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动用维修基金业损害到其它业主的权利吗
许多购房者在购买房屋时都会知道要缴付一笔“公共维修基金”,用于日后自己所在楼房的公共维修。然而,对于大多数业主而言,这笔基金总共有多少、什么时候可以动用这笔钱、具体又该如何动用等等问题,往往都有些不明不白的。
而近年来随着房龄上升,特别是像最近这样的高温、雷雨季节,不少房屋都出现了损坏、老化的问题。可是在实际申请使用公共维修基金的时候,一些小区业主却发现困难重重,不但申请难、动用难,而且手续繁复、耗时弥久,最终甚至还是有房屋得不到拨款修理。这都是为什么呢?
业主共有 专款专用
在定义上,公共维修基金又称“专项维修基金”,是指住宅物业的业主为了本物业区域内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事项而缴纳一定标准的钱款至专项账户,并授权业主委员会统一管理和使用的基金。一般而言,公共维修基金的收取比例按照购房者从开发商处购买房屋、办理产权过户时总房价2%~3%的比例缴纳至物业所在区房地产主管部门指定的商业银行。
按规定,公共维修基金应由该物业内的业主共同筹集,业主按照缴纳比例享有公共维修基金的所有权,但使用权归全体业主所有,单个业主不得向银行提取自己所有的维修基金部分。同时,公共维修基金也与具体房屋相结合,随房屋存在而存在、灭失而灭失,不因具体业主的变更而变化,因房屋产权变更成为新业主时,维修基金也应经旧业主更名为新业主名下。
在具体使用上,公共维修基金则应用于房屋保修期满后房屋主体结构、公共部位和公共设施设备的大中修以及更新改造工程。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分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公共部位是指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公共设施设备是指房屋及相关配套区域内、由业主共同拥有并使用的上下水管道及设备、配电线缆及设备、电梯、公用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沟渠、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和其他共用设施设备等。
不难看出,公共维修基金在设立上是业主共用、专款专用的,日常的一般小修无法挪用该资金,基金的管理上也有据可依。然而近日央视披露,全国公共维修基金已超万亿元,但使用率极低。许多需要使用这笔钱维修建筑物共用部分的居民发现,“看起来很美”的公共维修基金却很难提取出来,这样的情形又为何会出现?
四大难题待解决
原来,自1998年,建设部、财政部发布《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并开始征收房屋公共维修基金以来,就一直存在着四大难题,影响着该资金的顺利使用。
其一,早期业主买房时,由开发商代收公共维修资金,然后交到政府管理部门。根据要求,开发商应按照每户业主所交的金额,建立出清晰的业主明细账。但当时没有统一的网络管理平台,有的明细账是纸质的,录入时信息出现了误差,还有的信息丢失,导致公维资金与业主信息关联不上。而公维资金使用前,第一步就是要做好系统数据关联工作,明确哪一户业主是谁,名下有多少公维资金,修公共部位要从哪些户出钱,每家出多少。由于数据关联工作没做好,就导致很多小区申请公维资金难或者慢。
其二,找齐2/3的业主签字也往往困难重重。原来,申请使用公共维修基金时,一般需要找涉及区域中的2/3的业主签两次字,然而有些业主对于没有影响到自身的问题却不愿签字。比如电梯坏了,住在一、二层的业主就不太愿意签字;屋顶漏水了,非顶层的业主也不愿意签字。有时即使业主同意签字,但有的业主不住在小区,房屋长期出租,有的业主三天两头不在家,光找人签字就要花费数月的时间。
还有的小区房屋权属不清,商品房和房改房混杂。在申请使用公维资金时,由于房改房没有统一的公维资金系统,需要售房单位去申请提取公维资金,但售房单位可能已经不存在,或者已经将房屋转手。而央产房的公维资金申请使用,又需要到中央单位房改部门去申请办理。手续繁复、流程缓慢也加剧了资金动用的难度。
另外,同一个小区,有的业主缴了公共维修资金,有的没缴,当共有部位设施需要维修时,发现钱缴得不全,已缴资金甚至不够一次维修。这也是部分小区遇到的公共维修基金使用难的症结所在。就这样,好好的一笔“专款专用”基金就被弄得如此“使用不便”了。
更透明、更灵活
信息透明度不够也是阻碍公共维修基金发展的一个因素,有的业主表示,物业应把详细的信息均张贴公示,如电梯坏在哪儿、维修明细是什么、哪家公司维修、动用多少资金等等,业主有权知道这笔钱具体用在哪、怎么用的,这样才能安心签字。
同时,按照原建设部1998年出台的规定,由于只明确了缴纳和使用对象,却没有明确监管单位,也造成了基金的不稳定因素。许多城市的公共维修基金都是“活期存款”,如此一来,大量基金如同进入“休眠”期,存款所得的利息远远比不上通货膨胀,必然造成基金的缩水与贬值。而以电梯的使用年限15年为例,巨额的房屋维修资金“沉睡”在银行账户上,不仅跑不过通胀率,还蕴藏着维修费用的逐年增长,在缴存资金进入15年之后的使用高峰期后,无法满足长远需求的巨大隐忧。届时出现资金不够、需要补缴等问题的话,又会使公共维修基金的动用难上加难。
对于这些问题,北京市住建委日前就《关于简化程序方便应急情况下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有关问题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规定应急使用公维资金的小区将可快速修房。其中提到了多项解决当下困境的变通意见,如新政策中规定,六种情形可以申请应急维修,不需要2/3业主同意,其中包括屋面防水损坏造成渗漏;电梯故障危及人身安全;高层住宅水泵损坏导致供水中断;楼体单侧外立面五分之一以上有脱落危险等。专家也指出,加强维修基金的使用管理更在于有效的业主大会。业主大会是维修基金持有和管理的主体,不仅便于使用好这笔钱,也有利于更好地监督物业的工作。
应该说,随着公共维修基金逐步进入正常的使用高峰,进一步完善原有的政策规定,并让资金的监管、使用、维护都能更加透明和灵活,才是行之有效的方式。也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让这笔钱成为房屋的“看病钱”、“养老钱”,保障每一个业主应有的权益。
Ⅱ 2016年房屋维修基金最新政策
2016年房屋维修基金最新政策
2015年10月17日,住建部与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发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在老旧小区和电梯更新改造中支持作用的通知》(建办房〔2015〕52号)。《通知》在现行政策法规的框架下,通过明确维修资金的使用范围和目标重点、细化应急使用制度、创新业主表决规则等方式,探索建立老旧小区和电梯更新改造多方资金筹措机制。
针对老旧小区和电梯亟待更新改造但面临资金不足的问题,《通知》鼓励业主使用维修资金对长期失修失养、配套设施不全、保温节能缺失、环境脏乱差的老旧小区进行更新改造,主要包括房屋本体和配套设施两大方面。业主也可以将维修资金用于维修、更换运行时间超过15年的老旧电梯,在未配备电梯的老旧住宅加装电梯以及助老设施等。考虑到各地实际情况的不同,对于老旧小区及电梯更新改造的具体标准和内容,《通知》授权地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针对维修资金使用事项业主“双三分之二”表决难的问题,《通知》提出了四种表决方式,一是业主将表决权委托给业主委员会或业主代表代为行使的委托表决方式,二是一次性表决通过、分批使用资金的集合表决方式,三是将未参与投票的业主投票权数计入赞成票的默认表决方式,四是持反对意见业主占“双三分之一”以下视为表决通过的异议表决方式,但前提条件是业主大会在管理规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中对上述表决方式作出事先约定。
针对紧急情况下维修资金无法及时拨付使用的问题,《通知》明确,当发生电梯故障、消防设施故障、屋面外墙渗漏、二次供水水泵运行中断、排水设施堵塞爆裂、楼体外立面存在脱落危险等危及房屋使用及人身财产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可以不经过业主“双三分之二”表决同意,直接申请使用维修资金。没有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维修资金申请主体的小区,可以由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住建(房地产)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代修,代修费用从维修资金账户中列支。《通知》还要求,审核部门必须在收到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核决定,组织维修单位应当将维修资金使用情况在小区显著位置公示。
针对维修资金信息不够公开透明的问题,《通知》要求各地充分利用移动互联网、大数据和云计算等现代网络信息技术,建设业主共同决策电子平台,便于业主通过计算机和手机等电子工具参与小区共同事务决策。《通知》还要求各地维修资金管理部门建立维修资金公告制度,将本地区年度维修资金交存、支出、增值和结余等情况在当地政府网站、报刊等媒体上进行公告。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建立维修资金公示制度,将本小区的维修资金基本情况在小区显著位置进行公示。
针对维修资金管理实践中出现的问题,《通知》要求各地在加大维修资金对老旧小区和电梯更新改造支持力度的同时,应当以问题为导向,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积极探索在维修资金使用中引入商业保险、在专户银行选择中引入市场竞争机制等制度创新,进一步发挥维修资金对于保障住房正常使用的积极作用。
Ⅲ 当前委托我爱我家出租房子交维修基金吗
第一次听说这种怪事,委托中介出租房子,还需要交维修基金,这种行为与诈骗有什么区别?中介哪有收这种费用的权利,这种中介让它有多远滚多远,不用它就是了。
Ⅳ 我家有一卧室上是房顶,现在楼顶漏水多年,请问我这应该自己维修还是有房产局用公共维修基金修复呀
如果现有漏水的房顶是六层在使用,或者产权使用权归属六层住户,那应该跟六层的住户进行沟通协商,由六层住户进行维修。
根据现有法规,如果漏水的房顶是由各层业主共用(比如作为消防逃生平台或是公共的衣物晾晒空间等),则可用本楼盖以下各层业主分摊进行修复,如果房顶不可上人,则需要本房顶下的顶层业主承担50%的维修费用,其他由下面各层的业主分摊,如维修需动用维修基金,则需要完整的维修金使用流程,包括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签名确认同意,方能动用维修金。
相关问题的解决需要物业公司和相关业主的共同理解配合,另外楼主所说的房子建于90年代,建议楼主应先确认是否有建立维修基金。
Ⅳ 房屋哪些部位属于公共部分
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单幢住宅内业主或者单幢住宅内业主及与之结构相连的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部位,一般包括: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公共地方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根据建设部所规定的商品房销售面积部分,包括电梯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和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其他功能上为整栋建筑服务的公共房和管理用房以及套(单元)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和外墙(包括山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
另一部分是根据国??家物价局、建设部、财政部《商品住宅价格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的分摊到商品房房价中的基础配套设施部分,如公共绿地、道路等。
业主对公共地方享有权利的原因在于,房价构成中包含住宅建筑安装工程费、住宅小区基础设施建设费和住宅小区非物业性配套公共建筑建设费如道路、公共绿地等。正因为享有权利,所以才要交纳相关物业管理费。
(5)仲恺维修基金平台扩展阅读:
公共部分维修基金
根据建住房[1998]213号《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凡商品住房和公有住房出售后都应当建立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以下简称"维修基金")。
维修基金的使用执行《物业管理企业财务管理规定》(财政部财基字[1998]7号),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修、更新、改造。商品住房在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订有关维修基金缴交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缴交维修基金。
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 维修基金收取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公有住房售后的维修基金来源于两部分:
1、售房单位按照一定比例从售房款中提取,原则上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20%,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30%。该部分基金属售房单位所有。
2.购房者按购房款2%的比例向售房单位缴交维修基金。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 公有住房售后维修基金管理与使用的具体办法,由市、县财政部门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制定,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Ⅵ 公共维修基金是怎样的收费标准
公共维修基金是在办房产证的时候交的 一般多层是42.5元每平方 小高层65元每平方 高层是82.5元每平方
Ⅶ 2009年房屋维修基金是按多少交
维修基金是什么时候交?2016房屋维修基金缴纳标准多少?房屋维修基金怎么算的?房屋维修基金是什么?房屋维修资金又称“公共维修资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住宅物业的业主为了本物业区域内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事项而缴纳一定标准的钱款至专项帐户。
维修资金由该物业内的业主共同筹集,业主按照缴纳比例享有维修资金的所有权,但使用权归全体业主所有,单个业主不得向银行提取自己所有的维修自今年金部分。维修资金与具体房屋相结合,随房屋存在而存在、灭失而灭失,不因具体业主的变更而变化,因房屋产权变更成为新业主时,维修资金也应经旧业主更名为新业主名下。
1、维修资金金只有在保修期满后,对物业公共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维修、更新时才能使用。具体业主按照投票权的确定标准分摊费用比例。
2、维修资金闲置时,除用于购买国债或无风险的理财范围外,禁止挪作他用。
维修基金缴纳标准
维修资金的收取比例按照购房者从开发商处购买房屋、办理产权过户时按照总房价2%~3%或每平方米100至200元的标准缴纳至物业所在市房地产主管部门指定的商业银行。维修资金的具体收取标准由各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当地实际确定。
商品房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定有关房屋维修基金交缴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交纳房屋维修基金。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首期专项维修资金交存的现行标准为:高层(含带电梯的多层)90元/平方米、多层(含别墅)50元/平方米。
2016沈阳维修基金
《沈阳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经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将于2016年起施行。对维修资金的交存标准进行了调整。首期交存标准由57.5元/平方米调整为63元/平方米(没有电梯)和92元/平方米(有电梯)。针对突发情况需要立即对物业项目进行维修、更新或改造的,《办法》也明确界定了范围,规定8种情况可以采用应急程序,由业主委员会请专业部门认定后立即组织维修。
房屋维修基金什么时候交
业主应当在房屋交房前,交纳房屋维修基金。首期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业主可以直接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也可以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交。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交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收到房屋维修基金之日起30日内,将代交的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2016维修基金政策
2015年10月17日,住建部与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发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在老旧小区和电梯更新改造中支持作用的通知》(建办房〔2015〕52号)。《通知》在现行政策法规的框架下,通过明确维修资金的使用范围和目标重点、细化应急使用制度、创新业主表决规则等方式,探索建立老旧小区和电梯更新改造多方资金筹措机制。
针对老旧小区和电梯亟待更新改造但面临资金不足的问题,《通知》鼓励业主使用维修资金对长期失修失养、配套设施不全、保温节能缺失、环境脏乱差的老旧小区进行更新改造,主要包括房屋本体和配套设施两大方面。业主也可以将维修资金用于维修、更换运行时间超过15年的老旧电梯,在未配备电梯的老旧住宅加装电梯以及助老设施等。考虑到各地实际情况的不同,对于老旧小区及电梯更新改造的具体标准和内容,《通知》授权地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针对维修资金使用事项业主“双三分之二”表决难的问题,《通知》提出了四种表决方式,一是业主将表决权委托给业主委员会或业主代表代为行使的委托表决方式,二是一次性表决通过、分批使用资金的集合表决方式,三是将未参与投票的业主投票权数计入赞成票的默认表决方式,四是持反对意见业主占“双三分之一”以下视为表决通过的异议表决方式,但前提条件是业主大会在管理规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中对上述表决方式作出事先约定。
针对紧急情况下维修资金无法及时拨付使用的问题,《通知》明确,当发生电梯故障、消防设施故障、屋面外墙渗漏、二次供水水泵运行中断、排水设施堵塞爆裂、楼体外立面存在脱落危险等危及房屋使用及人身财产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可以不经过业主“双三分之二”表决同意,直接申请使用维修资金。没有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维修资金申请主体的小区,可以由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住建(房地产)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代修,代修费用从维修资金账户中列支。《通知》还要求,审核部门必须在收到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核决定,组织维修单位应当将维修资金使用情况在小区显著位置公示。
针对维修资金信息不够公开透明的问题,《通知》要求各地充分利用移动互联网、大数据和云计算等现代网络信息技术,建设业主共同决策电子平台,便于业主通过计算机和手机等电子工具参与小区共同事务决策。《通知》还要求各地维修资金管理部门建立维修资金公告制度,将本地区年度维修资金交存、支出、增值和结余等情况在当地政府网站、报刊等媒体上进行公告。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建立维修资金公示制度,将本小区的维修资金基本情况在小区显著位置进行公示。
针对维修资金管理实践中出现的问题,《通知》要求各地在加大维修资金对老旧小区和电梯更新改造支持力度的同时,应当以问题为导向,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积极探索在维修资金使用中引入商业保险、在专户银行选择中引入市场竞争机制等制度创新,进一步发挥维修资金对于保障住房正常使用的积极作用。
Ⅷ 房产局管理软件(全套),产权产籍|合同备案|房产档案|维修基金|住房保障|房产测绘|存量房备案等等
我是县房管局信息中心的,单位最近上了一套新系统,还不错!软件开发商是皇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的,系统流程简洁易用、功能全面,主要是上手快,要不然单位都是些四五十岁的女同胞还刚刚学会电脑操作,还真不知这个信息化建设如何来实施。推荐推荐,适合不适合,你自己定吧:
深圳皇锐科技主要的全套房管局管理软件有:
《房地产管理局综合业务信息管理平台》
《房产局综合信息管理系统》
《房屋产权产籍管理系统》
《项目管理系统》
《新建商品房网上合同备案管理系统》
《房地产开发商管理系统》
《房屋综合档案信息管理系统》
《房产测绘和成果管理系统》
《房地产从业主体管理系统》
《住房保障综合管理系统》
《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系统》
《存量房网上备案管理系统》
《房屋拆迁综合管理系统》
《白蚁防治综合管理系统》
《统计分析和信息发布系统》
应该是目前产品最齐全的一家了。
Ⅸ 什么是房改房维修基金
房改房维修基金的含义:房改房维修基金是指按建设部《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有住房出售后建立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
房改房维修基金办理流程:
受理:房改房出售单位在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房改办领取《单位职工住房项目专项维修资金交存申请表》,携带资料来中心申请开立网上办公账户,或者在房管局网站房屋维修资金网上办公平台注册申请,填报单位信息,并填写《受理申请表》;
开户:系统软件注册;
提交:房改单位录入业主信息,通过网上办公平台提交;
备案:备案,打印《交存通知单》;
公告:在小区张贴公告并将《交存通知单》发给业主;
交存:业主持《交存通知单》、身份证在西安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银行网点交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