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境内港股上市公司大股东的流通股份转让给境内某公司应如何操作
1、大陆公司在香港上市后,原始股的转让具体要看该公司去香港上市采用的是什么样的法律架构。如果是VIE(俗称“协议安排”),那确实所持有的境内公司股份和境外离岸公司的股份不是一回事,当然也就不能在境外交易。如果想要交易,公司需要安排这些原始股东的股权在境外离岸公司还原,并且在券商登记,这样上市禁售期满后就可以交易了。但是,国内很多公司所谓的职工原始股,仅仅是个人和公司的协议,并没有在工商局变更。理论上,这部分股权在上市时候如何认定是有法律障碍的。此外,持有大量股票或者公司高管对出售股票有一定限制,具体也要看公司规定,而且香港市场一般是可以马上卖出股票,但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2、协议转让不必开通沪港通或港股账户,因为原始股没有公开交易的市场,只能私下交易,还没有正式上市的股票不必通过股市交易。
3、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在《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中明确规定了产权转让程序,也在第十八条规定“经公开征集只产生一个受让方或者按照有关规定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可以采用协议转让的方式。
4、协议转让应在产权交易机构组织下进行,出让方应当与受让方进行充分协商,依法妥善处理产权转让中所涉及的职工劳动关系调整、债务和或有债务承继、离退休职工管理、职工安置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期限以及担保措施等相关事项,达成协议后草签《产权转让合同》和相关担保合同;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由出让方履行决策程序后,合同生效。
B. 内地企业场外大宗购买香港上市公司股票操作细节。
去网络文库看看有很多案例
下面是其中一个,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http://wenku..com/link?url=-Zxd0iSaKFVxF28zFnGNsJxqA-NMGAej3crXFQq_AQtz5XaI2wNiz-yLUCPj1Zpqm7fgyELlgbHM_
C. 大陆公民可以买卖香港上市公司股票吗
大陆公民目前还没有合法渠道购买香港上市公司股票。明确一点:非“我国境内的公司发行,供境内机构、组织或个人(不含台、港、澳投资者)认购和交易的股票”,大陆公民目前是不能购买的。
为了在外汇管制下内地资本市场对外开放,以允许在资本账项目未完全开放的情况下,国内投资者往海外资本市场进行投资,由香港政府部门最早提出了国内机构投资者赴海外投资资格认定制度制度(QUALIFIED DOMESTIC INSTITUTIONAL INVESTORS,QDII)。
在QDII没有正式施行之前,只可以通过某些特殊机构,购买H股(在香港联交所上市的股票)。
D.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港交所)的股权结构
从2007年9月7日起,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一直是香港交易所单一最大股东,持有5.88%的股份。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61条,除证监会在咨询香港财政司司长后给与书面核准外,任何人士均不能持有香港交易所5%或以上的股份。
港交所是一家上市公司,在自己的港交所场内上市,其他股权都是一些零散机构或个人持有。
E. 港资企业如何做股权转让
股权转让是股东行使股权经常而普遍的方式,中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
股权自由转让制度,是现代公司制度最为成功的表现之一。随着中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国有企业改革及公司法的实施,股权转让成为企业募集资本、产权流动重组、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形式,由此引发的纠纷在公司诉讼中最为常见,其中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是该类案件审理的难点所在。
股权转让协议是当事人以转让股权为目的而达成的关于出让方交付股权并收取价金,受让方支付价金得到股权的意思表示。股权转让是一种物权变动行为,股权转让后,股东基于股东地位而对公司所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全部同时移转于受让人,受让人因此成为公司的股东,取得股东权。根据《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股权转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但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并不等同于股权转让生效。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是指对合同当事人产生法律约束力的问题,股权转让的生效是指股权何时发生转移,即受让方何时取得股东身份的问题,所以,必须关注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后的适当履行问题。
股权就是指:投资人由于向公民合伙和向企业法人投资而享有的权利。
向合伙组织投资,股东承担的是无限责任;向法人投资,股东承担的是有限责任。所以二者虽然都是股权,但两者之间仍有区别。
向法人投资者股权的内容主要有:股东有只以投资额为限承担民事责任的权利;股东有参与制定和修改法人章程的权利;股东有自己出任法人管理者或决定法人管理者人选的权利;有参与股东大会,决定法人重大事宜的权利;有从企业法人那里分取红利的权利;股东有依法转让股权的权利;有在法人终止后收回剩余财产等权利。而这些权利都是源于股东向法人投资而享有的权利。
向合伙组织投资者的股权,除不享有上述股权中的第一项外,其他相应的权利完全相同。
股权和法人财产权和合伙组织财产权,均来源于投资财产的所有权。投资人向被投资人投资的目的是营利,是将财产交给被投资人经营和承担民事责任,而不是将财产拱手送给了被投资人。所以法人财产权和合伙组织的财产权是有限授权性质的权利。授予出的权利是被投资人财产权,没有授出的,保留在自己手中的权利和由此派生出的权利就是股权。两者都是不完整的所有权。被投资人的财产权主要体现投资财产所有权的外在形式,股权则主要代表投资财产所有权的核心内容。
法人财产权和股权的相互关系有以下几点:
一、股权与法人财产权同时产生,它们都是投资产生的法律后果。
二、从总体上说股权决定法人财产权,但也有特殊和例外。因为股东大会是企业法人的权利机构它做出的决议决定法人必需执行。而这些决议、决定正是投资人行使股权的集中体现。所以通常情况下,股权决定法人财产权。股权是法人财产权的内核,股权是法人财产权的灵魂。但在承担民事责任时法人却无需经过股东大会的批准、认可。这是法人财产权不受股权辖制的一个例外。这也是法人制度的必然要求。
三、股权从某种意义上说也可以说是对法人的控制权,取得了企业法人百分之百的股权,也就取得了对企业法人百分之百的控制权。股权掌握在国家手中,企业法人最终就要受国家的控制;股权掌握在公民手中,企业法人最终就要受公民的控制;股权掌握在母公司手中,企业法人最终就要受母公司的控制。这是古今中外不争的社会现实。
四、股权转让会导致法人财产的所有权整体转移,但却与法人财产权毫不相干。企业及其财产整体转让的形式就是企业股权的全部转让。全部股权的转让意味着股东大会成员的大换血,企业财产的易主。但股权全部转让不会影响企业注册资本的变化,不会影响企业使用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不会妨碍法人以其财产承担民事责任。所以法人财产权不会因为股权转让而发生改变。
股权与合伙组织财产权的相互关系与以上情况类似。
股权虽然不能完全等同于所有权,但它是所有权的核心内容。享有股权的投资人是财产的所有者。股权不能离开法人财产权而单独存在,法人财产权也不能离开股权而单独存在。
股权根本不是什么债权、社员权、等等不着边际的权利。
人们之所以多年来不能正确认识股权与法人财产权,主要是人们没有看到它们产生的源头,没有研究二者内在联系。一些人对法人的习惯认识还存在一定的缺陷。
F. 新的香港股票交易规则和费用呢
香港股票交易需要支付股票印花税,佣金支付,交易征费,联交所交易费以及香港结算公司的结算费用。
1.佣金:交易双方必须向委托证券公司(或银行)支付佣金。佣金水平由投资者和证券公司决定。但是,香港证券交易所的经纪佣金最低。每家证券公司收取的佣金不得低于交易金额的0.25%。每笔交易的最低费用为50-150港元。港元范围视乎各证券公司的具体规定而定。
2.交换费:港交所交易费的单方收费率为交易金额的0.005%,而证监会在交易征费中的份额为0.005%。财政司司长于二零零一年三月公布,交易征费增加0.002%。该部分的交易征费将转入新的赔偿基金,直至该基金增加至10亿港元。
3.政府收费:二零零一年三月,各方应付每股股份交易的从价印花税税率由交易金额的0.1125%减至0.1%。
4.转账费转账。包括转让纸印花税和转让费。转让纸印花税:无论交易的股份数量如何,每张新的转让纸均须向政府缴纳5港元的转让纸印花税,由注册股东(即第一手卖方)支付。
*转让费:无论出售的股份数量如何,上市公司将收取新发行股份的转让费,每只股票将收取2.5港元,由买方支付。
由于证券投资组合费用是根据投资者证券账户持有的股票的市场价值自然计算的,即如果您持有香港证券交易所证券,即使您不进行交易,也需要支付每天的证券组合费,所以投资那些应该避免资金的透支。
港股的手续费主要是经纪人收取的佣金。以中国经纪人为例。香港中国券商股票委员会一般最低为100港元,比例为2%。最低100港元的概念与最低5股A股相同。如果您的全部位置腾讯控股(00700HK)低于50,000,则经纪人收取的佣金为100港元;超过50,000,它将收取您的交易金额2千。在另一个案例中,港股一般是合并交易。相同的股票在白天以相同的方向运作,并且交易成本被合并和收集。例如,如果您在早上购买了23,000个金山软件,在下午购买了23,000个金山软件,那么经纪人只会在您的两个订单中收取100港币。
香港股票交易规则
交易所控制香港证券交易所交易的总金额和每日配额,以买卖后的净流量为基础,仅限于报价或交易金额,不包括交易税和现金股息,支付的利息。公司等非交易活动产生的资金数额。
总金额:香港联通的总金额为人民币2500亿元
总余额=总金额 - 买入交易总额+已售成交易总额
总余额在每个交易日结束后计算。当总余额少于每日一个金额时,上海证券交易所SPV将在下一个交易日暂停新的采购订单。
每日配额:香港联通的每日配额为105亿元人民币
当日可用余额=每日配额 - 购买报告金额+销售交易金额+取消联交所拒绝的购买报告金额+购买交易价格与申报价格之间的差额
如果在市场开盘前每日限额不足时每日余额小于0,则可以恢复日余额。在连续交易期间,当当天余额用尽时,上海证券交易所SPV将停止接受采购订单,不会恢复当天。 ,但仍接受卖单声明。
G. 大陆公司在香港上市后,原始股怎么转让协议转让还是必须开通沪港通或港股账户那个文件里有这个回答
1、大陆公司在香港上市后,原始股的转让具体要看该公司去香港上市采用的是什么样的法律架构。如果是VIE(俗称“协议安排”),那确实所持有的境内公司股份和境外离岸公司的股份不是一回事,当然也就不能在境外交易。
如果想要交易,公司需要安排这些原始股东的股权在境外离岸公司还原,并且在券商登记,这样上市禁售期满后就可以交易了。但是,国内很多公司所谓的职工原始股,仅仅是个人和公司的协议,并没有在工商局变更。
理论上,这部分股权在上市时候如何认定是有法律障碍的。此外,持有大量股票或者公司高管对出售股票有一定限制,具体也要看公司规定,而且香港市场一般是可以马上卖出股票,但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2、协议转让不必开通沪港通或港股账户,因为原始股没有公开交易的市场,只能私下交易,还没有正式上市的股票不必通过股市交易。
3、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在《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中明确规定了产权转让程序,也在第十八条规定“经公开征集只产生一个受让方或者按照有关规定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可以采用协议转让的方式。
(7)香港上市公司股权交易扩展阅读:
根据《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四条
转让方应当将产权转让公告委托产权交易机构刊登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经济或者金融类报刊和产权交易机构的网站上,公开披露有关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信息,广泛征集受让方。产权转让公告期为20个工作日。
转让方披露的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信息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转让标的的基本情况;
2、转让标的企业的产权构成情况;
3、产权转让行为的内部决策及批准情况;
4、转让标的企业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数据;
5、转让标的企业资产评估核准或者备案情况;
6、受让方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7、其他需披露的事项。
H. 香港公司如何做股权转让
在香港公司成立后可以根据公司的需要和实际情况做出适当的资料变更,变更的内容包括:股东董事变更,公司名称变更,注册资本变更,注册地址变更,法定秘书变更等。
但香港公司股份转让的限制在香港,私人公司股份的转让除受到《公司条例》中有关私人公司的股份权利限制外,还受到公司章程细则规定的限制。
私人公司的章程细则一般都有先买权条款,股东在转让股份时须依规定先向其它成员提出要邀约。转让人可将其意图通知公司董事局,并以董事局一致同意的第三人(如公司核数师)决定的或依规定的价格向其它成员要约,也可先由转让人与公司内拟受让的某一成员议定价格,再经董事局按该价格、股数向其它股东提出要约,如其它股东愿意受让则按各股东的持股比例分配之;如果其它股东无此愿望,则由该拟受让的成员受让该股份。
公司章程细则如未有规定公司可买下依上述方式转让的全部或部分股份,则公司成员须全部买下该股份。不然,转让人有权将其股份转让给公司成员以外的第三人。
在股份转让中的作价应反映股份的公平价值。除非公司章程细则有相反规定,香港公众公司股东有权自由转让其股份。但有关股份转让的行为,包括股份的作价须受香港有关收购与合并规则等的调整。
一、香港公司股权转让的程序:
(1)订立股份买卖合同,该合同不必以特定的形式,可以是书面或口头的。如果合同因特定股份的买卖而订立,股份的衡平法权利(the equitable title)立即转移给买主,在其后公司公布红利时买主有权享有。对公司而言,拥有股权、享有红利者是注册股东。
(2)提交适当的转让文件。公司章程细则可要求股份转让须以契约(deed)的形式,但这很少见,常见的股份转让文书形式是由转让人和受让人签署的文件。
(3)登记。公司章程细则如规定股份转让登记的事项,董事局须遵守。法例规定,公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对尚未缴清股本的股份之转让,和任何公司已有留置权的股份之转让,可拒绝登记。另外私人公司董事局无须说明理由,可拒绝登记任何股份转让,不论有关股份是否已缴清股本。
通过股份转让登记手续,公司不仅承认受让人成为股份持有人,也接受受让人成为公司的新成员。登记之后,如公司成员转让其全部股份,公司将在成员名册中注销其成员资格,增补新成员的数据,并且发新股票给新成员。如公司成员转让其部分股份,公司将保留其成员资格,并按其转让后持有的股份另发新股票。除非公司章程细则或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另有规定,转让股份交由公司登记并非必要程序。
不过,根据《公司条例》,公司如未登记受让人的权益,转让人仍被视为股份持有人。而且,除已登记的股份持有人外,公司无须承认任何人对有关股份因信托或公义而享有的权益,因此股份转让双方应尽可能依手续完成转让登记。公司必须在收到有关股份转让文书之后两个月内,通知受让人和转让人是否接纳登记有关股份转让。
香港公司股份转移(transmission of shares)股份转移指由于某些法律效果,股份自动转移给第三人。例如:
(1)原股份持有人死后,有关股份的业权自动转移到死者的遗产承办人。根据《公司条例》,某人士只要提供依法验讫的遗嘱或遣产管理文书,公司必须承认该人士的业权。
(2)股份持有人破产,其名下的股份业权,可由破产信托人接收。破产信托人可要求登记为合法股份持有人。根据现行法例,股份因法律效果而自动转移给第三者,公司如拒绝登记有关股份的转移,受让人有权要求公司说明其拒绝的理由,公司应在受让人提出要求登记后二十八日内说明拒绝的理由。如公司未说明或逾期说明拒绝的理由,则必须登记有关股份转移。
二、股东董事变更需提供的资料:
(1)填写一份《综合业务委托书》。
(2)新股东董事有效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3)注明股份分配比例。
(4)公司章程一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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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香港股市交易规则和交易时间
一、香港股市交易规则
1、港股买卖可做T+0回转交易,当天买入、当天可以卖出。
2、实际交收时间为交易日之后第2个工作日(T+2);在T+2以前,客户不能提取现金、实物股票及进行买入股份的转托管。港股不设当日涨跌幅限制。
3、港股可以卖空。但根据香港联交所规定,只有被列为“可进行卖空的指定证券”,投资者才可进行沽空。认股权证及债券,不被列入沽空名单之内。
二、香港股市交易时间
在星期一至五(公众假期除外)进行交易,交易时间如下:
1、开市前时段 :上午9:00至上午9:30
上午9:00至上午9:15(竞价买卖盘时段)
上午9:15至上午9:20(对盘前时段)
上午9:20(对盘时段)
上午9:20至上午9:30(暂停时段)
2、持续交易时段:
早市:上午9:30至中午12:00(注:若因节假日产生半日市将在12:08-12:10随机收市)
午市:下午13:00至下午16:08-16:10(随机收市)
在圣诞前夕、新年前夕或农历新年前夕,将没有午市交易。
香港联合交易所每年编制一份休市日历,可于香港联合交易所网站查阅。
香港股市每个交易日在早上10:00开盘交易,中午12:30收市休息;下午14:30开盘,交易直到16:00结束。这与A股的交易时段有明显差异。此外,指数期货的交易时段要比股票市场多出30分钟,具体为早上9:45开盘,下午16:15结束。
香港股市是香港股票市场的简称。一般指香港证券交易所。香港原有4家证券交易所,即远东证券交易所、香港证券交易所、金银证券交易所和九龙证券交易所。1986年,4家证券交易所合并成立香港联合证券交易所,也称为香港证券交易所。香港股市的管理机构是证券监理处,它是根据《1973年证券条例》而成立的法定监管机构。《1973年证券条例》还规定设立证券事务监察委员会,负责有关证券的决策工作。香港是世界著名的自由贸易港,是重要的国际金融中心,银行业、地产业和加工业十分发达,近年来股市发展非常迅速。
重要指数
恒指服务有限公司:
(恒指服务有限公司)乃(恒生银行全资附属机构),负责编制及管理恒生指数及一系列其他股市指数:
选取范畴:
成份股以在联交所主板作第一上市的公司为选取目标.
以(H 股)形式於香港上市的中国企业如符合以下其中一种情况,将合资格获考虑纳入恒生指数.
该(H 股)公司的股本以全(H 股)形式於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该( H 股 )公司已完成整个股权分置改革,且没有非上市股本;或新上市的( H 股)公司没有非上市股本.
挑选准则:
恒生指数成份股乃经广泛向外谘询,及严谨周详的程序而挑选.
任何公司均须符合以下基本准则,才有机会获选为成份股:
必须位列在联交所上市所有普通股份( H 股除外 )总市值首90% 之列(市值乃指过去12个月的平均值);
必须位列在联交所上市所有普通股份( H 股除外 )成交额首90% 之列(成交额乃指将过去 24 个月的成交总额分为八个季度各自作出评估);或
须在联交所上市满 24 个月或符合有关上市少於 24 个月的大型股获纳入恒生指数之指引.
上市少於 24 个月的大型股获纳入恒生指数之指引:
新上市的大型股获纳入为恒生指数成份股候选名单须符合以下所列的市值排名及最少达到相关的上市时间:
於检讨指数时大型股平均市值排名:
五或以上:最少上市时间三个月
六至十五:最少上市时间六个月
十六至二十:最少上市时间十二个月
二十一至二十五:最少上市时间十八个月
二十五以下:最少上市时间二十四个月
经甄选合资格后,再按以下准则接受最终评选:
公司市值及成交额之排名;
不同行业在恒生指数内所占的比重能反映大市分布;及公司的财政状况.
恒生(中国企业)指数:
挑选准则:
恒生综合指数成份股中的(国企 H 股).
恒生中国(H 股)金融行业指数.
挑选准则:
根据恒生行业分类系统中被归类为金融业的恒生中国企业指数数份股.
恒生(综合)指数系列:
恒生综合指数系列由十八只指数组成,以不同方法来反映市场之表现.
除恒生综合指数外,整个系列包括六只地域指数及十一只行业指数.
恒生(综合)指数:
成份股:
恒生综合指数以涵盖联交所主板上市之股票市值的百份之九十为目标,而现时的成份股数量为二百只.
挑选准则:
除停牌的日子外,成份股不能在过去十二个月中,有超过二十天在市场欠缺成交;
以过去十二个月的平均市值计算,选取在通过(1)项后最大市值之二百间公司作为成份股.
恒生综合指数 - (地域)指数
挑选准则:
公司的大部分营业销售额须来自中国内地以外的地方,并为恒生综合指数的成份股.
挑选准则:
恒生香港综合指数中,市值最大的十五间公司.
挑选准则:
恒生香港综合指数中,以市值计算名列第十六至五十的股份.
挑选准则:
恒生香港综合指数中,以市值计算名列第五十一或以后的公司.
挑选准则:
公司最少 50% 之营业销售额须来自中国内地,并为恒生综合指数的成份股.
挑选准则:
恒生中国内地综合指数成份股中的非国企 H 股;并至少百分之三十股权由下列股东直接拥有:
1.中国国营、省市单位所拥有的机构;或
2.由上述( 1 )项所述之上市或私营公司.
恒生综合指数 - (行业)指数
恒生综合行业指数包括能(源业)、(原材料业)、(工业制品业)、(消费品制造业)、(服务业)、(电讯业)、(公用事业)、(金融业)、(地产建筑业)、(资讯科技业),以及(综合企业).
挑选准则:
二百只成份股将会根据其业务而编制到所属之行业.
恒生(流通)指数系列
恒生流通指数系列旨在为投资者提供另一组市场参考指数,在编算上顾及由策略性股东长期持有而不在市场上流通的股份.
恒生流通指数系列在编算上,采用个别股份的流通市值,并将其占指数的比重调整至不超过百分之十五.
恒生流通指数系列共有六只指数:
流通指数:
三只流通指数的成份股相对的恒生综合指数内的「地域指数」组别相同.
流通指数相对指数.
恒生流通综合指数.
恒生香港流通指数.
恒生中国内地流通指数.
恒生综合指数.
恒生香港综合指数.
恒生中国内地综合指数.
精选指数:
精选指数采用同样方法编算,但包括较少数目的成份股,以促进指数衍生产品之发展.
恒生 50(更新日期:二零零六年九月十一日)
恒生香港 25(更新日期:二零零六年九月十一日)
恒生中国内地 25(更新日期:二零零六年九月十一日)
剔除停牌成份股之政策:
恒生指数系列之任何一只指数成份股如连续停牌一个月,该成份股将会从有关指数中被剔除.
在非常特殊情况下,如该成份股被认为极有可能在短时间内复牌,始有可能获保留在指数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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