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失业保险金怎么申请
一、失业人员本人可通过现场或网上申报两种方式申领失业保险金。
注意!不同地区领取失业金的材料和流程也可能会不同,最终以当地社保局政策为准!
在疫情的特殊情况期间,人社部发布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要主动将辖区内已实现失业保险金网上申领地(市、州、盟)的网上经办平台以及本地区失业保险金网上申领流程和办事指南,通过当地人社部门官网、官方公众号、APP等渠道向社会公布。
对目前暂不具备网上申领条件的经办机构,各地要公布办公电话或邮寄地址,尽可能实行不见面申领。对确需到现场办理的,要采用告知承诺的方式,精简材料,优化流程,缩短办理时间,降低交叉感染风险。
二、符合以下条件的失业人员,可申领失业保险金:
1、失业前所在单位及个人参加失业保险;
2、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
3、及时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4、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也就是说只有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才符合条件。所以可千万别“任性”,主动要求辞职是领不到这笔钱的
三、失业金的领取金额
失业金的领取标准每个地区都不一样。北京的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至90%,以2019年为例。具体标准为:
1、累计缴费时间不满5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月发放标准为1706元;
2、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5%发放,月发放标准为1733元;
3、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发放,月发放标准为1760元;
4、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不满20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85%发放,月发放标准为1787元;
5、累计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按最低工资标准的90%发放,月发放标准为1815元;
6、从第13个月起,失业保险金一律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月发放标准一律按1706元发放。
温馨提示:根据相关政策规定,每年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会有所调整,以当年通知为准。
㈡ 失业补助金网上申请流程
㈢ 如何网上申请失业保险金
㈣ 怎样网上申请失业补助金
具体流程:失业保险待遇申领人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选择“申领开通地区查询”服务,查看参保地是否已开通网上申领统一入口服务。已经开通服务的地区,申领人选择“失业保险金网上申领”或“失业补助金网上申领”服务,经实人认证成功后,填写申领信息,并提交申请。参保地经办机构负责受理申请,进行后台审核。经核查符合申领条件的,发放相关待遇。
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同步开通地方失业保险金网上申领链接查询服务网上申领链接查询服务,参保失业人员可通过国家平台查询访问各地的网上服务大厅,申领失业保险金或失业补助金。
温馨提醒
1、2019 年 12 月起,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 1 年的失业人员,可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及相关待遇至法定退休年龄。
2、2020 年 3 月起,对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尚未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参保失业人员,经办机构应在其办理失业登记后,按规定发放失业保险金。
3、2020 年 3 月至 12 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以申领 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
4、2020年1月起,与城镇职工同等参保缴费的农民工,原缴费年限视同其个人缴费年限。失业后与城镇失业人员享受同等失业保险待遇。2020年5月至12月,对2019年1月1日之后参保不满一年的失业农民工,参照参保地城市低保标准,发放3个月的临时生活补助。
5、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及失业补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及失业补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①重新就业的;
②应征服兵役的;
③移居境外的;
④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⑤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⑥死亡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6、不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骗取失业保险金和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责令退还,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处骗取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责任。
7、用人单位与职工办理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时,应将《失业保险金申领告知书》交给失业人员。