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关于人身保险的一些问题
先说下分红和现金价值的概念。
分红是不确定的。
可能业务员在你面前吹嘘以前的业绩,但是那不能说明什么的。按照相关规定,分红和保险公司的经营业绩有关,在每个会计年度业绩的的一定比例分配,而经营业绩是不确定的,所以分红是不确定的,现在无法计算的。
我自己07年买了一份分红保险,07年(经济发展比较好)度分红每一万400多,不过08年(金融危机)每一万只分到不到一百。
现金价值简单的说就是说你买的保险经过一定年度(一般2年)后保险合同产生的价值,也就是你退保或到期能得到的钱。一般保险合同上都有载明。
如果你买这个保险就是现金价值(一般比银行同期利息加本金少,要不银行怎么办?)和分红相加。因为分红不确定所以你能得到多少收益无法比较, 一般业务员肯定是夸大其词了。即使有也很正常,n年后的钱就已经没那么值钱了(你说你小时候的钱和现在的钱的购买力一样吗?)。
但是我们不能直接这么比,因为我们毕竟是在购买保险,是在买东西,买的是一份保障。还有,买保险不是存款,中途退保你会亏很多,所以请根据自己的经济情况慎重决定。
还有,提醒一点,什么停卖很可能是忽悠你的,就是急于让你和他签订合同买保险。 如果条件不是很富裕,如果签订合同不到十天,建议退保。(过了十天的犹豫期就要亏一大笔钱了)
我想要知道购买型和存款型到底是什么差别,然后新的保险法条例又是什么意思?
应该是保障型和投资理财型的。一般保险都有保障功能(本质)和投资理财功能,各个险种侧重点不同而已。
新的保险法10.1实施,但是已经公布,没对那方面有什么改动,他基本是跟你玩文字游戏。
还有国寿的产品是不是确实挺贵的?
保险产品是一种特殊商品,价格不好比较的。我们只要买的适合自己的就可以了。
因为宽限期只有10天,而买上就是长假了,国寿要结账停系统,所以如果我要撤单必须明天上12点以前办。
建议你不要着急,10.1后办也没什么的,难道保险法一实施他的保险就买不到了吗?在我看来新保险法这次改动对于我们消费者更合理。
『贰』 人身保险产品主要有哪些类型
人身保险产品在目前市场上主要有四种类型,下面就由人人保险来你给解答,具体类型如下:
第一类是以“保障+储蓄”为主要成分的养老金保险。这种保险是将银行储蓄的作用加以改造,增加了保障功能形成的,从形式上讲和银行储蓄差不多,但从内容上讲差异很大。对单个人来讲有了保险保障,这就有了安定性,不受银行利率的影响,万一没有到合同约定期满而发生不幸,被保险人即可得到一笔约定的经济保障,这是银行储蓄产品所没有的。这种保险的特点是保费高,保障相对意外险而言就比较低。
第二类是以“保障+补偿”为主要成分的医疗保险。这种保险提供的保障不是依据定额给付原则,而是补偿原则,是就实际花费的治疗费数额,但补偿最高不能超过合同约定金额。因此,它的规则是补偿原则,它的特点是保费适中保额不低。
第三类是以“保障”为主要成分的人身意外伤害险。这些险种一般没有储蓄功能,例如乘坐飞机买的保险,几元钱或几十元钱的保险费,而保障几万元或几十万元的经济给付,可见这种险种的特点是保费低,保额高。
第四类是以“保障+分红”为主要成分的分红保险、投资连结保险和万能保险。这种保险是将保障和投资结合在一起的险种,它是在优先提供保障的前提下,拿出一部分资金进行投资,而投资获利多少,决定分红的多少。这类险种的特点是保费高,保障程度相对于其他人身保险险种而言就比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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