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应该怎么看银行理财产品说明书
长期以来,多数人对于银行理财产品的印象都是:收益稳定、风险低、放心投资。但这种固有的印象以后要变啦!
因为大部分银行理财产品都不再是无风险的品种了,2017年就曾出了很火爆的“民生银行30亿假理财”。
在监管的要求下,打破刚性兑付几乎已经成为未来的必然趋势。
银行理财承诺保本将会成为历史,现存的保本理财产品也会逐渐的淡出市场。
可见银行理财产品并不是理财资金安全的避风港。
今天就介绍一个选购银行理财产品的利器——银行理财产品说明书。
一、风险测评很重要
在解读产品说明书之前,首先还要强调一个很重要的步骤——风险测评。
到银行做理财之前,风险测评是不可或缺的。
和家庭保险规划一样,理财同样注重产品的适用性。
没有最好的产品,只有最适合自己的产品。
很多人都认为,做理财只要选好产品就可以了,风险测评是一个繁琐且不必要的过程。
事实上,风险测评限制投资者购买超出自己风险承受能力的理财产品,目的在于更好的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所以进行风险测评还是很有必要的。
一个完整的风险测评需要了解的信息包括投资者的年龄、财务状况、投资经验和目的、预期收益等等,综合评估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
综合在一系列的信息下,得出投资者对应的风险承受水平:
C1—C5是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等级;R1—R5是理财产品的风险等级。
在选购理财产品时,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等级应该和产品风险等级相对应。
在银行理财产品风险等级的5个等级中,只有R1(低风险)是保证本金安全的;R4(中高风险)和R5(高风险)在现实中的银行理财产品比较少见。
二、产品说明书的正确打开方式
做完风险测评后,就要说一说理财产品说明书的正确打开方式。
在银行的理财产品中,光是看产品的推介页面是不够的,这样获取的信息量太少了。
想要充分了解一个产品,还得看产品的说明书。(银行官网提供产品的说明书让投资者查阅)
一份完整的产品说明书,大致会分为产品要素、投资范围、产品运作说明、理财收益说明、产品兑付说明、信息披露等几个部分。
1、产品要素
在产品要素上,包含很多产品的相关信息:产品名称、产品编号、规模等,这些很简单就可以理解,就不再过多介绍。
需要注意的是在说明书的前面部分,有一个全国银行业理财信息登记系统编码,这个编码相当于理财产品的身份证号码。
在中国理财网上就可以查询产品的真假,防止银行违规销售,出现假理财的情况。
验证产品的真实性后,还要了解产品的具体类型是什么。
产品类型大概可以分为两类:保本浮动收益和非保本浮动收益。
两种类型的收益都是不固定的(一般以预期收益率估算投资收益),主要区别在于是否保证本金的安全。
保本浮动收益保证本金安全;而非保本浮动收益不保证本金安全,在投资环境较差的时候,存在本金损失的可能性。
结合产品的类型和产品风险等级,综合衡量一个产品的风险定位。(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等级应该与理财产品风险等级相匹配)
2、投资范围
做银行理财最好还要了解理财产品的投资范围,
至少得知道自己的资金将会投资于什么地方。
不同风险资产的配比,直接决定了一个产品的风险和收益。
各项资产大致的风险水平排序:
货币市场类资产<固定收益类资产<主动管理型权益类资产<量化对冲类资产
风险承受能力强的投资者可以挑战风险水平较高的资产,风险承受能力弱的则要更注重安全性。
3、产品运作说明
运作说明规定了产品的规模的上限和下限。
有一个说法,说理财产品的规模越大,在投资货币市场工具时议价能力越强,能获得更高的利率。
但有一点可以肯定是规模较大的产品在低于极端风险时,会表现出更强的防御能力。
4、理财收益说明
关于理财收益,应该是大家最关心的一件事。
理财收益的说明主要分为两部分:成本和收益。
成本主要包括产品的托管费、销售费、浮动管理费、管理费及税率等等一系列的收费,不同的产品对于收费的要求不同。
现在大部分的理财产品都采用预期收益率来衡量理财产品的水平。
需要明确的是:预期收益率≠到期收益率。
预期收益率只是对于未来产品的投资预测,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一定的偏差,导致到期实际的收益情况低于或超出原来的预测。
在此提醒一句:目前银行理财产品年化收益率大致在3%-5%这个区间内,收益太低固然不好,但收益过高也要注意相应的风险,仔细研究好再投资。
5、产品兑付说明
正常来说银行理财到期及时兑付并不是难事,银行理财的安全性还是很有保障滴。
产品兑付说明这里除了规定银行到期兑付情况,还规定一旦出现意外的兑付问题,会有怎样的应对方案及后续时间安排。
6、信息披露
信息的及时披露是投资者了解产品后续投资进展的一个重要途径,
产品信息越透明对投资者了解产品越有利。
我们需要获取产品信息披露的地方及时间,实时获取产品运作的情况。
7、风险性评估
对于银行理财存在的可能性风险,可以到辨险识财APP上面查看产品评价报告,了解该款银行理财产品的风险。这样可以有效保证安全。
2.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的第三章
宣传销售文本管理
第十一条 本办法所称宣传销售文本分为两类。
一是宣传材料,指商业银行为宣传推介理财产品向客户分发或者公布,使客户可以获得的书面、电子或其他介质的信息,包括:
(一)宣传单、手册、信函等面向客户的宣传资料;
(二)电话、传真、短信、邮件;
(三)报纸、海报、电子显示屏、电影、互联网等以及其他音像、通讯资料;
(四)其他相关资料。
二是销售文件,包括:理财产品销售协议书、理财产品说明书、风险揭示书、客户权益须知等;经客户签字确认的销售文件,商业银行和客户双方均应留存。
第十二条 商业银行应当加强对理财产品宣传销售文本制作和发放的管理,宣传销售文本应当由商业银行总行统一管理和授权,分支机构未经总行授权不得擅自制作和分发宣传销售文本。
第十三条 理财产品宣传销售文本应当全面、客观反映理财产品的重要特性和与产品有关的重要事实,语言表述应当真实、准确和清晰,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三)夸大或者片面宣传理财产品,违规使用安全、保证、承诺、保险、避险、有保障、高收益、无风险等与产品风险收益特性不匹配的表述;
(四)登载单位或者个人的推荐性文字;
(五)在未提供客观证据的情况下,使用“业绩优良”、“名列前茅”、“位居前列”、“最有价值”、“首只”、“最大”、“最好”、“最强”、“唯一”等夸大过往业绩的表述;
(六)其他易使客户忽视风险的情形。
第十四条 理财产品宣传销售文本只能登载商业银行开发设计的该款理财产品或风险等级和结构相同的同类理财产品过往平均业绩及最好、最差业绩,同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引用的统计数据、图表和资料应当真实、准确、全面,并注明来源,不得引用未经核实的数据;
(二)真实、准确、合理地表述理财产品业绩和商业银行管理水平;
(三)在宣传销售文本中应当明确提示,产品过往业绩不代表其未来表现,不构成新发理财产品业绩表现的保证。如理财产品宣传销售文本中使用模拟数据的,必须注明模拟数据。
第十五条 理财产品宣传销售文本提及第三方专业机构评价结果的,应当列明第三方专业评价机构名称及刊登或发布评价的渠道与日期。
第十六条 理财产品宣传销售文本中出现表达收益率或收益区间字样的,应当在销售文件中提供科学、合理的测算依据和测算方式,以醒目文字提醒客户,“测算收益不等于实际收益,投资须谨慎”。如不能提供科学、合理的测算依据和测算方式,则理财产品宣传销售文本中不得出现产品收益率或收益区间等类似表述。向客户表述的收益率测算依据和测算方式应当简明、清晰,不得使用小概率事件夸大产品收益率或收益区间,误导客户。
第十七条 理财产品宣传材料应当在醒目位置提示客户,“理财非存款、产品有风险、投资须谨慎”。
第十八条 理财产品销售文件应当包含专页风险揭示书,风险揭示书应当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并至少包含以下内容:
(一)在醒目位置提示客户,“理财非存款、产品有风险、投资须谨慎”;
(二)提示客户,“如影响您风险承受能力的因素发生变化,请及时完成风险承受能力评估”;
(三)提示客户注意投资风险,仔细阅读理财产品销售文件,了解理财产品具体情况;
(四)本理财产品类型、期限、风险评级结果、适合购买的客户,并配以示例说明最不利投资情形下的投资结果;
(五)保证收益理财产品风险揭示应当至少包含以下表述:“本理财产品有投资风险,只能保证获得合同明确承诺的收益,您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六)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的风险揭示应当至少包含以下表述:“本理财产品有投资风险,只保障理财资金本金,不保证理财收益,您应当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七)非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的风险揭示应当至少包含以下内容:本理财产品不保证本金和收益,并根据理财产品风险评级提示客户可能会因市场变动而蒙受损失的程度,以及需要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等内容;
(八)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级,由客户填写;
(九)风险揭示书还应当设计客户风险确认语句抄录,包括确认语句栏和签字栏;确认语句栏应当完整载明的风险确认语句为:“本人已经阅读风险揭示,愿意承担投资风险”,并在此语句下预留足够空间供客户完整抄录和签名确认。
第十九条 理财产品销售文件应当包含专页客户权益须知,客户权益须知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客户办理理财产品的流程;
(二)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估流程、评级具体含义以及适合购
买的理财产品等相关内容;
(三)商业银行向客户进行信息披露的方式、渠道和频率等;
(四)客户向商业银行投诉的方式和程序;
(五)商业银行联络方式及其他需要向客户说明的内容。
第二十条 理财产品销售文件应当载明投资范围、投资资产种类和各投资资产种类的投资比例,并确保在理财产品存续期间按照销售文件约定比例合理浮动。市场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投资比例暂时超出浮动区间且可能对客户预期收益产生重大影响的,应当及时向客户进行信息披露。商业银行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投资范围、投资品种或投资比例,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后方可调整;客户不接受的,应当允许客户按照销售文件的约定提前赎回理财产品。
第二十一条 理财产品销售文件应当载明收取销售费、托管费、投资管理费等相关收费项目、收费条件、收费标准和收费方式。销售文件未载明的收费项目,不得向客户收取。商业银行根据相关法律和国家政策规定,需要对已约定的收费项目、条件、标准和方式进行调整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后方可调整;客户不接受的,应当允许客户按照销售文件的约定提前赎回理财产品。
第二十二条 商业银行应当按照销售文件约定及时、准确地进行信息披露;产品结束或终止时的信息披露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投资资产种类、投资品种、投资比例、销售费、托管费、投资管理费和客户收益等。理财产品未达到预期收益的,应当详细披露相关信息。
第二十三条 理财产品名称应当恰当反映产品属性,不得使用带有诱惑性、误导性和承诺性的称谓以及易引发争议的模糊性语言。理财产品名称中含有拟投资资产名称的,拟投资该资产的比例须达到该理财产品规模的50%(含)以上;对挂钩性结构化理财产品,名称中含有挂钩资产名称的,需要在名称中明确所挂钩标的资产占理财资金的比例或明确是用本金投资的预期收益挂钩标的资产。
3. 工商银行购买理财产品时在说明书页面一直滚动的解决办法
这种情况一般是银行理财系统程序的问题,作为用户自己是解决不了的,如果确有必要,可以联系银行客服,向客服提缺陷优化系统,一般这种小问题几天就可以优化上线。
用工商银行APP来申请信用卡。
第一步、打开手机工商银行。
第二部、登录账号,点击信用卡。
第三步、申请信用卡,选择工商银行奋斗卡(普卡)。
根据以上简单的三个步骤来申请工行信用卡就可以了。
在选择理财产品前,可以做一个风险评估测试,确定自己的投资类型。一般可以分为五大投资类型:保守型、稳健型、平衡型、成长型和进取型。而根据这五大类型的投资风格,我们可以在工商银行的风险等级中,选择符合自己的投资风格。
工商银行作为四大行之一,其理财产品收益大多在4%-5%。按照投资期限,大体可以分为两大类,中长期的“个人稳得利”,和短期的“灵通快线”。
4. 银行理财产品说明书
看清楚理财产品的具体投向
不同的投资方向、投资标的,风险程度会相差很大。投向股票、基金等领域的理财产品风险较高,此类理财产品在2009年曾成为风险高发领域。投向股票、基金等领域的理财产品的收益表现与股市相关,净值波动较大,需要投资者有较高的风险承受能力和对股市走势的基本预判能力。否则购买了在股市高点建仓的理财产品,投资者将面临漫长的等待解套过程。
投向股票等领域的理财产品又分为两种,一种是直接投资股票、基金等的理财产品。此类产品的风险高低取决于投资股票、基金等领域的比重高低,产品说明书中约定投资股票、基金等领域的比例越高,风险则越大,可能实现的收益越高,反之则风险相对更低;另一种证券投资类理财产品为结构化产品,近两年银行发行的证券投资类理财产品大多为此类产品。该类产品大多认购结构化证券投资信托计划的优先受益权,通过结构化设计、止损安排等,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投资者的本金安全。
如果理财产品说明书中没有股票、基金的字眼,只有债券等固定收益类品种的字眼,那么此类产品就属于低风险理财产品。
看理财产品期限
看理财产品期限不仅要看产品的收益期,还要重点关注以下几点。首先,看客户认购日到产品成立日之间资金有无计息。如果认购日到产品成立日之间资金没有计息的产品,投资者应该尽量等到募集期的最后一天再认购。其次,看资金到账日。资金到账日是指产品到期日或提前终止后到资金到达投资者个人账户之间的时间,这段时间内资金是不计息的。此外,还要看产品是否受到终止条款的限制以及有无提前赎回的条款。提前终止一般是银行的“权利”,银行提前终止一款产品的原因一般是受到外力的影响;外汇产品因为国际期权强行行权而终止;国家政策的变动等等。
看理财产品是否保本
上述有限合伙私募股权基金,以及投资股票、基金等领域理财产品大多为非保本的理财产品。其实,银行还有不少理财产品是保本的。保本的理财产品又分为两类,一类是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中的保本产品,有的银行甚至还保证收益,此类理财产品属于所有理财产品中风险最低的;还有一类保本型产品是结构型理财产品,通常挂钩大宗商品、汇率甚至股票的表现。此类产品需要投资者对挂钩的标的有所了解,以便对预期最高收益率实现的概率有初步的估算。
看理财产品风险大小
一款产品通常都会面临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利率风险、政策风险、管理风险、延期风险、理财产品不成立的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的相关投资风险。在理财产品说明书上都会标明该款产品的风险等级,现在投资者购买理财产品前都要做风险测评,投资者应该尽量选择和自己风险偏好相对等的理财产品,如果超风险购买理财产品,则需要签订超风险投资书。
5. 如何选择理财产品呢,首先要去银行签约
你好!首先要知道什么是银行的理财产品
一、什么是银行理财产品?
1、银行理财产品分为广义和狭义两层概念,广义的银行理财产品包括本外币理财、基金、保险、券商集合理财等多种金融投资产品,是一个综合的概念;狭义的银行理财产品是指商业银行运用专业投资能力,按照既定的投资策略,归集投资者闲散资金,代理投资者集中进行投资的金融投资产品。
2、银行的理财产品有两类:
①、定期存款和人民币理财产品:正常情况下,收益在3%-4.5%左右。
②、其他相对高收益的理财产品都是银行代销别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
二、认清理财产品的类型
1、目前银行理财产品分类方法不同,种类也很多。银行理财产品通常分为保收益型和非保收益型。以保收益型的理财产品为例,由于风险小,所以收益率也相对偏低,目前主要是货币型和债券类。
2、选择银行理财产品时,应首先弄清楚产品类型、风险大小、什么样的情况下会导致亏损,同时再结合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等因素,选择适合的理财产品。一般而言,建议初次购买理财产品的投资者,尤其是中老年客户,可以先考虑保证收益型理财产品,或者固定收益型产品。
三、看清理财产品投资对象
1、所谓看清产品投资对象,就是要了解产品投资的对象,因为产品的预期收益往往是根据投资市场的表现来决定,其中,这些投资品种包括汇率、利率、黄金、信托项目等等。
2、在不同时期、不同市场环境下会有不同选择,这需要投资者自己判断。如果投资者看好某些投资领域但不懂操作技巧,不愿冒太大风险,或无法直接进行投资,就可以选择挂钩这些领域的理财产品。
四、明确期限长短
投资者在选择投资品种时,首先要对资金利用时间有明确估计。对个人投资者来说,理财产品的期限一般不宜过长,建议投资者认真考虑流动性问题,例如是否享有提前赎回权等。流动性安排不但给投资者在产品亏损时及时止损的机会,且在产品市值直线上升时投资者可兑现收益,落袋为安。
五、看清理财产品收益
1、在确定个人风险承受能力及理财产品风险等级后,投资者要认清预期收益。值得注意的是,一定不要把预期收益错当实际收益,预期收益是银行认为在正常的市场走势下获得的收益,银行并没有保证支付义务。
2、某些银行为了使预期收益显得好看,其理财产品说明书上还将整个产品存续期的总收益写上,比如说一个5年期的产品收益率为50%,那么其年收益率约为10%,投资者在选择银行理财产品时要多留意“预期收益”或“年收益率”之类的关键字眼。
六、仔细对比理财产品收益率
1、要注意计算收益,理财单一般所提到的只是预期收益率或者最高预期收益率,而不是实际收益率,此外,理财产品说明书提供的多为年化收益率,而非投资期限内的预期收益率。
2、以一款年收益率为6%和一款18个月到期收益率为8%的理财产品为例,从绝对收益来看18个月的理财产品的收益率明显更高,但通过简单计算实际收益便一目了然:把后一款产品18个月的收益率换成年收益率,仅为8%×12/18=5.33%,收益低于前一种产品。
6. 理财产品说明书需要给客户吗
若是招商银行,可以通过网上购买,客户可以查看电子版理财产品。
目前,我行的个人理财产品在主页上有公布,您可以进入主页,点击“理财产品”-“个人理财产品”-“搜索”,分类您需要的产品信息。如需建议,请联系客户经理了解。(温馨提示:购买前请详细阅读产品说明书)
7. 中行网上如何查看理财产品说明书
您可以登录网上银行,通过“中银理财—产品查询与购买”功能选择理财产品的风险类型、产品种类、风险级别、币种、产品期限、销售状态等查询条件查询符合条件的理财产品信息。如果您已知悉某产品的产品代码,可通过快速查询功能,直接输入该产品的代码进行购买。如果您想了解某只理财产品的详细信息,请点击“详情”进行了解。如果您想查看某只理财产品的说明书,请点击该理财产品的名称链接进行查看即可。也可登录手机银行,通过“中银理财”功能选购理财产品。
以上内容供您参考,最新业务变动请以中行官网公布为准。
如有疑问,欢迎咨询中国银行在线客服或下载使用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咨询、办理相关业务。
8. 如何选择银行理财产品
你好!首先要知道什么是银行的理财产品
一、什么是银行理财产品?
1、银行理财产品分为广义和狭义两层概念,广义的银行理财产品包括本外币理财、基金、保险、券商集合理财等多种金融投资产品,是一个综合的概念;狭义的银行理财产品是指商业银行运用专业投资能力,按照既定的投资策略,归集投资者闲散资金,代理投资者集中进行投资的金融投资产品。
2、银行的理财产品有两类:
①、定期存款和人民币理财产品:正常情况下,收益在3%-4.5%左右。
②、其他相对高收益的理财产品都是银行代销别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
二、认清理财产品的类型
1、目前银行理财产品分类方法不同,种类也很多。银行理财产品通常分为保收益型和非保收益型。以保收益型的理财产品为例,由于风险小,所以收益率也相对偏低,目前主要是货币型和债券类。
2、选择银行理财产品时,应首先弄清楚产品类型、风险大小、什么样的情况下会导致亏损,同时再结合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等因素,选择适合的理财产品。一般而言,建议初次购买理财产品的投资者,尤其是中老年客户,可以先考虑保证收益型理财产品,或者固定收益型产品。
三、看清理财产品投资对象
1、所谓看清产品投资对象,就是要了解产品投资的对象,因为产品的预期收益往往是根据投资市场的表现来决定,其中,这些投资品种包括汇率、利率、黄金、信托项目等等。
2、在不同时期、不同市场环境下会有不同选择,这需要投资者自己判断。如果投资者看好某些投资领域但不懂操作技巧,不愿冒太大风险,或无法直接进行投资,就可以选择挂钩这些领域的理财产品。
四、明确期限长短
投资者在选择投资品种时,首先要对资金利用时间有明确估计。对个人投资者来说,理财产品的期限一般不宜过长,建议投资者认真考虑流动性问题,例如是否享有提前赎回权等。流动性安排不但给投资者在产品亏损时及时止损的机会,且在产品市值直线上升时投资者可兑现收益,落袋为安。
五、看清理财产品收益
1、在确定个人风险承受能力及理财产品风险等级后,投资者要认清预期收益。值得注意的是,一定不要把预期收益错当实际收益,预期收益是银行认为在正常的市场走势下获得的收益,银行并没有保证支付义务。
2、某些银行为了使预期收益显得好看,其理财产品说明书上还将整个产品存续期的总收益写上,比如说一个5年期的产品收益率为50%,那么其年收益率约为10%,投资者在选择银行理财产品时要多留意“预期收益”或“年收益率”之类的关键字眼。
六、仔细对比理财产品收益率
1、要注意计算收益,理财单一般所提到的只是预期收益率或者最高预期收益率,而不是实际收益率,此外,理财产品说明书提供的多为年化收益率,而非投资期限内的预期收益率。
2、以一款年收益率为6%和一款18个月到期收益率为8%的理财产品为例,从绝对收益来看18个月的理财产品的收益率明显更高,但通过简单计算实际收益便一目了然:把后一款产品18个月的收益率换成年收益率,仅为8%×12/18=5.33%,收益低于前一种产品。
9. 银行理财产品销售文件+哪些说法不合适的
宣传销售文本管理第十一条本法所称宣传销售文本分为两类。一是宣传材料,指商业银行为宣传推介理财产品向客户分发或者公布,使客户可以获得的书面、电子或其他介质的信息,包括:(一)宣传单、手册、信函等面向客户的宣传资料;(二)电话、传真、短信、邮件;(三)报纸、海报、电子显示屏、电影、互联网等以及其他音像、通讯资料;(四)其他相关资料。二是销售文件,包括:理财产品销售协议书、理财产品说明书、风险揭示书、客户权益须知等;经客户签字确认的销售文件,商业银行和客户双方均应留存。第十二条商业银行应当加强对理财产品宣传销售文本制作和发放的管理,宣传销售文本应当由商业银行总行统一管理和授权,分支机构未经总行授权不得擅自制作和分发宣传销售文本。第十三条理财产品宣传销售文本应当全面、客观反映理财产品的重要特性和与产品有关的重要事实,语言表述应当真实、准确和清晰,不得有下列情形:(一)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二)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三)夸大或者片面宣传理财产品,违规使用安全、保证、承诺、保险、避险、有保障、高收益、无风险等与产品风险收益特性不匹配的表述;(四)登载单位或者个人的推荐性文字;(五)在未提供客观证据的情况下,使用“业绩优良”、“名列前茅”、“位居前列”、“最有价值”、“首只”、“最大”、“最好”、“最强”、“唯一”等夸大过往业绩的表述;(六)其他易使客户忽视风险的情形。第十四条理财产品宣传销售文本只能登载商业银行开发设计的该款理财产品或风险等级和结构相同的同类理财产品过往平均业绩及最好、最差业绩,同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引用的统计数据、图表和资料应当真实、准确、全面,并注明来源,不得引用未经核实的数据;(二)真实、准确、合理地表述理财产品业绩和商业银行管理水平;(三)在宣传销售文本中应当明确提示,产品过往业绩不代表其未来表现,不构成新发理财产品业绩表现的保证。如理财产品宣传销售文本中使用模拟数据的,必须注明模拟数据。第十五条理财产品宣传销售文本提及第三方专业机构评价结果的,应当列明第三方专业评价机构名称及刊登或发布评价的渠道与日期。第十六条理财产品宣传销售文本中出现表达收益率或收益区间字样的,应当在销售文件中提供科学、合理的测算依据和测算方式,以醒目文字提醒客户,“测算收益不等于实际收益,投资须谨慎”。如不能提供科学、合理的测算依据和测算方式,则理财产品宣传销售文本中不得出现产品收益率或收益区间等类似表述。向客户表述的收益率测算依据和测算方式应当简明、清晰,不得使用小概率事件夸大产品收益率或收益区间,误导客户。第十七条理财产品宣传材料应当在醒目位置提示客户,“理财非存款、产品有风险、投资须谨慎”。第十八条理财产品销售文件应当包含专页风险揭示书,风险揭示书应当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并至少包含以下内容:(一)在醒目位置提示客户,“理财非存款、产品有风险、投资须谨慎”;(二)提示客户,“如影响您风险承受能力的因素发生变化,请及时完成风险承受能力评估”;(三)提示客户注意投资风险,仔细阅读理财产品销售文件,了解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四)本理财产品类型、期限、风险评级结果、适合购买的客户,并配以示例说明最不利投资情形下的投资结果;(五)保证收益理财产品风险揭示应当至少包含以下表述:“本理财产品有投资风险,只能保证获得合同明确承诺的收益,您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六)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的风险揭示应当至少包含以下表述:“本理财产品有投资风险,只保障理财资金本金,不保证理财收益,您应当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七)非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的风险揭示应当至少包含以下内容:本理财产品不保证本金和收益,并根据理财产品风险评级提示客户可能会因市场变动而蒙受损失的程度,以及需要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等内容;(八)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级,由客户填写;(九)风险揭示书还应当设计客户风险确认语句抄录,包括确认语句栏和签字栏;确认语句栏应当完整载明的风险确认语句为:“本人已经阅读风险揭示,愿意承担投资风险”,并在此语句下预留足够空间供客户完整抄录和签名确认。第十九条理财产品销售文件应当包含专页客户权益须知,客户权益须知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一)客户理财产品的流程;(二)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估流程、评级具体含义以及适合购买的理财产品等相关内容;(三)商业银行向客户进行信息披露的方式、渠道和频率等;(四)客户向商业银行投诉的方式和程序;(五)商业银行联络方式及其他需要向客户说明的内容。第二十条理财产品销售文件应当载明投资范围、投资资产种类和各投资资产种类的投资比例,并确保在理财产品存续期间按照销售文件约定比例合理浮动。市场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投资比例暂时超出浮动区间且可能对客户预期收益产生重大影响的,应当及时向客户进行信息披露。商业银行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投资范围、投资品种或投资比例,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后方可调整;客户不接受的,应当允许客户按照销售文件的约定提前赎回理财产品。第二十一条理财产品销售文件应当载明收取销售费、托管费、投资管理费等相关收费项目、收费条件、收费标准和收费方式。销售文件未载明的收费项目,不得向客户收取。商业银行根据相关法律和国家政策规定,需要对已约定的收费项目、条件、标准和方式进行调整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后方可调整;客户不接受的,应当允许客户按照销售文件的约定提前赎回理财产品。第二十二条商业银行应当按照销售文件约定及时、准确地进行信息披露;产品结束或终止时的信息披露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投资资产种类、投资品种、投资比例、销售费、托管费、投资管理费和客户收益等。理财产品未达到预期收益的,应当详细披露相关信息。第二十三条理财产品名称应当恰当反映产品属性,不得使用带有诱惑性、误导性和承诺性的称谓以及易引发争议的模糊性语言。理财产品名称中含有拟投资资产名称的,拟投资该资产的比例须达到该理财产品规模的50%(含)以上;对挂钩性结构化理财产品,名称中含有挂钩资产名称的,需要在名称中明确所挂钩标的资产占理财资金的比例或明确是用本金投资的预期收益挂钩标的资产。
10. 如何选购银行的理财产品
你好!首先要知道什么是银行的理财产品 一、什么是银行理财产品? 1、银行理财产品分为广义和狭义两层概念,广义的银行理财产品包括本外币理财、基金、保险、券商集合理财等多种金融投资产品,是一个综合的概念;狭义的银行理财产品是指商业银行运用专业投资能力,按照既定的投资策略,归集投资者闲散资金,代理投资者集中进行投资的金融投资产品。 2、银行的理财产品有两类: ①、定期存款和人民币理财产品:正常情况下,收益在3%-4.5%左右。 ②、其他相对高收益的理财产品都是银行代销别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 二、认清理财产品的类型 1、目前银行理财产品分类方法不同,种类也很多。银行理财产品通常分为保收益型和非保收益型。以保收益型的理财产品为例,由于风险小,所以收益率也相对偏低,目前主要是货币型和债券类。 2、选择银行理财产品时,应首先弄清楚产品类型、风险大小、什么样的情况下会导致亏损,同时再结合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等因素,选择适合的理财产品。一般而言,建议初次购买理财产品的投资者,尤其是中老年客户,可以先考虑保证收益型理财产品,或者固定收益型产品。 三、看清理财产品投资对象 1、所谓看清产品投资对象,就是要了解产品投资的对象,因为产品的预期收益往往是根据投资市场的表现来决定,其中,这些投资品种包括汇率、利率、黄金、信托项目等等。 2、在不同时期、不同市场环境下会有不同选择,这需要投资者自己判断。如果投资者看好某些投资领域但不懂操作技巧,不愿冒太大风险,或无法直接进行投资,就可以选择挂钩这些领域的理财产品。 四、明确期限长短 投资者在选择投资品种时,首先要对资金利用时间有明确估计。对个人投资者来说,理财产品的期限一般不宜过长,建议投资者认真考虑流动性问题,例如是否享有提前赎回权等。流动性安排不但给投资者在产品亏损时及时止损的机会,且在产品市值直线上升时投资者可兑现收益,落袋为安。 五、看清理财产品收益 1、在确定个人风险承受能力及理财产品风险等级后,投资者要认清预期收益。值得注意的是,一定不要把预期收益错当实际收益,预期收益是银行认为在正常的市场走势下获得的收益,银行并没有保证支付义务。 2、某些银行为了使预期收益显得好看,其理财产品说明书上还将整个产品存续期的总收益写上,比如说一个5年期的产品收益率为50%,那么其年收益率约为10%,投资者在选择银行理财产品时要多留意“预期收益”或“年收益率”之类的关键字眼。 六、仔细对比理财产品收益率 1、要注意计算收益,理财单一般所提到的只是预期收益率或者最高预期收益率,而不是实际收益率,此外,理财产品说明书提供的多为年化收益率,而非投资期限内的预期收益率。 2、以一款年收益率为6%和一款18个月到期收益率为8%的理财产品为例,从绝对收益来看18个月的理财产品的收益率明显更高,但通过简单计算实际收益便一目了然:把后一款产品18个月的收益率换成年收益率,仅为8%×12/18=5.33%,收益低于前一种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