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脚被汽车压断了车主是全险保险公司赔偿费用是多少啊我也有意外保险是否能保险
像这种情况只能报一方保险,如果车辆共车身三责险的情况下,你再报意外险就是报的不能用了,赔偿费是多少是有国家规定的,以及医药费,误工费,就是一乱七八糟的费用,是国家是有规定的,也就说保险公司根据你花的多少钱来赔付你。希望采纳
⑵ 汽车车轮把别人的脚压了交强险能赔多少
你压伤了别人的脚,即使你报了保险公司,在有人伤的情况下,保险公司也有自己的医生去核实在医院的消费情况的,幷不是说你私下给了别人7000就直接拿发票去保险公司就行了,即使交强险规定了医疗赔偿范围是10000元,也不是说只要在10000内就全帮你出,就用你这件事情分析,检查和医院费这些将近1000元,然后你私下给了6000元,如果保险公司的定损人员看了之后认为受伤的人从检查到痊愈只需要5000元,那么他们赔偿出来的就是5000,你花了7000,多出来的2000只能是你自己承担的。
⑶ 我的汽车轧了别人脚了,有保险,怎么赔偿
打电话给保险公司,让保险公司的人来了解情况,然后根据你的责任来赔偿多少钱。
⑷ 我的脚被车轮压了,现场交警判对方全则,怎么向车主索赔误工费
这个嘛,走,既然交警来了,走正常手续就可以了嗯,看他履行职责,不履行如果不履行的话可以打官司,如果是小事的话,那让交警负责就可以了,这个交警可以扣车,一些措施都可以做的,如如果他不履行的话,如果比较严重了才需要打官司,好,祝你早日康复
⑸ 我脚被车撞 保险公司怎么赔偿
你因此事故倒致的一切损失由对方承担。
住院、医疗、误工、营养、陪护、伙食交通等费用。
如果你因此事故导致残疾,要到相关部门去评残,根据伤残等级由对方做民事赔偿。
误工费需要你提供你的工作、收入证明。
你不用管对方有没有保险,即使没有保险,对方也要赔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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⑹ 行人被汽车轮胎压到脚怎么索赔
广东胡律师:
1、交警已经认定了司机是全责,就不存在你说的汽车离路边的距离了;
2、肇事司机要承担你以下赔偿,一项项按下面拿出凭证算:
A、医疗费。包括: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凭据给付,外地治疗有转诊单;)
B、误工费。受害人收入标准(天/月/年)×误工时间(有实际收入按实际收入,没有实际收入的按同行业中等标准);
C、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住院天数);
D、护理费。(有收入按收入,无收入按误工标准×天数;最长不超过20年);
E、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和医疗机构意见确定;
F、交通费、住宿费(需要记录并有凭证)
⑺ 走路上被车子压了脚软组织挫伤可赔偿多少
一般道交事故赔偿涉伤残赔偿金、误工费、精抚等等。如果仅仅诊断为软组织伤,没有伤残的情况下,其实是不用考虑户籍性质的。除医费以外也只有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等项目可能有所赔偿。如伤者已经退休或不参加劳动则连误工费都没有。
软组织伤看伤到的部位和严重程度,我没有看到你的病例,无法回答。但大多数护理、误工都控制在 20日以内,赔偿金额除医疗费外很难超过1万元,少者几百元的都有。 。
⑻ 脚被车子压倒应该赔偿多少
脚被车辆碾压,其赔偿金额是根据具体损失来确定的,主要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不能以个人意愿来确定赔偿金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8)脚被车轱辘压伤保险理赔多少钱扩展阅读:
《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⑼ 行人被汽车轮胎压到脚怎么索赔
按你所描述的是汽车全责,这样有两种解决办法。
第一种办法:当场报警,交警到了肯定先让你们双方进行调解,意思就是让你们双方私了,这样交警也不麻烦,事故双方也不那么麻烦(这时你自己就要判断伤的是否严重,如果不严重就私了,赔多少你就自己判断了,尽量叫多点。像什么楼上说的3W,这简直就是敲诈,司机也不会那么傻)。
第二种办法比较麻烦,但是有保障:就是你不确定自己的伤情的时候,你就向交警要求按正常程序办。接下来交警会先扣他的车子(因为事故有涉及人伤的就要扣车),然后会开出一个事故单,定个时间叫你们双方到当地交警事故组处理。这时你就可以先去医院看伤(你一定要到市级以上医院就诊,因为保险公司只认定市级以上医院的发票,还有要求医生要开医保规定内的药物,非医保药物保险公司也不赔),医药费你自己先淘也可以,当然能让司机先出医药费更好。看完伤拿着医院发票、病例、用药清单、还有你的身份证复印件,一样不能少(提醒:这些东西要控制在自己手里,不能让对方司机拿走)。拿着这些单据然后和司机约好到交警事故组处理。这时因为对方的车子还被交警扣着,心里是比较急,你可以先让司机知道你去医院看了多少钱,然后再要求对方再赔偿一点误工费、营养费,我看你的伤情应该可以要求在1000-2000之间,就看你自己的口才了。如果司机不小气的话应该可以直接给你钱(就是你医院花的钱+你要求的赔偿)。然后你在事故处理单上签字,OK你钱到手了,伤也看了,可以回家了。对方的车子也能拿出来了,只赔了你要求的误工费和营养费,医院看的他可以到保险公司赔回来。
一下子写了这么多,你应该会看的懂,我上面所说的都是在正常情况下的,如果碰到对方司机比较精的,还有其他办法,我这里就不说了,因为如果要说再给我三个版面也说不完。
ok,请给我加分吧,多给点我不反对。。。。
⑽ 交通事故中脚被压伤应提出多少赔偿
交通事故中脚被压伤,需申请伤残鉴定,然后根据鉴定伤残等级,提出相应的赔偿数额。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1、残疾赔偿金的赔偿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5条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1)残疾赔偿金性质的确定
残疾赔偿金的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还是精神损害赔偿?这在理论和实务上并不是一个十分明确的问题。《人身损害赔偿解释》是以《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为依据,确定残疾赔偿金的性质是指对因残疾而导致的收人减少或者生活来源丧失给予的财产损害性质的赔偿,否定了法释〔2001」7号《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残疾赔偿金性质的确定。
(2)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认定标准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1条的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处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不能自理部分。
(3)伤残等级的认定标准
目前,我国关于伤残等级的鉴定标准可以说“令出多门”,针对不同人员的伤残,不同的主管机关制订了不同的鉴定标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中受伤人员的伤残程度评定一般应适用公安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残疾赔偿金具体计算公式:
a.残疾赔偿金(60周岁以下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20年;
b.残疾赔偿金(60周岁以上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20年-增加岁数);
c.残疾赔偿金(75周岁以上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
当然,如果出现《人身损害赔偿解释》规定的“受害人因伤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情形,可按规定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2、残疾辅助器具费的赔偿标准
残疾辅助器具,是因伤致残的受害人为补偿其遭受创伤的身体器官功能、辅助其实现生活自理或者从事生产劳动而购买、配制的生活自助器具。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6条规定,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普通适用”是作为确定合理费用的标准时的一项指导原则。该原则的基本要求:
(1)是“普通”,即配制的辅助器具应排斥奢侈型、豪华型,不能一味追求高品质。
(2)是“适用”,适用又有两个测试标准:
a.确实能起到功能补偿作用;
b.符合“稳定性”和“安全性”的要求。
配制机构如何确定?我国民政部门的假肢与矫形康复机构,是从事辅助器具研究和生产的专业机构,可以从事残疾辅助器具的鉴定和配制。实务中,法院一般应按照民政部门的假肢与矫形康复机构的意见,来确定赔偿的残疾辅助器具费用。对于超过确定的辅助器具费给付年限,赔偿权利人确需继续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人民法院应当判令赔偿义务继续给付相关费用5--10年。
3、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赔偿标准
以前对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标准是生活困难补助标准或者基本生活费标准,前者每月就是几十元,后者实际上是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也不过每月二三百元。《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则规定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也体现赔偿与损害的一致。同时,《人身损害赔偿解释》规定被扶养人是未成年人的计算至18周岁,60周岁以上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这也有别于就办法规定的“未成年人计算至16周岁,50周岁以下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50周岁以上的按照5年计算。”
具体计算公式:
(1)被扶养人生活费(未成年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死亡的按100%计算)×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18岁-年龄);
(2)被扶养人生活费(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11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死亡的按100%计算)×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20年;
(3)被扶养人生活费(60周岁以上)=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死亡的按100%计算)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20年-增加岁数);
(4)被扶养人生活费(75周岁以上)=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死亡的按100%计算)×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5年。
4、康复费、护理费等费用
康复费要有相关证据,如医疗费用票据。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