔还涉及是哪一种财产在哪里产生的财产理赔,例如在海上运输中的物品损失理赔还要根据《海商法》的具体条款办理。你提出的保险理赔我理解为是一般财产的保险理赔,应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以上回答,不知能否帮到你,仅供参考。
G. 保险理赔的依据的依据是什么
依据签署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